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鳞 作者:胡酒肆

    分卷阅读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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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万树嗯了一声,把手机放在床上,跳下床拿了衣服去了浴室。

    泉慵拿了他扔下的手机一看,界面上赫然是万树前几天学会玩的连连看:“……弱智游戏。”

    十分钟后万树从浴室里出来,看到泉慵躺在床上玩手机玩得起劲。

    他凑过去一看,界面上赫然是自己前几天学会玩的连连看。

    泉慵看上去对这种事熟练无比,很快把画面上为数不多的方块全连起来了。

    他把手机放到边上,坐起来:“晚餐吃什么?”

    “卡,卡利……”万树马上答。

    “咖喱。”泉慵纠正了他的发音,“又吃咖喱?中午吃了一次了,还吃?”

    万树坚定地点了点脑袋。

    泉慵洗了澡,不想再进厨房,直接打电话叫了外卖。

    打完电话他捏了捏万树那件小鲨鱼睡衣的鲨鱼帽子,毛绒绒的帽子让他没忍住又摩挲了几下。

    “我妈和……叔叔过几天会过来,你的事情我跟他们说了。”泉慵边捏边随口道。

    “别怕,他们都挺开明的,不为难你。”想了想补充了一句。

    万树之前曾经问过泉慵为什么一个人住,他几次看到他和母亲通电话,才知道他也是有家人的。泉慵没觉得有什么好顾忌,一点不避讳地把家里的情况讲了大概。

    “怎么了吗?”万树不知道背着家长捡个小孩在家里是什么概念,有些懵懂地问,“为什么要怕?”

    泉慵有趣地笑了一下:“没什么,不怕就好。”

    但泉慵没算到,这对夫妻过来,把在美国的“弟弟”也带来了。

    万树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只觉得听到开门声他们俩走出房门看到玄关处的三个人时,泉慵脸僵了一下。但那也只是一瞬间的事,下一秒他又像个全副武装的战士一样,神色如常了。

    泉慵的母亲是个美人,有双和泉慵一样看上去有些轻佻的桃花眼,生了两个孩子还是身材曼妙,跟边上一个高大壮实的金发美国佬走进来,三岁的金发小男童被他父亲牵着手跟在后面。

    “这就是你说的小孩子?”女人带着笑走过来,她一把揽过万树,万树一脸愣愣地被按进一个充满香气的怀抱,“叫万树?我听泉慵说,你在他要被……被车撞的时候拉了他一把?”

    这个家对车祸格外敏感,泉慵母亲本来对他乱捡路边的孤儿有点意见,一听泉慵这样说,一句反对的话也说不出口了。

    事先已经对过口供,万树按着泉慵说的,“嗯”了一声,又加了句“阿姨好”。

    “不知道怎么谢你好,想住就住吧,有人陪泉慵我也开心。”

    万树从她怀里抬起头,看见泉慵脸上表情不变。

    女人旋即松开他,带美国佬和小男孩到客厅坐下,行李暂时搁在玄关。泉慵不会英语,简单跟他们打了招呼拿了点东西出来招待,也在客厅坐下了,万树坐在他旁边,再旁边是那个小男孩。

    “我们打算住六天,新年再回来跟你过。”女人道,“要放暑假了吧,你们打算去哪里玩吗?”

    “还没,到时候再说吧,反正就我们两个,要走也很方便。”泉慵道。

    母子随口聊了一会,泉慵母亲时不时转头跟美国佬说几句。万树一开始跟小男孩坐在一起,后来把他抱在自己腿上。

    他们来时已是傍晚,这会太阳完全落山了。

    “晚饭是叫外卖,还是我去做?”他看了眼钟问。

    她跟美国佬说了几句,给他指了个方向,那美国佬径直往厨房走。

    “felice说他去做,他以前当过中餐厨师。”

    “泉慵,他长得不一样。”万树捏捏手里小男孩莲藕似的胳膊腿。

    “美国人嘛,你也长得不一样。”万树五官确实有点像外国人,他本来就来自“异邦”。

    话题自然而然转到万树身上。

    “他在这住了多久?”

    “……一个多月了。”

    时间恍惚得可以,竟然已经有一月余了。

    万树抱着傻傻的小男孩不撒手。

    香味很快从厨房里飘出来,泉慵有些诧异地看他端出六菜一汤。美国佬从始至终都表现得很和气,刚从厨房出来,他鼻尖冒了点汗,衬得大鼻子油光发亮,一头金发像稻草一样乱蓬蓬的。

    这不是母亲的菜。他想。

    他母亲自诩出身富贵,学历比常人高,对一切糙的东西都看不上眼。每天将自己打扮得华美又含蓄,忙完公司的事就去参加贵妇们的茶会,间或和她几个读博士时的同学探讨探讨时事,得空就去买点漂亮首饰,不然就是往家里添几个或大或小的昂贵零件。

    对路边摊和菜市场极其厌恶。

    所以后来才相亲相中了他爸这个看起来文绉绉的社会精英。

    这俩品味出奇一致,灵魂契合度零。

    这种女人,怎么可能嫁给这么一个糙汉子?

    这顿饭吃得其实还算和睦。泉慵吃完马上去洗了个澡,从房间走出来的时候微妙地顿住了。

    金头发的壮汉在洗碗池前,背影看起来憨厚老实,含糊的水声混着电视剧“姑娘留步”的男声过耳,母亲惬意地坐在沙发上,神色放松,万树还是抱着小孩子,两个小屁孩已经玩起来,小男孩咿咿呀呀地叫。是任何一户普通人家,吃完饭后的懒散样子。

    他也不知怎的,突然就释怀了。

    他一直怨怼母亲没把自己放在心上,衣服几乎没买对过码,家长会不想去就叫司机代开,给他的玩具九成是别人送的,给孩子煮饭也懒,不是让厨师煮就是叫外送。

    可就算码没对过,衣服也是每年实实在在地从美国寄过来了,她一生单纯出于情意送出的礼物少得可怜,十个有九个半是给他的,她对关心两字理解欠缺,也会每月固定几个电话打过来,再结婚对泉慵的去留也不勉强,他想留下,就真的留下了。

    母亲这一基因在母子关系垂危的时候惊人地反扑,这女人就是天性凉薄,可她把凉薄以外所有的爱,都给了你。

    她有什么错呢?婚姻不美满,丈夫意外身亡,她不过是寻求下一段可能的姻缘,想老有个归所罢了,她甚至尊重了儿子无理取闹的意见,同意他一个人在中国,不请保姆不让任何大人来管教他,只让从小熟稔的宫叔时不时帮她看看。难道让她一辈子不嫁,儿子不亲,还没有丈夫吗?

    现在这样不是很好吗?她终于找到一个看起来能担起她下半生的人,有个胖胖的半大小子,他也有了万树,眼前这幅画面,当真是这几年看到的,最舒服的一帖了。

    他还在纠结什么呢?时光穿梭回溯,也再难有当下各得其所,敞亮安逸了。

    就这样吧。

    他走到客厅里,把傻不愣登的小男孩抱起来放到地上,左手拉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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