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法不徇情 作者:生活入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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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怎么服众?只不过没想到阿jay那么不经打,只挨了一脚、被砸了一下而已,竟然就这么死了。”

    “我才二十几岁,我爸爸又有钱,我当然不想为了一个打我女朋友主意的人渣坐牢。所以我要把知道我杀人的michelle还有bowie留在身边,方便我监视他们,免得他们那天想不开了报警。bowie家里穷,自己又没什么能力,只要我给他一份工作,就能控制住他。michelle是个女人,女人都是盲目的,我只消让她爱上我她就不会举报我,所以我就跟她结了婚。”

    “……因为把dy吊起来的时候我全程都戴着手套,也不担心会留下指纹,所以我亲自把腰带装回风衣上去,还让michelle等风头过后再送洗,为的就是留下是她杀死dy的证据。”

    如果有可能的话,张律师也不想跟这样卖自己的当事人合作,可惜他现在是骑虎难下了:“那么你现在为什么又要把真相全都说出来呢?”

    “心血来潮,不想伪装了。”胡启仁的回答很任性。

    检控官对首被告认下全部罪名为第二被告开脱的行为很不满:“胡先生,根据警方的记录,你之前曾经承认过因为第二被告有孕而为她顶罪;随后你认为第二被告并没有怀孕,所以又推翻了证词,改为指认第二被告才是杀死王彩凤的凶手;现在你再次推翻了证词,承认杀死王彩凤的凶手是你自己。巧合的是你这次更改证词之前刚刚得知,第二被告的确怀有身孕。”

    “由此可见,你两次三番更改证词,核心是第二被告的身孕。我想请问一下,你现在所讲的话是不是因为第二被告怀孕,你为了孩子替第二被告顶罪?”

    “不是!”胡启仁大声回答,“不管michelle是不是有孕,我都在差馆见过她的真面目,知道她一直在我面前伪装出柔弱的样子来,我怎么还会为了这种蛇蝎心肠的女人顶罪?我只不过是,只不过是……”

    “只不过是看在第二被告肚子里有你的孩子的份上,是不是?”检控官厉声道。

    “不是……不是……”胡启仁眼珠快速地转动一阵,忽而眼前一亮大声道,“是因为绝望!我是假的,我的枕边人也是假的,整个世界全部都是假的!我已经对这个虚假的世界绝望了!所以我要说出真实!”

    他忽然中二的发言显然令检控官有点措手不及,接下来的盘问也不顺利了起来。

    最轻松的就属宋家齐了。

    他原本的辩护要点就是胡启仁提着还缠在王彩凤脖子上的腰带把她拎起来这个细节。因为张美恩柔弱瘦小,勒死一个比她强壮的女人有困难,只是勒晕过去比较可信;倒是胡启仁提起王彩凤时候造成的二次伤害更有可能杀死她;把握住这个细节,不难引导陪审员相信杀死王彩凤的真凶很有可能不是张美恩,而是胡启仁。

    另外张美恩自小无父无母的背景也很值得人同情,也可以打一打感情牌。

    只是在准备资料的过程中,他意外地发现了张美恩真的怀孕了。

    从胡启仁的资料上看,他一直都想要孩子,如果知道了妻子怀孕这个消息,很有可能会再为妻子顶罪。

    宋家齐立刻更改了自己的辩护策略,故意在法庭上公开说出张美恩怀孕的消息,结果胡启仁真的太看重这个还没出世的孩子。虽然他之前供出妻子勒王彩凤这一点无法更改,但他却给自己加了一场条“探过王彩凤的脉搏”的戏,坐实了张美恩并没有杀死王彩凤,只是造成了她的昏迷这个事实,强行把杀人的罪名重新揽回到自己身上。

    陪审团的讨论时间格外的长。

    “法官大人,我们一致裁定首被告胡启仁误杀中国籍男子方世荣罪名成立,第二被告张美恩误杀中国籍男子方世荣罪名不成立。”

    “首被告谋杀中国籍男子曾子华罪名成立,第二被告串谋谋杀中国籍男子曾子华罪名不成立。”

    “首被告误杀中国籍女子王彩凤罪名成立。我们以五比二的票数,裁定第二被告谋杀中国籍女子王彩凤罪名不成立,但是误杀罪名成立。”

    “另外,我们还一致裁定,首被告同第二被告非法处理尸体罪名成立,第二被告妨碍司法公正罪名成立。”

    听到张美恩只有误杀王彩凤、非法处理尸体、妨碍司法公正三项罪名,被告栏里的胡启仁笑得像个刚听到孩子出世消息的傻爸爸。

    两项误杀一项谋杀让胡启仁得到了一个终身监/禁的判决,而张美恩的误杀罪也得到了五年刑期。但是她怀孕了,孕妇是不能坐牢的,所以法官给了她三年缓刑。

    知道自己只要在这三年里好好表现、之后就不需要再坐牢的张美恩心情颇为复杂,她看了看胡启仁,终于在踏出被告栏时回头道:“等孩子出生了,我会带孩子去看你,到时候你来给孩子取名字吧。”

    周亦霏回到律师楼立刻去见了陈锦蓉:“师父,我已经想明白了。”

    “说说看。”

    “我是一个普通人,是人就有感情,会对一件案子里的人有不同的情绪。”周亦霏道,“但是法律跟人情不能兼容,我不该把自己的看法凌驾在法律之上。”

    陈锦蓉终于笑了起来:“看来你去做宋大状的助手听审这件案子做对了。”

    “应该是以前接触到的案子没有一个像这个案子一样复杂吧。就像现在,哪怕案子已经宣判了,我其实还是不清楚杀死王彩凤的究竟是胡启仁还是张美恩。而事实上,律师并不需要清楚这一点。”

    周亦霏道:“假如我是这件案子的律师,做检控官的话,我应该尽量让两名被告都入罪;做首被告的辩护律师,就要尽量减轻首被告的罪责,必要时可以把罪责推给第二被告;做第二被告的辩护律师,需要减轻的就是第二被告的罪责,又该把罪名推给首被告了。无关真相,只是律师的职责。”

    “我们香港的法律是英美法系,是陪审员制度,律师要说服的是陪审员;但是你之前的状态有点靠近大陆法系,上庭的时候有点侧重于说服法官。”陈锦蓉对周亦霏的说法点头表示了认可,之后又补充了一句。

    “以后不会了。”周亦霏也笑了,“说来也奇怪,我在香港大学念的法律,到英国留学念的还是法律。都是英美法系流行的地方,怎么会给我念出了大陆法系的倾向来?”

    “或者是你个人的特质吧。”陈锦蓉也笑,“阿,对了,港大法律系的戴教授拟了一份香港普选法,联络了一部分资深大律师在12月4号法制宣传日那天义务宣传,有兴趣的话可以去看一下。”

    “立法?”周亦霏不由摇摇头,“立法是立法会的事,我只喜欢打官司。”

    陈锦蓉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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