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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妖王一见钟情怎么破 作者:七里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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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妖王一见钟情怎么破 作者:七里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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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妖王一见钟情怎么破 作者:七里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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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应该有自己的神迹才对。”
陆苗想了想,如果他要死亡,自己临终时会想起的是什么?如沙漏般,他沉淀出了自己的答案。
“谢谢你。”他诚心说。
“不客气。”听远笑了笑:“这世上,坏事不如好事,好事不如无事。我只想要无事的生活。”
陆苗和姜冬泽离开听远家里。
回去的路上,陆苗猜测:“正因为他信奉清心寡欲的无事生活,唐修才没有找到他的神迹吧?”
不过他们俩的力量还是太弱了。
照理说,只要在同一个城市的神应该就是均摊城市上空的力量。
就像只有一张饼,只有一个人就一个人吃,两个人就对半吃,三个人就三等分吃……以此类推。
李云唐被杀后,力量也是重新回到了城市里的五位神明身上,唐修自身并没有得到。
唐修来到这里杀了另外两位神,加上陆苗到来,应该是三位神共同分享力量,可他感觉到唐修的力量比他们加起来都大得多。
难道他跟李云唐一样,属性太强,以至于可以压缩其他神的神力?
那样就太可怕了,只要不阻止他,他会一直杀下去,直到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神——创世神。
李云唐传给他关于神的记忆里显示,如果神力大到一定程度是可以更改世界的。
就像李云唐可以截取世界的某个时间片段由自己掌控,唐修也许可以强大到,创建一个完整的、由他所控制的、无法逆转的新世界。
也许他所谓的拯救神族的方法,就是把人类重新调回崇拜神的远古时代。
陆苗跟姜冬泽回到他家,他原本打算拿回自己的手机,就先回自己的家收拾一下,他还有很多事要做,譬如要给他父亲打个电话,也许宿熙哥有什么重要的事找他商量——
但一靠近他们刚刚离去不久的房子旁边,他们数年感受到了某种相同的东西——剧烈而混乱的妖气。
俩只猫的味道交织在里面。
“应该是趁我们不在抓走的。”姜冬泽一路感觉到,“这座城市的妖味越来越浓,有不少妖都被转化了。”
“嗯。”陆苗点头。
“今晚我会开始召集部分妖族过来。”施音传给姜冬泽《清角》曲调,只要吹响,便能随心所欲地召唤妖族。
陆苗问:“要跟吸血鬼开战吗?”
姜冬泽沉吟说:“先对付吸血鬼。他们若是成群结队的逐个偷袭,再厉害的妖也难抵挡。而且被抓走的妖越多,他们的力量就越强大。”
“我同意。”
他们进来后一直手牵着手,没放开。
其实心里都知道,杀吸血鬼或许容易,但斩草除根难,鬼皇行踪不定,且能附身,很难寻觅,假以时日或许还能死灰复燃。
还有一个大问题便是唐修——
现在他的神力应该已经超过了李云唐,在这座城市里他是无敌的,陆苗对他没办法。而他本身又克妖,陆苗仍然记得唐修对自己说过,妖是无法杀神的。
总之前路漫漫,磨难重重。
互相握手打气之后,陆苗取了手机回到自己的住处。
再回去时真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看一切都不真实,于光也不在。
他洗了个澡,给自己的老爸回了个电话,诚心地对他说了一句“谢谢”,把他当亲儿子一样养。
给宿熙哥也回了一个电话,但无人接通。
到了晚上七点,陆苗坐在床边,重新翻阅《尘埃》这本书,触摸着文字,回想起他在这本书里经历过的一切。
他抬起头。
唐修正站在床尾,熨烫笔直的白西装,微笑着直视他:“没想到你能出来。”
“你来干什么?”看见他竟然在用李云唐那把透明的雨伞,他的内心只剩下一股厌恶,手指忍不住紧紧按住书本。
他忘不了他杀李云唐的那一幕。
“我知道你恨我杀了李云唐,不过你不应该从那个世界里出来。”他用着李云唐的动作转了一圈伞。
陆苗更为反感,合上书,“怎么?怕我破坏你的计划”
“不,是怕我也必须杀了你。”唐修仍然微笑着说,但声音很轻,带着某种悲怜的意味,白西装散发着微光,犹如他们很久之前某个夜晚的遇见。
“你杀了那么多神,多一个少一个有什么区别?”
唐修没有回答,像是叹了一口气,低头轻轻抚摸着李云唐的那个透明雨伞。
“别碰他的东西。”陆苗无法克制住,“你杀了他,就别碰他的东西。”
唐修抬起眼眸,看见陆苗眼里的怒火和恨意,仍旧只是微微一笑,“你的神迹设定的是姜冬泽么?”
陆苗心惊了一下,装作平静:“你为什么猜是他?”
“你们不是已经在一起了么?”唐修转过身,垂下眼眸:“算是我给云唐的弥补吧。如果你真的爱姜冬泽,就带他回到茧里去。在那里或许你们还能得到幸福。”
“如果我说不呢。”
“我会杀了他。”唐修微倾过脸警告。
“我的神迹设定不是姜冬泽,是你没办法杀的东西。你不用试探我。”
“就算你的神迹不是姜冬泽,我也会杀了他。因为他是妖王,除非他肯抛弃这个身份。所以我只给你三天的时间,三天后——”
唐修走到窗边,望着咬牙握紧拳头的陆苗,“——你不会想失去他吧?”
陆苗狠狠瞪向他。
唐修浮出一抹笑,离开了这里,窗外只剩一轮白色的月亮。
陆苗完全没办法静下心来看书,他无法想象自己失去姜冬泽,可是让他们现在进茧里面也做不到,姜冬泽也一定不会同意,他那么有责任心,不会抛弃妖族。
他一定要办法保护姜冬泽。
*
第二天一早,陆苗来到姜冬泽住处,发现妖味浓重,一进去横躺着睡了一片妖怪,还有一些化为原型的兔子、田鼠蹦来蹦去等等,差点让陆苗认为这是个农场。
“哟!”万生眯着眼睛笑,“小树苗。”
陆苗从窗口跳下来,“你怎么也来了?”
她打了打哈欠,“婆婆昨天听到了《清角》的号召,懒得来,就叫我来了。”
陆苗见她跟以前没两样,压根没长。
转过眼,一个大块头盘腿坐在客厅实在太显眼,“百无。”
白衬衫黑马甲的装束没怎么变,只是脖子上多了一条琥珀挂坠,身后多了一个羞涩的四五岁小男孩,一见陆苗就躲到身后去,轻声说:“爹爹。”
“这是?”
“这是小天。”
“小天?”陆苗有点懵。
这时候山风凑过来讲解:“百阳守着百无,一生未娶,百月呢那么凶,好歹嫁了人。这是孙子,出生第一眼就缠着他。每天爹爹爹爹的叫,简直就是百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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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应该有自己的神迹才对。”
陆苗想了想,如果他要死亡,自己临终时会想起的是什么?如沙漏般,他沉淀出了自己的答案。
“谢谢你。”他诚心说。
“不客气。”听远笑了笑:“这世上,坏事不如好事,好事不如无事。我只想要无事的生活。”
陆苗和姜冬泽离开听远家里。
回去的路上,陆苗猜测:“正因为他信奉清心寡欲的无事生活,唐修才没有找到他的神迹吧?”
不过他们俩的力量还是太弱了。
照理说,只要在同一个城市的神应该就是均摊城市上空的力量。
就像只有一张饼,只有一个人就一个人吃,两个人就对半吃,三个人就三等分吃……以此类推。
李云唐被杀后,力量也是重新回到了城市里的五位神明身上,唐修自身并没有得到。
唐修来到这里杀了另外两位神,加上陆苗到来,应该是三位神共同分享力量,可他感觉到唐修的力量比他们加起来都大得多。
难道他跟李云唐一样,属性太强,以至于可以压缩其他神的神力?
那样就太可怕了,只要不阻止他,他会一直杀下去,直到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神——创世神。
李云唐传给他关于神的记忆里显示,如果神力大到一定程度是可以更改世界的。
就像李云唐可以截取世界的某个时间片段由自己掌控,唐修也许可以强大到,创建一个完整的、由他所控制的、无法逆转的新世界。
也许他所谓的拯救神族的方法,就是把人类重新调回崇拜神的远古时代。
陆苗跟姜冬泽回到他家,他原本打算拿回自己的手机,就先回自己的家收拾一下,他还有很多事要做,譬如要给他父亲打个电话,也许宿熙哥有什么重要的事找他商量——
但一靠近他们刚刚离去不久的房子旁边,他们数年感受到了某种相同的东西——剧烈而混乱的妖气。
俩只猫的味道交织在里面。
“应该是趁我们不在抓走的。”姜冬泽一路感觉到,“这座城市的妖味越来越浓,有不少妖都被转化了。”
“嗯。”陆苗点头。
“今晚我会开始召集部分妖族过来。”施音传给姜冬泽《清角》曲调,只要吹响,便能随心所欲地召唤妖族。
陆苗问:“要跟吸血鬼开战吗?”
姜冬泽沉吟说:“先对付吸血鬼。他们若是成群结队的逐个偷袭,再厉害的妖也难抵挡。而且被抓走的妖越多,他们的力量就越强大。”
“我同意。”
他们进来后一直手牵着手,没放开。
其实心里都知道,杀吸血鬼或许容易,但斩草除根难,鬼皇行踪不定,且能附身,很难寻觅,假以时日或许还能死灰复燃。
还有一个大问题便是唐修——
现在他的神力应该已经超过了李云唐,在这座城市里他是无敌的,陆苗对他没办法。而他本身又克妖,陆苗仍然记得唐修对自己说过,妖是无法杀神的。
总之前路漫漫,磨难重重。
互相握手打气之后,陆苗取了手机回到自己的住处。
再回去时真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看一切都不真实,于光也不在。
他洗了个澡,给自己的老爸回了个电话,诚心地对他说了一句“谢谢”,把他当亲儿子一样养。
给宿熙哥也回了一个电话,但无人接通。
到了晚上七点,陆苗坐在床边,重新翻阅《尘埃》这本书,触摸着文字,回想起他在这本书里经历过的一切。
他抬起头。
唐修正站在床尾,熨烫笔直的白西装,微笑着直视他:“没想到你能出来。”
“你来干什么?”看见他竟然在用李云唐那把透明的雨伞,他的内心只剩下一股厌恶,手指忍不住紧紧按住书本。
他忘不了他杀李云唐的那一幕。
“我知道你恨我杀了李云唐,不过你不应该从那个世界里出来。”他用着李云唐的动作转了一圈伞。
陆苗更为反感,合上书,“怎么?怕我破坏你的计划”
“不,是怕我也必须杀了你。”唐修仍然微笑着说,但声音很轻,带着某种悲怜的意味,白西装散发着微光,犹如他们很久之前某个夜晚的遇见。
“你杀了那么多神,多一个少一个有什么区别?”
唐修没有回答,像是叹了一口气,低头轻轻抚摸着李云唐的那个透明雨伞。
“别碰他的东西。”陆苗无法克制住,“你杀了他,就别碰他的东西。”
唐修抬起眼眸,看见陆苗眼里的怒火和恨意,仍旧只是微微一笑,“你的神迹设定的是姜冬泽么?”
陆苗心惊了一下,装作平静:“你为什么猜是他?”
“你们不是已经在一起了么?”唐修转过身,垂下眼眸:“算是我给云唐的弥补吧。如果你真的爱姜冬泽,就带他回到茧里去。在那里或许你们还能得到幸福。”
“如果我说不呢。”
“我会杀了他。”唐修微倾过脸警告。
“我的神迹设定不是姜冬泽,是你没办法杀的东西。你不用试探我。”
“就算你的神迹不是姜冬泽,我也会杀了他。因为他是妖王,除非他肯抛弃这个身份。所以我只给你三天的时间,三天后——”
唐修走到窗边,望着咬牙握紧拳头的陆苗,“——你不会想失去他吧?”
陆苗狠狠瞪向他。
唐修浮出一抹笑,离开了这里,窗外只剩一轮白色的月亮。
陆苗完全没办法静下心来看书,他无法想象自己失去姜冬泽,可是让他们现在进茧里面也做不到,姜冬泽也一定不会同意,他那么有责任心,不会抛弃妖族。
他一定要办法保护姜冬泽。
*
第二天一早,陆苗来到姜冬泽住处,发现妖味浓重,一进去横躺着睡了一片妖怪,还有一些化为原型的兔子、田鼠蹦来蹦去等等,差点让陆苗认为这是个农场。
“哟!”万生眯着眼睛笑,“小树苗。”
陆苗从窗口跳下来,“你怎么也来了?”
她打了打哈欠,“婆婆昨天听到了《清角》的号召,懒得来,就叫我来了。”
陆苗见她跟以前没两样,压根没长。
转过眼,一个大块头盘腿坐在客厅实在太显眼,“百无。”
白衬衫黑马甲的装束没怎么变,只是脖子上多了一条琥珀挂坠,身后多了一个羞涩的四五岁小男孩,一见陆苗就躲到身后去,轻声说:“爹爹。”
“这是?”
“这是小天。”
“小天?”陆苗有点懵。
这时候山风凑过来讲解:“百阳守着百无,一生未娶,百月呢那么凶,好歹嫁了人。这是孙子,出生第一眼就缠着他。每天爹爹爹爹的叫,简直就是百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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