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暮西沉,残夕如血。
霞光沉落而下,照映在纷扬的雪羽之上,渲染出火焰的色泽,于是整个天空像是在下一场连绵不绝的火雨。
辛劳了一天的方修,从监工头手中接过碎银,心满意足地塞入怀中。
“方小子,你这身体难道是铁打的不成?我老马真是心服口服!”坐在雪棚下,留着一大把络腮胡,自称老马的监工头,望着手中的计量册,很是叹为观止道。
虽然挖山采石的工作最为繁重辛苦,但是相对应的酬劳也是最高,按照每日采出的石材多少来结算。
这六日来,方修每日的采石量都名列第一,并远远甩出第二位五倍之多,简直宛若一头力大无穷且不知疲倦的怪物。
记得当初,这眉眼仍残留着些许青涩之意的少年,前来应征采石工作时,其实身为监工头的老马是拒绝的。因为眼前的少年身形消瘦,看上去就像那种手无缚鸡之力的孱弱读书人,根本无法从事这种繁重的体力活。
可是在方修的再三坚持下,老马还是给他编录了名册之中,想着反正过不了多久,对方就会主动知难而退。
和被派遣至此的汪辛丑一样,老马这些士卒也同样是被排挤至此,来到连最寻常酒馆都没有的凉城后,生活自然很是无趣苦闷,于是大家都想着法子自行找乐子。而方修的出现,则让一些负责采石处的士卒眼前一亮,大家纷纷买定离手,赌这少年能够坚持多久才放弃。
最短的赌方修半个时辰便会败退,最长的也不过赌他能够勉强坚持一日,明天定然逃之夭夭。除了赌坚持时间外,还有赌方修最终能够采多少量的石材的。
这场赌盘,身为庄家的老马全场通杀,成为最大赢家,赚了个盆满钵满。
有输了钱的士卒,认为是计量出现了谬误,还特意亲自去探查了一番,结果再见到方修采石铁镐飞舞如龙的场景时,也无话可说,只得叹息是自己看走了眼,愿赌服输。
不过众人仍百思不得其解,这名为方修的少年到底是如何做到,在连续一整日的挥镐采石后,整个人依旧面不红气不喘,手掌也依旧白嫩如初,不曾出现做苦力活该有的疤茧。
“不是老马叔说你,一定要多注意保重身体啊。千万不要太过于操劳,免得耽误来年洛阳的春试!”监工头老马很是关切善意地提醒道。
在数日前闲聊时,老马就曾从方修口中得知,他将会在远赴洛阳参加来年春试。而在所有夏朝人心目中,春试显得神圣无比,能够有资格参与春试之人,无一不是一方天才人物,将来或许会成为夏朝举足轻重的大人物。
“多谢老马叔关心!”将银子收入怀中,心情大悦的方修拍着胸脯朗声道:“不过放心好了,有我方修出马,拔得春试头筹还不是轻松如探囊取物。”
这段时间的接触下来,老马最深有感触的一点是,眼前方修性情什么的都很好,就是太爱自吹自捧说大话了。
不过老马也很是能够理解,毕竟这少年自幼便生活在这座僻远凉城,以为这便是整座天地。未曾见过外面的繁华世界,也为接触过同龄的真正天才俊杰,更不知晓人外有人天外有天的道理。
“那你可得好好努力了啊。”老马半开玩笑地调侃道:“我们这些人可还等着,将来你小子迎娶到世间最漂亮的小娘子时,过去沾沾光喝一顿喜酒呢!”
听到老马的话,周围的数名士卒,都忍不住轻笑出声来。
这种笑,倒不全是嘲笑,相反还是玩笑亲近意味居多。毕竟这些天的相处,大多数士卒都与方修相处得很不错。
这些天的短暂接触中,几乎全采石场的士卒,都知晓了那日日第一的采石狂人方修,立志于娶天下间最美貌的女子为妻。
明明这种八字连一撇都不可能发生的荒缪之事,在他口中恍若已经板板钉钉,甚至都已经开始光邀宾客,说到时候请对方上门来喝喜酒,作为见证。
“那是自然!”
方修面色肃穆,丝毫不觉得有任何不妥,一本正经道:“到时候,一定会邀请老马叔你前来喝喜酒。”
确实没有任何不妥。
在方修看来,自己乃是世间最天才的天才,迎娶世间最美貌的女子,自然是顺理成章易如反掌之事。
……
……
回到院落,正准备推门而入的方修,动作突然一怔。
他目光望向地面,在不沾雪雨的屋檐下,有一行痕迹淡到几乎快看不见的陌生脚印。
脚印自然不可能是凭空出现,可他回望来路,却并未发现雪地中有人行走过的痕迹。
凉城的雪很大,天气很冷很凉,永远氤氲着浓重的寒凉湿意。
看来那名不速之客,只堪堪考虑到于雪中行走会遗留下的痕迹,却未曾考虑到凉城特定的落雪环境,以为自己脚下这行湿漉漉脚印很快便会随风消逝,不留痕迹。
那么问题来了。
这名不熟之客,到底是谁,又为何会闯入自己家中?
盗窃?求财?
这间屋舍虽然气派豪华,可早在方修入住之前,就被那群军匪里三层外三层洗劫了无数遍,值钱的东西早就被搜刮得一干二净。至于方修这数年辛辛苦苦积攒下的钱财,早就被严严实实藏匿起来,他还真不信有窃贼能够找出来。
那是来复仇?
两军交战时期人命如草芥,方修虽然很年幼之时,便为了自保学会了杀人,但他可不相信,会有人在这种时候前来复仇。更何况,凡是与他为敌的,几乎都死了,那些深葬于冰雪下的死尸,可是不会开口说话,找人来复仇的。
这下子,这名不速之客的目的就更加琢磨不透,令人想不明白了。
不过现在费力去想这些,好像也并没有什么太大意义了,毕竟马上便可以知晓答案了。
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的模样,方修表情从容地推开大门,然后……整个人傻在了那里!
一直以来,方修都是一个很爱干净的人,或者更准确一点来说,他这个人有着轻微的洁癖。所以,不管是身上的衣物,还是身居的住处,就算再破再烂,都力求整洁干净。
这个优点,也同样被他传承到了那群孤儿身上
但是现在,明明清晨离家前刚刚清理打扫过的房间,此刻狼藉一片,宛若狗窝。
那十多座高大的书架,此刻倒塌了一半,各类书籍散乱一地。如果仅仅这样也就罢了,可不知为何的,地板之上污水横流,屋内充斥着一股焚烧之后淡淡的焦臭味道。
有那么一瞬间,方修几乎怀疑自己是走错了家门,亦或是这里刚刚发生过一场激烈的交战。
抬起头,下一眼他便见到这一切的始作俑者。
这位闯入的不速之客,此刻正坐在炉火前那张自己专属的羊绒毯上,神情怡然地烤着火,嘴中啃着那些孤儿学生敬奉而来的雪果。
那是一名和方修年龄相仿的红衣少女,面容精致明眸皓齿,一头绚烂如天边残霞的绯红长发柔顺披在身后,灿若火烧。
霞光沉落而下,照映在纷扬的雪羽之上,渲染出火焰的色泽,于是整个天空像是在下一场连绵不绝的火雨。
辛劳了一天的方修,从监工头手中接过碎银,心满意足地塞入怀中。
“方小子,你这身体难道是铁打的不成?我老马真是心服口服!”坐在雪棚下,留着一大把络腮胡,自称老马的监工头,望着手中的计量册,很是叹为观止道。
虽然挖山采石的工作最为繁重辛苦,但是相对应的酬劳也是最高,按照每日采出的石材多少来结算。
这六日来,方修每日的采石量都名列第一,并远远甩出第二位五倍之多,简直宛若一头力大无穷且不知疲倦的怪物。
记得当初,这眉眼仍残留着些许青涩之意的少年,前来应征采石工作时,其实身为监工头的老马是拒绝的。因为眼前的少年身形消瘦,看上去就像那种手无缚鸡之力的孱弱读书人,根本无法从事这种繁重的体力活。
可是在方修的再三坚持下,老马还是给他编录了名册之中,想着反正过不了多久,对方就会主动知难而退。
和被派遣至此的汪辛丑一样,老马这些士卒也同样是被排挤至此,来到连最寻常酒馆都没有的凉城后,生活自然很是无趣苦闷,于是大家都想着法子自行找乐子。而方修的出现,则让一些负责采石处的士卒眼前一亮,大家纷纷买定离手,赌这少年能够坚持多久才放弃。
最短的赌方修半个时辰便会败退,最长的也不过赌他能够勉强坚持一日,明天定然逃之夭夭。除了赌坚持时间外,还有赌方修最终能够采多少量的石材的。
这场赌盘,身为庄家的老马全场通杀,成为最大赢家,赚了个盆满钵满。
有输了钱的士卒,认为是计量出现了谬误,还特意亲自去探查了一番,结果再见到方修采石铁镐飞舞如龙的场景时,也无话可说,只得叹息是自己看走了眼,愿赌服输。
不过众人仍百思不得其解,这名为方修的少年到底是如何做到,在连续一整日的挥镐采石后,整个人依旧面不红气不喘,手掌也依旧白嫩如初,不曾出现做苦力活该有的疤茧。
“不是老马叔说你,一定要多注意保重身体啊。千万不要太过于操劳,免得耽误来年洛阳的春试!”监工头老马很是关切善意地提醒道。
在数日前闲聊时,老马就曾从方修口中得知,他将会在远赴洛阳参加来年春试。而在所有夏朝人心目中,春试显得神圣无比,能够有资格参与春试之人,无一不是一方天才人物,将来或许会成为夏朝举足轻重的大人物。
“多谢老马叔关心!”将银子收入怀中,心情大悦的方修拍着胸脯朗声道:“不过放心好了,有我方修出马,拔得春试头筹还不是轻松如探囊取物。”
这段时间的接触下来,老马最深有感触的一点是,眼前方修性情什么的都很好,就是太爱自吹自捧说大话了。
不过老马也很是能够理解,毕竟这少年自幼便生活在这座僻远凉城,以为这便是整座天地。未曾见过外面的繁华世界,也为接触过同龄的真正天才俊杰,更不知晓人外有人天外有天的道理。
“那你可得好好努力了啊。”老马半开玩笑地调侃道:“我们这些人可还等着,将来你小子迎娶到世间最漂亮的小娘子时,过去沾沾光喝一顿喜酒呢!”
听到老马的话,周围的数名士卒,都忍不住轻笑出声来。
这种笑,倒不全是嘲笑,相反还是玩笑亲近意味居多。毕竟这些天的相处,大多数士卒都与方修相处得很不错。
这些天的短暂接触中,几乎全采石场的士卒,都知晓了那日日第一的采石狂人方修,立志于娶天下间最美貌的女子为妻。
明明这种八字连一撇都不可能发生的荒缪之事,在他口中恍若已经板板钉钉,甚至都已经开始光邀宾客,说到时候请对方上门来喝喜酒,作为见证。
“那是自然!”
方修面色肃穆,丝毫不觉得有任何不妥,一本正经道:“到时候,一定会邀请老马叔你前来喝喜酒。”
确实没有任何不妥。
在方修看来,自己乃是世间最天才的天才,迎娶世间最美貌的女子,自然是顺理成章易如反掌之事。
……
……
回到院落,正准备推门而入的方修,动作突然一怔。
他目光望向地面,在不沾雪雨的屋檐下,有一行痕迹淡到几乎快看不见的陌生脚印。
脚印自然不可能是凭空出现,可他回望来路,却并未发现雪地中有人行走过的痕迹。
凉城的雪很大,天气很冷很凉,永远氤氲着浓重的寒凉湿意。
看来那名不速之客,只堪堪考虑到于雪中行走会遗留下的痕迹,却未曾考虑到凉城特定的落雪环境,以为自己脚下这行湿漉漉脚印很快便会随风消逝,不留痕迹。
那么问题来了。
这名不熟之客,到底是谁,又为何会闯入自己家中?
盗窃?求财?
这间屋舍虽然气派豪华,可早在方修入住之前,就被那群军匪里三层外三层洗劫了无数遍,值钱的东西早就被搜刮得一干二净。至于方修这数年辛辛苦苦积攒下的钱财,早就被严严实实藏匿起来,他还真不信有窃贼能够找出来。
那是来复仇?
两军交战时期人命如草芥,方修虽然很年幼之时,便为了自保学会了杀人,但他可不相信,会有人在这种时候前来复仇。更何况,凡是与他为敌的,几乎都死了,那些深葬于冰雪下的死尸,可是不会开口说话,找人来复仇的。
这下子,这名不速之客的目的就更加琢磨不透,令人想不明白了。
不过现在费力去想这些,好像也并没有什么太大意义了,毕竟马上便可以知晓答案了。
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的模样,方修表情从容地推开大门,然后……整个人傻在了那里!
一直以来,方修都是一个很爱干净的人,或者更准确一点来说,他这个人有着轻微的洁癖。所以,不管是身上的衣物,还是身居的住处,就算再破再烂,都力求整洁干净。
这个优点,也同样被他传承到了那群孤儿身上
但是现在,明明清晨离家前刚刚清理打扫过的房间,此刻狼藉一片,宛若狗窝。
那十多座高大的书架,此刻倒塌了一半,各类书籍散乱一地。如果仅仅这样也就罢了,可不知为何的,地板之上污水横流,屋内充斥着一股焚烧之后淡淡的焦臭味道。
有那么一瞬间,方修几乎怀疑自己是走错了家门,亦或是这里刚刚发生过一场激烈的交战。
抬起头,下一眼他便见到这一切的始作俑者。
这位闯入的不速之客,此刻正坐在炉火前那张自己专属的羊绒毯上,神情怡然地烤着火,嘴中啃着那些孤儿学生敬奉而来的雪果。
那是一名和方修年龄相仿的红衣少女,面容精致明眸皓齿,一头绚烂如天边残霞的绯红长发柔顺披在身后,灿若火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