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个朋友 作者:孔恰
分卷阅读23
我的一个朋友 作者:孔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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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给你变个戏法好不好?”他握着钥匙的手举到我面前,翻了两翻,再松开时,钥匙已不见了。
本公子见多识广,这点微末伎俩自然没放在眼里,当下灵机一动,说:“我不要看戏法,我要学功夫!”
那人瞧了我片刻,才笑道:“好!我就传你一招。”当下拉下架势,说:“你打我胸口!”
我知道他是武林高手,但见月光下他一双眼球甚是浑浊,实在已经太老,因而第一拳就没使足全力。他不闪不避,待我拳头靠近,手臂突然神鬼莫测地一翻,拗住了我的手腕。他笑着说:“你怕打坏我这把老骨头是不是?小孩儿心地倒好。不用客气,用力打!”我不敢怠慢,使出十分力气“呼”地一拳,特意避开他上次手臂翻上的地方。可是跟上次一模一样,又给他拗住了。我又惊又喜,叫道:“好厉害!你快教我。”
他点头笑道:“你倒识货。这一招是当年你太爷爷……与我一同创下的,名叫‘翩然惊鸿’。”当下手把手教了我这一招的秘要。虽只一招,但却变化繁多,后着精妙,慢说当时,就是现在看来也是威力无穷。我足足学了小半个时辰才学会,以为他定要笑我愚笨。他却十分欢喜,连连说:“小朋友学得很快,很好,很好!日后你家的武林盟主,一定是你当的了。”我不屑道:“我才不当什么盟主。”他说:“那就当个大官儿。”我说:“我也不当官儿。”
那人听了这两句回答,仰天大笑,说道:“想不到现在丁若家,还有这样没志气的后辈传人。好,好极了!”双臂一张,就此离去。我大是奇怪,心想:“不想当官儿,难道就是没志气?为什么他又说‘好,好极了’?”
那以后,我再也没见过那个人,也再没去过我太爷爷的墓室。后来我试探我家人口风,他们如临大敌,叫我不要问怪力乱神之事。自己却偷偷聚在屋里议论,说甚么:“望祖生前作孽太多,只怕死后不得安宁。”嘁,他们大人就是喜欢糊弄小孩子,总当别人什么也不懂!
别急,我的故事还没完呢。后来我长大了,在江湖上遇到一位爱墓如痴的朋友。这位朋友对历朝历代的陵墓都了如指掌,经常在别人墓穴里一住就是几个月,对各种陪葬品分毫不取,只是鉴赏格局建制。他曾告诉我许多有趣的事情,其中一件我记得尤其清楚。他说在某朝皇陵之中,葬着一位前无古人的外姓大臣。这位大臣生前极受皇帝宠爱,后以国礼下葬,当时举国缟素,皇帝亲为扶灵,盛况一时无两。他陵墓之中,自是奇珍异宝无数。但最奇异的,却是一只放在他棺椁间的木匣子。我朋友说他阅陵不下千万,从未见过这般粗糙奇异的风俗制式。他当时提起匣子,欲看个究竟。那木片早已朽坏,一碰就扑簌簌地直掉粉末。木匣之中,乃是一块硕大的水晶。那水晶中心混沌,仿佛镶得有物。我朋友仔细一看,差点摔倒在地。只见那东西肉泽鲜红,血色宛然,居然是一颗人心!
我朋友说起这件事时,犹自心有余悸。他说那陵墓自建造以来,少说也有一百余年,其间绝无撬盗痕迹。可是那颗人心鲜活无比,仿佛打破水晶就能蹦跳起来,怎么看也是刚刚才挖出来的样子。若不是有鬼神相助,焉得如此?他生平从来不信世间有鬼,此时也不禁对这位大臣的尊尸产生了敬畏之心,当下恭恭敬敬地捧起了那颗水晶人心,放回原处。忽然叮地一声,木片散脱,掉了块玉器下来。他捡起一看,见是只普通的镶金红玉化龙鱼,不以为意,随手放在水晶上。一瞥之下,只见那大臣一只已成枯骨的手上,放着一只一模一样的,两只正是一对儿。我朋友不欲久留,将诸物恢复原状,就赶忙离开了墓室。他笑言,不知是哪家的痴心姑娘,不但追随那人入了陵墓,还将自己一颗芳心永留情郎身旁。这份儿肉身不腐的工艺,固然可敬可畏;但那颗生生世世的痴心,更是可章可泣。最令人不得其解的事,谁成全了这位痴心人,冒着莫大危险,让她的心留在了她想留的胸口之上?
第22章 旧春
(丁贫说到这里,轻轻一笑。)
“这是个没有谜底的故事,现在我说完了。”
天心弃瞧瞧他,又瞧瞧面色惨白的马小蛇,点头道:
“你的故事有趣,你朋友的故事也有趣。两个故事放在一起,简直有趣得要人老命。”
丁贫冷笑道:
“是啊,怎能不有趣?一个人爱了另一个人一世,死了也要带到坟墓里去。有个人受了他的托付,却自作主张地把他尸身保存下来,供自己悼念。送到那人想去的墓室里的,只是一颗心罢了。难道他以为心不烂,肉不腐,别人就感应得到他的心意了?活着也看不到,死了反倒开了眼么?把别人好端端的尸首分作两半,又弄得不僵不死,这是甚么意思?每年来瞧瞧他一成不变的模样,难道就能下酒?”
马小蛇嗫嚅道:
“他总想再糊涂一些,我怕他……”
丁贫往地下一跳,打断道:
“马惊鸿,你们山东瀛洲一族体质殊异,最工丹炼,个个寿命长。可是你就算懂得让尸体千年不腐的法子,也没法懂得别人的心。你当年为什么不说?你如说了,就没有我太奶奶,也没有我家,更不会有我。若我从来没有来过这世上,也不必有这么多烦恼伤心。……”
他突然向半空跃起,叫道:
“可是你这个死老头子,你为什么不说?”
天心弃忙起身道:“老七,你下来!马前辈是有苦衷的。”丁贫哼道:“苦衷个屁!”转身几个纵跃,消失在山脚之后。遥遥还听见他骂道:“他惟一的苦衷,就是蠢到了家!”
天心弃见他无端端迁怒起来,不觉有些讪讪,向马小蛇道:“他便是这个性子,时有发作,前辈莫要见怪。”马小蛇呆坐原地,半晌才摇了摇头,道:“我不怪!唉,这娃娃,说带我去镇上打酒,自己却跑了。”
天心弃放下心来,道:“……我带你去。”
两人一同走过山木扶疏的狭道,走过“此时空见清凉影,殷勤为我照花前”的短句,走到十里之外的镇子上去。打酒的店子早已打烊关门,两人循着酒香摸进店里,就在摆置糟酿的窖内,你一口我一口地大喝起来。天心弃问:“他长得可像望公么?”
马小蛇摇头道:“一点儿也不像!有时的神气,倒很像那男人。”
天心弃心想:“那也怪不得许多人对他倾心。”
马小蛇反问他:“他是叫作丁贫么?好好的娃娃,取了个这么刻薄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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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给你变个戏法好不好?”他握着钥匙的手举到我面前,翻了两翻,再松开时,钥匙已不见了。
本公子见多识广,这点微末伎俩自然没放在眼里,当下灵机一动,说:“我不要看戏法,我要学功夫!”
那人瞧了我片刻,才笑道:“好!我就传你一招。”当下拉下架势,说:“你打我胸口!”
我知道他是武林高手,但见月光下他一双眼球甚是浑浊,实在已经太老,因而第一拳就没使足全力。他不闪不避,待我拳头靠近,手臂突然神鬼莫测地一翻,拗住了我的手腕。他笑着说:“你怕打坏我这把老骨头是不是?小孩儿心地倒好。不用客气,用力打!”我不敢怠慢,使出十分力气“呼”地一拳,特意避开他上次手臂翻上的地方。可是跟上次一模一样,又给他拗住了。我又惊又喜,叫道:“好厉害!你快教我。”
他点头笑道:“你倒识货。这一招是当年你太爷爷……与我一同创下的,名叫‘翩然惊鸿’。”当下手把手教了我这一招的秘要。虽只一招,但却变化繁多,后着精妙,慢说当时,就是现在看来也是威力无穷。我足足学了小半个时辰才学会,以为他定要笑我愚笨。他却十分欢喜,连连说:“小朋友学得很快,很好,很好!日后你家的武林盟主,一定是你当的了。”我不屑道:“我才不当什么盟主。”他说:“那就当个大官儿。”我说:“我也不当官儿。”
那人听了这两句回答,仰天大笑,说道:“想不到现在丁若家,还有这样没志气的后辈传人。好,好极了!”双臂一张,就此离去。我大是奇怪,心想:“不想当官儿,难道就是没志气?为什么他又说‘好,好极了’?”
那以后,我再也没见过那个人,也再没去过我太爷爷的墓室。后来我试探我家人口风,他们如临大敌,叫我不要问怪力乱神之事。自己却偷偷聚在屋里议论,说甚么:“望祖生前作孽太多,只怕死后不得安宁。”嘁,他们大人就是喜欢糊弄小孩子,总当别人什么也不懂!
别急,我的故事还没完呢。后来我长大了,在江湖上遇到一位爱墓如痴的朋友。这位朋友对历朝历代的陵墓都了如指掌,经常在别人墓穴里一住就是几个月,对各种陪葬品分毫不取,只是鉴赏格局建制。他曾告诉我许多有趣的事情,其中一件我记得尤其清楚。他说在某朝皇陵之中,葬着一位前无古人的外姓大臣。这位大臣生前极受皇帝宠爱,后以国礼下葬,当时举国缟素,皇帝亲为扶灵,盛况一时无两。他陵墓之中,自是奇珍异宝无数。但最奇异的,却是一只放在他棺椁间的木匣子。我朋友说他阅陵不下千万,从未见过这般粗糙奇异的风俗制式。他当时提起匣子,欲看个究竟。那木片早已朽坏,一碰就扑簌簌地直掉粉末。木匣之中,乃是一块硕大的水晶。那水晶中心混沌,仿佛镶得有物。我朋友仔细一看,差点摔倒在地。只见那东西肉泽鲜红,血色宛然,居然是一颗人心!
我朋友说起这件事时,犹自心有余悸。他说那陵墓自建造以来,少说也有一百余年,其间绝无撬盗痕迹。可是那颗人心鲜活无比,仿佛打破水晶就能蹦跳起来,怎么看也是刚刚才挖出来的样子。若不是有鬼神相助,焉得如此?他生平从来不信世间有鬼,此时也不禁对这位大臣的尊尸产生了敬畏之心,当下恭恭敬敬地捧起了那颗水晶人心,放回原处。忽然叮地一声,木片散脱,掉了块玉器下来。他捡起一看,见是只普通的镶金红玉化龙鱼,不以为意,随手放在水晶上。一瞥之下,只见那大臣一只已成枯骨的手上,放着一只一模一样的,两只正是一对儿。我朋友不欲久留,将诸物恢复原状,就赶忙离开了墓室。他笑言,不知是哪家的痴心姑娘,不但追随那人入了陵墓,还将自己一颗芳心永留情郎身旁。这份儿肉身不腐的工艺,固然可敬可畏;但那颗生生世世的痴心,更是可章可泣。最令人不得其解的事,谁成全了这位痴心人,冒着莫大危险,让她的心留在了她想留的胸口之上?
第22章 旧春
(丁贫说到这里,轻轻一笑。)
“这是个没有谜底的故事,现在我说完了。”
天心弃瞧瞧他,又瞧瞧面色惨白的马小蛇,点头道:
“你的故事有趣,你朋友的故事也有趣。两个故事放在一起,简直有趣得要人老命。”
丁贫冷笑道:
“是啊,怎能不有趣?一个人爱了另一个人一世,死了也要带到坟墓里去。有个人受了他的托付,却自作主张地把他尸身保存下来,供自己悼念。送到那人想去的墓室里的,只是一颗心罢了。难道他以为心不烂,肉不腐,别人就感应得到他的心意了?活着也看不到,死了反倒开了眼么?把别人好端端的尸首分作两半,又弄得不僵不死,这是甚么意思?每年来瞧瞧他一成不变的模样,难道就能下酒?”
马小蛇嗫嚅道:
“他总想再糊涂一些,我怕他……”
丁贫往地下一跳,打断道:
“马惊鸿,你们山东瀛洲一族体质殊异,最工丹炼,个个寿命长。可是你就算懂得让尸体千年不腐的法子,也没法懂得别人的心。你当年为什么不说?你如说了,就没有我太奶奶,也没有我家,更不会有我。若我从来没有来过这世上,也不必有这么多烦恼伤心。……”
他突然向半空跃起,叫道:
“可是你这个死老头子,你为什么不说?”
天心弃忙起身道:“老七,你下来!马前辈是有苦衷的。”丁贫哼道:“苦衷个屁!”转身几个纵跃,消失在山脚之后。遥遥还听见他骂道:“他惟一的苦衷,就是蠢到了家!”
天心弃见他无端端迁怒起来,不觉有些讪讪,向马小蛇道:“他便是这个性子,时有发作,前辈莫要见怪。”马小蛇呆坐原地,半晌才摇了摇头,道:“我不怪!唉,这娃娃,说带我去镇上打酒,自己却跑了。”
天心弃放下心来,道:“……我带你去。”
两人一同走过山木扶疏的狭道,走过“此时空见清凉影,殷勤为我照花前”的短句,走到十里之外的镇子上去。打酒的店子早已打烊关门,两人循着酒香摸进店里,就在摆置糟酿的窖内,你一口我一口地大喝起来。天心弃问:“他长得可像望公么?”
马小蛇摇头道:“一点儿也不像!有时的神气,倒很像那男人。”
天心弃心想:“那也怪不得许多人对他倾心。”
马小蛇反问他:“他是叫作丁贫么?好好的娃娃,取了个这么刻薄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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