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二(快穿) 作者:翦花菱
分卷阅读126
男二(快穿) 作者:翦花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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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听来过洛杉矶的朋友说,这里的日晒特别强烈,简直堪比中国的青藏高原。沈苓去过拉萨旅行,见识过那里杀伤力恐怖的日晒,一直觉得是那个朋友说得太夸张了。
这回亲自来了才知道一点也不夸张,这里的阳光确实十分恐怖,现在才早晨,阳光晒在皮肤上,立刻就能感觉到灼热。偏偏因为水资源不宽裕,洛城的绿化也不算很好,很多街道都没有树木遮阴。那四天里沈苓穿着暴露的礼服裙子在外面逃亡的时候,感觉肩膀都有点被晒伤了,人也黑了一层。
夏天再配有这样的阳光,满城的死尸会是什么状况就很好想象了。那天死在电影院门口的白人胖子尸体还在原处,头上的脑浆和血液已经干涸,都黏糊糊地粘在玻璃门上。
步澜把卷帘门提起一小截,就转头告诉沈苓说:“你退后些,不要看到这个。”他好歹是学医的,承受力比她强。
沈苓在那四天里没少看见血腥场面,也有点疲沓了,只觉得扑鼻而来的那股味很难忍:“不如,咱们去开后门吧?还能更好避免被人留意到。”
这是个好主意,步澜重新锁好卷帘门,和她走去影院后面的一个安全出口,又嘱咐了她两句,就离开了。
后门之外虽然没有尸体顶门,空气里也同样弥漫着一股腐臭味。现在全城都成了一座乱葬岗,连他们所在这条偏僻的街道上,都能看见这一具那一具的死尸。有气味还是小事,外面仍旧是一座人间地狱,有着活的索命恶鬼。
在这样的世道,再不是像斗郑欣宜那样,动动小聪明就能占上风的,人类最原始的能力才是生存下去最好的保障。
沈苓看着步澜沿着清净的街道一步步走远,真是说不尽的担心。她还打算着如何保住他的命,如今却是自己还需要他的保护,连自救的能力都没有,别说她一个女人力量有限,细论起来,她这个半路穿来的人还不如本地土著生存能力更强,好歹那些人还比她更熟悉环境。
要是系统还在多好啊?
步澜走出一段路回头见她仍站在门边望着她,就朝她摆了摆手示意她回去关上门。沈苓只好退回到门里。
斜对面的大楼顶上有一大块广告电子屏,也不知是哪里来的独立电力,那块广告牌还一直亮着,只是像出了故障一样总在“刺啦啦刺啦啦”地闪啊闪的,晚上时总看到透过安全出口上面的小气窗射进来它的闪光,沈苓还戏称就像闹鬼。
这时她无意间一抬头,却见那个电子屏上出现一行字,还是一行中文字:“宿主,快回答我。”
沈苓大吃了一惊:是系统?
电子屏上的字换了一行:“是我,我不知道为什么掉线了,没办法和你像原来一样沟通,好不容易才找到这种方式联络你。现在这个破东西也快没电了,你抓紧时间想一想,要我为你做点什么,不然过一会儿,我恐怕又要和你失联了。”
沈苓十分惊喜,忙说:“那你先把上次任务的奖励点数为我加上,全部都加在武力上!”
“武力?不应该是幸运吗?在这个危险系数奇高的鬼地方你很需要更高的幸运值啊。”
“不不,幸运值只能保护住我一个人,我需要保护步澜,所以还是武力更实用。”
“好的,不过宿主你要知道,我的金手指不能超出原文的世界观,你的武力加点只能提高你的武器使用能力和身体灵敏度,不可能让你的力气大过一个白人壮汉。”
“好好,那样就够了。”如果能达到一个女特工的水平,也能比现在好得多了。想想自己可以化身一个女特工,保护着步澜在末世中生存,好像还挺带感的。
*
步澜离开电影院走了没多远,就先钻进了一个小型理发店。
他现在和梅昭的形象差不多,只是头发更长了些,勉强可以在脑后扎起个小辫子,这几年他一直是类似的形象,包括之前出名上镜和拍广告的时候。就像中国人觉得黑人都长得一个样同样道理,很多西方人对亚裔人也很脸盲,他换个发型,被认出来的几率就会大幅降低了。于是步澜就进了理发店。
本有心干脆剃个光头,又觉得忍受不了那份难看,尤其想到顶着个亮蛋回去见沈苓太过丢脸,他就拿剪刀剪了个很短的短发,由于技术烂,时间紧,头发剪得一撮一撮的,好像狗啃的一样。步澜往日还算臭美,很注意形象,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他就非常憋屈,依旧觉得自己都没脸回去见沈苓了。
唉,都世界末日了,就凑合了吧!
洛杉矶是世界级的一座大城,步澜那天是乱走乱撞来的这一带,原先从没到过这片城区,完全不知道附近哪里有医院或是药房,又不可能找人打听,更没有网络地图可供查找,只能一点点摸索去寻找。过程中还要随时留意躲避着人。
今天已经是灾难爆发的第七天,街道上已经变得很清净,一眼看去似乎只有死尸,没有活人。就像沈苓所推想的那样,最疯狂的那部分人除了攻击人和搞破坏之外什么都不会干,没有正常的进食饮水和睡眠,到了这会儿即使还活着,也都没了什么体力。
走到大路上,除了看到很多尸体之外还见到了一个倒卧于地鼾声如雷的黑人壮汉,黑人的肤色看不出眉心有没有ti标志性的乌青,但从身上的血迹和手边的利器也能看得出,这应该是个体力耗尽的一级人。
照理说应该趁这机会结果了他免得他睡醒再去伤害别人,但步澜毕竟没杀过人,还是个惯于救人的医生,下不了这个手。他就地捡了一个手铐,将那壮汉的手铐在了旁边的汽车车门上。
一路上他也捡到了几次被丢弃的□□,可惜都已被打光了弹药,他留了一把在身上,准备关键时候好歹吓吓人用。
主干街道上都横七竖八地停满了汽车,有的被撞毁或者烧毁,也有个别完好被丢弃的,但街道全都被堵死了,开车根本无法通行,还有引人注意的风险,步澜就捡了一辆自行车来骑——共享单车。
美国ford公司推出的共享单车是小蓝车,平时骑半小时就要收费3美元,相当高消费,如今——步澜捡了把扳手“哐啷”一声砸了车锁,车就for free了。他也不禁感叹了一下,像他这种平时严守法律法规的好公民,这几天来因正当防卫伤人的事都做过好多次,像这样偷辆车骑,已经是小事了。
上次骑自行车还是十来岁的时候,现在已经很不熟练,步澜骑得歪歪扭扭,几次都险些撞到障碍物。路上的大多数障碍物是死尸。
很多末世影视剧里都有那样的情景:城市街道上没了人迹,主角们可以随便进入各种店铺,不用付钱就能随手去拿里面的商品,一些平时舍不得买的东西都可以随便拿,看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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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听来过洛杉矶的朋友说,这里的日晒特别强烈,简直堪比中国的青藏高原。沈苓去过拉萨旅行,见识过那里杀伤力恐怖的日晒,一直觉得是那个朋友说得太夸张了。
这回亲自来了才知道一点也不夸张,这里的阳光确实十分恐怖,现在才早晨,阳光晒在皮肤上,立刻就能感觉到灼热。偏偏因为水资源不宽裕,洛城的绿化也不算很好,很多街道都没有树木遮阴。那四天里沈苓穿着暴露的礼服裙子在外面逃亡的时候,感觉肩膀都有点被晒伤了,人也黑了一层。
夏天再配有这样的阳光,满城的死尸会是什么状况就很好想象了。那天死在电影院门口的白人胖子尸体还在原处,头上的脑浆和血液已经干涸,都黏糊糊地粘在玻璃门上。
步澜把卷帘门提起一小截,就转头告诉沈苓说:“你退后些,不要看到这个。”他好歹是学医的,承受力比她强。
沈苓在那四天里没少看见血腥场面,也有点疲沓了,只觉得扑鼻而来的那股味很难忍:“不如,咱们去开后门吧?还能更好避免被人留意到。”
这是个好主意,步澜重新锁好卷帘门,和她走去影院后面的一个安全出口,又嘱咐了她两句,就离开了。
后门之外虽然没有尸体顶门,空气里也同样弥漫着一股腐臭味。现在全城都成了一座乱葬岗,连他们所在这条偏僻的街道上,都能看见这一具那一具的死尸。有气味还是小事,外面仍旧是一座人间地狱,有着活的索命恶鬼。
在这样的世道,再不是像斗郑欣宜那样,动动小聪明就能占上风的,人类最原始的能力才是生存下去最好的保障。
沈苓看着步澜沿着清净的街道一步步走远,真是说不尽的担心。她还打算着如何保住他的命,如今却是自己还需要他的保护,连自救的能力都没有,别说她一个女人力量有限,细论起来,她这个半路穿来的人还不如本地土著生存能力更强,好歹那些人还比她更熟悉环境。
要是系统还在多好啊?
步澜走出一段路回头见她仍站在门边望着她,就朝她摆了摆手示意她回去关上门。沈苓只好退回到门里。
斜对面的大楼顶上有一大块广告电子屏,也不知是哪里来的独立电力,那块广告牌还一直亮着,只是像出了故障一样总在“刺啦啦刺啦啦”地闪啊闪的,晚上时总看到透过安全出口上面的小气窗射进来它的闪光,沈苓还戏称就像闹鬼。
这时她无意间一抬头,却见那个电子屏上出现一行字,还是一行中文字:“宿主,快回答我。”
沈苓大吃了一惊:是系统?
电子屏上的字换了一行:“是我,我不知道为什么掉线了,没办法和你像原来一样沟通,好不容易才找到这种方式联络你。现在这个破东西也快没电了,你抓紧时间想一想,要我为你做点什么,不然过一会儿,我恐怕又要和你失联了。”
沈苓十分惊喜,忙说:“那你先把上次任务的奖励点数为我加上,全部都加在武力上!”
“武力?不应该是幸运吗?在这个危险系数奇高的鬼地方你很需要更高的幸运值啊。”
“不不,幸运值只能保护住我一个人,我需要保护步澜,所以还是武力更实用。”
“好的,不过宿主你要知道,我的金手指不能超出原文的世界观,你的武力加点只能提高你的武器使用能力和身体灵敏度,不可能让你的力气大过一个白人壮汉。”
“好好,那样就够了。”如果能达到一个女特工的水平,也能比现在好得多了。想想自己可以化身一个女特工,保护着步澜在末世中生存,好像还挺带感的。
*
步澜离开电影院走了没多远,就先钻进了一个小型理发店。
他现在和梅昭的形象差不多,只是头发更长了些,勉强可以在脑后扎起个小辫子,这几年他一直是类似的形象,包括之前出名上镜和拍广告的时候。就像中国人觉得黑人都长得一个样同样道理,很多西方人对亚裔人也很脸盲,他换个发型,被认出来的几率就会大幅降低了。于是步澜就进了理发店。
本有心干脆剃个光头,又觉得忍受不了那份难看,尤其想到顶着个亮蛋回去见沈苓太过丢脸,他就拿剪刀剪了个很短的短发,由于技术烂,时间紧,头发剪得一撮一撮的,好像狗啃的一样。步澜往日还算臭美,很注意形象,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他就非常憋屈,依旧觉得自己都没脸回去见沈苓了。
唉,都世界末日了,就凑合了吧!
洛杉矶是世界级的一座大城,步澜那天是乱走乱撞来的这一带,原先从没到过这片城区,完全不知道附近哪里有医院或是药房,又不可能找人打听,更没有网络地图可供查找,只能一点点摸索去寻找。过程中还要随时留意躲避着人。
今天已经是灾难爆发的第七天,街道上已经变得很清净,一眼看去似乎只有死尸,没有活人。就像沈苓所推想的那样,最疯狂的那部分人除了攻击人和搞破坏之外什么都不会干,没有正常的进食饮水和睡眠,到了这会儿即使还活着,也都没了什么体力。
走到大路上,除了看到很多尸体之外还见到了一个倒卧于地鼾声如雷的黑人壮汉,黑人的肤色看不出眉心有没有ti标志性的乌青,但从身上的血迹和手边的利器也能看得出,这应该是个体力耗尽的一级人。
照理说应该趁这机会结果了他免得他睡醒再去伤害别人,但步澜毕竟没杀过人,还是个惯于救人的医生,下不了这个手。他就地捡了一个手铐,将那壮汉的手铐在了旁边的汽车车门上。
一路上他也捡到了几次被丢弃的□□,可惜都已被打光了弹药,他留了一把在身上,准备关键时候好歹吓吓人用。
主干街道上都横七竖八地停满了汽车,有的被撞毁或者烧毁,也有个别完好被丢弃的,但街道全都被堵死了,开车根本无法通行,还有引人注意的风险,步澜就捡了一辆自行车来骑——共享单车。
美国ford公司推出的共享单车是小蓝车,平时骑半小时就要收费3美元,相当高消费,如今——步澜捡了把扳手“哐啷”一声砸了车锁,车就for free了。他也不禁感叹了一下,像他这种平时严守法律法规的好公民,这几天来因正当防卫伤人的事都做过好多次,像这样偷辆车骑,已经是小事了。
上次骑自行车还是十来岁的时候,现在已经很不熟练,步澜骑得歪歪扭扭,几次都险些撞到障碍物。路上的大多数障碍物是死尸。
很多末世影视剧里都有那样的情景:城市街道上没了人迹,主角们可以随便进入各种店铺,不用付钱就能随手去拿里面的商品,一些平时舍不得买的东西都可以随便拿,看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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