赢家 作者:七世有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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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赢家 作者:七世有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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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赢家》

    作者:七英俊/七英俊

    文案:

    我看着他,缓缓放下了手里的枪。

    “你赢了,”我对他隔空飞了个吻,“杀了我吧。”

    【一】

    我看着他,缓缓放下了手里的枪。

    “你赢了,”我对他隔空飞了个吻,“杀了我吧。”

    他同样没有开枪,局促地望着我默不作声。

    在闭目等死的关头,我心中一片茫然,居然还生出一丝可笑:眼前的这一切是如何发生的呢?

    【二】

    我跳下私人直升机,理了理领结,好整以暇地走向会所大门。

    大门自带安检系统,门上刻着“兽族与动物不得入内”。

    我走过时,它安静如死。

    我亮出请柬:“晚上好。”保安拿手中的仪器扫了一下请柬,对照着投射在半空中的个人资料唤我:“徐少爷。”

    徐少爷此刻正在飞远的直升机上躺尸。

    这小少爷头一次出席宴会,谁也不知道他应该长什么样。

    我的组织从近百个嘉宾中筛选出他,黑进人类的安全网中,将他的资料照片临时换成了我的。

    他死得光荣,今夜过后大家都会记得徐少爷是个大美人。

    兽族的杀手圈里流传着一句话:“比申一南更可怕的,只有不发神经的申一南。”

    这句话看似什么都没说,却又点明了此人突出的实力与个性,可以说是十分精辟了。美中不足的是它没有提及申一南的睿智与美貌。

    这就让我略为遗憾。

    我就是申一南。

    我从洗手间隔间的垃圾箱底部翻出了组织留下的手枪。

    这是一场私人晚宴,时间地点都是高度机密。如今世道乱,再嚣张的大人物也难免草木皆兵。

    回到场内时,会所的晚宴桌已经基本坐满了,可我要杀的人却尚未出场。我敬业地半低下头,装成青涩的人类小少爷的样子,穿过一片衣香鬓影避开人群,掂了杯酒坐到角落里。

    我必须小心行事,因为聚集在这里的都是激进派中的激进者。他们才不管什么和平条约,恨不得明天就朝兽族领地扔核弹。

    【三】

    我知道你想问什么。

    事实上,我们的世界从来不缺战火。人类是自相残杀的天才,从肤色到性别,从宗教信仰到意识形态,总有千万种标准将彼此界定为“同类”或“异类”。

    历史的长河伴着这样的分分合合蹒跚向前,直到某一天,陡然被一道巨大的沟壑拦腰斩断。

    一切都是从一个新玩具开始的。

    “想试试变成祖先的样子吗?”

    起初它只是科学实验室里的尖端仪器,却被独具慧眼的商家一步步地推向民用,与视觉投影技术结合,以手环的外表摆上了柜台。

    昂贵的手环介乎于玩具与奢侈品之间,只需要玩家的一点血液或毛发,便可分析再现出其祖先的模样,并投射到玩家身上。

    毫无意外,手环立即风靡全球,一时间满大街都是戴着它左顾右盼的人。

    由于游戏技术所限,每个人的基因能被追溯到的最早祖先都不一样。

    所以玩家们有些摇身一变为自己的曾祖爷爷,有些却成了长衫飘飘的古人,还有些更“幸运”的,变成了披着兽皮的矮小原始人。

    随着游戏越来越畅销,一些新玩家发现了bug。

    他们竟然被投射成了动物。

    有狮子,有狼,还有早已灭绝的不知名怪物。

    起初这被当成一个有趣的笑话。能在他人眼里呈现出动物样貌,这让玩家们觉得自己很酷,四处抖着尾巴招摇过市。

    然而,当商家召回他们的手环检查修理时,却没查出任何问题。

    【四】

    我正默默观察场地,寻找着监视器死角,背脊上的汗毛突然全竖了起来。

    那是从经年累月的死亡游戏中磨练出的直觉——有一道视线正落在我身上。

    我面上不动声色,感官却在一瞬间被调动起来,捕捉到了一丝微弱的气味。

    兽族的气味。

    能混进这种地方的兽族,都不是易于之辈。对方显然也做了伪装,加上这里气味纷杂,犹如一只大染缸,那点儿似有还无的味道根本提供不了更多信息。

    我能混进来主要靠组织情报,但有本事进来的杀手或许也不止我一个。

    有人要跟我抢这个人头吗?

    我心中还在飞快盘算,来者竟然大喇喇地走到了我身前。

    来的是两个人。

    其中一个黑发黑眼,胸前别着装饰花哨的微型录音扣,表明了他的记者身份。此人毫不怯场,满脸堆笑地问我:“打扰一下,是徐少爷吗?”

    人类。

    我坐着没动,故作矜持地“嗯”了一声,视线转向了他身后的同伴。

    那是个极高极瘦的男人,发色是奇妙的灰,看不出年纪,长手长脚无处摆放般尴尬地僵直在空气中。他戴着眼镜,仔细一瞧还是摄像专用眼镜,镜片可以根据眼球运动的指令实时对焦录像。

    由于个子太高,他在低头看我的基础上还弯了点腰。目光隔着镜片相撞,他反而先吓了一跳,窘迫地红着脸错开了眼。

    黑发记者轻咳一声夺回了我的注意力,递来一张名片:“之前没见过您,幸会幸会,我叫任嘉,这是我的搭档文森特。”

    原来是娱乐记者。无论时代如何变化,大家对贵族阶层的八卦欲永远熊熊燃烧。这家媒体想必跟大人物们的关系很好,能将人派进这种场子。

    我陪着任嘉寒暄,鼻端又凑入了那一丝兽类的气息。我意识到它如此微弱不仅仅是因为被做了掩盖。

    任嘉打完招呼,就转身去寻找下一个新人物了。文森特正要跟着他走开,被我一把拉住了手。

    我就着这个姿势站起身来凑近他,笑吟吟地轻声说:“挺不容易吧?做摄影师多辛苦,还是混在人类之中。”

    文森特的手心霎时间凉了,像被猎枪瞄准般睁大了眼睛,苍白着脸望着我。这会儿能看清了,镜片后是一双温和的碧眼。

    应该是某种食草动物。我紧盯着他的神情变化。虽然仅凭外观很难判断种类,但八成是兔子或者绵羊那一挂的。

    我族最喜欢吃食草动物了。

    他似乎在努力确认我是否有敌意,半晌才战战兢兢地笑了笑:“这,这年头有个饭碗不容易。请您……”

    我慢条斯理地放开了他:“放心吧,我是个善良的人,不会捅出去的。”

    人群突然一阵骚动,宴会的主持人高声说道:“有请威廉姆斯部长致辞!”

    我要杀的人来了。威廉姆斯部长人高马大,蓄着络腮胡,上台之后的第一句话是:“没有野兽味儿的空气真新鲜。”

    大家哄堂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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