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终人散烟雨楼 作者:莺啼青溪
分卷阅读16
曲终人散烟雨楼 作者:莺啼青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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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终人散烟雨楼 作者:莺啼青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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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药时,郎中说,再吃药,你也会有生命危险。
无奈,胭脂决定生下孩子。
有了孩子,胭脂被赶出梨园,没有戏园子愿意要一个大肚子的女人,凭着积蓄,租了一个院落,数月后,胭脂平安无事地生产。
孩子的名字叫秋,是胭脂取的。
十四年前,胭脂带着孩子找到秋傲的时候,秋傲指着秋家的大门,扬言——
我可以收留你们,但是,你要在那里跪三天三夜,或者,你和这个不知道哪里来的崽子睡牢房去,选择吧!
随口一说,秋傲没想到胭脂真的不吃不喝地跪了三天三夜。
按照约定,胭脂和孩子顺利进入秋家,胭脂伤人的罪也被抹掉。
……
在秋家待了半年,天翻地覆的变故发生在孩子身上。
首先,孩子有了新的名字,是秋傲亲自取的,叫秋宴。
接着,胭脂卧病在床,正面临财政危机的秋家不愿意花冤枉钱给她治病。
最后,见识了人情冷暖,秋宴眼睁睁地看着母亲离开人世。
从母亲病逝的那天起,秋宴就发誓,他要赚钱,赚特别多的钱,他要成为天下第一首富,他再也不想看到有人因为没钱治病而死掉。
很多年后,秋宴曾想过这样的问题,也许,即使有钱治疗,母亲可能也无法活过来,毕竟,心已经死了。
“难受吗?”递上一杯清茶,沈长歌在心里叹了一口气,对于秋宴财迷的理由,她已经清楚了。
“是不是很逼真?是不是快哭了?看来,我编故事的水平还挺高超的。”哗啦,折扇潇洒地打开,秋宴一副快点表扬我的模样。
“你真棒。”配合地竖起大拇指,沈长歌突然有种想说出一切的冲动。
“散场了,我们走吧。”折扇放进袖口,起身,秋宴的手落在轮椅上。
秋宴靠过来的时候,沈长歌快速地低语,不管对方有没有听清,沈长歌提议,“去画舫上吃火锅,怎么样?”
折扇差点从袖子里滑出来,推着轮椅,秋宴点头同意,“好主意。”
我是北燕人,我的本名是即墨长歌。
一时冲动,沈长歌将身家性命的砝码交给秋宴,秘密在心底埋葬了多年,说出来,仿佛真的会轻松起来。
秋宴,你会选择告密吗?
听戏,吃火锅,听曲,品清茶,夜色慢慢降临,月亮缓缓地升起,晚风拂过,舒适宜人。
湘儿,好吃吗?
特别好吃,谢谢夫君,我好喜欢夫君啊。
两艘画舫“擦肩”而过,一艘画舫的声音飘到另一艘画舫中,听到对话,沈长歌敏锐地猜到说话之人,视线不自觉地落在秋宴身上。
无动于衷,自顾地倒茶,秋宴忽然问,“长歌,你上午说的话,对其他人说过吗?”
双手捧着下巴,不合时宜地卖萌,沈长歌反问,“你猜呢?”
一本正经,满脸严肃,“我是认真的。”
放下手,伸长,沈长歌说出欠扁的话,“秋宴,你不是财迷吗?为什么不去揭发我呢?我的人头说不定可以卖个好价钱哦。”
才喝了几杯就在装疯卖傻,秋宴夺走沈长歌触碰到的酒坛,厉声呵斥,“闭嘴!”
☆、楼主
子夜时分,在秋宴的护送下,沈长歌准时出现在烟雨楼。
月光皎洁,一个戴着斗笠的黑衣人站在入口处,指着敞开的大门,做了一个请的姿势。
将秋宴的手从轮椅上拂开,独自转动轮椅,沈长歌缓缓地进入烟雨楼。
两扇门自动闭合,秋宴默默地注视着烟雨楼里唯一有光亮的房间,那是六楼的某间屋子,飞跃,施展轻功,落在一棵高高的柳树上,窝在树杈里,一动不动。
从怀里取出夜明珠,戴着斗笠的黑衣人出声,“楼主已恭候多时。”
“老板娘?”假装诧异,借着夜明珠微弱的光亮,意识到对方没有帮忙的打算,沈长歌敲了敲腿,“我一个人恐怕没办法去六楼。”
把夜明珠塞到装傻的女人手中,玉侬催促道,“不是早就能走了吗?装什么装?快点上去吧。”
秘密被当面戳穿,沈长歌一点也不恼怒,反而笑了起来,拿着夜明珠,抬脚,踏上第一个台阶。
瞥了眼孤零零的轮椅,低着头,玉侬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太长时间没有行走,一口气上到六楼,沈长歌不自觉地喘着粗气,止步,稍作休息,用帕子擦了擦汗,侧身,顺着光亮,朝燃着蜡烛的房间走去。
“东西,我带来了,北燕什么时候灭亡?”掏出麒麟玉佩,晃了晃,沈长歌紧紧地盯着对面的男人。
“北燕皇帝卧病在床,命不久矣,大皇子意外坠马,不幸瘫痪,四皇子食物中毒,当场死亡。”戴着面具的男人以肯定的语气说着事实。
“当真?”为什么没有听到过相关的传闻?沈长歌疑惑地捏紧玉佩。
北冥皇族子嗣稀少,二皇子死后,北燕皇帝膝下还剩三子一女,如今,大皇子废了,三皇子天生痴傻,四皇子中毒身亡,北冥蝶舞迷恋李慕陶。
“不出十日,消息便会传开。”历史按照既定的轨迹发展,任何人也无法阻挡北燕灭亡。
“楼主,可否取下面具?”把麒麟玉佩放在桌上,朝对面推了推,沈长歌毫无掩饰地打量黑漆漆的面具,纯正的黑色,面具很大,遮住整张脸,单单露出眼睛、鼻子和嘴巴。
沉默,似乎是在做思想斗争,蜡烛快燃尽的时候,男人取下面具,露出真容。
“是你?”惊讶地捂着嘴,沈长歌呆愣愣地盯着有过一面之缘的男人。
“即墨小姐,好久不见。”迟来的打招呼,换了一支蜡烛,楼亭舟将麒麟玉佩放进袖口。
十年前,即墨家灭族的时候,即墨长歌被一个神秘的白衣人救下。
四处逃窜,东躲西藏了数日,白衣人将服下易容丹的即墨长歌送到南宋洛阳,从此,即墨长歌作为沈家的私生女活到了现在。
在去沈家的途中,白衣人曾取下面具,虽然只是眨眼间的空隙,那张脸却深深地烙在即墨长歌的心里。
“为什么?”为什么救我?为什么把我送到沈家?为什么让我盗来麒麟玉佩?为什么帮我治疗双腿?为什么……此刻,沈长歌的心中充满了疑惑。
“吓到了?”拿起桌上的面具,楼亭舟重新戴上,意料之中的反应,随便换一个人也会被吓到,毕竟他的脸和十年前一模一样。
十年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于楼亭舟而言,唯一的变化就是戴在头上的面具从市面上常见的白色面具换成了黑色面具。
快速地恢复冷静,沈长歌看向全身上下包裹的严严实实的男人,“之前的交易,还作数吗?”
面具下的脸严肃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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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药时,郎中说,再吃药,你也会有生命危险。
无奈,胭脂决定生下孩子。
有了孩子,胭脂被赶出梨园,没有戏园子愿意要一个大肚子的女人,凭着积蓄,租了一个院落,数月后,胭脂平安无事地生产。
孩子的名字叫秋,是胭脂取的。
十四年前,胭脂带着孩子找到秋傲的时候,秋傲指着秋家的大门,扬言——
我可以收留你们,但是,你要在那里跪三天三夜,或者,你和这个不知道哪里来的崽子睡牢房去,选择吧!
随口一说,秋傲没想到胭脂真的不吃不喝地跪了三天三夜。
按照约定,胭脂和孩子顺利进入秋家,胭脂伤人的罪也被抹掉。
……
在秋家待了半年,天翻地覆的变故发生在孩子身上。
首先,孩子有了新的名字,是秋傲亲自取的,叫秋宴。
接着,胭脂卧病在床,正面临财政危机的秋家不愿意花冤枉钱给她治病。
最后,见识了人情冷暖,秋宴眼睁睁地看着母亲离开人世。
从母亲病逝的那天起,秋宴就发誓,他要赚钱,赚特别多的钱,他要成为天下第一首富,他再也不想看到有人因为没钱治病而死掉。
很多年后,秋宴曾想过这样的问题,也许,即使有钱治疗,母亲可能也无法活过来,毕竟,心已经死了。
“难受吗?”递上一杯清茶,沈长歌在心里叹了一口气,对于秋宴财迷的理由,她已经清楚了。
“是不是很逼真?是不是快哭了?看来,我编故事的水平还挺高超的。”哗啦,折扇潇洒地打开,秋宴一副快点表扬我的模样。
“你真棒。”配合地竖起大拇指,沈长歌突然有种想说出一切的冲动。
“散场了,我们走吧。”折扇放进袖口,起身,秋宴的手落在轮椅上。
秋宴靠过来的时候,沈长歌快速地低语,不管对方有没有听清,沈长歌提议,“去画舫上吃火锅,怎么样?”
折扇差点从袖子里滑出来,推着轮椅,秋宴点头同意,“好主意。”
我是北燕人,我的本名是即墨长歌。
一时冲动,沈长歌将身家性命的砝码交给秋宴,秘密在心底埋葬了多年,说出来,仿佛真的会轻松起来。
秋宴,你会选择告密吗?
听戏,吃火锅,听曲,品清茶,夜色慢慢降临,月亮缓缓地升起,晚风拂过,舒适宜人。
湘儿,好吃吗?
特别好吃,谢谢夫君,我好喜欢夫君啊。
两艘画舫“擦肩”而过,一艘画舫的声音飘到另一艘画舫中,听到对话,沈长歌敏锐地猜到说话之人,视线不自觉地落在秋宴身上。
无动于衷,自顾地倒茶,秋宴忽然问,“长歌,你上午说的话,对其他人说过吗?”
双手捧着下巴,不合时宜地卖萌,沈长歌反问,“你猜呢?”
一本正经,满脸严肃,“我是认真的。”
放下手,伸长,沈长歌说出欠扁的话,“秋宴,你不是财迷吗?为什么不去揭发我呢?我的人头说不定可以卖个好价钱哦。”
才喝了几杯就在装疯卖傻,秋宴夺走沈长歌触碰到的酒坛,厉声呵斥,“闭嘴!”
☆、楼主
子夜时分,在秋宴的护送下,沈长歌准时出现在烟雨楼。
月光皎洁,一个戴着斗笠的黑衣人站在入口处,指着敞开的大门,做了一个请的姿势。
将秋宴的手从轮椅上拂开,独自转动轮椅,沈长歌缓缓地进入烟雨楼。
两扇门自动闭合,秋宴默默地注视着烟雨楼里唯一有光亮的房间,那是六楼的某间屋子,飞跃,施展轻功,落在一棵高高的柳树上,窝在树杈里,一动不动。
从怀里取出夜明珠,戴着斗笠的黑衣人出声,“楼主已恭候多时。”
“老板娘?”假装诧异,借着夜明珠微弱的光亮,意识到对方没有帮忙的打算,沈长歌敲了敲腿,“我一个人恐怕没办法去六楼。”
把夜明珠塞到装傻的女人手中,玉侬催促道,“不是早就能走了吗?装什么装?快点上去吧。”
秘密被当面戳穿,沈长歌一点也不恼怒,反而笑了起来,拿着夜明珠,抬脚,踏上第一个台阶。
瞥了眼孤零零的轮椅,低着头,玉侬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太长时间没有行走,一口气上到六楼,沈长歌不自觉地喘着粗气,止步,稍作休息,用帕子擦了擦汗,侧身,顺着光亮,朝燃着蜡烛的房间走去。
“东西,我带来了,北燕什么时候灭亡?”掏出麒麟玉佩,晃了晃,沈长歌紧紧地盯着对面的男人。
“北燕皇帝卧病在床,命不久矣,大皇子意外坠马,不幸瘫痪,四皇子食物中毒,当场死亡。”戴着面具的男人以肯定的语气说着事实。
“当真?”为什么没有听到过相关的传闻?沈长歌疑惑地捏紧玉佩。
北冥皇族子嗣稀少,二皇子死后,北燕皇帝膝下还剩三子一女,如今,大皇子废了,三皇子天生痴傻,四皇子中毒身亡,北冥蝶舞迷恋李慕陶。
“不出十日,消息便会传开。”历史按照既定的轨迹发展,任何人也无法阻挡北燕灭亡。
“楼主,可否取下面具?”把麒麟玉佩放在桌上,朝对面推了推,沈长歌毫无掩饰地打量黑漆漆的面具,纯正的黑色,面具很大,遮住整张脸,单单露出眼睛、鼻子和嘴巴。
沉默,似乎是在做思想斗争,蜡烛快燃尽的时候,男人取下面具,露出真容。
“是你?”惊讶地捂着嘴,沈长歌呆愣愣地盯着有过一面之缘的男人。
“即墨小姐,好久不见。”迟来的打招呼,换了一支蜡烛,楼亭舟将麒麟玉佩放进袖口。
十年前,即墨家灭族的时候,即墨长歌被一个神秘的白衣人救下。
四处逃窜,东躲西藏了数日,白衣人将服下易容丹的即墨长歌送到南宋洛阳,从此,即墨长歌作为沈家的私生女活到了现在。
在去沈家的途中,白衣人曾取下面具,虽然只是眨眼间的空隙,那张脸却深深地烙在即墨长歌的心里。
“为什么?”为什么救我?为什么把我送到沈家?为什么让我盗来麒麟玉佩?为什么帮我治疗双腿?为什么……此刻,沈长歌的心中充满了疑惑。
“吓到了?”拿起桌上的面具,楼亭舟重新戴上,意料之中的反应,随便换一个人也会被吓到,毕竟他的脸和十年前一模一样。
十年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于楼亭舟而言,唯一的变化就是戴在头上的面具从市面上常见的白色面具换成了黑色面具。
快速地恢复冷静,沈长歌看向全身上下包裹的严严实实的男人,“之前的交易,还作数吗?”
面具下的脸严肃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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