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百六十五个金曜日 作者:堇色ivy
分卷阅读56
三百六十五个金曜日 作者:堇色iv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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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最铁。他们一起翘课,一起打球,一起吃饭,一起回家。无话不谈,亲密的让你羡慕。卓逸最习惯勾着他的肩骂他说:“滚啊你。”那一瞬却悄悄把他带到更靠近自己怀里的地方。
他的第一个女朋友是靠了卓逸的点子才把上的,两个月后就草草分手。那一晚,两人翘掉了晚上的夜自习,坐在天桥上喝了几个小时的啤酒。那人喝地微醉,勾着卓逸开始自顾自地唱起情歌来。
“三,你这么伤心吗。”
“……有点吧。”
他听了只觉得头皮有点发麻,靠上那人肩头的那一刻,几乎就要说出口。
可是眼前忽然浮现,曾经得知自己学校出了一对同性恋时,他脸上鄙夷的表情。会变态吧?男生和男生在一起。
变态吗?……只是恰好喜欢上的那个人,也是男生罢了。
卓逸闷了一口酒,沉默。
不想被讨厌,不想被觉得是变态。
明明知道不会有结果的尝试,还是让它胎死腹中好了。
右手手腕上戴着的那串佛珠是三送给他的生日礼物。除了洗澡的时候,卓逸从不脱下它。珠子一颗一颗圈住他的手腕,就是这样的,渴望能像这样被紧紧拉住。
他的第二个女朋友来地很快。
那个女孩在告白之前特意找到卓逸,问三这个人好不好?卓逸站在教学楼的过道里,呆了几秒钟,最后愣愣地笑了笑,“他啊……挺好的。”等到他们在一起了,才开始后悔那天该告诉那个女孩子,他是个差透了的家伙,呆滞,迟钝,没有情趣。所以,找谁做男朋友都好,就是千万别找他。
他们在一起,好像很久。卓逸记不太清究竟有几个月,总之很久。
直到有一天,他看到三手腕上的伤口。被抓伤的印记只是短短的,浅浅的,只有一点点发红。那个人没脑子的笑了,说着这个只有“最好的朋友”才能告诉的秘密:他们昨晚去宾馆开的房睡的。
心脏忽然像是停跳了一样,大脑里也是一片空白。
他跑起来了,甩开身后的人。
伤心,是因为被自己藏好了的伤口又一次被揭开来,再次清晰地意识到:他不能拥有他,永远的。
已经记不得第多少次,借着梦境中才会出现的一切幻想安慰自己。青春期的沸点低地叫人瞠目,射-精之后却觉得更加寂寞。
其实,知道他和女朋友分手,是一件开心的事。即便自己没有机会,也明白他不用再整天陪着另一个人,可以更多地和自己待在一起。可是这一次,却没有了这样的心境。他们确实分手了,原因是他要出国了。
为什么不能在一起?明明还喜欢,为什么。
那人傻傻的想不明白,却不知这早就是卓逸想明白了的问题。
为什么不能在一起?难道喜欢,就一定能在一起吗。如果是那样,我和你也早就在一起了。
他在为一个人苦恼,卓逸却在为他苦恼。
死循环是无法打破的,除非有一方率先松手。
一年又三百六十五天,好几年就有那么好几个三百六十五天。
那么久堆起来的情感,早就像一个无法停止的雪球一样,只会越来越大。而这一刻,却被击地粉碎。一晃那么几年,就像是白活过来的一样,无疾而终。
三走的那一年,卓逸因为六门挂科留级了。
他本就不是好好学习的乖学生,自从那人离开之后,卓逸的厌学情绪就愈发严重,因为这个地方于他而言,已经没有任何可以留恋的了。
“三,我不相信还能有谁,比我更想拥抱你、和你在一起。”
……
留级,翘课,继续考不合格,然后辍学,开始做外卖送餐员。
赚来的钱就拿去买烟,或者在路边的大排档吃简餐,日子也就主要糊里糊涂地过了。没什么起起伏伏,只是在抽烟的时候偶尔还是会想起那个背影,是一个自己追着跑着也赶不上的人。一根烟完了,踩灭烟头,就再回到眼前的生活。只是那串佛珠,没舍得丢掉,一直都戴在手上。这是他留下的唯一的东西,说什么都舍不得。
还能相信什么,奢望什么?
这世上的事,不是所有都能如你所愿。因而只能苟且,过一日,是一日。
上海的夏天,燥热地叫人透不过气来。
有人在餐厅后厨房外的空地上冲机车。看到卓逸走过来,就在阳光下眯起了眼睛问:“不好意思,现在是几多点啊?”浓重的港台口音听起来不像是本地人,得到答案之后的笑容却让卓逸莫名觉得熟悉,就像是久别重逢的一见如故。
傅嘉祎。名字听起来就很“香港”。
他尤其认真,办起事来也总是踏实。骗他去替自己跑腿也没有怨言。他不是傻,只是不愿计较罢了。
自己的暴躁脾气,卓逸是知道的。几次被经理逮到闹了事,险些就要丢掉这饭碗了,都靠他才得以脱险。善良到看到路边发病的老太太就掏钱送人家去医院,住院费一并都给付了,这样的情节,不应该是小时候听说的助人为乐的故事里才有的吗?
隐约知道他不排斥男人后沾沾自喜了很多天,最后却悲哀地发现,原来他已经有了心尖上的人。卓逸见过嘉祎为那个男人伤心的样子,在冷风里瑟瑟发抖,鼻子是红的,眼眶也是红的。
这是他想要好好保护的人。从没有想过让给别人,因为这种保护是出于本能。
可是如果他幸福,逼不得已退一万步,也起码希望他遇见的,是真正懂他的人,能够替自己爱他,护他,一生一世。虽然人在知道自己永远都得不到的时候,会沮丧难过,这种沮丧与难过,自己早在几年前已经尝过一遍,而今,重蹈覆辙。
卓逸他忽然明白过来:可悲的不是自己一再遇见错的人,而是自己一错再错的痴情。陷地太早,太快,要不是每一次都这般绝望地去爱一个人,那么即便是等上他三年五载,也算不上悲哀。偏偏每次都像一颗树,种地太深,被深埋在泥土里的根拔不起来。风吹雨打,也等不到那个避雨的人。
我能让他因为我的笑话而笑起来,却不能让他为我流一滴眼泪。
每一次的故事,还没有开始就已经终结。为错的人等待,这样的日子,大概一晃又是好多年。
……
又是夏天。
卓逸在病房里躺了已有整整一个星期。
是在送餐的路上出的事故,差点与一辆闯红灯的汽车相撞,从机车上掉下来,严重骨折。嘉祎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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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最铁。他们一起翘课,一起打球,一起吃饭,一起回家。无话不谈,亲密的让你羡慕。卓逸最习惯勾着他的肩骂他说:“滚啊你。”那一瞬却悄悄把他带到更靠近自己怀里的地方。
他的第一个女朋友是靠了卓逸的点子才把上的,两个月后就草草分手。那一晚,两人翘掉了晚上的夜自习,坐在天桥上喝了几个小时的啤酒。那人喝地微醉,勾着卓逸开始自顾自地唱起情歌来。
“三,你这么伤心吗。”
“……有点吧。”
他听了只觉得头皮有点发麻,靠上那人肩头的那一刻,几乎就要说出口。
可是眼前忽然浮现,曾经得知自己学校出了一对同性恋时,他脸上鄙夷的表情。会变态吧?男生和男生在一起。
变态吗?……只是恰好喜欢上的那个人,也是男生罢了。
卓逸闷了一口酒,沉默。
不想被讨厌,不想被觉得是变态。
明明知道不会有结果的尝试,还是让它胎死腹中好了。
右手手腕上戴着的那串佛珠是三送给他的生日礼物。除了洗澡的时候,卓逸从不脱下它。珠子一颗一颗圈住他的手腕,就是这样的,渴望能像这样被紧紧拉住。
他的第二个女朋友来地很快。
那个女孩在告白之前特意找到卓逸,问三这个人好不好?卓逸站在教学楼的过道里,呆了几秒钟,最后愣愣地笑了笑,“他啊……挺好的。”等到他们在一起了,才开始后悔那天该告诉那个女孩子,他是个差透了的家伙,呆滞,迟钝,没有情趣。所以,找谁做男朋友都好,就是千万别找他。
他们在一起,好像很久。卓逸记不太清究竟有几个月,总之很久。
直到有一天,他看到三手腕上的伤口。被抓伤的印记只是短短的,浅浅的,只有一点点发红。那个人没脑子的笑了,说着这个只有“最好的朋友”才能告诉的秘密:他们昨晚去宾馆开的房睡的。
心脏忽然像是停跳了一样,大脑里也是一片空白。
他跑起来了,甩开身后的人。
伤心,是因为被自己藏好了的伤口又一次被揭开来,再次清晰地意识到:他不能拥有他,永远的。
已经记不得第多少次,借着梦境中才会出现的一切幻想安慰自己。青春期的沸点低地叫人瞠目,射-精之后却觉得更加寂寞。
其实,知道他和女朋友分手,是一件开心的事。即便自己没有机会,也明白他不用再整天陪着另一个人,可以更多地和自己待在一起。可是这一次,却没有了这样的心境。他们确实分手了,原因是他要出国了。
为什么不能在一起?明明还喜欢,为什么。
那人傻傻的想不明白,却不知这早就是卓逸想明白了的问题。
为什么不能在一起?难道喜欢,就一定能在一起吗。如果是那样,我和你也早就在一起了。
他在为一个人苦恼,卓逸却在为他苦恼。
死循环是无法打破的,除非有一方率先松手。
一年又三百六十五天,好几年就有那么好几个三百六十五天。
那么久堆起来的情感,早就像一个无法停止的雪球一样,只会越来越大。而这一刻,却被击地粉碎。一晃那么几年,就像是白活过来的一样,无疾而终。
三走的那一年,卓逸因为六门挂科留级了。
他本就不是好好学习的乖学生,自从那人离开之后,卓逸的厌学情绪就愈发严重,因为这个地方于他而言,已经没有任何可以留恋的了。
“三,我不相信还能有谁,比我更想拥抱你、和你在一起。”
……
留级,翘课,继续考不合格,然后辍学,开始做外卖送餐员。
赚来的钱就拿去买烟,或者在路边的大排档吃简餐,日子也就主要糊里糊涂地过了。没什么起起伏伏,只是在抽烟的时候偶尔还是会想起那个背影,是一个自己追着跑着也赶不上的人。一根烟完了,踩灭烟头,就再回到眼前的生活。只是那串佛珠,没舍得丢掉,一直都戴在手上。这是他留下的唯一的东西,说什么都舍不得。
还能相信什么,奢望什么?
这世上的事,不是所有都能如你所愿。因而只能苟且,过一日,是一日。
上海的夏天,燥热地叫人透不过气来。
有人在餐厅后厨房外的空地上冲机车。看到卓逸走过来,就在阳光下眯起了眼睛问:“不好意思,现在是几多点啊?”浓重的港台口音听起来不像是本地人,得到答案之后的笑容却让卓逸莫名觉得熟悉,就像是久别重逢的一见如故。
傅嘉祎。名字听起来就很“香港”。
他尤其认真,办起事来也总是踏实。骗他去替自己跑腿也没有怨言。他不是傻,只是不愿计较罢了。
自己的暴躁脾气,卓逸是知道的。几次被经理逮到闹了事,险些就要丢掉这饭碗了,都靠他才得以脱险。善良到看到路边发病的老太太就掏钱送人家去医院,住院费一并都给付了,这样的情节,不应该是小时候听说的助人为乐的故事里才有的吗?
隐约知道他不排斥男人后沾沾自喜了很多天,最后却悲哀地发现,原来他已经有了心尖上的人。卓逸见过嘉祎为那个男人伤心的样子,在冷风里瑟瑟发抖,鼻子是红的,眼眶也是红的。
这是他想要好好保护的人。从没有想过让给别人,因为这种保护是出于本能。
可是如果他幸福,逼不得已退一万步,也起码希望他遇见的,是真正懂他的人,能够替自己爱他,护他,一生一世。虽然人在知道自己永远都得不到的时候,会沮丧难过,这种沮丧与难过,自己早在几年前已经尝过一遍,而今,重蹈覆辙。
卓逸他忽然明白过来:可悲的不是自己一再遇见错的人,而是自己一错再错的痴情。陷地太早,太快,要不是每一次都这般绝望地去爱一个人,那么即便是等上他三年五载,也算不上悲哀。偏偏每次都像一颗树,种地太深,被深埋在泥土里的根拔不起来。风吹雨打,也等不到那个避雨的人。
我能让他因为我的笑话而笑起来,却不能让他为我流一滴眼泪。
每一次的故事,还没有开始就已经终结。为错的人等待,这样的日子,大概一晃又是好多年。
……
又是夏天。
卓逸在病房里躺了已有整整一个星期。
是在送餐的路上出的事故,差点与一辆闯红灯的汽车相撞,从机车上掉下来,严重骨折。嘉祎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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