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色在上[快穿] 作者:白衣总攻
分卷阅读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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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公国。
李歌笛将他们安排在军队旁的一个小镇上, 他们现在正大口喝着麦酒,□□着上半身在铁匠工坊中打造着士兵的铠甲和武器。
精灵们数量其实不少,居然也有将近一万名。他们作为被奥伦帝国祸害最深的种族, 几乎是第一时间答应了李歌笛的合作。
擅长弓箭的精灵们几乎个个都是神射手,能在百步之外准确命中一只苍蝇。
而年迈拉不开弓的精灵也拥有来自于大森林的智慧,他们制作的伤药对于外伤来说作用很大, 充当了优秀的医疗兵。
至于水魔法使用者, 人鱼一族……
“人鱼海域里藏起来的人鱼, 我已经派人去通知他们过来了。至于我……明天, 我将带领我的族人们前往边界。”
亚瑟的魔法已经完全恢复, 现在的他可以随意化成人形。
此刻他身着人类的贵族长袍, 白皙的脸上有显而易见的愁绪,修长的指无意识地翻转着, 变一朵又一朵小水花。
“战争……真是一个陌生的字眼啊。”
亚瑟叹了口气。
李歌笛将手中切好块的菠萝递给他, 想起他第一次吃菠萝时带皮啃就笑了。
但随即浮上心头的,关于战争的消息,她又沉默了。
是的,战争。
她其实从未想过, 本来只是普通的一个任务,竟然会变成牵扯到整个大陆的战争。
以前也曾执行过战争时期的任务,却从没有站在高处布置着一切。
李歌笛知道自己必须得万分小心,她身后站着无数个依靠她而生存的普通人,如果某个细节出错了,她死了倒是可以复活,但是这个世界的其他人……
都将因她而亡。
起身拿起属于薇薇安的小巧匕首,那是老国王送给她的礼物,平时被李歌笛用于削苹果。
匕首削过很多苹果,却还没有见过血,刀锋亮亮的反着银光。
她紧握这把匕首,语气坚定:“亚瑟,我将与你同去。”
亚瑟柔和的眼弯了弯,却很坚定地摇头,语气中没有丝毫可以商量的余地:“不可以,薇薇安,你一定得好好地待在这儿,我不能让你遇到一丁点的危险。”
他毕竟是人鱼,普通的武器对他来说并没有多大威慑力。于是伸出手握住匕首的刀刃。
恢复了实力的人鱼以为轻松地就能拿走,却忘记自己面前的这个少女是曾经将他轻松公主抱起的大力怪……
很尴尬地,亚瑟没能从李歌笛的手中拿走这把小小的武器。
“我是公主,也是莱文公国的继承人。”李歌笛平静地看着他,一字一句地将自己的决定告知对方:“我遇到危险,这里还有我的父王母后可以做决定,但是你遇到危险,你远游而来的族人们将无可依靠,亚瑟,你要去,我得跟着你,尽自己最大努力保护你才行。”
亚瑟眨了眨眼,精致的脸庞凑到了李歌笛的面前,近到连呼吸都可以感觉到。
那双蓝紫色的瞳认真看着李歌笛,嘴边露出看似纯洁无瑕的笑容,他温声问她:“你说得这样大义凛然,那有出于自己私心的理由可以说服我吗?”
李歌笛对上他的眼,抿了抿唇,最后缓缓道:“有。”
“那……可以告诉我吗?”
亚瑟像是撒娇似的一步一步逼问她,最后眨巴着湿漉漉的大眼睛,温声细语:“你是不是在担心我啊?”
看着他像条大型犬似的这样垂着头看自己,李歌笛不由得笑了笑,伸手摸摸他的头。
“对啊,我在担心没和坏人打过架的亚瑟小王子,所以你得让我跟着去才行。”
亚瑟心满意足地猛吩谒手上蹭了蹭,低声笑着回了一句:“好吧,那就勉为其难地答应啦。”
有很多人,口是心非,不善于表达自己内心的想法,这类人可称之为傲娇。
还有另外一些人,嘴上答应得好好的,心里却不知道怎么想的,阳奉阴违。
这类人,代表者为亚瑟这位人鱼小王子。
当李歌笛第二天上午太阳高照才醒来时,竟然莫名地觉得自己还在犯困。
这是一个优秀的业务员不应该犯的错。
小地精精神满满地闯进宫殿嚷着:“公主,不能睡了,亚瑟跑啦!”
想起昨晚睡觉之前亚瑟来看过自己,还少见地摸了摸她的头,李歌笛几乎是一瞬间就明白了。
昏睡咒!一个简单的魔法,可以让被施咒者一夜无梦睡到大天亮。实乃居家出行必备魔法,比绿林英雄们的蒙汗药还好使。
揉了揉仍然昏沉的头,李歌笛起身把桌上的茶水直接泼到了脸上。冰冷的水刺激着神经,总算是清醒一些了。
小地精在她脚边走来走去念叨着亚瑟跑了。这小家伙不愿意回地精的地盘,总爱跟在她身边,美曰其名“保护未来的老婆”。
年纪轻轻就只知道娶老婆不思进取,地精的下一代教育真可是堪忧。
亚瑟随着军队天没亮就出发,顺带着还把李歌笛的小匕首给捎走了。
睡过头的李歌笛盯着楼下的园子,最后下定了决心。
公主脱掉了长裙换上了骑装,甚至偷偷把供奉在城堡最顶层的,传说中先祖使用的龙骨法杖给偷走了。
李歌笛掂了掂手中的法杖,她没有魔力感觉不出什么。
只知道这根龙骨法杖拿着挺轻巧,而且材料非常坚硬,配上她这身大力,一棍子挥过去可以把别人头给打爆,比一般的佩剑还要好用。
李歌笛对于这把法杖的评价由随身侍女转达给了老国王,据说后者当时气得胡子翘起来压不下去,足足砸碎了四个花瓶。
亚瑟以为军队都走了,她就会乖乖待在城堡里等着他回来。
毕竟童话里都是这样,公主被坏人害了就躲进城堡等着王子拯救,被巫婆关了也是等王子到来。
包括这个世界原本的女主索菲亚,也是这样柔弱可人。
但是李歌笛只有公主身,没有公主病,其实早在她横抱起亚瑟时,后者就应该要有觉悟————
强壮的薇薇安公主殿下,坏人也不一定能打过她的。
带上最硬的棍子,
骑上最快的马,
顺便捎上哭闹着要一起去前线的小地精,李歌笛一路翻山越岭,跨河淌溪向着莱文公国的边界靠近。
由于前面的军队有魔法师的速度加持咒语,尽管李歌笛的小红马跑得飞快,还是没能追上亚瑟一行人,被远远地甩在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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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公国。
李歌笛将他们安排在军队旁的一个小镇上, 他们现在正大口喝着麦酒,□□着上半身在铁匠工坊中打造着士兵的铠甲和武器。
精灵们数量其实不少,居然也有将近一万名。他们作为被奥伦帝国祸害最深的种族, 几乎是第一时间答应了李歌笛的合作。
擅长弓箭的精灵们几乎个个都是神射手,能在百步之外准确命中一只苍蝇。
而年迈拉不开弓的精灵也拥有来自于大森林的智慧,他们制作的伤药对于外伤来说作用很大, 充当了优秀的医疗兵。
至于水魔法使用者, 人鱼一族……
“人鱼海域里藏起来的人鱼, 我已经派人去通知他们过来了。至于我……明天, 我将带领我的族人们前往边界。”
亚瑟的魔法已经完全恢复, 现在的他可以随意化成人形。
此刻他身着人类的贵族长袍, 白皙的脸上有显而易见的愁绪,修长的指无意识地翻转着, 变一朵又一朵小水花。
“战争……真是一个陌生的字眼啊。”
亚瑟叹了口气。
李歌笛将手中切好块的菠萝递给他, 想起他第一次吃菠萝时带皮啃就笑了。
但随即浮上心头的,关于战争的消息,她又沉默了。
是的,战争。
她其实从未想过, 本来只是普通的一个任务,竟然会变成牵扯到整个大陆的战争。
以前也曾执行过战争时期的任务,却从没有站在高处布置着一切。
李歌笛知道自己必须得万分小心,她身后站着无数个依靠她而生存的普通人,如果某个细节出错了,她死了倒是可以复活,但是这个世界的其他人……
都将因她而亡。
起身拿起属于薇薇安的小巧匕首,那是老国王送给她的礼物,平时被李歌笛用于削苹果。
匕首削过很多苹果,却还没有见过血,刀锋亮亮的反着银光。
她紧握这把匕首,语气坚定:“亚瑟,我将与你同去。”
亚瑟柔和的眼弯了弯,却很坚定地摇头,语气中没有丝毫可以商量的余地:“不可以,薇薇安,你一定得好好地待在这儿,我不能让你遇到一丁点的危险。”
他毕竟是人鱼,普通的武器对他来说并没有多大威慑力。于是伸出手握住匕首的刀刃。
恢复了实力的人鱼以为轻松地就能拿走,却忘记自己面前的这个少女是曾经将他轻松公主抱起的大力怪……
很尴尬地,亚瑟没能从李歌笛的手中拿走这把小小的武器。
“我是公主,也是莱文公国的继承人。”李歌笛平静地看着他,一字一句地将自己的决定告知对方:“我遇到危险,这里还有我的父王母后可以做决定,但是你遇到危险,你远游而来的族人们将无可依靠,亚瑟,你要去,我得跟着你,尽自己最大努力保护你才行。”
亚瑟眨了眨眼,精致的脸庞凑到了李歌笛的面前,近到连呼吸都可以感觉到。
那双蓝紫色的瞳认真看着李歌笛,嘴边露出看似纯洁无瑕的笑容,他温声问她:“你说得这样大义凛然,那有出于自己私心的理由可以说服我吗?”
李歌笛对上他的眼,抿了抿唇,最后缓缓道:“有。”
“那……可以告诉我吗?”
亚瑟像是撒娇似的一步一步逼问她,最后眨巴着湿漉漉的大眼睛,温声细语:“你是不是在担心我啊?”
看着他像条大型犬似的这样垂着头看自己,李歌笛不由得笑了笑,伸手摸摸他的头。
“对啊,我在担心没和坏人打过架的亚瑟小王子,所以你得让我跟着去才行。”
亚瑟心满意足地猛吩谒手上蹭了蹭,低声笑着回了一句:“好吧,那就勉为其难地答应啦。”
有很多人,口是心非,不善于表达自己内心的想法,这类人可称之为傲娇。
还有另外一些人,嘴上答应得好好的,心里却不知道怎么想的,阳奉阴违。
这类人,代表者为亚瑟这位人鱼小王子。
当李歌笛第二天上午太阳高照才醒来时,竟然莫名地觉得自己还在犯困。
这是一个优秀的业务员不应该犯的错。
小地精精神满满地闯进宫殿嚷着:“公主,不能睡了,亚瑟跑啦!”
想起昨晚睡觉之前亚瑟来看过自己,还少见地摸了摸她的头,李歌笛几乎是一瞬间就明白了。
昏睡咒!一个简单的魔法,可以让被施咒者一夜无梦睡到大天亮。实乃居家出行必备魔法,比绿林英雄们的蒙汗药还好使。
揉了揉仍然昏沉的头,李歌笛起身把桌上的茶水直接泼到了脸上。冰冷的水刺激着神经,总算是清醒一些了。
小地精在她脚边走来走去念叨着亚瑟跑了。这小家伙不愿意回地精的地盘,总爱跟在她身边,美曰其名“保护未来的老婆”。
年纪轻轻就只知道娶老婆不思进取,地精的下一代教育真可是堪忧。
亚瑟随着军队天没亮就出发,顺带着还把李歌笛的小匕首给捎走了。
睡过头的李歌笛盯着楼下的园子,最后下定了决心。
公主脱掉了长裙换上了骑装,甚至偷偷把供奉在城堡最顶层的,传说中先祖使用的龙骨法杖给偷走了。
李歌笛掂了掂手中的法杖,她没有魔力感觉不出什么。
只知道这根龙骨法杖拿着挺轻巧,而且材料非常坚硬,配上她这身大力,一棍子挥过去可以把别人头给打爆,比一般的佩剑还要好用。
李歌笛对于这把法杖的评价由随身侍女转达给了老国王,据说后者当时气得胡子翘起来压不下去,足足砸碎了四个花瓶。
亚瑟以为军队都走了,她就会乖乖待在城堡里等着他回来。
毕竟童话里都是这样,公主被坏人害了就躲进城堡等着王子拯救,被巫婆关了也是等王子到来。
包括这个世界原本的女主索菲亚,也是这样柔弱可人。
但是李歌笛只有公主身,没有公主病,其实早在她横抱起亚瑟时,后者就应该要有觉悟————
强壮的薇薇安公主殿下,坏人也不一定能打过她的。
带上最硬的棍子,
骑上最快的马,
顺便捎上哭闹着要一起去前线的小地精,李歌笛一路翻山越岭,跨河淌溪向着莱文公国的边界靠近。
由于前面的军队有魔法师的速度加持咒语,尽管李歌笛的小红马跑得飞快,还是没能追上亚瑟一行人,被远远地甩在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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