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公在挂机 作者:笨笨8368
分卷阅读3
是莺歌来了?进来吧。”
那声音从书房里传来,沙哑异常,像两块砂纸磨蹭在一块儿发出让人牙酸的声响。
准是公公闻见饭菜香了。
苏莺歌放下手,和韩伟走进书房。
书房里不算亮堂,也不昏暗,葛昏晓就倚靠在石柱上,捧着一卷书册仰头发呆,隽永的面孔就藏在这半明半暗中,看不真切。
他只穿了件白色中衣,病骨支离裹在白色绢布中,如山石嶙峋,白衣黑发更添了不食人间烟火的浩渺之意,比起皇上戏称的病鬼,更像水墨画里的精怪。
“师傅,”韩伟“噗通”一声跪下,低声道,“小的把事儿办砸了。”
葛昏晓放下书走到两人面前,高高瘦瘦的一个人,竹竿也似,青白的脸,黝黑的眼,唯独鼻根上两抹浅红,是拧鼻沫子拧破了皮。
他早得到消息,毫不惊讶。
“起来吧,此事与你无关,是我太草率了。”他叹息道,“邱列得罪了司礼监,我本以为此时拿下邱月多少算和司礼监扯上了点关系,没想到那小妮子本事不错,竟真混进了秀女队伍。”
韩伟站起来,机灵道:“师傅,依小的看,皇上未必有多喜欢她,只是和您怄气罢了。今年入宫的秀女个个出挑,邱月未必能风光多久。”
“她风光多久和我有关系吗?”葛昏晓掩住嘴咳嗽几声,苏莺歌连忙放下食盒送上手帕。葛昏晓接过了继续道,“我是皇上的一块心病,不发作的时候自然相安无事,还有几分血肉相连的亲近,发作起来……这些年你也看见了,福寿宫的俸禄都罚到五年后了。如今再多一个能给皇上吹枕头风的敌人,难办啊!”
“师傅谦虚,长眼睛的都看得出来,皇宫里几千号人,皇上最惦记的还是您。”韩伟奉承道。
隔三差五的罚,也隔三差五的赏。皇上是罚了福寿宫的俸禄,但没多久见葛昏晓衣衫微旧、配饰减少,又赐了好几百两雪花银子。
念念不忘,反复无常,正说明是骨肉相连,割舍不下。
葛公公再叹一声,在苏莺歌的搀扶下坐到凳子上,望着亮堂堂的窗户纸,发起呆来。
这窗户纸也是皇上亲赐的,宫里只得十七匹,比寻常窗户纸薄好几倍,薄纱绣满了月白暗纹,透过光时好像那些鱼儿鸟儿都在发光一样。
韩伟习惯了公公时不时神游物外,苏莺歌本是哑女,两人颔首低眉站在一旁,半点声息都没有。
他们不知道,葛昏晓眼前看着的,早不是窗户纸,而是几个数字。
张妄好感度:六十五。
张妄是皇上的名讳。
还在冷宫的时候,张妄对他的好感度一度达到了八十五以上,当时张妄对他这个奴仆那是百依百顺;后来他装病留京,好感度暴跌到四十几;好在大概是在外头四面楚歌,让张妄不时想起他的好来,等张妄登基,好感度总还维持在七十以上,可保安康。
但自从张妄登上帝位,身边机灵体贴的能人越来越多,葛昏晓又懒得往他跟前凑,好感度便降得快升得慢了。
葛昏晓的这个系统用处不大,主要有四个功能:显示好感度、挂机和……让所有人相信他是个太监。
他试过,哪怕与人欢好,那人也会坚定地相信他是个没种的,还能自己找出各种理由坚定这个信念。
所以葛昏晓在冷宫里的时候其实也没对张妄多好,就是设定了小太监每日需要完成的任务,系统自动挂机而已。他也没想到,挂机的自己在所有人都偷懒耍滑的情况下,居然意外的出挑,直接被皇帝记挂了这么久。
皇上很闲
皇上住的地方叫奉天宫,奉天承运,威、福兼备。
这座宫殿高大、巍峨,为承接天赐,一根根青铜描金立柱都极大,屋顶厚得像把大地顶在了头顶上,黑色的瓦片一丝阳光都透不过去。
夕阳西下,奉天宫的主人站在福寿宫匾额下一样,站在奉天宫前头,抬头望那三个龙飞凤舞的字。
橙红的光从宫殿的黑瓦片上照过来,刺着他的脸,为背影镀上金光,光耀了龙袍上的九尾金龙。
“无聊。”他拧起眉毛,对着奉天殿啐一口,转身从小黄门手里抢过大氅,刚准备披上,一看,又是黑,又是龙!
一甩手扔在地上,仍气不过,狠狠踩在那瞪人的龙目上,两脚一用力,栩栩如生的金龙断成两截。
张妄不笨,不痴,马上皇帝也要权衡局势、筹谋算计的,他能以绝对劣势自诸多兄弟中脱颖而出,算得上天纵奇才。
但一坐上皇位,他就开始迷茫。
他成了至高无上的九五之尊,边境异族扫荡殆尽,好像所有野望都在一夕之间达到了,没有了奋斗目标。
大臣们的奏折发给司礼监,吃喝玩乐疯过一段时间也腻了,膝下几个小皇子年岁还小,看不到诸子夺位的好戏。
刚过而立的张妄坐在冷硬的龙椅上,忽然觉得自己很可笑。
——好个高高在上的废物摆设!
他仔细想了下,依然不后悔夺位,他只后悔把夺位这件伟大而有趣的事情做得太干脆利落。
他宁可继续提心吊胆、辛苦钻营,让“夺位”占据自己生命大一大部分,而不像现在,正值壮年,只余下混吃等死。
比起小人,混吃等死更可耻,因为没有希望。
臣子说他应该勤政,把国家建立得更好名垂青史。
可他觉得累死累活就为个生后名,比混吃等死更蠢。
他当上皇帝只为“享乐”,从没人教过他“勤政”。
然后……他想到了葛昏晓。
张妄一生打倒了无数敌人,有的俯首认输,有的长眠地底,唯有葛昏晓,爱恨交织,难以拿捏。
他要他臣服。
不是跪拜,不是服侍,不是敬畏,连张妄自己都不知道他想要葛昏晓如何臣服,反正他是皇上了,他要他臣服!
“皇上,思敏宫里木兰花开得正好。”陈胖子不知何时让小太监重拿了件大红的对襟氅衣,纹样是紫色蝙蝠纹,见皇上眼神落在上头没有怒意,才小心给他披上。
“蝠”通“福”,宫里正有个极缺福的。
张妄皱眉道:“葛昏晓呢?”
陈胖子道:“葛公公多年没有贴身伺候皇上了,心中惶恐,正抓着小鹿子问皇上的喜好呢。”
张妄眉宇微微舒展,道:“哼,那病鬼笨手笨脚的,朕还真指望他伺候吗?”
他就别扭,瞅见那病鬼生气,不瞅见依旧生气;知道病鬼生病他就怀疑是装的,知道病鬼没病又想那人马上就得病。
陈胖子奉承道:“皇上大度,不计较葛公公粗苯。”
“可不是朕大度。想当年,他……”张妄忽然一挑眉毛,昂起下巴大声道,“磨蹭什么,还不快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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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莺歌来了?进来吧。”
那声音从书房里传来,沙哑异常,像两块砂纸磨蹭在一块儿发出让人牙酸的声响。
准是公公闻见饭菜香了。
苏莺歌放下手,和韩伟走进书房。
书房里不算亮堂,也不昏暗,葛昏晓就倚靠在石柱上,捧着一卷书册仰头发呆,隽永的面孔就藏在这半明半暗中,看不真切。
他只穿了件白色中衣,病骨支离裹在白色绢布中,如山石嶙峋,白衣黑发更添了不食人间烟火的浩渺之意,比起皇上戏称的病鬼,更像水墨画里的精怪。
“师傅,”韩伟“噗通”一声跪下,低声道,“小的把事儿办砸了。”
葛昏晓放下书走到两人面前,高高瘦瘦的一个人,竹竿也似,青白的脸,黝黑的眼,唯独鼻根上两抹浅红,是拧鼻沫子拧破了皮。
他早得到消息,毫不惊讶。
“起来吧,此事与你无关,是我太草率了。”他叹息道,“邱列得罪了司礼监,我本以为此时拿下邱月多少算和司礼监扯上了点关系,没想到那小妮子本事不错,竟真混进了秀女队伍。”
韩伟站起来,机灵道:“师傅,依小的看,皇上未必有多喜欢她,只是和您怄气罢了。今年入宫的秀女个个出挑,邱月未必能风光多久。”
“她风光多久和我有关系吗?”葛昏晓掩住嘴咳嗽几声,苏莺歌连忙放下食盒送上手帕。葛昏晓接过了继续道,“我是皇上的一块心病,不发作的时候自然相安无事,还有几分血肉相连的亲近,发作起来……这些年你也看见了,福寿宫的俸禄都罚到五年后了。如今再多一个能给皇上吹枕头风的敌人,难办啊!”
“师傅谦虚,长眼睛的都看得出来,皇宫里几千号人,皇上最惦记的还是您。”韩伟奉承道。
隔三差五的罚,也隔三差五的赏。皇上是罚了福寿宫的俸禄,但没多久见葛昏晓衣衫微旧、配饰减少,又赐了好几百两雪花银子。
念念不忘,反复无常,正说明是骨肉相连,割舍不下。
葛公公再叹一声,在苏莺歌的搀扶下坐到凳子上,望着亮堂堂的窗户纸,发起呆来。
这窗户纸也是皇上亲赐的,宫里只得十七匹,比寻常窗户纸薄好几倍,薄纱绣满了月白暗纹,透过光时好像那些鱼儿鸟儿都在发光一样。
韩伟习惯了公公时不时神游物外,苏莺歌本是哑女,两人颔首低眉站在一旁,半点声息都没有。
他们不知道,葛昏晓眼前看着的,早不是窗户纸,而是几个数字。
张妄好感度:六十五。
张妄是皇上的名讳。
还在冷宫的时候,张妄对他的好感度一度达到了八十五以上,当时张妄对他这个奴仆那是百依百顺;后来他装病留京,好感度暴跌到四十几;好在大概是在外头四面楚歌,让张妄不时想起他的好来,等张妄登基,好感度总还维持在七十以上,可保安康。
但自从张妄登上帝位,身边机灵体贴的能人越来越多,葛昏晓又懒得往他跟前凑,好感度便降得快升得慢了。
葛昏晓的这个系统用处不大,主要有四个功能:显示好感度、挂机和……让所有人相信他是个太监。
他试过,哪怕与人欢好,那人也会坚定地相信他是个没种的,还能自己找出各种理由坚定这个信念。
所以葛昏晓在冷宫里的时候其实也没对张妄多好,就是设定了小太监每日需要完成的任务,系统自动挂机而已。他也没想到,挂机的自己在所有人都偷懒耍滑的情况下,居然意外的出挑,直接被皇帝记挂了这么久。
皇上很闲
皇上住的地方叫奉天宫,奉天承运,威、福兼备。
这座宫殿高大、巍峨,为承接天赐,一根根青铜描金立柱都极大,屋顶厚得像把大地顶在了头顶上,黑色的瓦片一丝阳光都透不过去。
夕阳西下,奉天宫的主人站在福寿宫匾额下一样,站在奉天宫前头,抬头望那三个龙飞凤舞的字。
橙红的光从宫殿的黑瓦片上照过来,刺着他的脸,为背影镀上金光,光耀了龙袍上的九尾金龙。
“无聊。”他拧起眉毛,对着奉天殿啐一口,转身从小黄门手里抢过大氅,刚准备披上,一看,又是黑,又是龙!
一甩手扔在地上,仍气不过,狠狠踩在那瞪人的龙目上,两脚一用力,栩栩如生的金龙断成两截。
张妄不笨,不痴,马上皇帝也要权衡局势、筹谋算计的,他能以绝对劣势自诸多兄弟中脱颖而出,算得上天纵奇才。
但一坐上皇位,他就开始迷茫。
他成了至高无上的九五之尊,边境异族扫荡殆尽,好像所有野望都在一夕之间达到了,没有了奋斗目标。
大臣们的奏折发给司礼监,吃喝玩乐疯过一段时间也腻了,膝下几个小皇子年岁还小,看不到诸子夺位的好戏。
刚过而立的张妄坐在冷硬的龙椅上,忽然觉得自己很可笑。
——好个高高在上的废物摆设!
他仔细想了下,依然不后悔夺位,他只后悔把夺位这件伟大而有趣的事情做得太干脆利落。
他宁可继续提心吊胆、辛苦钻营,让“夺位”占据自己生命大一大部分,而不像现在,正值壮年,只余下混吃等死。
比起小人,混吃等死更可耻,因为没有希望。
臣子说他应该勤政,把国家建立得更好名垂青史。
可他觉得累死累活就为个生后名,比混吃等死更蠢。
他当上皇帝只为“享乐”,从没人教过他“勤政”。
然后……他想到了葛昏晓。
张妄一生打倒了无数敌人,有的俯首认输,有的长眠地底,唯有葛昏晓,爱恨交织,难以拿捏。
他要他臣服。
不是跪拜,不是服侍,不是敬畏,连张妄自己都不知道他想要葛昏晓如何臣服,反正他是皇上了,他要他臣服!
“皇上,思敏宫里木兰花开得正好。”陈胖子不知何时让小太监重拿了件大红的对襟氅衣,纹样是紫色蝙蝠纹,见皇上眼神落在上头没有怒意,才小心给他披上。
“蝠”通“福”,宫里正有个极缺福的。
张妄皱眉道:“葛昏晓呢?”
陈胖子道:“葛公公多年没有贴身伺候皇上了,心中惶恐,正抓着小鹿子问皇上的喜好呢。”
张妄眉宇微微舒展,道:“哼,那病鬼笨手笨脚的,朕还真指望他伺候吗?”
他就别扭,瞅见那病鬼生气,不瞅见依旧生气;知道病鬼生病他就怀疑是装的,知道病鬼没病又想那人马上就得病。
陈胖子奉承道:“皇上大度,不计较葛公公粗苯。”
“可不是朕大度。想当年,他……”张妄忽然一挑眉毛,昂起下巴大声道,“磨蹭什么,还不快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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