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松日记 作者:老灰刺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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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松日记 作者:老灰刺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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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不听话哦!”
“我努力吧!”
薛凛无趣地往前走:“谎言被揭穿你脸都不会红一下,还会补上另一个谎言来圆谎,无聊!”
我中考成为了一匹黑马,紧跟薛凛的步伐踏进高中,我终究还是成为了老师口中的神奇的上一届。
中考完的那个假期,我们商量着去哪里玩,争执不下,最终以抓阄的形式去了昆明,传说中四季如春的春城。
我们没选对时间,不然还可以看红嘴鸥,或者说最大的看点就在红嘴鸥,太可惜了。
“有什么可惜的?大不了寒假再来。”
我默默地补了一句:“我预算不够。”我们出去玩都是aa制,一直到现在,甚至还交房租给他,顶多就是给我打打折什么的。
都说谈钱不伤感情,谈感情最伤钱,虽说钱不是万能的,但我们这样有些不近人情的划分,能在彼此之间建立一种平等的关系,这是最重要。
人家有钱,但人又不傻,平等的金钱关系,很大部分能让人平等地对待你。
我们去圆通山动物园,没什么玩的,感觉大同小异。印象比较深的是一只白虎,帅哭我!
在昆明最不值钱的就是花,在其他地方要小心照顾的花,昆明遍地都是。
我去了花卉市场,我不止一次地吐槽,两大男人去什么花卉市场,我也不是歧视花,对于我来说,花挺漂亮的,但也就到这里了。
花卉市场很热,我脱下外套放在背包里,薛凛调侃:“你要不要考虑去厕所换件t恤?就在你包里。”
我表示拒绝,还有就是把自己的衣服放在别人的包里还这么理直气壮真的可以吗?
“真搞不懂你为什么不穿短袖?”薛凛一脸莫名其妙,“而且衬衫的扣子一定要扣满,袖口要翻过来,露出手腕。”
我摸一把额头上的汗回答道:“你不懂,因为我为人正派又严谨。”
“得了吧你!”
回旅馆的时候薛凛买了一大把玫瑰,几块钱,自己不拿着,全给了我,让我看着处理。路上遇到一个老婆婆搭话:“小伙子,该是送给你呢对象?”
“不是,我女朋友送我的。”
第14章 2018年3月3日
2018年3月3日,晴,多风
薛凛很不放心我,走到哪里都要把我带上,被监控的感觉算不上好也算不上坏,偶尔还是要容忍一下薛凛的小脾气。
我拿着手机在薛凛的办公室发了一天的呆,无所适从说的就是我了。
薛凛坐在办公桌上处理几份文件就抬头看一看我,我真的很想问,以这种状态你真的能处理好文件?公司迟早倒闭吧?
薛凛的办公室很普通,什么都没有,干干净净,薛凛非常讨厌办公学习的地方乱糟糟的。
同桌那么多年,我的桌子都是他收拾的。也不是我邋遢,我收拾了在薛凛眼里还是和没收拾的一样,时不时还要被嘲讽。
所以我机智地让薛凛给我收拾了,真佩服我的机智。
薛凛认真办事情的时候,非常吸引人,那句话怎么说来着?认真的男人最帅。
头发一丝不苟地打理好,穿着西装去开会。我一直觉得西装是男人的性感,女仆装是男人的浪漫,诸如此类的还有旗袍什么的。
我也不是制服控,主要看颜值,薛凛怎么样都好,无论他什么样,总有人飞蛾扑火,粉身碎骨在所不惜。
我没跟薛凛打招呼就下楼了,碰到了合叶,原来他是薛凛公司的艺人吗?
他把头发染成了银白色,化着厚重的烟熏妆,猫眼大而明亮,带着逆十字的项链,手上也有很多的装饰品,打扮非常时髦,一股子桀骜不驯的味道。
其实在我印象中,合叶这种款才是薛凛未来的样子。
薛凛经常臭美,一大爱好就是嘲笑我的时尚品味,天天说我土包子。
我真的是理解不了啊,正装有什么不好吗?我承认我是个保守派的人,对时尚的敏感度很低,但怎么着,也落不到土包子的地步吧?
薛凛曾一度迷恋鲜亮的颜色,比如明黄色的羽绒服,暗红色的衬衫或是裤子,很适合他。
我的衣服没有跳眼的颜色,唯一一件事薛凛买的,橘色的卫衣,他也有一件一模一样的,我从来没穿过,他为此生了很长时间的气,跟我冷战了许久。
合叶估计是才工作回来,他一言不发地从我身边走过。我哪里得罪他了?
李克己有一场演唱会,就在今天,就在本市。
他寄了那么多东西给我,还天天跟我交流,我都爱答不理的,演唱会不去的话,太让人寒心了。
我的位置很好,算是离舞台最近的了。
荧光棒,霓虹灯,攒动的人,声嘶力竭的喊话,交织成一个光怪陆离的世界,而我格格不入,冷静地坐在我的位置。
我不太听流行音乐,或者说接触得不多,我大部分时间都在听舒缓的钢琴曲或者小提琴曲。
演唱会的水准很高,李克己唱歌很稳,也不知道是哪里请来的乐队,里面的电吉他手碉堡了!萨克斯也是!
如果没有意外的话,我个人认为李克己会走得很远很远,很多东西听一场现场的演唱会就明白了。
最后压轴出来的时候,我很惊讶,在这种场合看到老熟人不惊讶才不正常吧。
安淮和李克己合奏《梁祝》。
这支中国有史以来最著名的小提琴曲,完成了交响音乐民族化的创世纪。全曲大概二十六分钟,首先五分钟叙述梁祝爱情主题,然后是快乐的学校生活,接着十八相送。
从十一分钟开始进入第二段,祝英台回家抗婚不成,楼台会,最后哭灵。
第二段和第一段长度差不多,大约十一分钟。最后一段则是化蝶,是主题再现。
他们演奏的是最后一部分—化蝶。
安淮还是老样子一点没变,即使在舞台上也丝毫没有被热烈的气氛影响,冷冰冰的。
“我是安淮。”清冷的声音如同纯白的雪,沾满了寂静与漠然。
他一说完话,现场更加沸腾,我有点晕,耳朵也受不了了,果然我不太适合这种热闹的氛围。在这里,我简直是个异类。
下次换种方式感谢李克己吧,这种方法对我的伤害太大了,要不,我也给他寄东西?不,薛凛会炸的,也不对,这个主要不错,下次送他我珍藏的八音盒。
李克己笑嘻嘻地揽着安淮,活力十足地问:“你们喜欢这个小哥哥吗?”
“喜欢!!!!”
“那我呢?”
台下哄笑,异口同声地喊:“你是我们的儿子!小哥哥是我们的老公!”
所以,这就是传说中的妈妈粉和老婆粉?我掏出手机,随意地拍几张照片就发给李克己,说他的演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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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不听话哦!”
“我努力吧!”
薛凛无趣地往前走:“谎言被揭穿你脸都不会红一下,还会补上另一个谎言来圆谎,无聊!”
我中考成为了一匹黑马,紧跟薛凛的步伐踏进高中,我终究还是成为了老师口中的神奇的上一届。
中考完的那个假期,我们商量着去哪里玩,争执不下,最终以抓阄的形式去了昆明,传说中四季如春的春城。
我们没选对时间,不然还可以看红嘴鸥,或者说最大的看点就在红嘴鸥,太可惜了。
“有什么可惜的?大不了寒假再来。”
我默默地补了一句:“我预算不够。”我们出去玩都是aa制,一直到现在,甚至还交房租给他,顶多就是给我打打折什么的。
都说谈钱不伤感情,谈感情最伤钱,虽说钱不是万能的,但我们这样有些不近人情的划分,能在彼此之间建立一种平等的关系,这是最重要。
人家有钱,但人又不傻,平等的金钱关系,很大部分能让人平等地对待你。
我们去圆通山动物园,没什么玩的,感觉大同小异。印象比较深的是一只白虎,帅哭我!
在昆明最不值钱的就是花,在其他地方要小心照顾的花,昆明遍地都是。
我去了花卉市场,我不止一次地吐槽,两大男人去什么花卉市场,我也不是歧视花,对于我来说,花挺漂亮的,但也就到这里了。
花卉市场很热,我脱下外套放在背包里,薛凛调侃:“你要不要考虑去厕所换件t恤?就在你包里。”
我表示拒绝,还有就是把自己的衣服放在别人的包里还这么理直气壮真的可以吗?
“真搞不懂你为什么不穿短袖?”薛凛一脸莫名其妙,“而且衬衫的扣子一定要扣满,袖口要翻过来,露出手腕。”
我摸一把额头上的汗回答道:“你不懂,因为我为人正派又严谨。”
“得了吧你!”
回旅馆的时候薛凛买了一大把玫瑰,几块钱,自己不拿着,全给了我,让我看着处理。路上遇到一个老婆婆搭话:“小伙子,该是送给你呢对象?”
“不是,我女朋友送我的。”
第14章 2018年3月3日
2018年3月3日,晴,多风
薛凛很不放心我,走到哪里都要把我带上,被监控的感觉算不上好也算不上坏,偶尔还是要容忍一下薛凛的小脾气。
我拿着手机在薛凛的办公室发了一天的呆,无所适从说的就是我了。
薛凛坐在办公桌上处理几份文件就抬头看一看我,我真的很想问,以这种状态你真的能处理好文件?公司迟早倒闭吧?
薛凛的办公室很普通,什么都没有,干干净净,薛凛非常讨厌办公学习的地方乱糟糟的。
同桌那么多年,我的桌子都是他收拾的。也不是我邋遢,我收拾了在薛凛眼里还是和没收拾的一样,时不时还要被嘲讽。
所以我机智地让薛凛给我收拾了,真佩服我的机智。
薛凛认真办事情的时候,非常吸引人,那句话怎么说来着?认真的男人最帅。
头发一丝不苟地打理好,穿着西装去开会。我一直觉得西装是男人的性感,女仆装是男人的浪漫,诸如此类的还有旗袍什么的。
我也不是制服控,主要看颜值,薛凛怎么样都好,无论他什么样,总有人飞蛾扑火,粉身碎骨在所不惜。
我没跟薛凛打招呼就下楼了,碰到了合叶,原来他是薛凛公司的艺人吗?
他把头发染成了银白色,化着厚重的烟熏妆,猫眼大而明亮,带着逆十字的项链,手上也有很多的装饰品,打扮非常时髦,一股子桀骜不驯的味道。
其实在我印象中,合叶这种款才是薛凛未来的样子。
薛凛经常臭美,一大爱好就是嘲笑我的时尚品味,天天说我土包子。
我真的是理解不了啊,正装有什么不好吗?我承认我是个保守派的人,对时尚的敏感度很低,但怎么着,也落不到土包子的地步吧?
薛凛曾一度迷恋鲜亮的颜色,比如明黄色的羽绒服,暗红色的衬衫或是裤子,很适合他。
我的衣服没有跳眼的颜色,唯一一件事薛凛买的,橘色的卫衣,他也有一件一模一样的,我从来没穿过,他为此生了很长时间的气,跟我冷战了许久。
合叶估计是才工作回来,他一言不发地从我身边走过。我哪里得罪他了?
李克己有一场演唱会,就在今天,就在本市。
他寄了那么多东西给我,还天天跟我交流,我都爱答不理的,演唱会不去的话,太让人寒心了。
我的位置很好,算是离舞台最近的了。
荧光棒,霓虹灯,攒动的人,声嘶力竭的喊话,交织成一个光怪陆离的世界,而我格格不入,冷静地坐在我的位置。
我不太听流行音乐,或者说接触得不多,我大部分时间都在听舒缓的钢琴曲或者小提琴曲。
演唱会的水准很高,李克己唱歌很稳,也不知道是哪里请来的乐队,里面的电吉他手碉堡了!萨克斯也是!
如果没有意外的话,我个人认为李克己会走得很远很远,很多东西听一场现场的演唱会就明白了。
最后压轴出来的时候,我很惊讶,在这种场合看到老熟人不惊讶才不正常吧。
安淮和李克己合奏《梁祝》。
这支中国有史以来最著名的小提琴曲,完成了交响音乐民族化的创世纪。全曲大概二十六分钟,首先五分钟叙述梁祝爱情主题,然后是快乐的学校生活,接着十八相送。
从十一分钟开始进入第二段,祝英台回家抗婚不成,楼台会,最后哭灵。
第二段和第一段长度差不多,大约十一分钟。最后一段则是化蝶,是主题再现。
他们演奏的是最后一部分—化蝶。
安淮还是老样子一点没变,即使在舞台上也丝毫没有被热烈的气氛影响,冷冰冰的。
“我是安淮。”清冷的声音如同纯白的雪,沾满了寂静与漠然。
他一说完话,现场更加沸腾,我有点晕,耳朵也受不了了,果然我不太适合这种热闹的氛围。在这里,我简直是个异类。
下次换种方式感谢李克己吧,这种方法对我的伤害太大了,要不,我也给他寄东西?不,薛凛会炸的,也不对,这个主要不错,下次送他我珍藏的八音盒。
李克己笑嘻嘻地揽着安淮,活力十足地问:“你们喜欢这个小哥哥吗?”
“喜欢!!!!”
“那我呢?”
台下哄笑,异口同声地喊:“你是我们的儿子!小哥哥是我们的老公!”
所以,这就是传说中的妈妈粉和老婆粉?我掏出手机,随意地拍几张照片就发给李克己,说他的演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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