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父(肉) 作者:尼罗

    分卷阅读235

    义父(肉) 作者:尼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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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方,让他把自己手上这本书也一起放回架上摆好。

    李纯没说什么,接过小说踮起脚来,将其放到了上层原位。顺便在槅子边缘抹了一把,他低下头检查手上是否有灰尘。

    当然是没有灰尘的,因为仆人天天都会进来擦拭打扫。

    李纯徒劳而紧张的搓了搓手——其实他只是不想走。

    李绍文要结婚了,喜气瞬间传播到了山上。他不爱李绍文,可是两人在一起过了十几年,自己走了没有多久,那边就要结婚了,这让他没法子送出祝福。

    俞振鹏和丁朋五时常要谈起李绍文的婚事,李纯知道那两个人一定会在同时想起他——凡是知道内情的人,都会想起他,只不过是嘴上不提罢了。

    于是他就觉得局促不安、几乎就是无处安身。

    李纯扭头望向陆雪征,结果发现干爹也在凝视自己。

    他犹豫了一下,又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转过身去,抬手搂住了干爹的身体。

    干爹比他高大,比他结实,简直就是他最后的堡垒。他闭上眼睛侧过脸去,枕上了对方的肩膀。

    陆雪征完全了解李纯的心情,但也是无话可说——这怎么说呢?怎么说也不合适啊!

    于是他只好拍拍李纯的后背,压低声音哄道:“好孩子,别难过。他不要你,干爹要你。”

    李纯闭了眼睛,把陆雪征抱了个死紧。

    时光易逝,转眼间两个月过去,李绍文果然举行盛大婚礼,把蔡小姐娶进门来;又因为两家都是北边人,习俗相同,所以在典礼细节上也毫无分歧。婚礼是中西合璧式的,在外面饭店招待了宾客之后,一对新人回到新房换上鲜艳装扮,又含羞带笑的拜了天地。陆雪征这时就算是李绍文唯一的长辈了,和蔡家老夫妇并排坐好,接受新人叩拜。

    婚礼喜庆归喜庆,但也是个耗人精力的事情,加之新媳妇年龄太小,新郎又是个熟悉的老兄弟,所以旁人也就没有留下来闹洞房,到了下午时分,便是各自散去了。

    李纯并没有露面,只托干爹送去了一份贺礼。见这些人都络绎回来了,他松了一口气,感觉自己是熬过了这一关。

    陆雪征和金小丰同车到家,两人一前一后的进入楼内,相对着坐在小客厅内歇息。谈起今日婚礼的盛况,陆雪征望着金小丰笑道:“李绍文眼光不错,典礼办的也漂亮!”

    金小丰端起茶杯喝了一口,同时点了点头,表示同意。

    陆雪征看他稳如泰山,不由得探身在他那脑袋上拍了一巴掌:“丁朋五听说李绍文娶媳妇,急的都快成猴子了!你怎么就不动心?”

    金小丰放下茶杯,低声笑道:“丁朋五没有嘛!”

    陆雪征问道:“你有?”

    金小丰抬头看了他一眼,然后垂头答道:“我有干爹。”

    陆雪征笑了:“什么屁话!”

    正当此时,陆云端和苏家栋一路打闹着跑了进来。这两人一路咚咚跑步经过餐厅,忽见餐桌上摆着一盘巧克力,陆云端便走上去拿起一块送到嘴里,咬下一口后发现十分甜美,就把剩下半块塞向苏家栋的嘴里:“夹心巧克力!”

    那半块上还沾着他的口水,不过苏家栋丝毫不嫌,张嘴就将其吞了下去。两人将这一盘巧克力分而食之,甜的直咳嗽。陆云端让苏家栋去拿水过来喝,苏家栋出去跑了一圈,居然空手跑了回来,满嘴满牙满舌头都是巧克力:“没有水。”

    陆云端见了他这个黑眉乌嘴的德行,不禁怒从心头起,恨不能一脚把他踢飞。

    两个孩子自此又嘀嘀咕咕的拌起嘴来。陆云端作出恐吓,说是过两天要独自跟着哥哥去泰国,再也不带苏家栋;苏家栋听闻此言,当真了,开始咩咩哭泣。陆云端懒得哄他,他咩咩,陆云端捏着鼻子也跟着咩咩,而且比他那哭声更像羊叫。苏家栋哭着哭着,“扑哧”又笑了,乐出了个鼻涕泡。

    陆雪征正好从外面经过,这时就探头进来:“餐厅变羊圈了?很好,晚上涮羊肉。”

    苏家栋抬手一抹眼泪,回头去看陆雪征——手上沾着融化的巧克力,一抹之下,满脸都花了。陆雪征猝不及防的看到了这么一张小鬼脸子,吓了一跳:“哎哟,孩子,你这是干什么呢?”

    陆云端忍无可忍,走过去在苏家栋那后背上狠拍一掌:“笨蛋,去洗脸吧!”

    苏家栋长势缓慢,现在已经比陆云端矮了大半个头。冷不防的被陆云端打了一个趔趄,他没敢多说,自己跑出门洗脸去了。

    192义举

    顾先生找到陆雪征,又想从泰国给他送两个孩子过来。

    陆雪征那一套功夫,有些泰拳的意思,和泰拳又并不一样,瞧着没什么章法路数,可战斗起来是真狠。顾先生自己并不插手这种生意,但他的朋友托尼杨是要依靠这个发财的,大概是对他百般拜托,故而他也上了心,使劲撺掇陆雪征接收孩子。

    陆雪征倒是无所事事的很清闲,可也有些犹豫——这个差事,他做是绝对能做,只是比较累人;所以他拿不定主意,不知道自己有没有必要去挣这个辛苦钱。

    这天下午,陆雪征向何公馆打去电话,想要邀请李世尧出来闲逛,李世尧那边却说家里来了客人,不能脱身。陆雪征无可奈何,只得是独自出门去了。

    他漫无目的,沿着公路慢慢的走。走着走着,就见有个干净利落的小老妈子坐在路边一块山石上,撑着一把花边小阳伞向前眺望,口中又大声呼喊:“二爷哟,不许跑远,否则大爷回来要骂你哟!”

    陆雪征觅声望去,就见一名青年牵着一只毛发蓬松的大白狗,在不远处的路上回头答道:“噢!”

    陆雪征看那青年有些眼熟,略一思索,便想起此人仿佛就是顾先生的傻弟弟阿初;而旁边那只大白狗,想必便是自己当初送出去的那只小狗崽了。李绍文当初就说这狗会越长越大,但陆雪征没想到它会大到这般程度——看着比那大狼狗还要高大一圈!

    再说阿初牵着那狗跑了两步,忽然脚下一个踉跄,低头一看,却是鞋带松了,便蹲下来将其重新系紧。大白狗自行绕到阿初身后,忽然纵身而起,把两只前爪搭上阿初肩膀,然后就动作极快的乱耸起来。阿初回身一把将它推开,它呜咽一声,围着阿初转了一圈,然后故态重萌,立起身体又扑上去了。

    那阿初大概是个笨手笨脚的,过了这许久还没有系好鞋带,大白狗身躯沉重,力量又大,扑的他登时向前趴去,险些摔了个狗啃屎。陆雪征远远旁观,感觉十分可笑,心想顾家两兄弟真是有趣,一个早衰,一个童颜;一个精明的要死,一个蠢笨的没救。

    这时那阿初终于系好鞋带,站起身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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