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将军庶女 作者:落对愁眠
分卷阅读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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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逸晨其实是个二十四孝好妻奴啊。
“王爷,死者被一剑封喉,干净利落,光是剑气便足够将死者斩杀,恐怕是个中好手,剑锋轻薄,伤口却笔直,由此可见,凶犯若非内功了得便是有一把好剑。”仵作上前来汇报自己的勘验结果。
顾逸晨正沉浸在对夜倾玉杀人时英姿飒爽的动作的幻想中,忽然听闻一个人在耳边说话打断了自己的想法,当时就不高兴了。
“王爷!这里有个标记!是十殿阎罗!”
在场的衙役与亲兵无不胆寒,十殿阎罗已经许久不曾出现,如今刚出现就动了皇亲国戚,恐怕此事不好交待了。
听到十殿阎罗的名号,顾逸晨皱眉,他知道十殿阎罗,那是一个以残酷血腥而培养出顶尖暗杀高手的地方,十殿阎罗的十位殿主神秘,更神秘的是被称为阎罗王的那一位。
顾逸晨不知道夜倾玉到底是怎么跟十殿阎罗扯上关系的,可他此时却希望此事不是夜倾玉做的,这样至少证明夜倾玉不是十殿阎罗的人,他只要想想夜倾玉在失踪的两年半里遭到了何种非人的折磨,他就觉得自己心痛的无法呼吸。
顺着标记找寻,顾逸晨在院子中找到一个浅浅的脚印,脚印四周虚浮,中间稍重,脚的大小,是个女子。
顾逸晨心中升起不好的感觉,恰巧此时,院墙外传来冷义的声音,“玉硕郡主?玉硕郡主你终于肯回来见王爷啦?哎?玉硕郡主你别走别走!”
听着声音,顾逸晨急忙施展轻功,越过高高的院墙,只见冷义拽着一名黑衣人,用黑晶石的发冠将头发束起,只能瞧见背影却瞧不见脸。
黑衣人一掌就劈开了冷义的手,飞身离去。
顾逸晨怎么可能轻易的放她离开,马上施展轻功追上去。
二人你追我赶的到了郊外,黑衣人的轻功了得,起落之间连气息都不曾有一丝一毫的紊乱,平稳而有节奏,但是她是比不过顾逸晨的,并非说轻功,而是比不过顾逸晨的思念,这思念让他爆发出更快的速度。
眼看着就要抓住黑衣人的衣角,黑衣人突然回身,手中撒出一把烟雾一样的药粉,紧接着便有两名女子对着顾逸晨出掌,顾逸晨下意识的出掌抵挡,就在此时,黑衣人手中的扇子遮住了自己的半张脸,轻巧的落在两名女子身后。
透过雾气,顾逸晨隐隐约约的看见了那弯弯的眉眼,春波泛水的眸子,尽管挡住了半张脸,顾逸晨也确定那就是自己朝思暮想的人。
眼前越来越模糊,倒下之前,他听见了夜倾玉的声音,那个朝思暮想的声音,“曼珠,沙华,走了,就让这位大人在这里躺着吧,不要横生枝节。”
“是,少尊主。”二人飞身跟上,远离了趴在地上昏迷的顾逸晨。
这位大人?
顾逸晨彻底昏迷前心中一沉。
夜倾玉带着曼珠与沙华赶回黑山,交了任务。
“黎叔,我想出去走走,好不好嘛?”夜倾玉蹲在黎询身边,扯着黎询的衣袖,可怜兮兮的样子就像是一只小狗一样。
黎询看着夜倾玉,笑眯眯的样子看不出曾经那个一身杀戮的阎罗王,“怎么?黑山不好玩了吗?你走了,黎叔的十殿阎罗交给谁啊?”
“也不是,黎叔你看啊,前面的时间虽然也走了很多地方,但是大多数时间都是用来逃亡或者打仗了,再说了,我发誓,黎叔绝对还能再领导十殿阎罗很多很多年呢,我不会丢下十殿阎罗不管的,黎叔你就让我出去走走吧,好不好好不好嘛?”夜倾玉就像是在跟长辈撒娇一样,她醒来之后总觉得自己的记忆空了一块,她忘记了什么她不知道,但她想要去试着把自己丢失的记忆找回来。
☆、第一百一十二章 心愿之所向
黎询眯着眼睛看着天上,“好,十天必须传一次信回来,不然我就让十七娘跟破军去抓你回来。”
“好好好,黎叔你放心,少则一年,多则两年,我一定回来。”夜倾玉眯着眼睛笑的像个狡猾的小狐狸,“曼珠,沙华,还愣着做什么?给本公子收拾东西去。”
“哎,是。”曼珠与沙华二人已经习以为常了,夜倾玉在黎询面前总是不一样的,黎询在夜倾玉面前也是不一样的。
不过二人觉得庆幸的是,夜倾玉并不是一个难侍候的主子,而且还是个很平易近人的主子,对待目标一向狠辣,对待自己人便要温柔许多,只是这个主子平日里不大喜欢笑,总是让人觉得她的心事重重。
黎询肯放夜倾玉走,夜倾玉是早就知道的,她了解黎询,只要她撒撒娇,黎询便什么都能答应,是以她才能这样的笃定。
说走就走是夜倾玉的习惯,曼珠与沙华简单的带了些钱财便只带了一套暂且用来换洗的衣裳,主仆三人便一同上路了。
偏爱红色的夜倾玉尽管已经习惯了穿一身黑衣黑袍,但却在自己的黑衣黑袍上都加了红色的边条,都是十七娘的手笔,衣裳上烫金的绣纹也是十七娘亲手所绣,她可还记得十七娘那会儿对她当真是看不惯的紧。
哪里像如今,方才她离开黑山的时候,十七娘还用一种凄凉的眼神看着自己,叮嘱自己要早些回到黑山,回到十殿阎罗,那眼神就仿佛夜倾玉做了什么十恶不赦的事情一般。
三人一路走,这里距离南清很近,夜倾玉想去黎太嫔的家乡南清瞧一瞧,能唱出那样婉转动听的歌声的女子是怎样的地方才能孕育的出来。
还没到南清,夜倾玉便听见了蜿蜒小河边正在浣衣的南清少女的歌声,婉转动听,如同黄鹂一般清脆好听灵动的歌声。
南清倚水而生,蜿蜿蜒蜒的南清河穿城而过,比起江南水乡不遑多让,却比江南水乡的柔美更多了一分柔和的清风,南清河的河面上有穿着民族服饰的少年在撑船,载过往的客商与自己心仪的姑娘去往他们想要去的地方。
岸边的柳树飘扬的柳絮如同过年时纷纷洒落的白雪,一阵清风吹过,调皮的柳絮便会落的人满头,当真是:霜雪吹满头,也算是白首。如此意境,夜倾玉觉得自己有些羡慕起在这里出生的黎太嫔。
如果没有遇到四处微服私访的林皇,她大约也可以活的这样惬意,嫁给那个疼她爱她的相公,生一群可爱的孩子,如今也该享受儿孙绕膝之乐了吧?
夜倾玉轻笑着摇了摇头,呼唤南清河中撑着篙蓬小船的少年,“小哥,你可知有一户姓安的人家?”
撑船的少年看着夜倾玉,眼前一亮,好俊俏的小哥儿,“知道呢,公子想去吗?”
“自然是要去的,到了老友的祖地总得去见一见老友的近亲,不知小哥可否载我们三人前去?”夜倾玉站在河岸边,轻声询问。
“自然是可以的,路途不远,五枚铜板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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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爷,死者被一剑封喉,干净利落,光是剑气便足够将死者斩杀,恐怕是个中好手,剑锋轻薄,伤口却笔直,由此可见,凶犯若非内功了得便是有一把好剑。”仵作上前来汇报自己的勘验结果。
顾逸晨正沉浸在对夜倾玉杀人时英姿飒爽的动作的幻想中,忽然听闻一个人在耳边说话打断了自己的想法,当时就不高兴了。
“王爷!这里有个标记!是十殿阎罗!”
在场的衙役与亲兵无不胆寒,十殿阎罗已经许久不曾出现,如今刚出现就动了皇亲国戚,恐怕此事不好交待了。
听到十殿阎罗的名号,顾逸晨皱眉,他知道十殿阎罗,那是一个以残酷血腥而培养出顶尖暗杀高手的地方,十殿阎罗的十位殿主神秘,更神秘的是被称为阎罗王的那一位。
顾逸晨不知道夜倾玉到底是怎么跟十殿阎罗扯上关系的,可他此时却希望此事不是夜倾玉做的,这样至少证明夜倾玉不是十殿阎罗的人,他只要想想夜倾玉在失踪的两年半里遭到了何种非人的折磨,他就觉得自己心痛的无法呼吸。
顺着标记找寻,顾逸晨在院子中找到一个浅浅的脚印,脚印四周虚浮,中间稍重,脚的大小,是个女子。
顾逸晨心中升起不好的感觉,恰巧此时,院墙外传来冷义的声音,“玉硕郡主?玉硕郡主你终于肯回来见王爷啦?哎?玉硕郡主你别走别走!”
听着声音,顾逸晨急忙施展轻功,越过高高的院墙,只见冷义拽着一名黑衣人,用黑晶石的发冠将头发束起,只能瞧见背影却瞧不见脸。
黑衣人一掌就劈开了冷义的手,飞身离去。
顾逸晨怎么可能轻易的放她离开,马上施展轻功追上去。
二人你追我赶的到了郊外,黑衣人的轻功了得,起落之间连气息都不曾有一丝一毫的紊乱,平稳而有节奏,但是她是比不过顾逸晨的,并非说轻功,而是比不过顾逸晨的思念,这思念让他爆发出更快的速度。
眼看着就要抓住黑衣人的衣角,黑衣人突然回身,手中撒出一把烟雾一样的药粉,紧接着便有两名女子对着顾逸晨出掌,顾逸晨下意识的出掌抵挡,就在此时,黑衣人手中的扇子遮住了自己的半张脸,轻巧的落在两名女子身后。
透过雾气,顾逸晨隐隐约约的看见了那弯弯的眉眼,春波泛水的眸子,尽管挡住了半张脸,顾逸晨也确定那就是自己朝思暮想的人。
眼前越来越模糊,倒下之前,他听见了夜倾玉的声音,那个朝思暮想的声音,“曼珠,沙华,走了,就让这位大人在这里躺着吧,不要横生枝节。”
“是,少尊主。”二人飞身跟上,远离了趴在地上昏迷的顾逸晨。
这位大人?
顾逸晨彻底昏迷前心中一沉。
夜倾玉带着曼珠与沙华赶回黑山,交了任务。
“黎叔,我想出去走走,好不好嘛?”夜倾玉蹲在黎询身边,扯着黎询的衣袖,可怜兮兮的样子就像是一只小狗一样。
黎询看着夜倾玉,笑眯眯的样子看不出曾经那个一身杀戮的阎罗王,“怎么?黑山不好玩了吗?你走了,黎叔的十殿阎罗交给谁啊?”
“也不是,黎叔你看啊,前面的时间虽然也走了很多地方,但是大多数时间都是用来逃亡或者打仗了,再说了,我发誓,黎叔绝对还能再领导十殿阎罗很多很多年呢,我不会丢下十殿阎罗不管的,黎叔你就让我出去走走吧,好不好好不好嘛?”夜倾玉就像是在跟长辈撒娇一样,她醒来之后总觉得自己的记忆空了一块,她忘记了什么她不知道,但她想要去试着把自己丢失的记忆找回来。
☆、第一百一十二章 心愿之所向
黎询眯着眼睛看着天上,“好,十天必须传一次信回来,不然我就让十七娘跟破军去抓你回来。”
“好好好,黎叔你放心,少则一年,多则两年,我一定回来。”夜倾玉眯着眼睛笑的像个狡猾的小狐狸,“曼珠,沙华,还愣着做什么?给本公子收拾东西去。”
“哎,是。”曼珠与沙华二人已经习以为常了,夜倾玉在黎询面前总是不一样的,黎询在夜倾玉面前也是不一样的。
不过二人觉得庆幸的是,夜倾玉并不是一个难侍候的主子,而且还是个很平易近人的主子,对待目标一向狠辣,对待自己人便要温柔许多,只是这个主子平日里不大喜欢笑,总是让人觉得她的心事重重。
黎询肯放夜倾玉走,夜倾玉是早就知道的,她了解黎询,只要她撒撒娇,黎询便什么都能答应,是以她才能这样的笃定。
说走就走是夜倾玉的习惯,曼珠与沙华简单的带了些钱财便只带了一套暂且用来换洗的衣裳,主仆三人便一同上路了。
偏爱红色的夜倾玉尽管已经习惯了穿一身黑衣黑袍,但却在自己的黑衣黑袍上都加了红色的边条,都是十七娘的手笔,衣裳上烫金的绣纹也是十七娘亲手所绣,她可还记得十七娘那会儿对她当真是看不惯的紧。
哪里像如今,方才她离开黑山的时候,十七娘还用一种凄凉的眼神看着自己,叮嘱自己要早些回到黑山,回到十殿阎罗,那眼神就仿佛夜倾玉做了什么十恶不赦的事情一般。
三人一路走,这里距离南清很近,夜倾玉想去黎太嫔的家乡南清瞧一瞧,能唱出那样婉转动听的歌声的女子是怎样的地方才能孕育的出来。
还没到南清,夜倾玉便听见了蜿蜒小河边正在浣衣的南清少女的歌声,婉转动听,如同黄鹂一般清脆好听灵动的歌声。
南清倚水而生,蜿蜿蜒蜒的南清河穿城而过,比起江南水乡不遑多让,却比江南水乡的柔美更多了一分柔和的清风,南清河的河面上有穿着民族服饰的少年在撑船,载过往的客商与自己心仪的姑娘去往他们想要去的地方。
岸边的柳树飘扬的柳絮如同过年时纷纷洒落的白雪,一阵清风吹过,调皮的柳絮便会落的人满头,当真是:霜雪吹满头,也算是白首。如此意境,夜倾玉觉得自己有些羡慕起在这里出生的黎太嫔。
如果没有遇到四处微服私访的林皇,她大约也可以活的这样惬意,嫁给那个疼她爱她的相公,生一群可爱的孩子,如今也该享受儿孙绕膝之乐了吧?
夜倾玉轻笑着摇了摇头,呼唤南清河中撑着篙蓬小船的少年,“小哥,你可知有一户姓安的人家?”
撑船的少年看着夜倾玉,眼前一亮,好俊俏的小哥儿,“知道呢,公子想去吗?”
“自然是要去的,到了老友的祖地总得去见一见老友的近亲,不知小哥可否载我们三人前去?”夜倾玉站在河岸边,轻声询问。
“自然是可以的,路途不远,五枚铜板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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