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我惦记你很久了 作者:孟西州
分卷阅读2
她都不屑一顾地想:年少时的喜欢不过是漫长岁月里的惊鸿一瞥,有什么好在意的。
但这不妨碍她成功地说服她们,有的时候,当头棒喝却是比不知所谓的安慰要有用得多。
温谨想想也很高兴,好歹在别人的感情世界里她能当个导师是吧。
但是喜欢他之后,温谨终于明白什么叫——天道有轮回。
不要喜欢他,她这样警告过自己很多次。不过很遗憾,从来没有奏效。
曾经安然靠着温谨肩膀睡着前,说的最后一句话是:“我真的很喜欢很喜欢他。”
那时温谨默默点头,我现在懂了,我也真的很喜欢很喜欢他,喜欢到一叫他名字心里就要乐开了花。
但是那个晚上温谨嘴巴依旧硬得像死鸭子,“长痛不如短痛”,这样一句话她翻来覆去念了几百遍,告诫她,也告诫自己。
他教会她很多,但温谨都不是很想明白。
因为各式各样的理由,喜欢上一个人。也许是在某个眨眼的一瞬间,也许是在细水流年中的日积月累,也许毫无理由,也许只是单纯因为对方好看的容颜。
戳中温谨心窝的,大概就是那四个字——毫无理由。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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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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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奖两名:judydoll腮红(人鱼姬色或干枯玫瑰色);
三等奖三名:每人一千晋江币;
双十一当天开奖,我的读者很少,中奖概率应该很大,欢迎大家积极参与啦~微博:@你西扛着大刀来了
另外本文首章和末章留评一律送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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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遇见你的那天起,我所在的每一件事,都是为了更靠近你。”
——《艺伎回忆录》
校园十大歌手上的惊鸿一嗓,林玖一夜成名,走红乐坛,
网友:颜正腰细腿长唱歌还那么好听,对不起,在下先舔为敬。
人红是非多,抹黑铺垫盖地而来,短短半年,她从神坛跌落。
网友: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
后来一切水落石出,周牧牧气愤骂道,“一群墙头草,随风倒!”
林玖勾了勾唇,面容姣好,眼下泪痣似笔点朱砂,“自始至终我想要的只有一个他而已,其他人,和我有什么关系。”
>>>小剧场:
见到傅泽越的第一眼,林玖脑袋空空,只剩一个声音在叫嚣——好帅,想上,
她为这个想法奋斗了十年。
再一次体力不支昏睡过去之前,林玖深刻意识到自己当年的错误。
她错了,她有罪,她忏悔。
傅泽越轻轻抚过她耳蜗,呵出一口气,“晚了。”
欠你的十年,我用余生作赔。
第2章 第二章
她实在说不上来她喜欢他哪里,好像哪里都喜欢,又好像哪里都不喜欢,但是喜欢是对的。
温谨那时还没意识到,忘记和分开依旧是这样的,毫无理由。只满心满脑地在自己的世界里臆想着未来,不明白有些人能说忘就忘,上一秒抽身,下一秒继续游戏人间;但有些人,喜欢上了就再也忘不了,好比天蝎座,拿得起放不下。
要是以前,她肯定觉得无法理解——有那么多时间喜欢别人,为什么不对自己好一点?
后来,血和泪的教训告诉她,哦原来她是个真天蝎。
让她算算,这大概是她沉沦于此四年,在那点微薄的回忆里日日需索以图饮鸩止渴。
她尝试过将他从那些的记忆里剥离。她也确实做到过,她有过很长一段时间都没再能想起过他,大约三个月左右,那段时间温谨过得很充实,忙着学习忙着社团忙着认识新的人新的世界。
但这段时间于她而言,已经足够长,长得像过了三年。
她以为这样的生活可以持续,可血淋淋的事实又告诉她,当微末与他相关的事出现在她面前时,那些汹涌而来的情绪轻易就像海水一般淹没了她的防线。
想了这么多,她似乎忘记说了,他叫江时景。
*****
温谨真正遇见江时景,是她高一的时候。那年温谨十四岁,带着一身莽撞与稚气,如愿以偿地遇见他。
事实上,温谨在三年前就知道他。那个时候温谨的想法大概是:他是真的活在小说中的人物,成绩优异、家世良好、待人温润有礼、打起篮球时帅气得很。
当她第一次从别人口中听到这样的描述,她就这样想。
其实当时她还有一个想法——太过耀眼的人,跟她八竿子打不着。
那时温谨初一。
会发光的人即使你与他毫无交际,偶尔你也会为他所吸引,温谨没想到这句话在她身上得到了完美体现。
那段时间于她而言,算不得好,但也多亏了那段日子,她明白了作为学生的一个真谛——万物皆浮云,唯有学习真。
仿佛换了个芯子,一向跳得跟猴子样的温谨开始每天坚信着“good good study,day day up”的八字箴言,沉默寡言夜夜奋笔疾书战到天亮。
从那时起,而后的两年,温谨总是会不自觉地留意他的消息。说不上刻意,但是当旁人讨论起江时景的时候,她的脑袋上会多长出一只耳朵。
初三来得和想象中一样快。经过学校一轮分班后,温谨选择留在了原来的班级,她的四人女子天团都还没散,她怎么能抛弃她们独自单飞?
于是温谨依旧与他无甚交集。
“与他无甚交集”的说法也许不准确,有的时候温谨会在潜意识里反驳自己试图多创造一点他们的联系——她明明曾经也靠得他很近过。
第3章 第三章
起因经过是因为余洋——一个极度令人讨厌的讨厌鬼。提起他,温谨就想叹气。
余洋和她是小学同学,尽管只有一年,但她和他的不对付却延续了好几年,甚至贯穿了她的整个初中生涯。
碰面必飙脏话,三句过后必然动手,最后必然鸡飞狗跳。
这已成定律。
有的时候温谨会很自恋的想,余洋是不是暗恋她?所以这样努力地引起她的注意。
那行吧,他成功了,成功地引起了她的注意,每次看见他,她就想把他按在地上摩擦。
一次很平常的放学后,余洋再度来和她怼。几个朋友在教室里玩着风靡一时的三国杀,温谨不玩这个,她就玩着手机待在旁边等人。
毫无预兆地,余洋一脚踹开了教师的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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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都不屑一顾地想:年少时的喜欢不过是漫长岁月里的惊鸿一瞥,有什么好在意的。
但这不妨碍她成功地说服她们,有的时候,当头棒喝却是比不知所谓的安慰要有用得多。
温谨想想也很高兴,好歹在别人的感情世界里她能当个导师是吧。
但是喜欢他之后,温谨终于明白什么叫——天道有轮回。
不要喜欢他,她这样警告过自己很多次。不过很遗憾,从来没有奏效。
曾经安然靠着温谨肩膀睡着前,说的最后一句话是:“我真的很喜欢很喜欢他。”
那时温谨默默点头,我现在懂了,我也真的很喜欢很喜欢他,喜欢到一叫他名字心里就要乐开了花。
但是那个晚上温谨嘴巴依旧硬得像死鸭子,“长痛不如短痛”,这样一句话她翻来覆去念了几百遍,告诫她,也告诫自己。
他教会她很多,但温谨都不是很想明白。
因为各式各样的理由,喜欢上一个人。也许是在某个眨眼的一瞬间,也许是在细水流年中的日积月累,也许毫无理由,也许只是单纯因为对方好看的容颜。
戳中温谨心窝的,大概就是那四个字——毫无理由。
作者有话要说:
本文已完结~ 微博准备了一个抽奖,收藏专栏接档文《与光》即可参与抽奖,顺便替预收文《只手摘星辰》、《昨日贪欢》求个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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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奖一名:稚优泉圣诞口红套装(内含三只口红);
二等奖两名:judydoll腮红(人鱼姬色或干枯玫瑰色);
三等奖三名:每人一千晋江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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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遇见你的那天起,我所在的每一件事,都是为了更靠近你。”
——《艺伎回忆录》
校园十大歌手上的惊鸿一嗓,林玖一夜成名,走红乐坛,
网友:颜正腰细腿长唱歌还那么好听,对不起,在下先舔为敬。
人红是非多,抹黑铺垫盖地而来,短短半年,她从神坛跌落。
网友: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
后来一切水落石出,周牧牧气愤骂道,“一群墙头草,随风倒!”
林玖勾了勾唇,面容姣好,眼下泪痣似笔点朱砂,“自始至终我想要的只有一个他而已,其他人,和我有什么关系。”
>>>小剧场:
见到傅泽越的第一眼,林玖脑袋空空,只剩一个声音在叫嚣——好帅,想上,
她为这个想法奋斗了十年。
再一次体力不支昏睡过去之前,林玖深刻意识到自己当年的错误。
她错了,她有罪,她忏悔。
傅泽越轻轻抚过她耳蜗,呵出一口气,“晚了。”
欠你的十年,我用余生作赔。
第2章 第二章
她实在说不上来她喜欢他哪里,好像哪里都喜欢,又好像哪里都不喜欢,但是喜欢是对的。
温谨那时还没意识到,忘记和分开依旧是这样的,毫无理由。只满心满脑地在自己的世界里臆想着未来,不明白有些人能说忘就忘,上一秒抽身,下一秒继续游戏人间;但有些人,喜欢上了就再也忘不了,好比天蝎座,拿得起放不下。
要是以前,她肯定觉得无法理解——有那么多时间喜欢别人,为什么不对自己好一点?
后来,血和泪的教训告诉她,哦原来她是个真天蝎。
让她算算,这大概是她沉沦于此四年,在那点微薄的回忆里日日需索以图饮鸩止渴。
她尝试过将他从那些的记忆里剥离。她也确实做到过,她有过很长一段时间都没再能想起过他,大约三个月左右,那段时间温谨过得很充实,忙着学习忙着社团忙着认识新的人新的世界。
但这段时间于她而言,已经足够长,长得像过了三年。
她以为这样的生活可以持续,可血淋淋的事实又告诉她,当微末与他相关的事出现在她面前时,那些汹涌而来的情绪轻易就像海水一般淹没了她的防线。
想了这么多,她似乎忘记说了,他叫江时景。
*****
温谨真正遇见江时景,是她高一的时候。那年温谨十四岁,带着一身莽撞与稚气,如愿以偿地遇见他。
事实上,温谨在三年前就知道他。那个时候温谨的想法大概是:他是真的活在小说中的人物,成绩优异、家世良好、待人温润有礼、打起篮球时帅气得很。
当她第一次从别人口中听到这样的描述,她就这样想。
其实当时她还有一个想法——太过耀眼的人,跟她八竿子打不着。
那时温谨初一。
会发光的人即使你与他毫无交际,偶尔你也会为他所吸引,温谨没想到这句话在她身上得到了完美体现。
那段时间于她而言,算不得好,但也多亏了那段日子,她明白了作为学生的一个真谛——万物皆浮云,唯有学习真。
仿佛换了个芯子,一向跳得跟猴子样的温谨开始每天坚信着“good good study,day day up”的八字箴言,沉默寡言夜夜奋笔疾书战到天亮。
从那时起,而后的两年,温谨总是会不自觉地留意他的消息。说不上刻意,但是当旁人讨论起江时景的时候,她的脑袋上会多长出一只耳朵。
初三来得和想象中一样快。经过学校一轮分班后,温谨选择留在了原来的班级,她的四人女子天团都还没散,她怎么能抛弃她们独自单飞?
于是温谨依旧与他无甚交集。
“与他无甚交集”的说法也许不准确,有的时候温谨会在潜意识里反驳自己试图多创造一点他们的联系——她明明曾经也靠得他很近过。
第3章 第三章
起因经过是因为余洋——一个极度令人讨厌的讨厌鬼。提起他,温谨就想叹气。
余洋和她是小学同学,尽管只有一年,但她和他的不对付却延续了好几年,甚至贯穿了她的整个初中生涯。
碰面必飙脏话,三句过后必然动手,最后必然鸡飞狗跳。
这已成定律。
有的时候温谨会很自恋的想,余洋是不是暗恋她?所以这样努力地引起她的注意。
那行吧,他成功了,成功地引起了她的注意,每次看见他,她就想把他按在地上摩擦。
一次很平常的放学后,余洋再度来和她怼。几个朋友在教室里玩着风靡一时的三国杀,温谨不玩这个,她就玩着手机待在旁边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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