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种你下朝别走[重生] 作者:芭蕉吃老虎

    分卷阅读113

    有种你下朝别走[重生] 作者:芭蕉吃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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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玉阶、雕栏、红窗,“噗呲”――腾起温热的白气。

    管他羌人,还是兴人,管他天潢贵胄,还是蕞尔无名,这一刻也不过都是身似蜉蝣,命如蝼蚁。说情与志,也分敌我高低吗?谈忠论义,便愿义无反顾吗?言家道国,就敢舍生忘死吗?

    那什么又是家国,什么又是忠义?

    所守护的值不值得,被辜负的后不后悔,舍弃的有没有过可惜,已得到的是不是所求。

    如果重来一次,还怕不怕从前怕的,爱不爱从前爱的。

    如能重来千万次,有千万种因果,愿意相信哪一种才是真实。

    在选择相信的那一种真实里,在选择相信的那一种真实里……

    “十四当心!”耳边一声喝断。

    魏淹留推了我一把,让我恰避过一飞刀横劈,身后的大殿四面豁口的门窗噼里啪啦大开大合,放肆暴雪与长风徘徊呜咽。面前有一人如孤鹤拔群、虎狼争先,从混战中冲杀而出,他身披甲胄,左右拥兵,仗剑蹬靴,一路拾级而上,直到我面前。

    我抬起手,摸了摸他的心口。

    他向我身后殿内张望了一眼,一把揽我入怀:“你还有我,你还有我,十四,没事了。”

    我更紧地回抱住他。

    ――在选择相信的那一种真实里,热血和初心,是否仍旧滚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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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

    十四和良王的战后小甜饼放番外里

    预计有仨(也阔能是俩)番外,明天先放卫大人的~

    第66章 番外一(上)

    番外一

    君埋泉下泥销骨,我寄人间雪满头。

    (上)

    青州府的明山书院最近来了个怪人。

    说他是学生,他从来不进堂听讲。说他是先生,他也从来不授课。说他是来做杂役的,就更不可能了,杂役没钱买他那身行头。

    他那身行头猛一瞧倒也看不出什么。可仔细瞅瞅,就能发现,一身皂青袍子旧是旧了点,面儿上妆罩的一层轻纱却是西州专贡朝廷的捻金料底,袖口襟领处的折枝竹纹绣得精致细密,还压了银线描边儿。头上的玉冠就更不得了了,乃是良州青泥岭的“青泥玉”,这玉矿源被毁近二十年了,物以稀贵,市价一日比一日高,如今是有钱没权买不到。

    他有权吗?也不像。手底下连个使唤的小厮都没有,大夏天,毒太阳底下自己打井水浣洗衣裳,暴雨中爬屋顶补漏瓦,晨雾里背竹篓走几十里山路摘蘑菇,回来抓鸡放血拔毛下锅炖一气呵成,熟练地让人心疼。

    书院中的学生们都很喜欢偷窥怪人做饭。怪人脾气好,路上遇谁避谁,碰谁让谁,“有礼”、“借过”、“先请”挂嘴边,你要是总往他脸前撞,混了个脸熟,竹篱笆外偷窥时让他打眼瞥见,他还会邀请你进去吃两口。

    得了同坐用饭的机会,就能更近距离地窥探这人了。

    远瞧他身形挺拔瘦削,五官端正清癯,风华正茂的,约摸也就二十七八。可近一打量,竟见他眼下已然生了细纹,嘴唇略微干裂起皮,气色总不大好,有些毛躁的鬓发底还藏了一缕灰白——大概,有三四十岁了吧?

    三四十岁,看着蛮有钱,长得也不丑,应该有家有业了,怎么自个儿跑山旮旯里头一住几个月?

    富二代学生肖天赐心直口快,吃了人家两口饭就不拿自己当外人了,一边捋袖子争着洗碗,一边道:“先生您有家室了吗?我家里有三个表姐,个个才貌双全,都比武招亲招了五六年了,谁都没看上!诶,您就不同了,您要是尚未成家,不如……”

    “肖大宝!”跟肖天赐一同蹭饭来的学生林玉是个官二代,打小跟着长辈混饭局颇懂得看人脸色,“别胡说!得罪先生。”

    怪人先生笑笑,并不在意,赶学生去上课:“行了放着我来洗,过几日分院考,迟了惹夫子生气多有不利。”

    肖天赐被拽着走,嘟嘟囔囔不服气,为自家三个表姐操碎了心:“你干嘛拦我?我大表姐最喜欢怪先生这样的!我不问一问怎么知道?”

    书院午钟响起,迟了要挨戒尺。林玉薅着肖大宝的领子,赶路赶得心急火燎:“怪先生必是有家室的。你没见他腰间挂的玉佩?”

    竹石小道曲曲折折,日光斑驳打落。肖大宝一抹脸上热汗,哼哧哼哧道:“我看见啦!不值什么钱!我家可有钱多了,还能配不上他?”

    林玉感觉自己拖了一头倔牛,费劲解释道:“你满身铜臭就知道钱,你没看到他玉佩上缀了颗红珠子,那是朝中大员礼冠上配的玉瑱,这些年朝廷几经翻覆,多少高官名士起起落落,有功有罪京都的春秋史馆里都划拉不清,你知道他是什么人就敢随便招惹?”

    肖大宝瞪大了眼:“那……甭管什么人,我家有钱……”

    “呸!”林玉一个大撒手,勾腿踹出一脚,“你个猪脑子!迟早挨钱砸死!”

    肖大宝一面躲了,一面乐呵呵跟着跑:“嘿,我乐意!”

    两人最终还是挨了夫子的戒尺。

    怪先生瞧着满山窝叽叽喳喳、活蹦乱跳的小崽子们,无声笑叹。他从前在此地念书的时候,可从来没见过这么热闹的景象。

    倒也不是说从前不热闹,而是他那时贫寒困窘,眼里看不见热闹。

    旁人见他衣饰清贵,断定他不是来做杂役的。没人能想到杂役这活儿,他以前还真做过。

    他打小家中就清贫。亲爹是个五十岁才考上秀才的酸腐书生,亲娘是个大户人家府上撵出来的长舌妇人,凑合在一起过日子,彼此谁都瞧不上谁,三天两头吵闹置气,没把他养大成人就双双把彼此气死了。他典押了家里几间破屋,又雇牛车把秀才老爹那几大箱书简拖到邻城的明山书院捐卖,打算跟着隔壁老郎中去外地干点倒卖药材的营生。不料赶巧遇上书院招杂役,就顺势连自个儿也一块捐卖了。

    做了两年杂役,也偷偷摸摸听了许多鸡零狗碎的“圣贤道”,后来书院来了个张载年老先生,老先生说见他骨骼清奇,非要亲自教他读书。

    他早些年常常觉得自己命途多舛,父母亡故,饥寒冻馁什么苦都吃过,考个试遇上黑心考官,告状一路碰壁被抓,下过几次大狱九死一生,同窗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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