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鬼 作者:春提柳
分卷阅读44
小黄兔,是小白兔,只脑门儿上一圈淡黄的毛,两只耳朵耷拉着,幼小的如同一个毛团。那是童安之第一次见脑门儿带金的兔子,以为遇上了神物,便一定要将它买下来。结果等到回家养了一个月,兔子毛偶然被雨水淋湿,童安之才知道世上还有骗子这种东西,白兔子根本不是白兔子,是黄兔子,只是被染白了而已,而且是山上最常见的那种野兔。看着越来越肥的兔子,童安之深觉自己受到了欺骗,心灰意冷之下便将兔子放了,不是神物养着又有什么意思呢,白费了他这么多气力。童安之本想直接扔给伙夫给炖了的,想想还是觉得舍不得,毕竟是自己亲手养了这么长时间的。
童安之说:“所以脚印是你留下的?”
小黄兔抽抽噎噎的,“我想主人,所以每天夜里偷偷潜进来只为看看您,我没什么恶意,真的。”
“怎么办啊,负心汉主人?”景昭鄙夷的目光更深了。
“留下,还是让它走?”伏清从景昭手里接过兔子,安慰的摸着它的脑袋。
“这……”童安之犹豫了。
兔子紧张兮兮的看着他,生怕他会赶自己走。
“唉,好吧,既然你这么想跟着我,那就别走了。”童安之叹道:“怎么说也是我花十两银子吃的亏,留在身边就当个教训。”
兔子不管童安之话说的中不中听,它只知道自己能留下来了,心下欢喜,四只脚不住的扑腾着,耳朵也翘了起来。
童安之不住叹气,他不是个长情的人,什么东西在他手里待一段时间也就腻味了,没想到却被一只野兔给套牢了,算了,养着便养着吧,反正也费不了什么口粮。
伏清将兔子塞给童安之,说:“好好待它。”
那兔子豁着三瓣嘴,竟忽然化成了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童安之险些没抱住。
少年一头细软的淡黄色头发,眼睛大而黑,还挺清秀,就是那只兔子化形了。少年怯怯的说:“我,我可以为主人做事的,不会只吃不做。”
童安之眼睛发直,愣了那么一会儿,不可否认他确实有点外貌协会,长得漂亮就是好,起码看着养眼。这样想想,也挺划算。“……那你就留在我府中,当我的仆人吧。”
小兔子愉快的笑起来。
这是全部的故事了,本来啊,他们的故事可以就此终止的,然后,伏清走他的仙路,景昭入景昭的轮回,然而途中生了一点变故,把它们的交集延长了些。
找出了妖怪,童安之却还是让他们在府中留了一段时间。不知是不是灵魂渐渐融合的关系,景昭变了一些,最显著的便是力量增强了,甚至要强于伏清。景昭本就不是听话的鬼,有时起了争执,还像往常一样打闹撒泼,鬼力震颤,竟将伏清震到了柱子上。景昭吓了一跳,忙过去将伏清扶起来,“没事吧?”
伏清慢慢的站起来,看了景昭一会儿,笑了笑,目光却挺复杂,“你长大了。”
什么嘛,景昭感觉别扭,它还是微微低着身子,想让伏清像原来一样摸摸它的头,可这次他没有。
“困在躯壳里都这么厉害了啊,若是解放了……我恐怕已不是你的对手了。”
景昭错把伏清的感慨当嘲弄,心里没由来的一气,“什么嘛,我又不会真的朝你动手,刚刚只是一时失误,干嘛这么酸溜溜的。”
其实它自己也觉得自己开始变得有些不对劲了,比如身体,比如心理,它开始不满足只搂着伏清的身体睡觉,而是更亲密的,遵于原始欲望的肌肤接触,就像与息珏一样。该死,景昭吓出一身冷汗,怎么会想起他,自己许多年都不会记起他了,怎么如今癔症了。它不知道是它的另一半灵魂在作祟,从分离到融合,是一个很痛苦的过程。
伏清却明白,该是说再见的时候了,下个月便是鬼节,到时阴间鬼差会出来,到时候便送景昭走罢。
然后呢,他难得的陷入了迷茫,景昭走了自己又该做什么呢,游历显得也没那么有趣了,许许多多的地方也都去过。那就……去天庭吧,师父说了会带他成仙。伏清幽幽叹了口气,师父说的没错,他确实陷得太深了。
——感情这种事儿,感情这种事谁说的明白呢。
现已入秋,天却还挺热,景昭的身体又开始烂了,散发出阵阵臭味,童安之闻着都觉得有点不对劲了。景昭心里一烦,心想反正他也见过妖怪了,干脆就对童安之说了,童公子听了吓得一蹦哒,“你,你是鬼?”
还是小兔子好,哦,他现在有名了,童安之又给他取了一个,叫飞白。飞白眨着大眼睛,怯怯的捧出一个圆溜溜的珠子,“景公子,这是我的宝珠,不介意的话你用吧,可以固魂,重塑肉体。”
景昭拿过来看了看,说:“这是你的宝物,我用了你不心疼?”
飞白咧了咧小嘴,笑起来,“这是我母亲留给我的,历天劫时护身用的,可我已经熬过了天劫,所以用不上了。”
“好吧。”景昭也不是真的跟他客气,见他这么说也就毫不心疼的拿了过来。童安之倒是挺为自家宠物心疼,心里直叹这只傻兔子哟。
然而,当看到景昭真身的那一刻,童安之无话可说了,甚至怀疑他是不是幻化成这样的,不然,人的相貌如何能生的这样好看呢。于是,是不是鬼也就显得不那么重要了。
那天下午,伏清带景昭去长安城最繁华的地方走了一遭,去了昙花园,去了百尺楼,去了月老庙,一条红线从两人身边穿过,绕指缠绵,姻缘树下有位老人请他们抽了一支签,占卜说是两位公子有桃花运,生死劫。那天路过朱雀街,一个男人携妻从景昭身边走过,景昭看了他一眼,嘴里喊了一声谁的名字,男人头也没回,继续说说笑笑的走了。伏清却是听清了,景昭喊的是魏息珏。
“那是他的转世么?”
“或许吧。”景昭顿了顿,“即便是,他也不记得我了。”他有良辰美景,如花美眷,早已忘了几百年前的前尘旧事。
“你今天对我这么好,莫不是有什么阴谋?”景昭笑笑。
伏清默默的说,“明天你就知道了。”
明天,是中元节。
☆、第三十七章
七月半,中元节。
一只鬼转世需要带什么呢,什么都不需要带,饮了孟婆汤,过了奈何桥,依照轮回簿,该投哪儿投哪儿。伏清发了一会儿呆,原想为他准备点东西,事到临头却发现其实什么都不消准备。他失魂落魄的,仿佛马上要投胎的不是景昭而是他一样。
“你干嘛呢?”门帘撩开,是妖冶邪气的一张脸,眼角与眉梢都极端的往上翘,像只狐狸。
伏清猛然转醒,“哦,没什么,今天晚上便送你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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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黄兔,是小白兔,只脑门儿上一圈淡黄的毛,两只耳朵耷拉着,幼小的如同一个毛团。那是童安之第一次见脑门儿带金的兔子,以为遇上了神物,便一定要将它买下来。结果等到回家养了一个月,兔子毛偶然被雨水淋湿,童安之才知道世上还有骗子这种东西,白兔子根本不是白兔子,是黄兔子,只是被染白了而已,而且是山上最常见的那种野兔。看着越来越肥的兔子,童安之深觉自己受到了欺骗,心灰意冷之下便将兔子放了,不是神物养着又有什么意思呢,白费了他这么多气力。童安之本想直接扔给伙夫给炖了的,想想还是觉得舍不得,毕竟是自己亲手养了这么长时间的。
童安之说:“所以脚印是你留下的?”
小黄兔抽抽噎噎的,“我想主人,所以每天夜里偷偷潜进来只为看看您,我没什么恶意,真的。”
“怎么办啊,负心汉主人?”景昭鄙夷的目光更深了。
“留下,还是让它走?”伏清从景昭手里接过兔子,安慰的摸着它的脑袋。
“这……”童安之犹豫了。
兔子紧张兮兮的看着他,生怕他会赶自己走。
“唉,好吧,既然你这么想跟着我,那就别走了。”童安之叹道:“怎么说也是我花十两银子吃的亏,留在身边就当个教训。”
兔子不管童安之话说的中不中听,它只知道自己能留下来了,心下欢喜,四只脚不住的扑腾着,耳朵也翘了起来。
童安之不住叹气,他不是个长情的人,什么东西在他手里待一段时间也就腻味了,没想到却被一只野兔给套牢了,算了,养着便养着吧,反正也费不了什么口粮。
伏清将兔子塞给童安之,说:“好好待它。”
那兔子豁着三瓣嘴,竟忽然化成了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童安之险些没抱住。
少年一头细软的淡黄色头发,眼睛大而黑,还挺清秀,就是那只兔子化形了。少年怯怯的说:“我,我可以为主人做事的,不会只吃不做。”
童安之眼睛发直,愣了那么一会儿,不可否认他确实有点外貌协会,长得漂亮就是好,起码看着养眼。这样想想,也挺划算。“……那你就留在我府中,当我的仆人吧。”
小兔子愉快的笑起来。
这是全部的故事了,本来啊,他们的故事可以就此终止的,然后,伏清走他的仙路,景昭入景昭的轮回,然而途中生了一点变故,把它们的交集延长了些。
找出了妖怪,童安之却还是让他们在府中留了一段时间。不知是不是灵魂渐渐融合的关系,景昭变了一些,最显著的便是力量增强了,甚至要强于伏清。景昭本就不是听话的鬼,有时起了争执,还像往常一样打闹撒泼,鬼力震颤,竟将伏清震到了柱子上。景昭吓了一跳,忙过去将伏清扶起来,“没事吧?”
伏清慢慢的站起来,看了景昭一会儿,笑了笑,目光却挺复杂,“你长大了。”
什么嘛,景昭感觉别扭,它还是微微低着身子,想让伏清像原来一样摸摸它的头,可这次他没有。
“困在躯壳里都这么厉害了啊,若是解放了……我恐怕已不是你的对手了。”
景昭错把伏清的感慨当嘲弄,心里没由来的一气,“什么嘛,我又不会真的朝你动手,刚刚只是一时失误,干嘛这么酸溜溜的。”
其实它自己也觉得自己开始变得有些不对劲了,比如身体,比如心理,它开始不满足只搂着伏清的身体睡觉,而是更亲密的,遵于原始欲望的肌肤接触,就像与息珏一样。该死,景昭吓出一身冷汗,怎么会想起他,自己许多年都不会记起他了,怎么如今癔症了。它不知道是它的另一半灵魂在作祟,从分离到融合,是一个很痛苦的过程。
伏清却明白,该是说再见的时候了,下个月便是鬼节,到时阴间鬼差会出来,到时候便送景昭走罢。
然后呢,他难得的陷入了迷茫,景昭走了自己又该做什么呢,游历显得也没那么有趣了,许许多多的地方也都去过。那就……去天庭吧,师父说了会带他成仙。伏清幽幽叹了口气,师父说的没错,他确实陷得太深了。
——感情这种事儿,感情这种事谁说的明白呢。
现已入秋,天却还挺热,景昭的身体又开始烂了,散发出阵阵臭味,童安之闻着都觉得有点不对劲了。景昭心里一烦,心想反正他也见过妖怪了,干脆就对童安之说了,童公子听了吓得一蹦哒,“你,你是鬼?”
还是小兔子好,哦,他现在有名了,童安之又给他取了一个,叫飞白。飞白眨着大眼睛,怯怯的捧出一个圆溜溜的珠子,“景公子,这是我的宝珠,不介意的话你用吧,可以固魂,重塑肉体。”
景昭拿过来看了看,说:“这是你的宝物,我用了你不心疼?”
飞白咧了咧小嘴,笑起来,“这是我母亲留给我的,历天劫时护身用的,可我已经熬过了天劫,所以用不上了。”
“好吧。”景昭也不是真的跟他客气,见他这么说也就毫不心疼的拿了过来。童安之倒是挺为自家宠物心疼,心里直叹这只傻兔子哟。
然而,当看到景昭真身的那一刻,童安之无话可说了,甚至怀疑他是不是幻化成这样的,不然,人的相貌如何能生的这样好看呢。于是,是不是鬼也就显得不那么重要了。
那天下午,伏清带景昭去长安城最繁华的地方走了一遭,去了昙花园,去了百尺楼,去了月老庙,一条红线从两人身边穿过,绕指缠绵,姻缘树下有位老人请他们抽了一支签,占卜说是两位公子有桃花运,生死劫。那天路过朱雀街,一个男人携妻从景昭身边走过,景昭看了他一眼,嘴里喊了一声谁的名字,男人头也没回,继续说说笑笑的走了。伏清却是听清了,景昭喊的是魏息珏。
“那是他的转世么?”
“或许吧。”景昭顿了顿,“即便是,他也不记得我了。”他有良辰美景,如花美眷,早已忘了几百年前的前尘旧事。
“你今天对我这么好,莫不是有什么阴谋?”景昭笑笑。
伏清默默的说,“明天你就知道了。”
明天,是中元节。
☆、第三十七章
七月半,中元节。
一只鬼转世需要带什么呢,什么都不需要带,饮了孟婆汤,过了奈何桥,依照轮回簿,该投哪儿投哪儿。伏清发了一会儿呆,原想为他准备点东西,事到临头却发现其实什么都不消准备。他失魂落魄的,仿佛马上要投胎的不是景昭而是他一样。
“你干嘛呢?”门帘撩开,是妖冶邪气的一张脸,眼角与眉梢都极端的往上翘,像只狐狸。
伏清猛然转醒,“哦,没什么,今天晚上便送你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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