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城月 作者:悠韵离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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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干净,因园内遍植垂柳,故而得名。春暖花开时,陌头水岸,烟柳当风,翠幕叠叠。

    那里是我和luke最喜欢的地方,只是徒步去,稍显远了些。

    紧随而来的,还有雁征。

    雁征说,他已经决定去爱尔兰了,那是他一直向往的地方。工作交接基本完毕,现在是个闲人。闲人很孤单,需要我和luke陪伴。

    起初,我以为那不过是借口而已,后来发现,他真的在交接工作。常听到他在电话里讲:“我已经离职了,具体情况你问公司吧!”或者,“你找我哥吧,他是负责人。”等等。

    事实上,真正和雁征的走近,还是因于luke此前的一次发烧。

    连续几天的阴雨,考验的绝不是一个母亲的耐心,而是一座城市的排水系统是否合格。我所在的这座城市,它的排水能力无疑是差劲的。在抱着昏睡的luke在路边足足站了半小时,也没能拦下一辆出租车后,我给出这样中肯的结论。

    无奈之下,我脱下鞋,涉水步行。水深及膝,冰凉得让人腿脚麻木直至抽筋。就那样,在水里艰难地走了四十多分钟,医院仍遥不可及,而luke的呼吸愈加地急促,脸色也越来越不对。

    一筹莫展时,我想到了雁征。

    当那辆黑色的越野车踏浪而来,自信地停在我面前时,那种被拯救的幸福感瞬间涌遍全身。

    第4章

    青柳园的西侧是儿童游玩区,有滑梯、秋千、沙坑……旁边紧邻一片开阔的广场,早晚时分会有很多人在广场上跳舞。很孩子都喜欢在那片广场上玩,放风筝,玩轮滑,抑或无目的的奔跑。

    雁征举着luke说,小luke你快点长,等你两岁时,我就送你一双轮滑鞋。

    所以,他先送给luke一只风筝。而送给我的是一顶大大的草编帽。他说我只需要坐在花廊下观看就行了。

    luke的风筝是一只漂亮的雄鹰。可这只雄鹰大多在地上匍匐,luke喜欢拉着它走。飞翔的最高记录也不过两米多,那只有在雁征举着它跑,luke在后面追时。

    画着细眉的女人先是对着旁边猛嚼汉堡的男人一通数落:“你看看人家是怎么当爸爸的,再看看你,一天到晚就知吃,也不说陪孩子跑跑跳跳,你是亲爹吗?” 随后在我耳边喋喋不休:“你老公真帅!我觉得你们孩子还是像他多一点,倒不怎么像你。你老公做什么的?很有钱吧?最喜欢你家那种suv的车型,听说市价260多万,是真的吗?”

    “你误会了,他不是……” 我的话还没有说完,女人便一个箭步窜了出去,边跑边大骂她的男人。

    以月季花为市花的城市,月季随处可见,红的,黄的,白的,粉的……不胜枚举。她的孩子爬上花坛摘花,却被刺到了手,大哭起来。

    男人的体重足有二百斤,女人责骂,他也不生气,坐在花廊下笑笑,继续享用着汉堡。

    luke将风筝背在身后,像长了一双大翅膀,夕阳下,拖着长长的影子,在广场上东跑西跑。

    我和雁征在旁边静静地看着他。

    地上的影子是一只长着圆圆头,两条小肉腿的雄鹰。

    “同构!”

    “同构!”

    我和雁征异口同声,同时说出。

    “心有灵犀?”

    他看我,我则看向别处,类似的事似乎时有发生。他说和我们在一起,让他的灵感层出不穷。雁征是做景观艺术设计的,最让人耳熟能详的作品就是市中心的那座“斗转星移”。他一直强调和我是同行,其实雁征的才华是我远不能及的。

    很久,我想到了一个流行过的词,一不留神脱口而出:“泡良族。”

    他蹙了下眉,继而笑道:“谢谢。”

    我不解地看他。

    “我没有泡你。我是在追求你!可你非说泡良族,那么一定是你在泡我。所以,我应该谢谢你!”

    我哑口无言。

    花廊的另一端,萨克斯的低沉声如约而至。一个体态偏胖,年过花甲的老绅士,开场总是那首略显古老的《惜别的海岸》,他的听众很单一,都是他那个年纪的人。苍老的容颜,沉默的眼神,带着旧年的情思,和无变的期待,随音乐回到那个被岁月催远的人生海岸。

    广场上,人们踩着音乐,成双成对地涌来。

    “清城。你应该像他一样。你比他幸运得多。”雁征指着舞群里穿梭的一个老人说。

    他拄着双拐,只有一条腿。

    “只会让人觉得心酸。”

    “心酸吗?他一定不这样认为。你看看他的鞋子,就知道他有多热爱生活!”

    我依言看去,他仅有的一只脚上穿着一只褐色皮鞋,皮鞋擦得很亮。不停地在舞动的人群里走动,仿佛正在与人共舞。即便停下来,也会用那唯一的一只脚在地上打拍子。

    “你有没有注意,他每天都来?这说明他很自信,他在享受生活。”

    我沉默不语。我的残疾不只在肢体,还有情感。

    不远处,一辆车的车尾贴着一排很搞笑的字:“找人私奔,费用aa。”

    我看得出神。

    “费用全担,如何?”

    我失笑,他很幽默。

    “我是认真的。”他说,“跟我走。”

    我摇头,“我没那么勇敢。”

    “你可以。像你小说的女主人公一样。”

    “我不是她。”

    雁征非要看我的画。我翻箱倒柜,只找出三幅,最得意的。一幅是两条锦鲤,一幅是只浴火的凤凰,还有一幅是罂粟花。

    雁征对着三幅画看了很久,看得出他很喜欢。

    “也不装裱一下,这么放着太可惜了!”他抱怨。

    “送给你了!”我慷慨的说。有些东西,放在自己手里只会触景伤情。与其束之高阁,还不如送给懂它的人。

    “好!恭敬不如从命。”

    两周后,我的画又回来了,只回来一幅,被精美地装裱过。

    他捧着画,认真地对我说:“清城,凤凰留给你,我希望你可以重生。锦鲤送给我,鱼书雁字,我们常来常往。”

    至于那副罂粟花,他的解释很搞笑,他说罂粟虽美但有害无益,所以让它出去挣钱。画是被他的一个开画廊的朋友借去展览,并说会付一定的报酬,本来人家要借三幅,雁征死活不肯,好说歹说,最后才肯借给他一幅。

    “这是他的电话,你到时收租就行了。”雁征一脸的大方地说,一秒之后,他的表情突然变得严肃:“糟了,我们这不是变相贩毒吧?”

    几乎是整个春天,我们都在青柳园里度过的。那段日子过得很快,也很开心。如果没有那次意外,开心的日子或许还会继续下去。那是夏日里的一天,luke在青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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