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色高跟鞋 作者:天籁纸鸢
分卷阅读21
黑色高跟鞋 作者:天籁纸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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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了魂一样想去抓他,几乎摔下去。可他只是站在原地,没有动。
詹姆斯朝她挥挥手。
从侧边再看不到他,她掀开后面的帘子。詹姆斯站在豪华的马车前面,身材纤长。
他的身影离她越来越远。
他始终没笑。
“詹姆斯————”她从来不曾如此恐慌。
他始终没笑。
他没看多久,转身离去。
马车飞踏过石子路,越过一座拱桥,然后一切消失。她甚至连他的背影都再看不到。
她再忍不住,伏在座位上,失声痛哭。
远方的希玛城上空,灰烟寥寥。
邪恶的皇后被烧死了。
接下来发生的事,就如童话故事所说的那样。白雪逃到森林中,遇到了七个小矮人,阴魂不散的皇后并没有死,她装成老太婆,带着她精心调制的毒苹果,骗她吃下去,然后她进入假死状态。英俊的王子骑着白马,赶到森林中,为水晶棺材里的白雪的绝世容颜倾倒,奉上爱之吻。王子把公主娶回遥远的皇宫,进行盛大的婚礼,幸福快乐……
其实并不是这样。
其实白雪没遇到小矮人,她只是在森林中暂时住着,带着七个英俊威猛的男人。或许他们是保镖,或许。然后等皇后的事处理完毕,一边啃着苹果一边跟詹姆斯回了诺顿。
至于邪恶的皇后,早已被天雷劈挂,夭折。
其实邪恶的皇后运气不好,被车夫在饭里下了药,晕过去,财被洗劫而空,但因为那是发生在她梳洗前,所以色没被劫。钱一分不剩,衣服留了两件最便宜的,车夫还算有点良心。
邪恶的皇后有几天都几乎大哭,因为迷路。
又因为饿过头,她要节省体力,实际一点说,不哭好一点。
第22—25章
魔族就是有魔族的好。莫尼卡长途跋涉,翻山越岭,连续行进了半个月,也只是觉得饿而已。有几次她饿到肚子疼,连看到人都有想吃的欲望,还是拼命忍住。记得她老爸曾语重心长地对她说,女儿啊,我们是高等魔族,不可以做出丢份的事。记住,吃人是低俗的,吃天使才是高尚的。
实际他纯粹是在胡扯。
饿都算了,只要在有人的地方,她一定能想办法找到东西吃。烧杀抢劫威胁绑架压迫,她不怕自己做不出来。
后来她后悔自己没吃人。
因为,荒山野岭加荒无人烟,她彻底迷路。
她走过的地方竟无人开拓。所以,她开始过石器时代的生活,徒手灭掉山猪,那速度,那力道,武松看了估计都会羞愧至死。本来想烤一烤的,但她当时一看到满手华丽丽的血,居然兴奋了,抱着山猪断掉的脖子,对着血管就开始狂吸。
哎呀,实在太恶心了。
她在蛇乡虎落走,走一路杀一路,野兽看到她,统统抱头鼠窜,刚好和白雪相反。
终于她有体力了,化作原始状态展翅高飞,无奈在魔界堕落日子过多了,很少锻炼骨翼,飞得不够高,刚好在鸟屁股下面。
又过了十来天,莫尼卡终于遇到了人。
此时她虽在河边洗过无数次澡,又因空气清晰接触大自然而得到完美的皮肤,但外形绝对是有待考究的。
她化作人型,朝那可怜的农夫飞扑过去,强抢了一肥袋干粮,跑了。
莫尼卡一边抢一边找出路,倒也过得开心。她也因此成了这一块乡村地带远近闻名的女土匪。
她几乎没有到过乡村,也不会意识到周围的环境有什么变化,只知道人多了,她能打劫的机会也多了。
夜路走多,总算是撞到鬼了。
她截了一架看似豪华的马车。以她的估量来算,马车里撑死就六七个人。
帘子一挑开,她窃喜。
只有三个人。
但是她被那三个人活捉了。
她感到惊奇,自己居然弄不倒三个男性人类。
活捉以后,她被拖进马车,五花大绑,然后那些人开始质问她,你为什么要抢劫你知不知道抢劫是犯法的看你这样不是本地人,你哪的。
她闭着眼装尸体,那些人架子抬得也颇高,把她往后位一塞,像运猪头一样运进城。
她依稀从窗口缝儿看到外面的景象。
高耸入云的城墙,来来往往衣着光鲜的人,喧哗的市场,大街上骑着白马巡逻的军人。雪白而干净,每个人面带微笑彬彬有礼,却都繁忙而匆促。这是一个城市的特质,她总记得自己听过。
似乎是法特其。
没错。就是法特其。
路边有无数豪华的建筑,整个城市简直就是tm用黄金白银堆出来的,都这色调。
马车停在高大的楼房前,她随着翻滚几下,看到楼前印有狮鹫兽的旗帜,忽然那么一颤。
再回看那三个捉她的男子,她惊异地发现他们都是金发绿眼。
法特其,艾伦帝国的首都。
她忽然感到无比雀跃,朝其中一人说:“这是法特其?我要见亚力克!”
那人一头雾水,只看着另一人,摇摇头。
苏达尼语是玛亚大陆的通用语言,出产自玛亚最古老的国家苏达尼。苏达尼语容易上口,但是颤音很多,每个音都要重重地飙,音太强。稍微大声一点,女人说着像男人婆,男人说着像兽吼。一群人要一起说苏达尼语,就像捅了蜜蜂窝。
当然,也不乏说得好听的。
例如詹姆斯。
威尔的男子就像他们的地位,不是最强的,却是最文雅的。他们无论说什么语,声音都温软清淡。詹姆斯是代表。
一提到这个名字,莫尼卡就开始一半明媚一半忧伤。
苏达尼语非常古老,人说多了口音也杂,演变得连苏达尼人都不知道啥才是正宗的。这是流行。
但是。
艾伦是个超级自我的国家,苏达尼只是出去交流用,艾伦文才是母语。
玛亚人公认艾伦的语言高贵,动听。还有难学。
其实高贵这种说法完全是个屁。因为国强,所以高贵,这就是原理。
动听是没话说。在艾伦大街上随便拉个推车的老头,甚至脸上爬满长毛的黑痣,只要声音不那么粗嘎,说几句话,就是一种享受。前提是,一定要土生土长的艾伦人,不然那调子会像xx人说英文,连英国人都听不出那是英文。
未开发的音多,过于连贯,变化大,卷舌音多,此种语言难学是必然。
莫尼卡和所有聪颖的女子一样,语言天赋极强,在诺顿仅混了几个月就顺利通过语言关,也就是说在这片神圣的领土上所向披靡。但是,她从没想过去挑战艾伦文。
“她说她要见亚力克。”另一人同样无比叹惋,“又是为了这个。这些女人真是无药可救。”
“这一次是装迷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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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了魂一样想去抓他,几乎摔下去。可他只是站在原地,没有动。
詹姆斯朝她挥挥手。
从侧边再看不到他,她掀开后面的帘子。詹姆斯站在豪华的马车前面,身材纤长。
他的身影离她越来越远。
他始终没笑。
“詹姆斯————”她从来不曾如此恐慌。
他始终没笑。
他没看多久,转身离去。
马车飞踏过石子路,越过一座拱桥,然后一切消失。她甚至连他的背影都再看不到。
她再忍不住,伏在座位上,失声痛哭。
远方的希玛城上空,灰烟寥寥。
邪恶的皇后被烧死了。
接下来发生的事,就如童话故事所说的那样。白雪逃到森林中,遇到了七个小矮人,阴魂不散的皇后并没有死,她装成老太婆,带着她精心调制的毒苹果,骗她吃下去,然后她进入假死状态。英俊的王子骑着白马,赶到森林中,为水晶棺材里的白雪的绝世容颜倾倒,奉上爱之吻。王子把公主娶回遥远的皇宫,进行盛大的婚礼,幸福快乐……
其实并不是这样。
其实白雪没遇到小矮人,她只是在森林中暂时住着,带着七个英俊威猛的男人。或许他们是保镖,或许。然后等皇后的事处理完毕,一边啃着苹果一边跟詹姆斯回了诺顿。
至于邪恶的皇后,早已被天雷劈挂,夭折。
其实邪恶的皇后运气不好,被车夫在饭里下了药,晕过去,财被洗劫而空,但因为那是发生在她梳洗前,所以色没被劫。钱一分不剩,衣服留了两件最便宜的,车夫还算有点良心。
邪恶的皇后有几天都几乎大哭,因为迷路。
又因为饿过头,她要节省体力,实际一点说,不哭好一点。
第22—25章
魔族就是有魔族的好。莫尼卡长途跋涉,翻山越岭,连续行进了半个月,也只是觉得饿而已。有几次她饿到肚子疼,连看到人都有想吃的欲望,还是拼命忍住。记得她老爸曾语重心长地对她说,女儿啊,我们是高等魔族,不可以做出丢份的事。记住,吃人是低俗的,吃天使才是高尚的。
实际他纯粹是在胡扯。
饿都算了,只要在有人的地方,她一定能想办法找到东西吃。烧杀抢劫威胁绑架压迫,她不怕自己做不出来。
后来她后悔自己没吃人。
因为,荒山野岭加荒无人烟,她彻底迷路。
她走过的地方竟无人开拓。所以,她开始过石器时代的生活,徒手灭掉山猪,那速度,那力道,武松看了估计都会羞愧至死。本来想烤一烤的,但她当时一看到满手华丽丽的血,居然兴奋了,抱着山猪断掉的脖子,对着血管就开始狂吸。
哎呀,实在太恶心了。
她在蛇乡虎落走,走一路杀一路,野兽看到她,统统抱头鼠窜,刚好和白雪相反。
终于她有体力了,化作原始状态展翅高飞,无奈在魔界堕落日子过多了,很少锻炼骨翼,飞得不够高,刚好在鸟屁股下面。
又过了十来天,莫尼卡终于遇到了人。
此时她虽在河边洗过无数次澡,又因空气清晰接触大自然而得到完美的皮肤,但外形绝对是有待考究的。
她化作人型,朝那可怜的农夫飞扑过去,强抢了一肥袋干粮,跑了。
莫尼卡一边抢一边找出路,倒也过得开心。她也因此成了这一块乡村地带远近闻名的女土匪。
她几乎没有到过乡村,也不会意识到周围的环境有什么变化,只知道人多了,她能打劫的机会也多了。
夜路走多,总算是撞到鬼了。
她截了一架看似豪华的马车。以她的估量来算,马车里撑死就六七个人。
帘子一挑开,她窃喜。
只有三个人。
但是她被那三个人活捉了。
她感到惊奇,自己居然弄不倒三个男性人类。
活捉以后,她被拖进马车,五花大绑,然后那些人开始质问她,你为什么要抢劫你知不知道抢劫是犯法的看你这样不是本地人,你哪的。
她闭着眼装尸体,那些人架子抬得也颇高,把她往后位一塞,像运猪头一样运进城。
她依稀从窗口缝儿看到外面的景象。
高耸入云的城墙,来来往往衣着光鲜的人,喧哗的市场,大街上骑着白马巡逻的军人。雪白而干净,每个人面带微笑彬彬有礼,却都繁忙而匆促。这是一个城市的特质,她总记得自己听过。
似乎是法特其。
没错。就是法特其。
路边有无数豪华的建筑,整个城市简直就是tm用黄金白银堆出来的,都这色调。
马车停在高大的楼房前,她随着翻滚几下,看到楼前印有狮鹫兽的旗帜,忽然那么一颤。
再回看那三个捉她的男子,她惊异地发现他们都是金发绿眼。
法特其,艾伦帝国的首都。
她忽然感到无比雀跃,朝其中一人说:“这是法特其?我要见亚力克!”
那人一头雾水,只看着另一人,摇摇头。
苏达尼语是玛亚大陆的通用语言,出产自玛亚最古老的国家苏达尼。苏达尼语容易上口,但是颤音很多,每个音都要重重地飙,音太强。稍微大声一点,女人说着像男人婆,男人说着像兽吼。一群人要一起说苏达尼语,就像捅了蜜蜂窝。
当然,也不乏说得好听的。
例如詹姆斯。
威尔的男子就像他们的地位,不是最强的,却是最文雅的。他们无论说什么语,声音都温软清淡。詹姆斯是代表。
一提到这个名字,莫尼卡就开始一半明媚一半忧伤。
苏达尼语非常古老,人说多了口音也杂,演变得连苏达尼人都不知道啥才是正宗的。这是流行。
但是。
艾伦是个超级自我的国家,苏达尼只是出去交流用,艾伦文才是母语。
玛亚人公认艾伦的语言高贵,动听。还有难学。
其实高贵这种说法完全是个屁。因为国强,所以高贵,这就是原理。
动听是没话说。在艾伦大街上随便拉个推车的老头,甚至脸上爬满长毛的黑痣,只要声音不那么粗嘎,说几句话,就是一种享受。前提是,一定要土生土长的艾伦人,不然那调子会像xx人说英文,连英国人都听不出那是英文。
未开发的音多,过于连贯,变化大,卷舌音多,此种语言难学是必然。
莫尼卡和所有聪颖的女子一样,语言天赋极强,在诺顿仅混了几个月就顺利通过语言关,也就是说在这片神圣的领土上所向披靡。但是,她从没想过去挑战艾伦文。
“她说她要见亚力克。”另一人同样无比叹惋,“又是为了这个。这些女人真是无药可救。”
“这一次是装迷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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