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花染金戈 作者:闻笛
分卷阅读191
桃花染金戈 作者:闻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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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上,口中发出呼呼的轻响。
卢正秋摇了摇头,将冬青的身子推回到床中,仔细盖上被褥,发现马尾辫仍在他背后束着,便顺势解开。
做完这些,卢正秋转身要走,却发现手里的发绳扯不动,原来是被冬青攥在手里。
冬青无意识地合拢五指,紧紧抓着属于自己的礼物。
卢正秋松开手,将发绳塞回他的掌心。
小孩儿发出满意的哼声,翻了个身,也不知是做了怎样的梦。攥在掌心的一块简简单单的细布,仿佛是他快乐的源泉。
卢正秋的心软了。
或许是平日里对他严厉了些,或许应该再宠他一点。他已失去一切,所拥有的屈指可数,就连一件小小的礼物都不愿放开。
卢正秋想要揉揉他的头发,手伸到半途便停住,默默缩了回来。
那手上实在沾了太多的血,不该去惊扰这样干净的清眠。
当夜,卢正秋也久违地做了梦,梦里是他常常见到的情形,烈火焚烧后的土地,寸草不生的荒原与废墟。但那一夜的梦与以往不同,灰烬变作一片沃土,那些肮脏丑陋的缝隙之中,生出一株翠绿的嫩芽,露水在朝阳中闪闪发亮。
那是从一颗荒芜的心间淌出的,仅存的一滴水。
他的心间已所剩无几,但其中最好的部分,都已给了它。
第189章 山河未老(一)
安邑城有住民泱泱百万,千门万户,其中有一间偏僻的小院属于沈昭云。
可惜的是,沈昭云的院子徒有四壁,却没有半点家的模样,除了必要的起居用品以外,看不到一件多余的添置。院子空空荡荡,墙根处还残留着上个秋天积下的落叶,经过整整一冬的腐蚀,已成为蚂蚁的窝棚。角落里的灶台上落了厚厚一层灰,一直是蜘蛛的乐园。
沈昭云在这里住了半年有余,院子却没有沾上一丝人气,他甚至没有招待过一个客人进门,除了他、蚂蚁和蜘蛛以外,唯一出入家门的只有一只名叫胖花的猫。
胖花实在算不上客人,它是不请自到的。有一回沈昭云从酒馆带回几条熏鱼,仔仔细细地包进油纸袋里,本打算次日再享用,谁料有一只黑猫翻进院墙,毫不与他客气,两只爪子扒开纸袋,当着他的面将熏鱼悉数舔了一遍,然后逐个叼到墙角浅埋起来,每天晚上都来大朵快颐。
从那以后,院子的主人便给它取了名字。
胖花并不胖,也并不花,它是一只灵敏的黑猫,眼睛像两条金色的狭缝,身躯像一道黑色的闪电。它之所以被冠名胖花,只是因为沈昭云喜欢这个名字罢了。
沈昭云就是这样随性的人。
他鲜少计较得失对错,凡事从心,偏偏他的心向往自由自在,尤其不喜亏欠,所以他才做了一件傻事,将五溪族人的嘱托放在自己肩上。
相熟的酒馆老板常常数落他:“你活得像是一个没有明天的人。”
殊不知,他已将明天割舍给一个未竞的承诺。
这一夜,他归家的时辰比胖花还要更晚,他推开门扉的时候,东方已经泛起鱼肚白,淡淡的辉光照在胖花乌黑的皮毛上,更显出它的精神抖擞。
沈昭云的精神却截然相反,面带倦容,眼圈发黑,颓靡不振。
这实在不能怪他,因为他已一整夜没有阖眼。
这一夜,安邑城里有幸阖眼的士兵实在不多。这都是因为突如其来的变动,黄昏时分,各个街坊不约而同地鸣起晚钟,传令官走街串巷地昭告,大祭将提前到次日举办。
圣谕寥寥几句,却苦了城中守军,连夜里倾巢而出,为明日的盛事整备。也苦了沈昭云,刚喝完酒便被抓回去干活,一直干到清早,才被换班的同僚顶替下来。
他站在瓮城的城墙上,望着成群的兵士们像蚂蚁似的在祭坛中央走动,将九座偌大的鼎搬运到四周,围成一圈。
这便是明日祭祀用到的礼器,九座鼎上镌刻着九州的名山大川、奇珍异宝,以一鼎象征一州。此时,九鼎用厚厚的绸布盖着,好似未出闺阁的少女,神秘莫测。沈昭云听到周遭的官兵窃窃私语,每个人都想一睹镇国重器的风采。
他却怀揣着沉甸甸的忧虑。
知道得太多,实在不是一件幸福的事。更何况曾经与他分享秘密的人,如今都已辞别人世。
他回到自家宅院,一眼便看到蹲在墙角蹭吃蹭喝的猫咪,他在胖花身边蹲下,望着它无忧无虑的模样,叹了一声,道:“时至今日,仍旧没有人找到我,你说,我们是不是已经没有希望了?”
胖花抬起头,神色却不似平时那般冷漠高傲,反倒踱到它的脚边,躬下腰,在他泥泞的鞋子上蹭了蹭。
沈昭云挑起眉毛:“奇也怪哉,今天你吃了什么灵丹妙药,肚子里竟长出了良心?”
胖花在他的小腿上抓了一把,转身便走,一个健步跳到灶台上。
“慢着,既然你都良心发现了,不如让我……”
他把手伸向灶台,掌心瞄准猫咪的头顶,像捕虫似的扣下去。
“沈先生!小心!”一个声音喝止了他。
需要小心的当然不是猫咪的软毛,而是一只银色的暗器,细如针,锐如刀。
话音刚落,暗器便从夜色中窜出,像老虎的牙齿似的,毫不客气地咬向他的手。
老虎闭口之前,一道更加清冽的剑气从旁拂过,将暗器推开。
猫咪早已惊慌离去,没了踪影。
沈昭云的手还悬在空中,他懊恼地叹了一声:“唉,到头来还是没能摸一次胖花的头。”
他的语气透着莫大的惋惜,像是在与亲密的友人叙别似的。
取代猫咪出现在面前的是一个人。一个青衫的青年,顶着一张全然陌生的面孔,凛然的目光落在他的脸上。
他虽然从未见过这人,这人却叫出了他的名姓:“沈先生,你的身后还有一个人埋伏。”
无需提醒,沈昭云已听到院墙对面的窸窣声。
该来的终于还是来了。
他并不意外,他等待这一刻已经很久。
他毫不客气地向身旁的青年伸出手:“你的剑鞘借我用用。”
第二次攻击已至。
方才那一支暗器不过是试探,这一次,银针如密雨一般从周遭落下,将两人困在狭小的院墙中,好似笼子里的猎物。
猎物无力反抗,人却能。
麒麟剑飞快舞动,以剑气织出一张伞,用清凛的响动抵去银针的阵仗。卓英怜引以为傲的暗器葬花翎,在他的剑下变成绵软的雨丝,颓然散落在周遭的地上,没有一支命中目标。
然而,这雨不过是佯攻罢了。
冷钩从黑暗中钻出,好似深深草丛里钻出的蛇,吐着信子,向持剑人的手臂咬去。
剑鞘比蛇动得更快。
千钧一发之际,沈昭云抽出剑鞘,缠上冷钩的尖处,顺势一绕。手腕的动作轻捷而迅敏,剑鞘软得好似一根鞭,以不可思议的方式将化去钩上的力量。
他扬手,软鞭顿时化作利刃,将钩子重重地甩开。
铁钩撞在泥墙上,发出一声钝响。
沈昭云勾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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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上,口中发出呼呼的轻响。
卢正秋摇了摇头,将冬青的身子推回到床中,仔细盖上被褥,发现马尾辫仍在他背后束着,便顺势解开。
做完这些,卢正秋转身要走,却发现手里的发绳扯不动,原来是被冬青攥在手里。
冬青无意识地合拢五指,紧紧抓着属于自己的礼物。
卢正秋松开手,将发绳塞回他的掌心。
小孩儿发出满意的哼声,翻了个身,也不知是做了怎样的梦。攥在掌心的一块简简单单的细布,仿佛是他快乐的源泉。
卢正秋的心软了。
或许是平日里对他严厉了些,或许应该再宠他一点。他已失去一切,所拥有的屈指可数,就连一件小小的礼物都不愿放开。
卢正秋想要揉揉他的头发,手伸到半途便停住,默默缩了回来。
那手上实在沾了太多的血,不该去惊扰这样干净的清眠。
当夜,卢正秋也久违地做了梦,梦里是他常常见到的情形,烈火焚烧后的土地,寸草不生的荒原与废墟。但那一夜的梦与以往不同,灰烬变作一片沃土,那些肮脏丑陋的缝隙之中,生出一株翠绿的嫩芽,露水在朝阳中闪闪发亮。
那是从一颗荒芜的心间淌出的,仅存的一滴水。
他的心间已所剩无几,但其中最好的部分,都已给了它。
第189章 山河未老(一)
安邑城有住民泱泱百万,千门万户,其中有一间偏僻的小院属于沈昭云。
可惜的是,沈昭云的院子徒有四壁,却没有半点家的模样,除了必要的起居用品以外,看不到一件多余的添置。院子空空荡荡,墙根处还残留着上个秋天积下的落叶,经过整整一冬的腐蚀,已成为蚂蚁的窝棚。角落里的灶台上落了厚厚一层灰,一直是蜘蛛的乐园。
沈昭云在这里住了半年有余,院子却没有沾上一丝人气,他甚至没有招待过一个客人进门,除了他、蚂蚁和蜘蛛以外,唯一出入家门的只有一只名叫胖花的猫。
胖花实在算不上客人,它是不请自到的。有一回沈昭云从酒馆带回几条熏鱼,仔仔细细地包进油纸袋里,本打算次日再享用,谁料有一只黑猫翻进院墙,毫不与他客气,两只爪子扒开纸袋,当着他的面将熏鱼悉数舔了一遍,然后逐个叼到墙角浅埋起来,每天晚上都来大朵快颐。
从那以后,院子的主人便给它取了名字。
胖花并不胖,也并不花,它是一只灵敏的黑猫,眼睛像两条金色的狭缝,身躯像一道黑色的闪电。它之所以被冠名胖花,只是因为沈昭云喜欢这个名字罢了。
沈昭云就是这样随性的人。
他鲜少计较得失对错,凡事从心,偏偏他的心向往自由自在,尤其不喜亏欠,所以他才做了一件傻事,将五溪族人的嘱托放在自己肩上。
相熟的酒馆老板常常数落他:“你活得像是一个没有明天的人。”
殊不知,他已将明天割舍给一个未竞的承诺。
这一夜,他归家的时辰比胖花还要更晚,他推开门扉的时候,东方已经泛起鱼肚白,淡淡的辉光照在胖花乌黑的皮毛上,更显出它的精神抖擞。
沈昭云的精神却截然相反,面带倦容,眼圈发黑,颓靡不振。
这实在不能怪他,因为他已一整夜没有阖眼。
这一夜,安邑城里有幸阖眼的士兵实在不多。这都是因为突如其来的变动,黄昏时分,各个街坊不约而同地鸣起晚钟,传令官走街串巷地昭告,大祭将提前到次日举办。
圣谕寥寥几句,却苦了城中守军,连夜里倾巢而出,为明日的盛事整备。也苦了沈昭云,刚喝完酒便被抓回去干活,一直干到清早,才被换班的同僚顶替下来。
他站在瓮城的城墙上,望着成群的兵士们像蚂蚁似的在祭坛中央走动,将九座偌大的鼎搬运到四周,围成一圈。
这便是明日祭祀用到的礼器,九座鼎上镌刻着九州的名山大川、奇珍异宝,以一鼎象征一州。此时,九鼎用厚厚的绸布盖着,好似未出闺阁的少女,神秘莫测。沈昭云听到周遭的官兵窃窃私语,每个人都想一睹镇国重器的风采。
他却怀揣着沉甸甸的忧虑。
知道得太多,实在不是一件幸福的事。更何况曾经与他分享秘密的人,如今都已辞别人世。
他回到自家宅院,一眼便看到蹲在墙角蹭吃蹭喝的猫咪,他在胖花身边蹲下,望着它无忧无虑的模样,叹了一声,道:“时至今日,仍旧没有人找到我,你说,我们是不是已经没有希望了?”
胖花抬起头,神色却不似平时那般冷漠高傲,反倒踱到它的脚边,躬下腰,在他泥泞的鞋子上蹭了蹭。
沈昭云挑起眉毛:“奇也怪哉,今天你吃了什么灵丹妙药,肚子里竟长出了良心?”
胖花在他的小腿上抓了一把,转身便走,一个健步跳到灶台上。
“慢着,既然你都良心发现了,不如让我……”
他把手伸向灶台,掌心瞄准猫咪的头顶,像捕虫似的扣下去。
“沈先生!小心!”一个声音喝止了他。
需要小心的当然不是猫咪的软毛,而是一只银色的暗器,细如针,锐如刀。
话音刚落,暗器便从夜色中窜出,像老虎的牙齿似的,毫不客气地咬向他的手。
老虎闭口之前,一道更加清冽的剑气从旁拂过,将暗器推开。
猫咪早已惊慌离去,没了踪影。
沈昭云的手还悬在空中,他懊恼地叹了一声:“唉,到头来还是没能摸一次胖花的头。”
他的语气透着莫大的惋惜,像是在与亲密的友人叙别似的。
取代猫咪出现在面前的是一个人。一个青衫的青年,顶着一张全然陌生的面孔,凛然的目光落在他的脸上。
他虽然从未见过这人,这人却叫出了他的名姓:“沈先生,你的身后还有一个人埋伏。”
无需提醒,沈昭云已听到院墙对面的窸窣声。
该来的终于还是来了。
他并不意外,他等待这一刻已经很久。
他毫不客气地向身旁的青年伸出手:“你的剑鞘借我用用。”
第二次攻击已至。
方才那一支暗器不过是试探,这一次,银针如密雨一般从周遭落下,将两人困在狭小的院墙中,好似笼子里的猎物。
猎物无力反抗,人却能。
麒麟剑飞快舞动,以剑气织出一张伞,用清凛的响动抵去银针的阵仗。卓英怜引以为傲的暗器葬花翎,在他的剑下变成绵软的雨丝,颓然散落在周遭的地上,没有一支命中目标。
然而,这雨不过是佯攻罢了。
冷钩从黑暗中钻出,好似深深草丛里钻出的蛇,吐着信子,向持剑人的手臂咬去。
剑鞘比蛇动得更快。
千钧一发之际,沈昭云抽出剑鞘,缠上冷钩的尖处,顺势一绕。手腕的动作轻捷而迅敏,剑鞘软得好似一根鞭,以不可思议的方式将化去钩上的力量。
他扬手,软鞭顿时化作利刃,将钩子重重地甩开。
铁钩撞在泥墙上,发出一声钝响。
沈昭云勾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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