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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略那个神级写手 作者:木白柏bai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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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略那个神级写手 作者:木白柏bai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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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雁西茫然地抬头,看了眼一副无辜状的女友,又对自己老妈轻声道:“她是真的挺能吃的,就是吃得慢,等一会儿就全部吃光了。”
李云锦真心不是食量小的,沈雁西可是见识过她连吃两小时的壮举,虽然饭量比自己差点儿,可比其他女生来说都能算得上“大胃王”了。
而今晚他没上赶着献殷勤,还不是因为他妈从上桌开始就没给过他任何机会?不知道的还以为这是女儿带着女婿回门的呢。
李云锦闻言不自在地低了低头,桌子底下则是直接拿脚踩向旁边的男人,给她留点面子会死啊?!
沈雁西不期然被她踩了一脚,身体下意识地惊了一下。
“干什么?!吃个饭也没正形?之前教你的礼仪丢哪去了?”沈父出声轻斥,在埋汰自家儿子这件事上有着异于常人的热情。
沈雁西没理“趁火打劫”的爹,只是低头意味深长地看了眼做坏事还面不改色心不跳的女友,伸手摸了摸她的头——
“好好吃饭。”
语气轻缓,表情温柔,可李云锦愣是听出了一股子警告意味。
沈母没在意这俩人的小动作,继续和李云锦殷切地说道:“能吃是福,慢慢吃,不够阿姨再给你做。想吃什么就和我说!”
自打一见面,李云锦就感受到了沈母对自己那种莫名的、藏不住的心疼和关切,刚开始时还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可再一想大致猜出是沈雁西在背后搞了什么鬼。
可猜到了也不能当面拆台不是?只能硬着头皮抗下沈妈妈那一波波强势又热烈的“爱的攻势”。
只是这架势……不知道的人怕是会误以为亲妈伺候坐月子的闺女……
“以后就把这里当成自己家,想吃什么就提前给我打个电话,让雁西带你回来吃,千万别客气。”
吃完饭后四个人坐在客厅看春晚,沈母又拉着李云锦的手寒虚问暖。最开始是有点可怜心疼的成分作祟,可这个“儿媳妇”她是真的越看越喜欢。
坦白说,李云锦的外貌并不是传统概念里讨婆婆喜欢的模样,太过艳丽和张扬。可江虹自认识人的本领不差,常年在太太圈儿泡着早就不知不觉练就火眼晶晶,甄别起真婊来自是一看一个准儿,就更不会单凭长相就空口鉴妖了。
和李云锦相处了十分钟不到,江虹就忽略了她抢眼的五官,从她的言谈举止中看到了她身上干净沉稳的气质。这样内敛的气质再配上那一张明艳的面庞,又有一种诡异的契合感。
没见到李云锦本人之前,沈母的想法是简单的“儿子喜欢我就喜欢”。
见到她之后,沈母的想法也很简单——儿子喜欢的正巧我也喜欢。
听到江虹的关怀备至的叮嘱,李云锦先是扬唇笑了笑,犹豫了几秒后才抬头轻声开口——
“阿姨,其实您也不用和我这么客气的,我不知道沈雁西和您说了什么,您不用这么……”
不用这么热情,热情过了就会显得生疏。
江虹握着李云锦的手静静地看了她几秒,随后也跟着笑了笑,妩媚又成熟——
“他说了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本来就喜欢女儿,如果之前疼他是八分,那疼你就会是十二分。”
“我这个人其实挺霸道的,认准了就是一个劲儿地对你好,对你热情不是假客套,开始的时候你可能不太适应。”
沈母又是一笑:“不过没关系,我会让你马上适应过来的。”
第64章
沈妈妈说会让李云锦尽快适应起来的, 此言不虚。
自从双方正式见了面,江虹就直接跳过了儿子, 和儿媳妇热络了起来,隔三差五就把李云锦拎出来逛街。看到觉得适合她的东西就是一个买买买。
李云锦总觉得有些受之有愧的想法, 隔几天就变着法的“还情”。一来二去之后倒是处得越发热络了起来。
大一下学期开学后比上半年平静了不少,刚入学的咋呼劲儿也被三点一线的校园生活磨得差不多了。过完年回来郑梓薇真的开起了淘宝店,靠着自己在微博上的影响力和良好口碑一步步地积攒客户,忙碌程度比每天更文的李云锦只多不少。
刘畅也开始琢磨起兼职实习的事情, 每天校内校外跑得不见踪影。和同级的其他学生比起来, 513宿舍的三个人都异常地不合群, 除了专业课的课堂外几乎看不到这几个人的身影。
李云锦的第三本小说写的是系列文,和上一辈《贫女为后》的题材差不多,因为有了前一本做打底,这一本的成绩自然差不到哪里去, 更何况她这一本书在更的时候又正赶上上一本实体出版。
“我瞧着你这本书的数据比上一本还要好啊?”刘畅作为李云锦的第一波死忠粉,又是一个半吊子的作者,对数据这事本就比纯读者敏感。
李云锦闻言轻声道:“本来就是同一系列的, 带动效应比较明显吧。”
刘畅点点头,翻了会儿她文下的评论,再抬头时蓦然生出了一种“吾家有女初长成”的既视感, 拍着李云锦的肩膀道:“你现在也是一个有死忠粉的人了啊, 成神之日指日可待啊有没有?!”
李云锦笑了笑, 如果说成神的话……沈雁西明显比她快了很多, 他的第二本新文《破界》直接从悬疑侦查类转到了玄幻修真类, 相比第一本更贴近当下主流的热题材。
依旧是简洁有力的文风,强大的叙事能力和一环扣一环的故事搭建,“雁回西楼”已经成了男频网站中耳熟能详的名字,在纵阅网的作者中无论口碑还是影响力都直逼当家台柱子“他城”。
而最近网文圈最热闹的事,大概就是他城和雁回西楼两家粉丝的互撕了。
他城和雁回西楼两个人的新书是同一时间段先后发表的,他城家的书粉在宣传自家偶像新作时直接拉踩了同期的雁回西楼,微博上直接点名道姓——
【爱看书的风骚哥:有人说他城的新文质量平平,以我十余年书龄的资历看,别的不说,文风文笔还是过硬的,读起来酣畅淋漓。相比之下,雁回西楼的文真心不怎么样,不明白是怎么被吹上天的,文笔渣剧情废,要说他背后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操作我是不信的。#酷#】
微博是大家各抒己见的场所,不喜欢看就直接说出来合理合法。可与此同时,微博也是一个公开的平台,敢发表公开言论就要承受由此引起的一切风浪甚至恶果。
沈雁西早就说过他的粉丝疯起来不是人,当时李云锦不过是当个乐呵听听,听过根本就没放在心上。
可这件事之后几天内网文圈掀起的风浪让她终于确信,当时那男人真的不是说着玩的……
“爱看书的风骚哥”是一个推文号,博主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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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略那个神级写手 作者:木白柏bai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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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雁西茫然地抬头,看了眼一副无辜状的女友,又对自己老妈轻声道:“她是真的挺能吃的,就是吃得慢,等一会儿就全部吃光了。”
李云锦真心不是食量小的,沈雁西可是见识过她连吃两小时的壮举,虽然饭量比自己差点儿,可比其他女生来说都能算得上“大胃王”了。
而今晚他没上赶着献殷勤,还不是因为他妈从上桌开始就没给过他任何机会?不知道的还以为这是女儿带着女婿回门的呢。
李云锦闻言不自在地低了低头,桌子底下则是直接拿脚踩向旁边的男人,给她留点面子会死啊?!
沈雁西不期然被她踩了一脚,身体下意识地惊了一下。
“干什么?!吃个饭也没正形?之前教你的礼仪丢哪去了?”沈父出声轻斥,在埋汰自家儿子这件事上有着异于常人的热情。
沈雁西没理“趁火打劫”的爹,只是低头意味深长地看了眼做坏事还面不改色心不跳的女友,伸手摸了摸她的头——
“好好吃饭。”
语气轻缓,表情温柔,可李云锦愣是听出了一股子警告意味。
沈母没在意这俩人的小动作,继续和李云锦殷切地说道:“能吃是福,慢慢吃,不够阿姨再给你做。想吃什么就和我说!”
自打一见面,李云锦就感受到了沈母对自己那种莫名的、藏不住的心疼和关切,刚开始时还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可再一想大致猜出是沈雁西在背后搞了什么鬼。
可猜到了也不能当面拆台不是?只能硬着头皮抗下沈妈妈那一波波强势又热烈的“爱的攻势”。
只是这架势……不知道的人怕是会误以为亲妈伺候坐月子的闺女……
“以后就把这里当成自己家,想吃什么就提前给我打个电话,让雁西带你回来吃,千万别客气。”
吃完饭后四个人坐在客厅看春晚,沈母又拉着李云锦的手寒虚问暖。最开始是有点可怜心疼的成分作祟,可这个“儿媳妇”她是真的越看越喜欢。
坦白说,李云锦的外貌并不是传统概念里讨婆婆喜欢的模样,太过艳丽和张扬。可江虹自认识人的本领不差,常年在太太圈儿泡着早就不知不觉练就火眼晶晶,甄别起真婊来自是一看一个准儿,就更不会单凭长相就空口鉴妖了。
和李云锦相处了十分钟不到,江虹就忽略了她抢眼的五官,从她的言谈举止中看到了她身上干净沉稳的气质。这样内敛的气质再配上那一张明艳的面庞,又有一种诡异的契合感。
没见到李云锦本人之前,沈母的想法是简单的“儿子喜欢我就喜欢”。
见到她之后,沈母的想法也很简单——儿子喜欢的正巧我也喜欢。
听到江虹的关怀备至的叮嘱,李云锦先是扬唇笑了笑,犹豫了几秒后才抬头轻声开口——
“阿姨,其实您也不用和我这么客气的,我不知道沈雁西和您说了什么,您不用这么……”
不用这么热情,热情过了就会显得生疏。
江虹握着李云锦的手静静地看了她几秒,随后也跟着笑了笑,妩媚又成熟——
“他说了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本来就喜欢女儿,如果之前疼他是八分,那疼你就会是十二分。”
“我这个人其实挺霸道的,认准了就是一个劲儿地对你好,对你热情不是假客套,开始的时候你可能不太适应。”
沈母又是一笑:“不过没关系,我会让你马上适应过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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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妈妈说会让李云锦尽快适应起来的, 此言不虚。
自从双方正式见了面,江虹就直接跳过了儿子, 和儿媳妇热络了起来,隔三差五就把李云锦拎出来逛街。看到觉得适合她的东西就是一个买买买。
李云锦总觉得有些受之有愧的想法, 隔几天就变着法的“还情”。一来二去之后倒是处得越发热络了起来。
大一下学期开学后比上半年平静了不少,刚入学的咋呼劲儿也被三点一线的校园生活磨得差不多了。过完年回来郑梓薇真的开起了淘宝店,靠着自己在微博上的影响力和良好口碑一步步地积攒客户,忙碌程度比每天更文的李云锦只多不少。
刘畅也开始琢磨起兼职实习的事情, 每天校内校外跑得不见踪影。和同级的其他学生比起来, 513宿舍的三个人都异常地不合群, 除了专业课的课堂外几乎看不到这几个人的身影。
李云锦的第三本小说写的是系列文,和上一辈《贫女为后》的题材差不多,因为有了前一本做打底,这一本的成绩自然差不到哪里去, 更何况她这一本书在更的时候又正赶上上一本实体出版。
“我瞧着你这本书的数据比上一本还要好啊?”刘畅作为李云锦的第一波死忠粉,又是一个半吊子的作者,对数据这事本就比纯读者敏感。
李云锦闻言轻声道:“本来就是同一系列的, 带动效应比较明显吧。”
刘畅点点头,翻了会儿她文下的评论,再抬头时蓦然生出了一种“吾家有女初长成”的既视感, 拍着李云锦的肩膀道:“你现在也是一个有死忠粉的人了啊, 成神之日指日可待啊有没有?!”
李云锦笑了笑, 如果说成神的话……沈雁西明显比她快了很多, 他的第二本新文《破界》直接从悬疑侦查类转到了玄幻修真类, 相比第一本更贴近当下主流的热题材。
依旧是简洁有力的文风,强大的叙事能力和一环扣一环的故事搭建,“雁回西楼”已经成了男频网站中耳熟能详的名字,在纵阅网的作者中无论口碑还是影响力都直逼当家台柱子“他城”。
而最近网文圈最热闹的事,大概就是他城和雁回西楼两家粉丝的互撕了。
他城和雁回西楼两个人的新书是同一时间段先后发表的,他城家的书粉在宣传自家偶像新作时直接拉踩了同期的雁回西楼,微博上直接点名道姓——
【爱看书的风骚哥:有人说他城的新文质量平平,以我十余年书龄的资历看,别的不说,文风文笔还是过硬的,读起来酣畅淋漓。相比之下,雁回西楼的文真心不怎么样,不明白是怎么被吹上天的,文笔渣剧情废,要说他背后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操作我是不信的。#酷#】
微博是大家各抒己见的场所,不喜欢看就直接说出来合理合法。可与此同时,微博也是一个公开的平台,敢发表公开言论就要承受由此引起的一切风浪甚至恶果。
沈雁西早就说过他的粉丝疯起来不是人,当时李云锦不过是当个乐呵听听,听过根本就没放在心上。
可这件事之后几天内网文圈掀起的风浪让她终于确信,当时那男人真的不是说着玩的……
“爱看书的风骚哥”是一个推文号,博主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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