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大反派[快穿] 作者:打字机N号

    303.全球进化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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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快更新我是大反派[快穿]最新章节!此为防盗章,防盗比例50%,24小时后可看到正常更新  “明天你三叔三婶回来,让晏褚来家里吃饭。”林家的饭桌上,林广国忽然蹦出这么一句话来。

    “当家的。”

    林丁丁欣喜,黄茹花却有些不愿意,都快年节的功夫了,让晏褚来家里吃饭算什么意思,难道她男人也看中了那个女婿?

    她连生了三个儿子才得一宝贝闺女,不求她嫁多么富贵的人家,只求平平安安,能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这些都是晏褚给不了的。

    “那孩子还是不错的。”林广国扒了两口粥,沉声说道。

    一个孝顺的孩子能坏到哪里去,以前他不满意丁丁和那孩子在一块,是觉得那个城里孩子太娇惯,可是现在看来,人家每天按时下地干活,再苦再累也没叫唤过一声,之前那段日子,真有可能是他身体不好,不适应他们这边的水土。

    自家闺女自己最了解,就是个死心眼的,既然她那么喜欢晏褚那小子,他为人又没有太大的弊端,没必要死命拦着。

    没房子,他们之前住的那个老宅子修一修也能住人,正好离家里也就几十米的距离,互相之间还能有个帮衬,挣得工分不够全家人吃,林广国也想好了,请大舅哥帮忙替晏褚留个小学老师的位置,他是高中学历,文化水平比小学校长还要高呢,这么一来每个月还多了一笔工资,加上队里分的人头粮,日子也不会太难过。

    养儿一百岁,常忧九十九,林广国不想闺女难过,只能方方面面都替她考虑全了。

    “爸!”

    林丁丁哪里还吃得下饭啊,抱着亲爹的脖子撒了个娇,赶紧借口吃饱了给晏褚传信去了。

    “你明个儿也回娘家一趟,让你哥那天也过来,他最疼丁丁了,未来的外甥女婿,他总得好好考察考察。”

    林广国知道媳妇对晏褚那个女婿还是有些不太满意的,拍了拍她的手背,对着她说道。

    黄茹花是个传统的妇女,通常林广国打定主意的事她不会反驳,因此虽然不太乐意,还是点点头答应了下来。

    夫妻俩在这个家很有权威,几个媳妇听公婆商量小姑子的婚事也不敢插嘴,至于林丁丁的几个哥哥,当然是顺着妹妹的心意来,她开心就好,要是那个晏褚以后敢欺负妹妹,打到他听话就成了。

    *****

    “呕——”

    晏褚捂着胸口,满脸通红,还带着浓重的酒气,这么晚了,他喝得这般醉,林家人也没有送他回知青院,收拾出了一间屋子,就让他睡在了家里。

    “你也太实诚了,我大舅二叔他们灌你一杯你就喝一杯。”林丁丁一脸心疼的帮着晏褚擦脸,嘴里抱怨,面上可开心了,想着舅舅和二叔他们离开时笑容满面的模样,就知道他们对晏大哥是满意的。

    也是,她喜欢的男人那么优秀,别人怎么会不喜欢呢?想着刚刚饭桌上晏褚对着舅舅和二叔三叔的刁难,侃侃而谈的模样,林丁丁不由地就犯了痴。

    “不喝,舅舅他们怎么会愿意让你嫁给我。”

    晏褚还是头一次喝的那么醉,他是个很克制的人,即便是在谈生意的酒桌上,也不会把自己弄得那么狼狈。

    房间内此时就点着一盏昏黄的煤油灯,林丁丁半边脸对着光,毫无瑕疵的肌肤微微有一层光晕,另外半边脸多了层阴影,又是别样的美。

    “不和你说了。”

    林丁丁将手上的帕子往晏褚手里一塞,羞红着脸看了他一眼,扭头跑了出去。

    晏褚笑了笑,用帕子擦了擦脸和脖子,一阵阵晕眩袭来,终究抵抗不住醉意睡了过去。

    “其实晏褚那孩子还是不错的,像是把咱们闺女放在心上的模样。”

    另一边黄茹花也和林广国洗漱一番上了炕,也就一顿饭的功夫,黄茹花就彻底转变了之前对晏褚的态度。

    林广国看着媳妇满意的表情,只能感叹女人,你的名字叫善变。

    也怪不得黄茹花,之前知青院里的那些知青和村里关系虽然融洽,可是绝大多数隐隐还是带着高傲的,因为他们是城里人,还是知识分子,对比他们这些没文化的在地里刨食的农民,自然是用一种高高在上的俯视态度。

    晏褚就不那样,黄茹花也说不上来哪里不一样,可是跟那孩子说话,就让人觉得特别舒坦,即便她刚刚在餐桌上讲了不少鸡毛蒜皮的小事,他也不会嫌烦,还会接几句话,让人心热乎起来。

    “而且那孩子也挺可怜的,亲爸那样也就算了,亲妈都快比后妈还坏了。”黄茹花想着晏褚吃饭时谈起家庭情况,哀恸的模样,忍不住心疼了起来。

    “以后丁丁和他结婚了,咱们对他好一些,岳父岳母和爸妈也是一样的,这孩子没爸妈疼,咱们对他好了,他也能记挂着几分,将这份情,添到丁丁的身上。”

    饭都吃了,长辈也都见了,这件事基本就算定下了,黄茹花自然不会去揪着那些不尽人意的地方,而是想办法将劣势转化为优势。

    “还用得着你说。”林广国熄了煤油灯,黑暗中也不影响夫妻俩交流。

    “过些日子让丁男他们兄弟把老宅子好好修修,在他们夫妻没有自己的房子前就先住那儿了,丁丁的嫁妆,就不要弄那些虚的了,晏褚那孩子不是说他有手表吗,原本给丁丁准备的三大件,就留个缝纫机,自行车和手表都换成钱,给她压箱底,晏褚没父母帮衬,夫妻俩刚开始过日子手头总有些紧。”

    林广国虽然是个大男人,却很细心,考虑的十分周到。

    “就照你说的办,当初我嫁过来的时候,我妈给陪了一对金戒指,一副耳环,还有一个金镯子,原本是想着百年以后再分的,丁丁出嫁,光有一个缝纫机也不好看,我再添一个金镯子。”

    黄茹花算计着家里剩下的钱,闺女的嫁妆是一早攒的,他们家劳动力多,又还没分家,这些年也攒了不少钱,办个酒席是绰绰有余了。

    夫妻俩你一言我一语的,想着闺女马上就要是别人家的了,一整个晚上,想着她还是娃娃时的模样,久久不能睡去。

    *****

    “老晏啊,你儿子又给你来信了?”

    对于晏荀所在的农场来说,所有人最期待的事就是接到晏褚的来信,这里的人都太寂寞了,对他们而言,晏荀收到信,和他们收到信没什么区别。

    “是啊。”

    晏荀脸上止不住的笑,自从收到了儿子的来信,他整个人就和重获新生了一样,以前暮气沉沉的一个人,现在每天精神头十足,他心里憋着一股劲呢,他得好好活着,活到再见到儿子的那一天。

    边上的人也被他影响,每一次听他念自己的家书,想着或许在另一个地方,他们的子女亲人也在思念他们,只是因为不知道他们在这个地方,就感觉有了活的希望。

    “我儿子要结婚了。”

    晏荀欣喜的看着信里夹着的一张照片,看着上头和他有五分相像,和记忆中那个包子脸的小娃娃完全不同的俊秀青年,晏荀激动的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给我们看看。”

    一群人听了晏荀的话,立马凑过来瞧。

    “老晏,你这个儿子长的可比你俊多了,这是你儿媳妇吧,也是标致模样。”

    “你有福气啊,儿子娶了媳妇,恐怕过不久就能抱上孙子了。”

    大伙你一言我一语的,看着照片上微笑着的小夫妻,眼里满是艳羡。

    晏荀看儿子在信里说了媳妇的情况,不是城里姑娘,而是他插队的那个村子里的女孩,性子开朗活泼,是个善良的好姑娘,儿子还说自己很喜欢那个女孩。

    他们商量好了,以后建房子的时候多起一间屋,空着,等着他回家。

    他本来就不是有门第之见的男人,更何况现在这情况,也只有别人看不上他的份,晏荀觉得儿子喜欢的姑娘一定就是好的,看着林丁丁的照片怎么看怎么欢喜。

    “这是我儿子寄来的喜糖,大伙一块沾沾喜气。”

    晏荀看儿子这次寄来的包裹中还带了一些干粮和糖果,给自己那些难兄难弟抓了一把,想了想,又抓了一大把去了门卫李老头那儿,向他表示感谢。

    “你是个有后福的,苦日子总有能结束的一天。”

    李老头接过喜糖,咧着嘴,露出一口黄牙,晏荀眼神闪了闪,李老头以往从来不和他们说这些话,难道是有什么映射?他顾不上寒暄,回了房,和朋友们商讨这个讯息。

    “叮——支线任务完成度100%,奖励积分300。”

    此时的晏褚正穿着一身列宁装,身上系了朵大红花,准备当他的新郎官呢。

    李老头无牵无挂的,要再多钱也没有用,自然不会去刁难那些本就遭难的人,通常这些劳改犯的亲属寄包裹来了,他只是简单的拆开看看,只要没有什么危险物品就会把东西原封不动给物主。

    其他地方就没有那么好的事了,通常有什么包裹信件寄来,好东西都得先被剥削掉一大半,最后能剩下多少,全看命了,至于信件,一般人不会拆,不过你也得保佑你待的那个农场没有那些喜欢搅风搅雨的人,不然硬是要给你扣一个文字狱,加重罪名,也是没办法的事。

    “包裹?我的?”

    一个佝偻着背,看上去有些苍老的男人在人堆里举了举手,眼神有些诧异。

    那个男人看上去也就四五十的年纪,脸上早已爬满了风霜的痕迹,额头深深的几道纹路,头发半白,被狂风吹得乱糟糟的。

    他就是晏褚这个世界的父亲,也是他要挽救的对象,此时如果有当年认识晏荀的人站在他面前,估计也认不出眼前这人,就是当年惊艳了整个燕京大学的男人。

    算算日子,他来到这个农场改造已经快十年了,期间从来就没有收到过一封信,一封包裹,不仅仅是他,他们这儿所有被放下来的人,收到家里信件的次数屈指可数。

    这是这个时代的常态,所有人都恨不得和他们扯清关系,哪还有人会主动招惹上来。

    晏荀想不到谁会寄包裹给他,妻子早在他出事的时候就和他离婚,还带走了那时候年仅七岁的儿子,并且登报脱离了他们之间的关系,当年的那些学生,没有落井下石就已经是很不错的了,他的父母早逝,又没有嫡亲的兄弟姐妹。晏荀一时回不过神来,还当是自己听错了。

    “李老头叫你呢,咱们这儿有大半年没有收到外面寄来的东西了吧?”

    晏荀边上的人推了他一把,他这才回过神来,跟着李老头去了外头,等再回来的时候,大伙就见他眼眶红红的,还带着一个不小的包裹信件,也不知道是谁寄来的。

    “我儿子给我来信了,我都快十年没看到过他了,当初白白胖胖的小不点,也不知道现在长得高不高,壮不壮。”

    晏荀从外头进来,走路的时候就和踩在棉花上似得,飘飘忽忽的,感觉像做梦一样。

    当初前妻带着儿子离开他,他一点都不怨,谁让他当初处于那样的境地呢,她带着儿子走了,至少能不被他牵连。

    可想归那么想,待在这封闭的农场里,晏荀无时无刻不在思念着自己的独子,他心里明白,前妻那么年轻早晚会改嫁,儿子又那么小,或许几年过后就不再记得自己还有他这么一个父亲。

    晏荀有时候还会怕,怕儿子会不会怨他这个有污点的生父的存在,怕会不会这辈子都见不到自己的儿子。

    “哭什么,你儿子给你写信寄东西,该高兴才是啊。”晏荀边上的男人对着他笑着说道,心里为他开心的同时,也有些落寞,他的儿女这会儿都该在哪儿呢?

    晏荀连连点头,也没当场拆开信件包裹,农场的干事常常会来巡逻监督,要是让他撞见他们偷懒没干活,是会扣伙食的。

    上午的活干完,大家就拿着自己的饭盒去打饭,今天的午饭是一个掺了谷糠的苞米馍馍,以及一碗稀得照的出人影的粥,这样的饭量根本就不顶饱,不过看大伙的样子,似乎都习惯了。

    “看看,你儿子给你寄了什么东西?”

    大伙都相处那么久了,每个人的来历情况基本也都是了解的,他们都知道晏荀被送来的时候还有一个七岁的儿子,被他前妻带走了,没想到这个儿子居然还记得他这个亲爹,有心打听到对方被送来这个农场,还寄了信和东西过来。

    他们打来的粥早就已经凉透了,大冷天根本就没办法下肚,好在这个农场里的看管员不算坏,给了他们一个农场不用的炉子,生火的柴火得他们自己去附近的山上捡,有了这个炉子和看门的李老头送他们的瓦罐,大冬天的也能喝上热腾腾的粥和水了。

    一间屋里七个老男人将分来的粥和苞米馍馍全放到瓦罐里里慢慢煮着,一边上炕盘坐在一块等晏荀拆包裹。

    晏荀把那个挺大的包裹递给了边上的人,让他们慢慢拆,自己则是迫不及待的打开了那封儿子寄来的信,拆信的时候,手指还打着颤。

    “爸爸,这些日子,我做梦一直想起你,想起小时候的生活。”

    ......

    “妈妈现在已经不是我一个人的妈妈了,她用我的名字代替了继兄,现在,我成了一名下乡支农的知青,每天都要下地干活,肩酸背疼,每到这个时候,我就忍不住想,你是不是比我更累,更辛苦。”

    ......

    “转眼马上就是一年了,好怀念当初小时候你带我买的那串冰糖葫芦的味道,怀念大冬天你带我去嬉冰的日子,爸,我想你了。”

    ......

    晏荀心酸的喘不上气来,捂着脸,不让泪水滴到信纸上,他以为前妻即便带着儿子走了,至少还是孩子的亲生母亲,总不至于亏待了孩子,可现在看信上的一字一言,那孩子恐怕没少受委屈。

    这让晏荀心疼的同时,也怨上了自己的前妻,儿子当年还小,或许不知情,当初在他刚出事的时候,前妻提出离婚带着孩子和他脱离关系,当时他把父母留下的一盒金条给了妻子,当做是他这个以后没法尽到父亲责任的男人的一点心意。

    那一盒金子,足够养大一个院子的孩子了,结果到头来,那个女人就是那样对待他儿子的,让他代替自己继子成为了知青。

    晏荀的心揪成了一团,恨不得现在就冲到儿子的身边,告诉他爸爸还在呢,以后爸爸会好好护着他。

    “小荀啊,你别太难过了。”

    边上的老人拍了拍晏荀的肩膀,他算是这群人里最年长的了。

    “你看看你那个儿子多关心你啊,这手套和护膝现在正好能用得上,他给你备了这些东西,也是有心的。刚刚我在打粥的时候听林干事他们闲聊,说咱们不远处那个红兵农场有两个劳改犯平反了,现在已经回去了,四.人.帮倒台了,上头很关注当年的那些冤假错案,咱们没准也有回去的一天。”

    他对着晏荀加油鼓劲:“想想你儿子,他也才十七吧,你难道不想看着他娶妻生子,继父,总是比不上亲爹的。”

    老人的话给晏荀灌输了前所未有的决心,他紧紧攥着手里那封信,没错,他要好好活着。

    *****

    “叮——支线任务完成度80%,亲,要再接再厉哦!”

    晏褚此时正在县城的供销社里,被突然弹出的讯息吓了一跳。

    “怎么了?”林青山看着晏褚双眼直勾勾的看着半空中,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什么也没瞧见。

    “没什么。”晏褚摇了摇头,意识到估计是自己那封信起到作用了。

    之前就是想试一试,赌的就是他对原身这个儿子的在乎程度,他在信里表达思念的同时,也隐晦的提出自己此时的境遇,他若是过得太好,只会让晏荀放下心来,彻底没了牵挂,只有他过得不好,晏荀才会不放心,鼓起斗志撑下去。

    现在看来,他赢了,不过系统自动提示音怎么还带卖萌的。

    “咱们得加快速度了,丁男哥还在县城外等着呢,我看她们都快买完年货了,马上就该回去了。”

    林青山对着晏褚提点了一句,不出意外这是他们年前最后一次进城,除了一些生活必需品,知青们也需要买一些过年的东西,他和晏褚算是代表。

    必要的东西已经照着单子买的差不多了,现在两人四处闲逛,买的是私人的用品。

    晏褚点了点头,路过卖脂膏的柜台时,脚步顿了一顿。

    虽然他没有女朋友,可也听过包治百病之类的话,凡是女孩子,应该都会喜欢包包口红化妆品之类的吧?

    晏褚不太确定,这个年月也买不到那些东西,看着柜台上几盒包装精美的雪花膏,他终究还是拿起了其中一盒,掏钱结账。

    “高有什么用,我觉得还是江知青那样的比较好,身体结实,一点都不耽搁干活。”

    一群村里姑娘一边做着手工活,一边隐晦打量着在地里干活的知青,凑在一块叽叽喳喳的议论。

    “我觉得还是晏知青最好,以前读书的时候不是学过一个词,叫秀色可餐,对着他那张脸,不吃饭我都觉得饱了。”一个圆脸蛋的小姑娘捂着嘴,落落大方的一点都不觉得害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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