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鹿不明 作者:九重门
分卷阅读22
来鹿不明 作者:九重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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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老板和姓秦的也从北边赶来了。我骑在鹿背上,穿过用鲜花和藤蔓挽成的拱门,高高地向人群里看了一眼,没看见李三。大家看见鹿,喜不自胜地鼓起了掌,纷纷叫道:“鹿男!鹿男!”虽然他们都不知道他真的是鹿男。新娘被牵进来时,客人们怂恿我把她抱倒鹿背上。我探下头,向鹿男寻求同意。他毫不犹豫地昂了昂脖子,表示:快抱上来吧!
我就把乔悦抱上来,吻了她。在一片忘却所有的欢呼声中,我们交换了戒指,简单地说了誓言。跳下来时,我发现鹿男身上已经起汗了。那时我才徒然意识到,按人的年龄算来,他也已经老了,前两天刚又染了头发。
中间喝酒的当儿,我溜出去看他。在一棵红得燎眼的枫树下,他正埋头吃着一盆水果和草料。我半跪着,看着他,蓦然觉得他有点陌生了,就仿佛他只是一头平常的鹿,躲过了人群,在一棵树下安静地进食。
我感到难过。
我假装漫不经心地向他打了个招呼,很轻松地问道:这些东西够吃吗?他没睬我,一个劲地猛吃。我就捧着他的下巴,让他抬起头来。他不肯,下巴沉沉地坠下去,嘴里还在不断咀嚼。我摸了摸他的鼻子,说:“别孩子气了,我想过来看你的,他们老给我灌酒。”他动了动嘴巴,咽下嘴里的食物,没再反抗。我就捧起他的脸,看了一看。
我发现他哭了。
婚礼结束后,我先送鹿男回家,然后跟乔悦去宾馆度过新婚夜。她没请婚假,第二天就出差去了。我开车送她到了机场,在回来的路上买了袋咖啡卷。
考虑到鹿男可能还是头鹿,我自己掏钥匙开了门,在玄关口边脱鞋边叫他。没人答应。我想,他或许还在生我气呢,就打开手里的餐袋,大声说;“鹿男,看我买什么回来了!“他还是不理我。
屋里安静极了,像是才刚打扫过,泛着股淡淡的洗涤剂的气味。玻璃移门前下着窗帘布,卫生间和餐室里的百叶窗也紧紧关着,正午的阳光腾腾地倒进帘缝,铺了满地的灰白的条纹,人影子缩成一团,羽毛似的无声飘曳。门关了,窗关了,声音的按钮好像也关了。缄默的压力有如海底两公里的冰水从四面八方席卷而来,把我包围了。
我飞快地在屋里转了一圈,没见着他。他出去了,带走了背包。我坐在床沿上,四下里看了一看,到处都是被阴影割裂的阳光,和铁一般沉重的寂静。我实在受不了了,点了支烟。火机响了一下,紧跟着烟头也嘶地叫了一声,再后来,又没有声音了。我起身走进月洞门,寻觅着走了一圈。在房间一角,摆了一张信笺,平整而单薄地贴在地上。我看见它,心里就被狠狠地拧了一下。我知道他不会回来了。
大石:
我走了,晚上走的,你别去找了,我大约已经在火车上了。你放心,我带够了钱,会找一片山林,生活下去。
你说过,等你结了婚,这间屋子就给我了。晚上我尝试着一个人躺在你的床上,可是屋子太大了,夜里又是那样的黑,我感到害怕,觉得孤独。
你一直很好奇我是怎么来的。小的时候,我没法控制自己的身体,一会变人,一会变鹿,为此同伴们逐渐疏远了我。三岁时,有一队男人上山来,砍了许多树,手里端着枪。他们用绳子套住父亲的脖子,用斧头和钩子挖下了他的角,然后他们杀死了他,把他扛走了。我逃了出去。我还记得,山下有一条很长的环山公路,我光着身体走在上面,太阳很大,热极了,走到半路时,我看见那儿刚出过车祸,地上有好多玻璃碎片,把我的脚扎伤了。
此后几年里,我也不知道是怎么过来的。我感到很孤独,看见什么人,总觉得他们会砍下我的角,会杀了我。我害怕极了,好几次想杀死自己,但每当我要结束自己的性命时,总会看见好多果树。看见那些果子,我就杀不动自己了,就这样活了下来。
你从抽屉里掏出□□时,我就趴在窗上看着,那时我还不认识你,只想着:绝对不能让那家伙干傻事呀!——我就是那样找上你的。
起初,我一直怕你,怕你趁我睡着的时候,会杀了我。但事实上,除了脾气坏了点,生活邋遢了点,你都很好,这一点我都是记得的。
对于今天,我不是没有想到过。那时,我只想,等你结了婚,我就要去你家串门,等你有了孩子,我就陪他玩。可当这一切变为现实的时候,我却无力地发现,要做到这些是那么的困难。
狮王死了以后,我常常把自己关在卫生间里,一呆就是一个钟头。你可能以为我肠胃又出毛病了,或是又在为他的离去暗自悲伤。但其实,我是在洗手台前照镜子。我老了,大石,我努力让外貌不发生太大改变,可我真是老了。
我能够接受苦难和不公,能够忍受杀戮与放逐,却无法接受在你眼前一天天衰老。
从前,独自流浪时,总觉得时间是那么长,日子过得那样煎熬。后来我遇到了你,又觉得时间过得飞快。那时我还年轻,每天晚上都期盼着早晨能够快点降临,这样,我就可以和你一块吃早饭、坐车、去郊游、做户外运动、逛街、回家吃晚饭、打游戏和吵架了。可慢慢的,我开始惧怕第二天的到来。我的身体正在衰竭,而你却没什么变化。
我们在一起有七年了。从一开始你成天想着要把我赶出去,到后来慢慢接纳了我,怕我抛弃你,像个姑娘一样跟我闹脾气,不知不觉当中,在你的生命里,我变得重要了。我想这算是我做过的最酷的事了。但同时,我也明白,你的生命里还有很多重要的人,但我却只有你一个。就好像,你还有好多个七年,但对于我来说,七年就是半辈子。
走的时候,我的的确确感到不舍与悲伤,但更多的是满足与快乐。我发现,到了此时,我已经没有什么好带走的了,因为我得到了那么多。对了,我把棒 gahing wrong和bsp;
第一次写那么多字,如果有什么错的地方,就别再怪我了,回去之后,我也用不着了。你一定要好好活着。
——爱你的鹿男
tbc
作者有话要说:
☆、17
17.
我攥着那封信,翻来覆去地看,直到阳光一点点暗淡,屋里漆黑一片。我点亮所有的灯,如同失去方向的蜻蜓在每个房间里奔走,就好像这样就能在某个地方找到他。
可屋里什么都没有,好像什么都不曾有过。仿佛七年的时间掉头反转,什么都没有发生,鹿男,他的存在,他和我度过的每分每秒都只存在于灵光一闪的幻想之中。
我越走越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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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鹿不明 作者:九重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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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老板和姓秦的也从北边赶来了。我骑在鹿背上,穿过用鲜花和藤蔓挽成的拱门,高高地向人群里看了一眼,没看见李三。大家看见鹿,喜不自胜地鼓起了掌,纷纷叫道:“鹿男!鹿男!”虽然他们都不知道他真的是鹿男。新娘被牵进来时,客人们怂恿我把她抱倒鹿背上。我探下头,向鹿男寻求同意。他毫不犹豫地昂了昂脖子,表示:快抱上来吧!
我就把乔悦抱上来,吻了她。在一片忘却所有的欢呼声中,我们交换了戒指,简单地说了誓言。跳下来时,我发现鹿男身上已经起汗了。那时我才徒然意识到,按人的年龄算来,他也已经老了,前两天刚又染了头发。
中间喝酒的当儿,我溜出去看他。在一棵红得燎眼的枫树下,他正埋头吃着一盆水果和草料。我半跪着,看着他,蓦然觉得他有点陌生了,就仿佛他只是一头平常的鹿,躲过了人群,在一棵树下安静地进食。
我感到难过。
我假装漫不经心地向他打了个招呼,很轻松地问道:这些东西够吃吗?他没睬我,一个劲地猛吃。我就捧着他的下巴,让他抬起头来。他不肯,下巴沉沉地坠下去,嘴里还在不断咀嚼。我摸了摸他的鼻子,说:“别孩子气了,我想过来看你的,他们老给我灌酒。”他动了动嘴巴,咽下嘴里的食物,没再反抗。我就捧起他的脸,看了一看。
我发现他哭了。
婚礼结束后,我先送鹿男回家,然后跟乔悦去宾馆度过新婚夜。她没请婚假,第二天就出差去了。我开车送她到了机场,在回来的路上买了袋咖啡卷。
考虑到鹿男可能还是头鹿,我自己掏钥匙开了门,在玄关口边脱鞋边叫他。没人答应。我想,他或许还在生我气呢,就打开手里的餐袋,大声说;“鹿男,看我买什么回来了!“他还是不理我。
屋里安静极了,像是才刚打扫过,泛着股淡淡的洗涤剂的气味。玻璃移门前下着窗帘布,卫生间和餐室里的百叶窗也紧紧关着,正午的阳光腾腾地倒进帘缝,铺了满地的灰白的条纹,人影子缩成一团,羽毛似的无声飘曳。门关了,窗关了,声音的按钮好像也关了。缄默的压力有如海底两公里的冰水从四面八方席卷而来,把我包围了。
我飞快地在屋里转了一圈,没见着他。他出去了,带走了背包。我坐在床沿上,四下里看了一看,到处都是被阴影割裂的阳光,和铁一般沉重的寂静。我实在受不了了,点了支烟。火机响了一下,紧跟着烟头也嘶地叫了一声,再后来,又没有声音了。我起身走进月洞门,寻觅着走了一圈。在房间一角,摆了一张信笺,平整而单薄地贴在地上。我看见它,心里就被狠狠地拧了一下。我知道他不会回来了。
大石:
我走了,晚上走的,你别去找了,我大约已经在火车上了。你放心,我带够了钱,会找一片山林,生活下去。
你说过,等你结了婚,这间屋子就给我了。晚上我尝试着一个人躺在你的床上,可是屋子太大了,夜里又是那样的黑,我感到害怕,觉得孤独。
你一直很好奇我是怎么来的。小的时候,我没法控制自己的身体,一会变人,一会变鹿,为此同伴们逐渐疏远了我。三岁时,有一队男人上山来,砍了许多树,手里端着枪。他们用绳子套住父亲的脖子,用斧头和钩子挖下了他的角,然后他们杀死了他,把他扛走了。我逃了出去。我还记得,山下有一条很长的环山公路,我光着身体走在上面,太阳很大,热极了,走到半路时,我看见那儿刚出过车祸,地上有好多玻璃碎片,把我的脚扎伤了。
此后几年里,我也不知道是怎么过来的。我感到很孤独,看见什么人,总觉得他们会砍下我的角,会杀了我。我害怕极了,好几次想杀死自己,但每当我要结束自己的性命时,总会看见好多果树。看见那些果子,我就杀不动自己了,就这样活了下来。
你从抽屉里掏出□□时,我就趴在窗上看着,那时我还不认识你,只想着:绝对不能让那家伙干傻事呀!——我就是那样找上你的。
起初,我一直怕你,怕你趁我睡着的时候,会杀了我。但事实上,除了脾气坏了点,生活邋遢了点,你都很好,这一点我都是记得的。
对于今天,我不是没有想到过。那时,我只想,等你结了婚,我就要去你家串门,等你有了孩子,我就陪他玩。可当这一切变为现实的时候,我却无力地发现,要做到这些是那么的困难。
狮王死了以后,我常常把自己关在卫生间里,一呆就是一个钟头。你可能以为我肠胃又出毛病了,或是又在为他的离去暗自悲伤。但其实,我是在洗手台前照镜子。我老了,大石,我努力让外貌不发生太大改变,可我真是老了。
我能够接受苦难和不公,能够忍受杀戮与放逐,却无法接受在你眼前一天天衰老。
从前,独自流浪时,总觉得时间是那么长,日子过得那样煎熬。后来我遇到了你,又觉得时间过得飞快。那时我还年轻,每天晚上都期盼着早晨能够快点降临,这样,我就可以和你一块吃早饭、坐车、去郊游、做户外运动、逛街、回家吃晚饭、打游戏和吵架了。可慢慢的,我开始惧怕第二天的到来。我的身体正在衰竭,而你却没什么变化。
我们在一起有七年了。从一开始你成天想着要把我赶出去,到后来慢慢接纳了我,怕我抛弃你,像个姑娘一样跟我闹脾气,不知不觉当中,在你的生命里,我变得重要了。我想这算是我做过的最酷的事了。但同时,我也明白,你的生命里还有很多重要的人,但我却只有你一个。就好像,你还有好多个七年,但对于我来说,七年就是半辈子。
走的时候,我的的确确感到不舍与悲伤,但更多的是满足与快乐。我发现,到了此时,我已经没有什么好带走的了,因为我得到了那么多。对了,我把棒 gahing wrong和bsp;
第一次写那么多字,如果有什么错的地方,就别再怪我了,回去之后,我也用不着了。你一定要好好活着。
——爱你的鹿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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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17
17.
我攥着那封信,翻来覆去地看,直到阳光一点点暗淡,屋里漆黑一片。我点亮所有的灯,如同失去方向的蜻蜓在每个房间里奔走,就好像这样就能在某个地方找到他。
可屋里什么都没有,好像什么都不曾有过。仿佛七年的时间掉头反转,什么都没有发生,鹿男,他的存在,他和我度过的每分每秒都只存在于灵光一闪的幻想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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