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人鱼王妃 作者:秋凌
分卷阅读62
什么时候做过这么蠢的事情了,也就是进入音乐社后才做这些事的。
“不好意思,就算你现在对我不满也没用,你已经是音乐社的人,”既然这些人都已经来音乐社了,那就该好好地玩一玩,易志明唇角微勾,轻拍对方的肩膀,“下一次一定不会让你再当一棵树,一定会让你当一只真真正正的孔雀。”
“无聊,”宁浩转身离开,这样的社长没有什么好怕的。当时之所以换衣服,不过是因为连琛在而已,正如老大说的有些东西是不能再嫂子面前展现的,现在嫂子不在,自己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易志明没有丝毫不悦,这些人本就是这样。
“终于可以出来了,”兰阳华从一张桌子底下爬出来,这张桌子盖着一张布,这才没人知道他躲在桌下,“其实你们音乐社的那些人也没有什么好注意的。”
一个个等到演奏会即将要开始的时候才来,一来就抽签,一个个也没在后台说什么话,兰阳华就不知道好友让自己蹲在这儿听什么。在连琛不愿意换他设计的衣服那一刻,他差点就冲出来了,心想自己好不容易设计出来的衣服,连琛怎么能不穿呢。幸好最后还是有人穿了,只是那个宁浩都把衣服撑破了,果然还是连琛的身材娇小可爱。
“确实如此,”易志明以前又不是没有注意过他们,只是他们都表现得非常普通,没有一点可疑之处。可现在他却又不得不怀疑,他们之中是否有人隐藏实力,那件神器到最后会属于他们其中的谁。
易志明觉得可笑的一点是自己总会想起连琛,总觉得连琛会是突破口,可对方各方面的条件又表示那人不大可能是连琛。神器不可能选择一个异能能级弱又不会机甲的无能者,易志明认为神器一定会认一个强大的主。
坐上悬浮车的连琛不禁打了一个喷嚏,吸吸鼻子,难道着凉了?
“感冒了?”申泽炎皱眉,一没注意,小琛就生病了,看来还得多陪陪小琛,其他的事情能推就推。
连清则给詹森发了条简讯,说他们一会儿就到,到时候让对方给连琛检查一□体。
还站在后台的兰阳华只觉得自己被耍了,好一个‘确实如此’,那还让他躲在桌子下偷听做什么,好友连自己都耍,难怪音乐社的那群人踩着点来,演奏结束后一个个又都跑得飞快,连聚餐都不来了,估计又是他们几个坐在一块儿吃。
☆、第44章 脱水
特兰蒂斯学院音乐系举办晚会过后,连琛发现自己接到的情书越来越多,那些孩子没事就写情书玩的么。这个学院的学生不知道实力才是最重要的么,写这些玩意儿还不如多些时间锻炼自己。
申泽炎得知那些小兔崽子又给自己未来的老婆写情书,他的脸黑得不能再黑了,这些人就不能找点有意义的事情做么。他和连琛不约而同想到这一点,一个是自己根本就不会去看那些情书,一个是恼怒那些人勾搭自己的老婆。
王后终于又到连家,不是他不想早点来,而是这事怎么也该好好准备,什么聘礼什么的,这都有讲究。他这一番大动作,弄得国王都看不过下去,国王有次还烦躁地道‘不过就是娶个繁衍者,没必要如此大阵仗’,可想而知,国王睡了好几天书房。
“老爷子,”王后那个笑啊,连家的小人鱼最后还是要嫁给他的儿子的,想想就开心,想来自己的小孙子一定也能像连琛这样,能随意变换双腿和鱼尾。这一会儿,连琛都还没和申泽炎订婚,王后就开始想孙子,“我看了,三天后就是好日子。”
“三天?”连清皱眉,“这时间未免太紧迫。”连琛可是他的亲弟弟,绝对不能让弟弟的订婚宴太寒酸。
“不寒酸,怎么会寒酸,我早就准备好了,”王后心想自己这些年可都在准备着,这一段时间还让自己的大儿子帮着列宾客名单,一定要把那些身份都还行的人都请来,让他们都知道连琛已经是他们皇家的人,“是吧,老爷子。”
连老爷子坐在一旁,他心里清楚申泽炎是乖孙的好归宿,可当王后真正上门和他们商谈订婚宴的事宜时,他的心情却有点复杂,突然不想让乖孙这么早就和申泽炎订婚。
“订婚宴在皇宫举办,还是在连家举办,你们一句话的事情,”王后瞧着连老爷子沉默的脸笑道,心想他们该不会后悔了吧,这可不行,“当然也不急于三天后,一星期后订婚也成。”
只是儿子和连琛迟迟没订婚,王后就觉得自己的心悬在那儿,不安。
“三天就三天吧,”连老爷子缓缓开口,三天和七天没多大的区别。
“爷爷,”连清还是觉得时间太紧迫,他还没为弟弟准备任何东西。
连老爷子叹息,“就这样吧。”
连清虽然已经成为连家家主,但是他还是无法反驳连老爷子的决定,他知道自己的爷爷也是为他们考虑才如此做。
呆在学院的连琛走到蜿蜒小道上,他忽然觉得自己似乎忘记什么了。等到看到一人带着宠物在草地上玩耍的时候,他终于想起来,自己在地球上得到那只破鸟现在去哪里了。不对劲啊,回到主星时,他就没看到那只破鸟,后来到翠微星时,还是没看到,这不对。
当初在地球的时候,那只破鸟死命要跟着自己,现在怎么失踪这么久,不得不说连琛的反射弧好长好长。他从地球回到主星已经好久了好不好,现在才想起自己的宠物不见了。
连琛现在之所以想起小火凤,还是因为看到别人家的宠物柔柔弱弱的撒娇卖萌模样,莫非小火凤被他留在地球了?抬头望天,连琛还真不记得回地球前如何处理那只小火凤的,是被学长扔了的,还是被自己丢弃的。
小火凤的实力那么强,而且还懂得卖萌,好吧,卖萌这一点技能还有待研究,只是小火凤都不知道跑哪儿去了,他怎么研究?自己特么的就是个笨瓜,连琛伸手抓头发,他当时怎么就会放弃那么强大的宠物呢。
果然么,它就说主人不会忘记他,看吧,主人这么快就想起它了,小火凤美美的想。
连琛觉得胸口有点发烫,靠,他不会真的生病了吧?明明前两天詹森还给他检查过的,他的身体非常健康。
左右看了看,见周围没人,连琛这才伸手掀开衣领,不掀开一角还看,现在一看才发现自己的胸口竟然有一只火凤的图形。我去,他就没有去纹身过,这越来越热的感觉怎么破,连琛觉得自己快控制不了双腿了。
主人,么么哒,人家就在你的心上哟,小火凤觉得自己呆在这里是最适合不过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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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时候做过这么蠢的事情了,也就是进入音乐社后才做这些事的。
“不好意思,就算你现在对我不满也没用,你已经是音乐社的人,”既然这些人都已经来音乐社了,那就该好好地玩一玩,易志明唇角微勾,轻拍对方的肩膀,“下一次一定不会让你再当一棵树,一定会让你当一只真真正正的孔雀。”
“无聊,”宁浩转身离开,这样的社长没有什么好怕的。当时之所以换衣服,不过是因为连琛在而已,正如老大说的有些东西是不能再嫂子面前展现的,现在嫂子不在,自己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易志明没有丝毫不悦,这些人本就是这样。
“终于可以出来了,”兰阳华从一张桌子底下爬出来,这张桌子盖着一张布,这才没人知道他躲在桌下,“其实你们音乐社的那些人也没有什么好注意的。”
一个个等到演奏会即将要开始的时候才来,一来就抽签,一个个也没在后台说什么话,兰阳华就不知道好友让自己蹲在这儿听什么。在连琛不愿意换他设计的衣服那一刻,他差点就冲出来了,心想自己好不容易设计出来的衣服,连琛怎么能不穿呢。幸好最后还是有人穿了,只是那个宁浩都把衣服撑破了,果然还是连琛的身材娇小可爱。
“确实如此,”易志明以前又不是没有注意过他们,只是他们都表现得非常普通,没有一点可疑之处。可现在他却又不得不怀疑,他们之中是否有人隐藏实力,那件神器到最后会属于他们其中的谁。
易志明觉得可笑的一点是自己总会想起连琛,总觉得连琛会是突破口,可对方各方面的条件又表示那人不大可能是连琛。神器不可能选择一个异能能级弱又不会机甲的无能者,易志明认为神器一定会认一个强大的主。
坐上悬浮车的连琛不禁打了一个喷嚏,吸吸鼻子,难道着凉了?
“感冒了?”申泽炎皱眉,一没注意,小琛就生病了,看来还得多陪陪小琛,其他的事情能推就推。
连清则给詹森发了条简讯,说他们一会儿就到,到时候让对方给连琛检查一□体。
还站在后台的兰阳华只觉得自己被耍了,好一个‘确实如此’,那还让他躲在桌子下偷听做什么,好友连自己都耍,难怪音乐社的那群人踩着点来,演奏结束后一个个又都跑得飞快,连聚餐都不来了,估计又是他们几个坐在一块儿吃。
☆、第44章 脱水
特兰蒂斯学院音乐系举办晚会过后,连琛发现自己接到的情书越来越多,那些孩子没事就写情书玩的么。这个学院的学生不知道实力才是最重要的么,写这些玩意儿还不如多些时间锻炼自己。
申泽炎得知那些小兔崽子又给自己未来的老婆写情书,他的脸黑得不能再黑了,这些人就不能找点有意义的事情做么。他和连琛不约而同想到这一点,一个是自己根本就不会去看那些情书,一个是恼怒那些人勾搭自己的老婆。
王后终于又到连家,不是他不想早点来,而是这事怎么也该好好准备,什么聘礼什么的,这都有讲究。他这一番大动作,弄得国王都看不过下去,国王有次还烦躁地道‘不过就是娶个繁衍者,没必要如此大阵仗’,可想而知,国王睡了好几天书房。
“老爷子,”王后那个笑啊,连家的小人鱼最后还是要嫁给他的儿子的,想想就开心,想来自己的小孙子一定也能像连琛这样,能随意变换双腿和鱼尾。这一会儿,连琛都还没和申泽炎订婚,王后就开始想孙子,“我看了,三天后就是好日子。”
“三天?”连清皱眉,“这时间未免太紧迫。”连琛可是他的亲弟弟,绝对不能让弟弟的订婚宴太寒酸。
“不寒酸,怎么会寒酸,我早就准备好了,”王后心想自己这些年可都在准备着,这一段时间还让自己的大儿子帮着列宾客名单,一定要把那些身份都还行的人都请来,让他们都知道连琛已经是他们皇家的人,“是吧,老爷子。”
连老爷子坐在一旁,他心里清楚申泽炎是乖孙的好归宿,可当王后真正上门和他们商谈订婚宴的事宜时,他的心情却有点复杂,突然不想让乖孙这么早就和申泽炎订婚。
“订婚宴在皇宫举办,还是在连家举办,你们一句话的事情,”王后瞧着连老爷子沉默的脸笑道,心想他们该不会后悔了吧,这可不行,“当然也不急于三天后,一星期后订婚也成。”
只是儿子和连琛迟迟没订婚,王后就觉得自己的心悬在那儿,不安。
“三天就三天吧,”连老爷子缓缓开口,三天和七天没多大的区别。
“爷爷,”连清还是觉得时间太紧迫,他还没为弟弟准备任何东西。
连老爷子叹息,“就这样吧。”
连清虽然已经成为连家家主,但是他还是无法反驳连老爷子的决定,他知道自己的爷爷也是为他们考虑才如此做。
呆在学院的连琛走到蜿蜒小道上,他忽然觉得自己似乎忘记什么了。等到看到一人带着宠物在草地上玩耍的时候,他终于想起来,自己在地球上得到那只破鸟现在去哪里了。不对劲啊,回到主星时,他就没看到那只破鸟,后来到翠微星时,还是没看到,这不对。
当初在地球的时候,那只破鸟死命要跟着自己,现在怎么失踪这么久,不得不说连琛的反射弧好长好长。他从地球回到主星已经好久了好不好,现在才想起自己的宠物不见了。
连琛现在之所以想起小火凤,还是因为看到别人家的宠物柔柔弱弱的撒娇卖萌模样,莫非小火凤被他留在地球了?抬头望天,连琛还真不记得回地球前如何处理那只小火凤的,是被学长扔了的,还是被自己丢弃的。
小火凤的实力那么强,而且还懂得卖萌,好吧,卖萌这一点技能还有待研究,只是小火凤都不知道跑哪儿去了,他怎么研究?自己特么的就是个笨瓜,连琛伸手抓头发,他当时怎么就会放弃那么强大的宠物呢。
果然么,它就说主人不会忘记他,看吧,主人这么快就想起它了,小火凤美美的想。
连琛觉得胸口有点发烫,靠,他不会真的生病了吧?明明前两天詹森还给他检查过的,他的身体非常健康。
左右看了看,见周围没人,连琛这才伸手掀开衣领,不掀开一角还看,现在一看才发现自己的胸口竟然有一只火凤的图形。我去,他就没有去纹身过,这越来越热的感觉怎么破,连琛觉得自己快控制不了双腿了。
主人,么么哒,人家就在你的心上哟,小火凤觉得自己呆在这里是最适合不过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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