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你真的要走 作者:阿玛提卡

    分卷阅读7

    假如你真的要走 作者:阿玛提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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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丫鬟。”他说完便松开了手,又露出了他平时那吊儿郎当的笑容。我的心瞬间沉落到谷底,什么嘛,敢情他以前觉得我是府里最丑的丫鬟吗?平时欺负我,耍我,各种使唤我也就算了。现在要我上药,还要嘲笑我。我一时气急,把丝帕一扔便起身准备要走。霎那间所有的委屈都涌上心头,我白芷英年猝死,重生竟然变成一个丫鬟,还要每天受这种折磨。千头万绪堵在嘴边,却一个字也说不出口,竟憋得我生生地掉了几滴泪...

    这是我第一次在他面前哭,他居然有些手足无措。“欢儿,你别哭啊......本少爷以后不说你丑便是了。”他语气仓促,一副无可奈何的表情。原来他这么害怕看到女人哭啊。可是这个欢儿的身体,现在一点也不听我白芷的使唤,眼泪还是一个劲地掉......

    在我反应过来之前,他竟然一把抱住了我。我的眼前顿时只有他宽厚的胸膛,眼泪也都蹭在他名贵的绸衣上。这次,我真真切切地闻到了他身上的味道,他的体温透过衣服,好像冬天用的暖炉。我隔着衣服都听到了他坚实有力的心跳声,一瞬间忽然觉得很安心,好像漂泊了这么久忽然有了依靠......

    等等,我这是在干什么???天啦,我怕是疯了,我竟然跟这个冤家......竟然还这么享受。不不不,这绝对不是我,这是欢儿的风格,但这绝对不是我。我刚想推开他,再撂几句狠话。他却伏在我耳边温柔地说,“欢儿,做我的贴身丫鬟吧!” 耳边都是他呼气的声音,我感觉我身体已经不受我控制,漂浮在了云端。

    欢儿,欢儿,他竟然叫我欢儿!我第一次觉得,这个名字也没有那么土。那样温柔的声音,好像一汪春水,将我的所有神志都淹没.

    一直到我回房,洗漱,然后躺在被窝,这一切都没有真实感。他说要我做他的贴身丫鬟,贴身丫鬟要服侍穿衣,吃饭,出行,那不就是二十四小时都在他身边吗?我越想越激动,想跟秋离分享这个好消息。待我扭头一看,这人已经睡熟了。罢了,明早再告诉她吧。

    ☆、甜蜜过后的大难临头

    第6章-甜蜜过后的大难临头

    在我被提拔成为贴身丫鬟以后,生活不知不觉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首先,我的俸银涨了三倍,变成了九两银子一个月。这意味着,我每个月除了买些生活用品,还可以在集市上买很多吃的零嘴。稍微节约一点的话,可能一年还能存个几十两。

    但我最高兴的还不是这个,而是经常有机会可以出府。要知道,在大东年间虽然民风自由开放,女性可以上街抛头露面。但是作为丫鬟整日呆在后院,也是没有多少机会能上集市的,更别说出去散心游玩。我虽然已经来南城半年,却仍只去过几间大的商铺,周边的景点酒楼茶楼客栈也只是远远地观望,日日都盼着能出去好好地瞧上一瞧。

    今天大清早起来服侍二少爷洗漱穿戴,却发现他让我准备的衣服与往日有些不同。做他的贴身丫鬟也已经一个星期,从不会梳发髻被他骂,到现在已经能在三分钟内娴熟地束发并按照当天的衣物颜色配上合适的玉簪。通常他的衣物都以蓝绿灰为主,面料皆是名贵绸缎,摸起来如同婴孩的肌肤。可今日,他竟挑了一套黑色的粗布衣服和布鞋,头饰也撇去了玉簪,只用了一根发带让我为他束发。

    “欢儿,你不是说这府里很闷吗?本少爷刚好也很长时间没有出去逛了,今天带你出去见识见识南城的繁华。”他一边说一边递给我一套同样的衣服,我俩相视一笑,心领神会。

    男扮女装出街,我还是头一回。望着镜子里一身黑的自己,平日里留在两旁的长发梳成男子发髻,看着十分干净利落,不禁觉得还有点帅气。可当我看到已经整装待发的二少爷,才知道什么叫超尘脱俗。他静静地立在那里,磨黑的发衬托得他的肌肤愈发地光滑白净,侧脸的轮廓好像冰山一样清冷而又俊美。那身再普通不过的衣服也被他穿得格外地贵气,论谁看了,都知道这是个富家少爷,而不是像我一样平凡的路人。

    他一把拉住我的手,有些急促地说,“发什么呆呀,赶紧出发吧,等下迟了,集市上很多东西就没有了。”我提着因为不合身有些拖地的长衫,跟着他一路小跑着出去。

    才不一会儿,就已经来到了南城最繁华的街道。小贩们的吆喝不绝于耳,各种各样的商品摆在路边任人挑选,目不暇接,街上人头涌动。富贵人家的小姐后面跟着小厮和丫鬟,提着用牛皮纸包起来的糕点和胭脂水粉,也不乏坐着轿子在人群中穿行的富商和少爷。我对于那些胭脂水粉摊倒是没什么兴趣,只是一路上闻着新鲜糕点出炉的香味和牛肉面的香气,我口水都要出来了。

    二少爷紧跟在我身后,看着激动兴奋如同井底之蛙的我,一副恨铁不成钢的表情。“本少爷平时是少你吃还是少你穿了,看你这没出息的样子,就那么想吃吗?” 他指着糕点坊面前的樱花糕和呆呆看着樱花糕的我,一脸无奈。

    我如同小鸡啄米一样猛点头,拿了一份最大的,连手也来不及擦就直接往嘴里塞。这古代的樱花糕,不知道是因为配方大不相同,还是因为没有加防腐剂的缘故,入口即化,丝丝甘甜耐人回味,却又甜而不腻。我吃了一块觉得意犹未尽,但一看旁边的酒楼有人在吃牛肉面,便决定把肚子留着吃面。

    二少爷全程跟在我后面买单,自己什么也没有吃。我抹了抹嘴巴上的油,有些不好意思地说,“二少爷,你不吃点什么吗?”

    他双肘靠在桌上,直直地盯着我说,“你嘴角有一颗葱。还有,以后在外面,别叫我二少爷了,叫我凌云吧......"

    什么,我嘴角有颗葱,我手忙脚乱去掏我的铜镜,照完镜子却发现根本没有葱,才意识到又被他耍了。刚想找他理论,却发现他已经起身在店外等我了。

    等等,他刚刚让我叫他什么,凌云?凌云...凌云...我在心里默念了几遍,这个名字,越听怎么越温柔。一丝甜蜜略过我的心头,他让我直呼其名,这是代表,我在他心中很重要吗?可是,也许他和其他小厮也是这样说的呢,也许他只是不想让别人知道他是大户人家的少爷。

    我满怀心事地出了店门,他等得已经有些不耐烦,连走路也越走越快,我只好小碎步紧跟在后面。

    “二少......”,不对不对,“凌云,你这是要带我去哪儿啊?”

    他好像没有听到我说的话似的,还在疾步往前。过了好一会儿才道,“去望云湖,这湖在城外,有点远。我们再耽搁下去的话,回来时天该黑了。”

    我心里一阵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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