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室一厅日记簿 作者:霄霖
分卷阅读141
方义同原想吃个饭也用不了多久,他又不赶时间回家,再说这次指明了要ean所有人都到场,前辈的面子不好驳,便一道去了。
席间众人言谈正欢,方义同却接到弟弟一个莫名其妙的电话,对方的态度很冷酷,连招呼都没打一个就直接问:“你在哪?”
方义同下意识起身朝其他人点点头,来到一个稍微安静些的地方,反问道:“怎么了,你有什么事?”
那边沉默几秒,回道:“没什么事,李哥让我问的。”
方义同愣了一下——他已经发短信告诉过三儿今晚公司聚餐,会迟些回去,难道三儿没收到?再说要问也是他亲自问,怎么会让弟弟问呢?
估摸着大概是三儿手头有事情要忙,方义同也未加多想,报出一个酒店名。
电话那头又默了一阵,依稀可闻沉闷的对话声,像是话筒被捂住故意不想让他听见一般。
片刻后方义志又道:“李哥让我问问那酒店在哪条路,他说待会过去接你。”
弟弟这么一说,方义同自然不会怀疑什么,他害怕三儿找不到,还特意口齿清晰了说了两遍地址,之后那边就啪地挂掉了。
这段小插曲他也没放在心上,回到席间,和他隔了一个座位的唐阅随口笑道:“小方,业务还挺繁忙的啊。”
“是我弟弟打来的。”
郑泽修一边嚼羊排一边说:“你还有弟弟?和你像不像?”
“不像,他比我长得好。”
“你也不赖啊,要学会正视自己!”郑泽修顶着一张娃娃脸老大哥似的拍拍方义同的肩膀,一桌人都笑了。
酒过三巡,气氛愈加热烈。这时已经有不少人开始轮桌敬酒,在场各个都是前辈,方义同不能不喝,但他酒量小得可怜,几杯下肚,一张脸立马红得像桃子。
唐阅不知什么时候和旁边的郑泽修换了座位,扶着方义同的肩低声道:“不能喝就别喝了,酒精又不是什么好东西。”
“啊?……哦。”方义同乖乖地点头,眼睛像盛了两汪水,看得唐阅心中一荡,体内某个想法蠢蠢欲动起来。
他像是有些醉了,木头桩子似地坐在那里不声张也不随便动弹,表情似茫然又似无辜。唐阅发现他没吃多少东西,便往他碟子里夹了些食物:“酒可以不喝,饭不能不吃,填饱肚子会好受些,来。”
方义同抬起头看了他一眼,果真拿起筷子开始吃饭,唐阅没来由地一喜,保姆似地不住给他夹菜,每当碟子一空就立即满上,反正其他人都喝得高兴,没人注意这边,就算注意到了,也不会有那个胆子开他的玩笑。
唐阅看着朝思暮想的人近在咫尺,酒不醉人人自醉,一些平时只会按捺在心底的念头逐渐浮出水面——他真的等不下去了,原本能每天在公司见方义同一面,就算远远扫一眼都能缓解一些焦灼,可年假有整整十天,最是万家灯火举国同庆的时光,他却注定独自待在家里,一念及此,唐阅就忍不住想问问方义同,你愿意陪我么?
——想来答案必然是否定。
唐阅苦笑一下,在桌下偷偷地握了握方义同的左手,蜻蜓点水般,一触即离。
方义同只觉得手上沾了别的温度,也没多想,一直专心致志地吃着美食——饭前他就一遍遍告诫自己酒后千万不能失态,大概是潜意识里避免出丑,他此刻正奉行着“言多必失”的品德,尽量不开口说话。
之后来敬酒的人都被唐阅挡掉了,于是方义同就保持这种醉了六七分的状态不断进食,直到肚子撑得再也吃不下去。
饭后大家喧哗着各自散了,有车的坐私家车回去,没车的公司会负责送。唐阅跟其他艺人一一道别后,正要把方义同送到久星专车上,却突然鬼使神差地,伸手将他拉回来。
司机疑惑地看过来,唐阅淡淡道:“我送他。”
所有人都走干净了,方义同站在原地,忽而流利地道:“建忠说过要来接我。”说着镇定地去掏手机,似乎想给那个“建忠”打电话。
唐阅忍着笑看他装作没醉的模样,按住他的手道:“别打了,我陪你等他。”
“不用了,唐先生您先回去吧。”方义同正儿八经地摆摆手,结果手机啪地掉在地上。
唐阅无奈地捡起手机放回他手里:“你都喝醉了,我怎么能把一个醉鬼扔大街上?”
“没,我没醉。”方义同转过身,朝酒店华丽的门柱点点头,“我没问题的,唐先生再见。”
唐阅终于嗤地笑出声:“哈,哈哈……你怎么这么有意思……”
方义同疑惑地看他一眼,又咕囔着:“我也该回家了。”
——得,就算喝醉了,依旧下意识躲着自己呢。
唐阅高兴中又有些伤感,放柔声音道:“我送你回去,好不好?”
方义同摇摇头,又强调了一遍:“建忠说要来接我。”
唐阅气息一滞,闷闷地说:“他是你男朋友?”
方义同蹙起眉陷入沉思,唐阅不做声地看着他。
夜色之下,少年的脸庞显得十分柔和清秀,时间仿佛凝固了一般,唐阅忍不住希望这一刻永远延续下去,他可以永远看着对方,而这个人也能永远留在自己身边。
晚风呼啸刮过,冷如刀割,刺得肌肤一阵微痛。他叹了口气,脱下大衣披到方义同身上:“去车里想吧,站在这里会感冒。”
方义同被他半强行地拉着往前走,刚走了几步,突然猛地停住脚步,缓缓道:“他是我的爱人。”
唐阅心跳一顿,一时间不知是该生气还是该笑。
爱人?……也对,方义同这种认真的个性,定是喜欢了就等于认准了,他既然认为那个叫建忠的是他的爱人,想必他们之间的感情比自己想象的还要深呢。
这么美好的一个人……出手不忍心,不出手,不甘心。
唐阅低下头,低沉的声音在方义同耳边响起:“你就不能把我当做你的爱人?我不比他差。”
这话无疑是一颗炸弹,方义同倏地一惊,脑子瞬间清醒了几分。
就在这当口,黑暗中突然猛兽般窜出一道人影直直向他们冲来!随之稍显苍老的声音愤怒至极地吼道:“我打死你这个狗东西!!”
唐阅反应极快地将方义同往身后一护,闪电般抓住来人的手腕,厉声喝道:“什么人?!”
“滚!我教训我儿子干你屁事!”灯光打在来人脸上——那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中年男子,穿着算不上好,棉袄还打着补丁,看上去像是山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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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义同原想吃个饭也用不了多久,他又不赶时间回家,再说这次指明了要ean所有人都到场,前辈的面子不好驳,便一道去了。
席间众人言谈正欢,方义同却接到弟弟一个莫名其妙的电话,对方的态度很冷酷,连招呼都没打一个就直接问:“你在哪?”
方义同下意识起身朝其他人点点头,来到一个稍微安静些的地方,反问道:“怎么了,你有什么事?”
那边沉默几秒,回道:“没什么事,李哥让我问的。”
方义同愣了一下——他已经发短信告诉过三儿今晚公司聚餐,会迟些回去,难道三儿没收到?再说要问也是他亲自问,怎么会让弟弟问呢?
估摸着大概是三儿手头有事情要忙,方义同也未加多想,报出一个酒店名。
电话那头又默了一阵,依稀可闻沉闷的对话声,像是话筒被捂住故意不想让他听见一般。
片刻后方义志又道:“李哥让我问问那酒店在哪条路,他说待会过去接你。”
弟弟这么一说,方义同自然不会怀疑什么,他害怕三儿找不到,还特意口齿清晰了说了两遍地址,之后那边就啪地挂掉了。
这段小插曲他也没放在心上,回到席间,和他隔了一个座位的唐阅随口笑道:“小方,业务还挺繁忙的啊。”
“是我弟弟打来的。”
郑泽修一边嚼羊排一边说:“你还有弟弟?和你像不像?”
“不像,他比我长得好。”
“你也不赖啊,要学会正视自己!”郑泽修顶着一张娃娃脸老大哥似的拍拍方义同的肩膀,一桌人都笑了。
酒过三巡,气氛愈加热烈。这时已经有不少人开始轮桌敬酒,在场各个都是前辈,方义同不能不喝,但他酒量小得可怜,几杯下肚,一张脸立马红得像桃子。
唐阅不知什么时候和旁边的郑泽修换了座位,扶着方义同的肩低声道:“不能喝就别喝了,酒精又不是什么好东西。”
“啊?……哦。”方义同乖乖地点头,眼睛像盛了两汪水,看得唐阅心中一荡,体内某个想法蠢蠢欲动起来。
他像是有些醉了,木头桩子似地坐在那里不声张也不随便动弹,表情似茫然又似无辜。唐阅发现他没吃多少东西,便往他碟子里夹了些食物:“酒可以不喝,饭不能不吃,填饱肚子会好受些,来。”
方义同抬起头看了他一眼,果真拿起筷子开始吃饭,唐阅没来由地一喜,保姆似地不住给他夹菜,每当碟子一空就立即满上,反正其他人都喝得高兴,没人注意这边,就算注意到了,也不会有那个胆子开他的玩笑。
唐阅看着朝思暮想的人近在咫尺,酒不醉人人自醉,一些平时只会按捺在心底的念头逐渐浮出水面——他真的等不下去了,原本能每天在公司见方义同一面,就算远远扫一眼都能缓解一些焦灼,可年假有整整十天,最是万家灯火举国同庆的时光,他却注定独自待在家里,一念及此,唐阅就忍不住想问问方义同,你愿意陪我么?
——想来答案必然是否定。
唐阅苦笑一下,在桌下偷偷地握了握方义同的左手,蜻蜓点水般,一触即离。
方义同只觉得手上沾了别的温度,也没多想,一直专心致志地吃着美食——饭前他就一遍遍告诫自己酒后千万不能失态,大概是潜意识里避免出丑,他此刻正奉行着“言多必失”的品德,尽量不开口说话。
之后来敬酒的人都被唐阅挡掉了,于是方义同就保持这种醉了六七分的状态不断进食,直到肚子撑得再也吃不下去。
饭后大家喧哗着各自散了,有车的坐私家车回去,没车的公司会负责送。唐阅跟其他艺人一一道别后,正要把方义同送到久星专车上,却突然鬼使神差地,伸手将他拉回来。
司机疑惑地看过来,唐阅淡淡道:“我送他。”
所有人都走干净了,方义同站在原地,忽而流利地道:“建忠说过要来接我。”说着镇定地去掏手机,似乎想给那个“建忠”打电话。
唐阅忍着笑看他装作没醉的模样,按住他的手道:“别打了,我陪你等他。”
“不用了,唐先生您先回去吧。”方义同正儿八经地摆摆手,结果手机啪地掉在地上。
唐阅无奈地捡起手机放回他手里:“你都喝醉了,我怎么能把一个醉鬼扔大街上?”
“没,我没醉。”方义同转过身,朝酒店华丽的门柱点点头,“我没问题的,唐先生再见。”
唐阅终于嗤地笑出声:“哈,哈哈……你怎么这么有意思……”
方义同疑惑地看他一眼,又咕囔着:“我也该回家了。”
——得,就算喝醉了,依旧下意识躲着自己呢。
唐阅高兴中又有些伤感,放柔声音道:“我送你回去,好不好?”
方义同摇摇头,又强调了一遍:“建忠说要来接我。”
唐阅气息一滞,闷闷地说:“他是你男朋友?”
方义同蹙起眉陷入沉思,唐阅不做声地看着他。
夜色之下,少年的脸庞显得十分柔和清秀,时间仿佛凝固了一般,唐阅忍不住希望这一刻永远延续下去,他可以永远看着对方,而这个人也能永远留在自己身边。
晚风呼啸刮过,冷如刀割,刺得肌肤一阵微痛。他叹了口气,脱下大衣披到方义同身上:“去车里想吧,站在这里会感冒。”
方义同被他半强行地拉着往前走,刚走了几步,突然猛地停住脚步,缓缓道:“他是我的爱人。”
唐阅心跳一顿,一时间不知是该生气还是该笑。
爱人?……也对,方义同这种认真的个性,定是喜欢了就等于认准了,他既然认为那个叫建忠的是他的爱人,想必他们之间的感情比自己想象的还要深呢。
这么美好的一个人……出手不忍心,不出手,不甘心。
唐阅低下头,低沉的声音在方义同耳边响起:“你就不能把我当做你的爱人?我不比他差。”
这话无疑是一颗炸弹,方义同倏地一惊,脑子瞬间清醒了几分。
就在这当口,黑暗中突然猛兽般窜出一道人影直直向他们冲来!随之稍显苍老的声音愤怒至极地吼道:“我打死你这个狗东西!!”
唐阅反应极快地将方义同往身后一护,闪电般抓住来人的手腕,厉声喝道:“什么人?!”
“滚!我教训我儿子干你屁事!”灯光打在来人脸上——那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中年男子,穿着算不上好,棉袄还打着补丁,看上去像是山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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