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仙 作者:天籁纸鸢
分卷阅读41
画仙 作者:天籁纸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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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她的额头后消失。霎时间,她如饮千斗,脚下踉跄,脑袋无比沉重,花子箫连带整个街景都摇晃起来。张口想说点什么,但除了风声,她听不见别的声音……
在风月旧梦的画卷重展之前,她连眼睛也看不见东西了,只能看见一片茫茫苍白,只能感觉泪水盈满眼眶。终于,她有力气说出最后一句话,尽管只有轻似叹息的两个字:“……逸疏……”
作者有话要说:
写画仙的时候,我思考了一些关于爱情和婚姻的问题。我觉得喜欢是感性的,爱是理性的。这样讲可能有点颠覆部分孩子的认知,有人可能会觉得,爱不是轰轰烈烈的吗?我却觉得,喜欢是性冲动、是本能反应,真爱其实是智慧的产物,是很崇高的,只是希望这个人好、快乐,哪怕失去ta也没有关系。羲岚对逸疏,逸疏对羲岚,都是这样的感情。
逸疏:“不,我只是觉得她麻烦,不想被纠缠。”
羲岚:“你坦率点会死啊!”
第19章 第九幅画 初相逢(一)
仙族之诞生,不外乎四种法子:从仙女娘胎蹦出、集天地之灵而幻化、神族贬谪、凡人羽化。羲岚的出生便是第二种。
话说仙界朱雀天北有座名摇光,摇光有座山叫摇光山,山顶离海二万八千仞,有六龙回日之险峰;山下云霭长风波浪阔,有冲波转石之北海。摇光山崔巍欲倒西北倾,上头长了棵苍天神柏,青铜柯,磐石根,挺秀高悬北斗星辰旁,黛色参天如大鹏展翅,出明月之天山,汲耀日之光华,一去四千年,便有了灵气……总而言之,上述描述扔到任何一本仙界典籍里,都不难猜出,这日月精华酝酿出的,是个人物。
没错,这便是羲岚的诞生。她便是那神柏,上的菟丝。
神柏诞生千年后,凤凰在它旁边播下了一棵菟丝种子。菟丝就此生根发芽,爬满了神柏的树冠,缠了神柏又一千多年。神柏想要幻化为仙,时常摇动枝桠,打算甩脱缠着自己的这个什么玩意儿。可羲岚是根很有生活品质的菟丝,每天晒晒太阳,沐个初秋雨月光浴,她便懒爽通透,她不想化仙。于是,她与神柏斗智斗勇三百八十八年,时常勒得神柏喘不过气,恨不得再这么混上千万年。然而,马有失蹄,草有失眠。一个红湿花重的拂晓,她被冷风冻醒过来。出现在她面前的少年雪袍如雾,发如青烟,一只眼睛还是美丽的深碧色。他微笑道:“菟丝附苍柏,引蔓故不长。姑娘幻化为人,当真好看得多。”
按理说,美少年与美少女在荒山野岭单独邂逅,一见钟情,如胶似漆,不出两年便共同奋斗出几个娃娃来,是符合历史与人性规律的。毕竟孔夫子说过,食色,性也。说明人性本质就是吃与繁衍,不管做什么轰轰烈烈的大事,都在绕着这俩主题转。这事撂植物身上会略有不同。植物不喜欢繁衍,植物喜欢雨水和太阳。发现自己被迫幻化为仙,羲岚觉得美少年不顾他人感受,属于人格卑劣,一个冲动,把他推下山去了。
羲岚是棵充满灵气的菟丝。她离开寒冷的北天,去了温暖的仙界南方朱雀天,游山玩水,饮遍佳酿,春来日日花下眠,春去诗画换酒钱。因为诞生在北天之下,所以卖文鬻画时,她为自己取了个笔名叫“北落仙子”。又因她七步成诗,笔墨潇洒,很快扬名于仙界,众仙都以珍藏她的作品为荣,好似府中不挂一幅署名“北落仙子”的诗画之作,就显得不够有腔调。不过羲岚有个毛病,既缺钱才卖画,不缺钱只喜欢晒太阳喝喝喝,所以作品产量不稳,被人说成是“不过仗着自己有才”。即便如此,这些作品还是被炒到了天价。当她的支持者和反对者争得天崩地裂之时,她觉得很难理解。她只知道,买不起酒的时候最生无可恋。就这样,在临月群星间游荡三十多年,她慢吞吞地逛到了朱雀天首府太微城。
朱雀天与仙界别的天域不同之处,就在于此处由朱雀守护,处处有金云穹火,每一片金云穹火连接之处,都是一块崭新的凌霄境地,大小取决于仙气凝聚量。只要有金云穹火之处,上界都列入开发利用名册中。而太微城作为朱雀天首府,所有金云穹火都建设了个遍,在城外都能看见高空中有楼台仙阁,宝塔万重,驾车鸾鸟,飞盖穿虹,尽数沐浴在祥瑞之光中。其繁荣佳景,吏治强盛,堪称九天一绝。
到了这种大都市,第一件事自然是要逛逛喜欢的地方。羲岚摇着羽扇,进入了符书云火之中,这是一块方圆二十一里的凌霄境地,处处修竹为地,瑶石为桌,金荷为椅;文人雅士聚集其中,拆白道字,顶针续麻。云层间轻飘飘浮着的是曳地书卷,张张画工如山貌不同。欣赏了好一会儿,羲岚看见一张以假乱真的云霄仙人仿画,正想买下来收藏,却听见有人唤了一声“北落仙子”。
羲岚没料到别人能认出自己,应声眺望,发现众仙都朝着另一个方向。她溜过去看,人群包围着两个人。其中一个是妙龄仙子,头戴醉梦海棠;另一个是个器宇轩昂的男子,腰配腾云玉,以穿着打扮、仙力判断,最少也是个灵仙。可在这妙龄女子面前,他没半点架势,反倒成了颗痴情种子:“我已仰慕北落仙子的才情多年,今日一见,方知仙子是这般冰肌玉骨的妙人儿。不论如何,都请容许在下娶仙子为妻。”
那戴花仙子道:“你不过是个灵仙,也想娶我北落仙子?”
四下议论纷纷,都觉得可以理解。北落仙子嘛,要求高些也正常。而羲岚认真思考了一下,觉得有人仰慕自己是好事,值得鼓励。但这种当众求婚扰民的行为有伤风化,不值得鼓励。
那灵仙也丝毫不气馁,认真道:“现在是灵仙,不代表以后还是灵仙。这点仙子大可放心,家君是天君,我成为天君是迟早之事。”
“你说迟早便迟早?我可不信。我要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
“什么才是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
“我要如意缎千匹,混沌帛百匹,七星簪十个,太清翡翠镯三对,太清翡翠耳环三对,冷月璧一块。三日之内把这些东西送过来,我便嫁给你。”
羲岚嘴角抽了抽。她一幅字画只能换八匹如意缎,其它东西她见都没见过,只知道冷月璧价值连城。这样狮子开大口,是会吓着人的。还是说,这姑娘已经做好了嫁过去每天甚事不做光画画的准备?
出人意料的是,灵仙想了想,苦笑道:“别的虽然难办,但我都能答应你,只有冷月璧,想买也买不到,可遇不可求。我们换成别的可好?”
戴花姑娘抱着胳膊,冷笑了一声:“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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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风月旧梦的画卷重展之前,她连眼睛也看不见东西了,只能看见一片茫茫苍白,只能感觉泪水盈满眼眶。终于,她有力气说出最后一句话,尽管只有轻似叹息的两个字:“……逸疏……”
作者有话要说:
写画仙的时候,我思考了一些关于爱情和婚姻的问题。我觉得喜欢是感性的,爱是理性的。这样讲可能有点颠覆部分孩子的认知,有人可能会觉得,爱不是轰轰烈烈的吗?我却觉得,喜欢是性冲动、是本能反应,真爱其实是智慧的产物,是很崇高的,只是希望这个人好、快乐,哪怕失去ta也没有关系。羲岚对逸疏,逸疏对羲岚,都是这样的感情。
逸疏:“不,我只是觉得她麻烦,不想被纠缠。”
羲岚:“你坦率点会死啊!”
第19章 第九幅画 初相逢(一)
仙族之诞生,不外乎四种法子:从仙女娘胎蹦出、集天地之灵而幻化、神族贬谪、凡人羽化。羲岚的出生便是第二种。
话说仙界朱雀天北有座名摇光,摇光有座山叫摇光山,山顶离海二万八千仞,有六龙回日之险峰;山下云霭长风波浪阔,有冲波转石之北海。摇光山崔巍欲倒西北倾,上头长了棵苍天神柏,青铜柯,磐石根,挺秀高悬北斗星辰旁,黛色参天如大鹏展翅,出明月之天山,汲耀日之光华,一去四千年,便有了灵气……总而言之,上述描述扔到任何一本仙界典籍里,都不难猜出,这日月精华酝酿出的,是个人物。
没错,这便是羲岚的诞生。她便是那神柏,上的菟丝。
神柏诞生千年后,凤凰在它旁边播下了一棵菟丝种子。菟丝就此生根发芽,爬满了神柏的树冠,缠了神柏又一千多年。神柏想要幻化为仙,时常摇动枝桠,打算甩脱缠着自己的这个什么玩意儿。可羲岚是根很有生活品质的菟丝,每天晒晒太阳,沐个初秋雨月光浴,她便懒爽通透,她不想化仙。于是,她与神柏斗智斗勇三百八十八年,时常勒得神柏喘不过气,恨不得再这么混上千万年。然而,马有失蹄,草有失眠。一个红湿花重的拂晓,她被冷风冻醒过来。出现在她面前的少年雪袍如雾,发如青烟,一只眼睛还是美丽的深碧色。他微笑道:“菟丝附苍柏,引蔓故不长。姑娘幻化为人,当真好看得多。”
按理说,美少年与美少女在荒山野岭单独邂逅,一见钟情,如胶似漆,不出两年便共同奋斗出几个娃娃来,是符合历史与人性规律的。毕竟孔夫子说过,食色,性也。说明人性本质就是吃与繁衍,不管做什么轰轰烈烈的大事,都在绕着这俩主题转。这事撂植物身上会略有不同。植物不喜欢繁衍,植物喜欢雨水和太阳。发现自己被迫幻化为仙,羲岚觉得美少年不顾他人感受,属于人格卑劣,一个冲动,把他推下山去了。
羲岚是棵充满灵气的菟丝。她离开寒冷的北天,去了温暖的仙界南方朱雀天,游山玩水,饮遍佳酿,春来日日花下眠,春去诗画换酒钱。因为诞生在北天之下,所以卖文鬻画时,她为自己取了个笔名叫“北落仙子”。又因她七步成诗,笔墨潇洒,很快扬名于仙界,众仙都以珍藏她的作品为荣,好似府中不挂一幅署名“北落仙子”的诗画之作,就显得不够有腔调。不过羲岚有个毛病,既缺钱才卖画,不缺钱只喜欢晒太阳喝喝喝,所以作品产量不稳,被人说成是“不过仗着自己有才”。即便如此,这些作品还是被炒到了天价。当她的支持者和反对者争得天崩地裂之时,她觉得很难理解。她只知道,买不起酒的时候最生无可恋。就这样,在临月群星间游荡三十多年,她慢吞吞地逛到了朱雀天首府太微城。
朱雀天与仙界别的天域不同之处,就在于此处由朱雀守护,处处有金云穹火,每一片金云穹火连接之处,都是一块崭新的凌霄境地,大小取决于仙气凝聚量。只要有金云穹火之处,上界都列入开发利用名册中。而太微城作为朱雀天首府,所有金云穹火都建设了个遍,在城外都能看见高空中有楼台仙阁,宝塔万重,驾车鸾鸟,飞盖穿虹,尽数沐浴在祥瑞之光中。其繁荣佳景,吏治强盛,堪称九天一绝。
到了这种大都市,第一件事自然是要逛逛喜欢的地方。羲岚摇着羽扇,进入了符书云火之中,这是一块方圆二十一里的凌霄境地,处处修竹为地,瑶石为桌,金荷为椅;文人雅士聚集其中,拆白道字,顶针续麻。云层间轻飘飘浮着的是曳地书卷,张张画工如山貌不同。欣赏了好一会儿,羲岚看见一张以假乱真的云霄仙人仿画,正想买下来收藏,却听见有人唤了一声“北落仙子”。
羲岚没料到别人能认出自己,应声眺望,发现众仙都朝着另一个方向。她溜过去看,人群包围着两个人。其中一个是妙龄仙子,头戴醉梦海棠;另一个是个器宇轩昂的男子,腰配腾云玉,以穿着打扮、仙力判断,最少也是个灵仙。可在这妙龄女子面前,他没半点架势,反倒成了颗痴情种子:“我已仰慕北落仙子的才情多年,今日一见,方知仙子是这般冰肌玉骨的妙人儿。不论如何,都请容许在下娶仙子为妻。”
那戴花仙子道:“你不过是个灵仙,也想娶我北落仙子?”
四下议论纷纷,都觉得可以理解。北落仙子嘛,要求高些也正常。而羲岚认真思考了一下,觉得有人仰慕自己是好事,值得鼓励。但这种当众求婚扰民的行为有伤风化,不值得鼓励。
那灵仙也丝毫不气馁,认真道:“现在是灵仙,不代表以后还是灵仙。这点仙子大可放心,家君是天君,我成为天君是迟早之事。”
“你说迟早便迟早?我可不信。我要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
“什么才是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
“我要如意缎千匹,混沌帛百匹,七星簪十个,太清翡翠镯三对,太清翡翠耳环三对,冷月璧一块。三日之内把这些东西送过来,我便嫁给你。”
羲岚嘴角抽了抽。她一幅字画只能换八匹如意缎,其它东西她见都没见过,只知道冷月璧价值连城。这样狮子开大口,是会吓着人的。还是说,这姑娘已经做好了嫁过去每天甚事不做光画画的准备?
出人意料的是,灵仙想了想,苦笑道:“别的虽然难办,但我都能答应你,只有冷月璧,想买也买不到,可遇不可求。我们换成别的可好?”
戴花姑娘抱着胳膊,冷笑了一声:“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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