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长莫要破费,俺最多待一天,然后就要走了。”
    兄长的热情让李逵觉得有点不好意思,记得小时候,嫂子经常因为他吃得多而发脾气,连带整个家都不得安宁。
    不过,自从他成了徐世杨的近卫兵后,这种情况就有所改变了,毕竟兄长家的家业其实是建立在李逵的功勋之上,如果不是李逵当了十多年的太子近卫队长,李家哪有现在的荣耀。
    要知道,现在连县令见了李达都得给三分薄面呢。
    所以自打李逵一进门,他嫂子就忙里忙外张罗席面,还指挥两个家养的扶桑丫鬟帮李逵整理一间大屋子出来。
    “为何这么急?有任务?”李达奇怪的问:“兄弟要南下去打仗吗?”
    报纸上说了,由于占城贡事不恭,帝国将于今年发起对占城的进攻,这是今年帝国唯一一场战争(秦国的战事在老百姓眼里不算)。
    不过,大家也早就都听说了,占城兵很弱很弱,当初安南省还是交趾国的时候,占城就经常被交趾贼欺负,而交趾贼在帝国大兵手上也不过是群猴子般的弱鸡,这一来一回,毫无疑问,占城兵是比猴子还弱的超级弱鸡。
    这种超级弱鸡需要太子殿下的近卫队长上战场吗?
    “不是,俺不是去南方,而是去辽东。”
    李逵挠挠后脑勺,憨厚的笑道:
    “俺到退役年龄了,殿下让俺选,是回家来做个村长,还是去辽东,给内府管个农庄。”
    李逵选的是后者。
    因为齐省人口多地价高,回来当村长,最多也就分三十亩地,但若是去辽东,扶桑奴迁徙后留下的土地,可以分给他一百亩,甚至一百五十亩。
    还有就是,齐省是彻底禁枪省,近卫队长想用枪也得去当地兵役部门报备,李逵觉得这使在是太麻烦了。
    但若是去辽东就不同了,特别是墨省,那边山高林密,原始森林完全望不到边,里面经常窜出野猪、野狼之类的野兽,就是狗熊、豹子、老虎,也并不罕见,甚至偶尔还能找到野人!
    在那里,若是没有枪,移民可就很危险了。
    因此墨省是完全开放枪禁的省份,只要有平民资格,或者是汉人庶民,就可以拥枪。
    李逵觉得,这样的地方更适合自己。
    “去辽东管庄园?兄弟可是犯了什么错?”李达惊讶的问:“你不是近卫队长吗?这是发配?”
    “近卫队长也得退役啊,殿下说不能让俺们这些老兄弟劳累辛苦一辈子,所以让俺退役好好过日子。是俺自己选择去辽东的。”李逵笑道:“俺觉得辽东其实挺好,去了那边,殿下还给了俺男爵的爵位。”
    “另外,不瞒兄长,俺有两个扶桑女,如今也有儿子了,回来之前,肚子里还有一个。”
    李逵不好意思的笑了笑:
    “俺总得给儿子留点家产。”
    “原来是这样。”李达长舒了一口气。
    不是犯错被罚就行,弟弟给太子当近卫队长和到地方上当贵族,对他来说其实都一样——都是值得在外人面前炫耀的身份。
    唯一不太好的地方就是,今后他不算军属,再也拿不到县里发的米肉油之类的拥军物资了。
    当然,这其实也没什么,毕竟弟弟也得成家,自己这个当哥哥的不能总沾弟弟的便宜。
    李达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大度”其实来源于他自己生活的改善——那些拥军物资虽然贵,但李达家已经并非吃不起了。
    若是他家还跟二十年前一样,一个人多吃一点,自己的孩子就得少吃一点,那么李达可不会如此大方。
    所谓“仓禀足知礼节”,其实就是这个道理。
    “兄弟既是要去辽东,咱们齐省的小米就很难吃到了,等走的时候,让你嫂子给你摊上五十斤煎饼带上。”
    李达说道:
    “这些年,光吃你的了,想起来怪不好意思的。听人说那辽东可是苦寒,兄弟去了可要照顾好自己。”
    “兄长,咱可是亲兄弟,这么说就见外了。”
    李逵也笑着说:
    “尽管放心,其实辽东是个好地方,人家说的是‘棒打狍子瓢舀鱼’呢,再说俺是老兵,分的地都是扶桑奴开出来的熟地,放心吧,俺的日子可好过了,过几年俺找人给兄长捎张豹子皮回来!”
    ……
    我叫钮钴禄·阿虎迭。
    好吧,曾经叫钮钴禄·阿虎迭,我现在姓和,名虎。
    和虎,汉人的名字,所以我是个汉人了。
    因为我是个汉人,所以能成为秦军的骑兵连长,手下有百十个来自蒙兀和索伦的庶民、奴隶兵。
    现在,我正在跟那些帕尔斯人打仗。
    ……
    和虎带着三十几个黑衣黑甲的骑兵在前面跑,后面追着大约两百个穿白衣的帕尔斯骑兵。
    那些帕尔斯人气势汹汹,边追还边用和虎听不懂的帕尔斯语大声嚷嚷着什么。
    其实不用听懂,和虎知道对方肯定是在诅咒自己。
    什么下火狱之类的,没一点新鲜感,和虎听了直想笑,一点威慑力都没有。
    和虎和他的手下是秦军的先锋哨骑,负责侦查帕尔斯主力的动向,同时袭击帕尔斯核心地区的村庄,逼迫他们前出应战。
    这正是和虎和那些索伦、蒙兀兵最喜欢也最适应的任务。
    他们连续袭击了三、四个帕尔斯人的村庄,抢了所有值钱的东西后,把这些村庄烧成一片白地,期间还犯下诸多难以描述的恶行。
    所以那些帕尔斯骑兵才会气炸了肺一样追出来,其中带头的那个还穿着金光闪闪的铠甲——简直是个箭矢磁石,很难想象这种傻瓜居然也敢到一线战场上来。
    也不知道该夸他勇敢,还是该说他愚蠢。
    “待会别杀那个穿金甲的,他肯定很值钱!”和虎用蒙语大声吆喝一句。
    “遵命!”骑兵们大声哄笑着答应道:“不过连长,他们追的太紧了,该给他们点颜色看看啦!”
    “那就给他们点颜色!”和虎大喝道:“杀光他们!”
    话音落地,这个曾经的女真老兵猛地在马镫上站立而起,腰间一扭,一张骑弓已经拿在手上。
    他用双腿夹住马腹,双手脱离缰绳,借着腰力一箭射出。
    锐头轻箭直飞出去,正中一个帕尔斯骑兵大张的嘴巴,箭头切断半截舌头,击穿口腔,从那个不幸的牺牲者脑后钻出半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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