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品代嫁 作者:朱砂
分卷阅读164
在海上横行。”连从前他父亲都拿他没法子。
沈云殊收回目光。秋日天短,黄昏会很快消失,夜色将在海面上铺开,再加上水底的礁石,这老巢真可谓固若金汤,也难怪江浙水军拿他没法子。
“用小船虽然能进去,可是人少,上了岛就是硬仗。”海鹰侧头,打量着沈云殊,“他那岛不算大,可也有五六百人,而且都是精锐。”
若论手下的人数,杜老七在浙闽一带根本就数不上数,可是他的特殊之处就在于,手下全是精壮汉子。这些人大都是亡命之徒,也不考虑什么成家立业生儿育女,因此也就没有软肋,乃是块一等一的硬骨头,想啃下来,只有硬磕。
“岛上既没女人也没孩子。”海鹰冷冷地道,“有些海匪抢了女人会带回老巢,他们不会。他们就在船上或岸上干,干完了就杀了。若是碰不到女人,上岸嫖也一样。不找那有名的姐儿,就是普通的窑子,干完就走。”纯粹发泄而已。
他就是在窑子里遇到过杜老七的手下,然后监视多年,才找准了七星礁的所在之处。这也全仗着他这副斯文的外表,几乎没几个人知道,海老鲨的儿子像个读书人,这使他在岸上的活动更为方便。
“既没女人也没孩子……”沈云殊轻笑了一声,“这样最好。”这样,杀起来的时候就不必有所顾忌,只管杀就是了。
海鹰敏锐地领悟了他的意思,忍不住回头看了看。
大船进不了七星礁,所以这次沈云殊带的是二十条小船,每条船上二十人,加起来总共四百人,尚且不抵杜老七的人马数量呢。这样就来硬碰硬?
沈云殊微微一笑:“你可以不上岛。”这四百人是从西北带来的沈家军精锐,水战他们是还不够老练,但上了岛那就是步战,且海匪又没有披挂厚甲的习惯,砍起来想必比砍北狄人更痛快些。
而且七星礁离海岸并不远,是最明确的一处海匪老巢。或许在别人看来这是一块难啃的骨头,但在沈云殊看来,这才是最好下刀的一块肉。因为他们只要找到地方,然后就可以用自己熟悉的战法了。
船两侧划桨的人一言不发,仿佛根本没有听见海鹰说的那些话。海鹰不由得又仔细看了看他们。这些人年纪从二十出头到四十岁不等,个个肤色黝黑,被西北的风沙打磨得粗糙而又结实。
在海上划桨,人人都只穿着单褂子,能看到臂膀和肩背处贲起的肌肉。每人背后都背着一把马刀,另有一张弓,一筒箭,脚下则有一件厚牛皮连缀成的背心,穿上之后能护住前后心,这就是全部装备了。
这些人挥桨的动作完全一致,虽然可能稍稍失之灵活,但海鹰估量了一下船只行进的速度,就赫然发觉这些人的力气绝对不小,划桨的效率也很高,即使跟老练的水手比起来也差不到哪里去。
沈云殊仍旧望着前方,淡淡地道:“他们来江浙这一年,都在学这个。”学划桨,学泅水,袁翦不肯安排人教,他们就在沿海找渔民来教。
海鹰觉得后背上忽然一阵发寒。他一直觉得自己家族的覆灭都是因为上了袁翦的当,否则他们可以永远在海上称王称霸。可是这会儿他却忽然没有这种信心了——沈家军有这股子必灭海匪的狠劲儿,那么如果江浙一带守军归了沈家,总有一天海老鲨这条鲨鱼也会被灭掉的。
天色黑得很快,但是有点点星光,有海鹰的指挥,小船又比较轻便,他们还是很快划过了七星礁外围那最危险的暗礁带。
不过沈云殊却并没有急着再前进,尽管前方就是小岛了,他反而命令船队全部停下,都隐藏在礁石之后:“上下结束,等后半夜进攻。”
一众军士沉默地执行了命令。他们披挂上牛皮甲,海鹰看到那皮甲内还衬了两块铜护心镜,还有刀弓之类,这些人却没有发出一点声音,他耳边只能听见海浪之声。
这个才叫训练有素。他心里默默地想,不得不承认,跟沈家军比起来,他们海老鲨帮也只能算是乌合之众。
到了夜间,海风就骤然冷硬起来,海鹰只觉得自己都快被这风吹透了,就在他忍不住想打个喷嚏的时候,沈云殊仰头看看星空,淡淡地道:“上岛!”
☆、第66章 剿灭
这个上岛, 可不是说把船划过去,而是每人抱了一块浮板, 从水中游过去。
虽然杜老七这个七星礁占据天险,又是块难啃的骨头,这些年官府都没胆气跑到这里来硬碰硬,但海匪们也不可能就大意到晚上蒙头大睡, 连个岗哨都没有的程度。小船再灵活,二十条船划到近前也会被发现了。
而且船要靠岸, 必须有合适的沙滩。这岛上能停船的港口就那么一小块儿, 是海匪们们布防最严密的地方。倒是人如果游水过去,有块岩石都能攀上去, 比船要方便。
小岛上有星星点点的火光,如果有什么变故, 海匪们也不会眼前一抹黑。但同样的,这些火光也大致上指明了整个岛的地势。
沈云殊前半夜一直都拿着千里眼在观察, 这会儿就将人分成四队,分头登陆。二十条小船上每船留一个人, 其余人全部下水。
海鹰在船头坐了下来, 下意识地伸手进水中试了试。夜间的海水当然是冷的, 但海水很是奇怪, 酷暑之时它是凉的, 到了秋日里反倒有些温,仿佛被阳光暖了整整一个夏天,现在热意还未散似的。
所以这是个好时机。水不是太冷, 海上也未到风季,又是登岛偷袭,对不怎么熟悉水战的人来说,这已是最有利的情形了。海鹰一下子就明白了沈云殊为什么先捡最难动的杜老七开刀,而且他有种预感,杜老七这回是难逃一劫了。
耳边只有呼呼的风声,海鹰忍不住拿着千里眼往岛上看。靠近海滩的地方,火把下头他能隐约看见巡夜的人,但看他们的样子,显然是什么都没有发现。
已然是后半夜了,海鹰觉得自己的眼皮子好像坠了铅块一般,总是不听使唤地想往下沉。这时候正是人最渴睡的时候啊。可是他回头看看,却发现留在船上的人个个双眼大睁,跟那夜里的猫儿似的,半点懈怠都没有。
海鹰刚想感慨一声,就听见岛上一下子乱了起来。
沈云殊是奔着中路去的,不是灯火最多的地方,而是他根据整座小岛的地势推算出来的,既能看得清楚,又方便转移的地方,那里偏是灯火最少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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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海上横行。”连从前他父亲都拿他没法子。
沈云殊收回目光。秋日天短,黄昏会很快消失,夜色将在海面上铺开,再加上水底的礁石,这老巢真可谓固若金汤,也难怪江浙水军拿他没法子。
“用小船虽然能进去,可是人少,上了岛就是硬仗。”海鹰侧头,打量着沈云殊,“他那岛不算大,可也有五六百人,而且都是精锐。”
若论手下的人数,杜老七在浙闽一带根本就数不上数,可是他的特殊之处就在于,手下全是精壮汉子。这些人大都是亡命之徒,也不考虑什么成家立业生儿育女,因此也就没有软肋,乃是块一等一的硬骨头,想啃下来,只有硬磕。
“岛上既没女人也没孩子。”海鹰冷冷地道,“有些海匪抢了女人会带回老巢,他们不会。他们就在船上或岸上干,干完了就杀了。若是碰不到女人,上岸嫖也一样。不找那有名的姐儿,就是普通的窑子,干完就走。”纯粹发泄而已。
他就是在窑子里遇到过杜老七的手下,然后监视多年,才找准了七星礁的所在之处。这也全仗着他这副斯文的外表,几乎没几个人知道,海老鲨的儿子像个读书人,这使他在岸上的活动更为方便。
“既没女人也没孩子……”沈云殊轻笑了一声,“这样最好。”这样,杀起来的时候就不必有所顾忌,只管杀就是了。
海鹰敏锐地领悟了他的意思,忍不住回头看了看。
大船进不了七星礁,所以这次沈云殊带的是二十条小船,每条船上二十人,加起来总共四百人,尚且不抵杜老七的人马数量呢。这样就来硬碰硬?
沈云殊微微一笑:“你可以不上岛。”这四百人是从西北带来的沈家军精锐,水战他们是还不够老练,但上了岛那就是步战,且海匪又没有披挂厚甲的习惯,砍起来想必比砍北狄人更痛快些。
而且七星礁离海岸并不远,是最明确的一处海匪老巢。或许在别人看来这是一块难啃的骨头,但在沈云殊看来,这才是最好下刀的一块肉。因为他们只要找到地方,然后就可以用自己熟悉的战法了。
船两侧划桨的人一言不发,仿佛根本没有听见海鹰说的那些话。海鹰不由得又仔细看了看他们。这些人年纪从二十出头到四十岁不等,个个肤色黝黑,被西北的风沙打磨得粗糙而又结实。
在海上划桨,人人都只穿着单褂子,能看到臂膀和肩背处贲起的肌肉。每人背后都背着一把马刀,另有一张弓,一筒箭,脚下则有一件厚牛皮连缀成的背心,穿上之后能护住前后心,这就是全部装备了。
这些人挥桨的动作完全一致,虽然可能稍稍失之灵活,但海鹰估量了一下船只行进的速度,就赫然发觉这些人的力气绝对不小,划桨的效率也很高,即使跟老练的水手比起来也差不到哪里去。
沈云殊仍旧望着前方,淡淡地道:“他们来江浙这一年,都在学这个。”学划桨,学泅水,袁翦不肯安排人教,他们就在沿海找渔民来教。
海鹰觉得后背上忽然一阵发寒。他一直觉得自己家族的覆灭都是因为上了袁翦的当,否则他们可以永远在海上称王称霸。可是这会儿他却忽然没有这种信心了——沈家军有这股子必灭海匪的狠劲儿,那么如果江浙一带守军归了沈家,总有一天海老鲨这条鲨鱼也会被灭掉的。
天色黑得很快,但是有点点星光,有海鹰的指挥,小船又比较轻便,他们还是很快划过了七星礁外围那最危险的暗礁带。
不过沈云殊却并没有急着再前进,尽管前方就是小岛了,他反而命令船队全部停下,都隐藏在礁石之后:“上下结束,等后半夜进攻。”
一众军士沉默地执行了命令。他们披挂上牛皮甲,海鹰看到那皮甲内还衬了两块铜护心镜,还有刀弓之类,这些人却没有发出一点声音,他耳边只能听见海浪之声。
这个才叫训练有素。他心里默默地想,不得不承认,跟沈家军比起来,他们海老鲨帮也只能算是乌合之众。
到了夜间,海风就骤然冷硬起来,海鹰只觉得自己都快被这风吹透了,就在他忍不住想打个喷嚏的时候,沈云殊仰头看看星空,淡淡地道:“上岛!”
☆、第66章 剿灭
这个上岛, 可不是说把船划过去,而是每人抱了一块浮板, 从水中游过去。
虽然杜老七这个七星礁占据天险,又是块难啃的骨头,这些年官府都没胆气跑到这里来硬碰硬,但海匪们也不可能就大意到晚上蒙头大睡, 连个岗哨都没有的程度。小船再灵活,二十条船划到近前也会被发现了。
而且船要靠岸, 必须有合适的沙滩。这岛上能停船的港口就那么一小块儿, 是海匪们们布防最严密的地方。倒是人如果游水过去,有块岩石都能攀上去, 比船要方便。
小岛上有星星点点的火光,如果有什么变故, 海匪们也不会眼前一抹黑。但同样的,这些火光也大致上指明了整个岛的地势。
沈云殊前半夜一直都拿着千里眼在观察, 这会儿就将人分成四队,分头登陆。二十条小船上每船留一个人, 其余人全部下水。
海鹰在船头坐了下来, 下意识地伸手进水中试了试。夜间的海水当然是冷的, 但海水很是奇怪, 酷暑之时它是凉的, 到了秋日里反倒有些温,仿佛被阳光暖了整整一个夏天,现在热意还未散似的。
所以这是个好时机。水不是太冷, 海上也未到风季,又是登岛偷袭,对不怎么熟悉水战的人来说,这已是最有利的情形了。海鹰一下子就明白了沈云殊为什么先捡最难动的杜老七开刀,而且他有种预感,杜老七这回是难逃一劫了。
耳边只有呼呼的风声,海鹰忍不住拿着千里眼往岛上看。靠近海滩的地方,火把下头他能隐约看见巡夜的人,但看他们的样子,显然是什么都没有发现。
已然是后半夜了,海鹰觉得自己的眼皮子好像坠了铅块一般,总是不听使唤地想往下沉。这时候正是人最渴睡的时候啊。可是他回头看看,却发现留在船上的人个个双眼大睁,跟那夜里的猫儿似的,半点懈怠都没有。
海鹰刚想感慨一声,就听见岛上一下子乱了起来。
沈云殊是奔着中路去的,不是灯火最多的地方,而是他根据整座小岛的地势推算出来的,既能看得清楚,又方便转移的地方,那里偏是灯火最少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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