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草根 作者:二宝天使

    他给自己的长官认真的敬了一个礼,喊了一句:“遵命!”

    踢踢踏踏的就离了局长办公室,到一层的大厅之中给兄弟们布置任务了。

    就从今天晚上巡防的三队,四队的人开始,在城里边打听一下,到底谁有英家公子的消息。

    这件小事在丁小雨的眼中看来,应该是一件极为简单的事情。

    根据英家太太的口述,英仕达是从济城校园里边逃课后失踪的,且出入城的守备士兵们对于英家少爷的出入没有一点的印象,基于这种信息之上,丁小雨分析,这位英家的大公子应该还在济城的城内的。

    只要在城里,那就好找的很。

    可是谁成想,他们警察局这么一找,竟是足足的找了好几日也没找到有用的线索。

    英仕达就像是莫名的消失了一样,让毫无头绪的丁小雨十分的抓狂。

    就在他因为办事不利被自家的长官好一通咆哮了之后,这位心怀悲愤的局长秘书,就在他家旁边一处特别不起眼的小馆子里喝起了闷酒。

    这处馆子的大小是只能容得下两三张桌子的苍蝇馆子。

    按理来说,一个月能挣得几十块大洋的丁小雨是决计不应该在这种地方坐下来吃饭的。

    可是所有人都不知晓丁小雨喜欢在这里喝一杯的原因。

    原因就是,这里负责掌勺的老头儿,做旁的都一般,却有一道拿手的绝活,做得济城最好吃的咸鱼炖萝卜。

    这济城虽是省会,却绝对是内陆中的内陆城市。

    想要吃点鱼虾,只能从大明湖这种内陆河湖当中捕捞点淡水鱼解解馋。

    若是想要吃海鲜,也不是没有的,只是现在从胶东半岛将最新鲜的海鲜往这边运,在三伏天中,等到运到济城了,也变成了臭鱼烂虾了。

    若是实在是喜欢吃海鲜的人,那吃到嘴里的都是干货泡发出来的。

    而这个胶东咸鱼,则是一众海鲜类产品之中最为物美价廉的一种了。

    若是家中有点余钱,就算是普通百姓也能隔些日子就吃上一次的。

    只是这咸鱼在海边的人看来是极好收拾的食材,可是搁在济城这个地方,能做好的厨子却是不多了。

    毕竟鲁西与鲁东的菜系相差的不是一星半点的远。

    那么丁小雨自家门前的这个小馆子之中的这道咸鱼炖萝卜,那味道简直就是太难得了。

    这道只看着菜名就知道简单无比的菜肴是怎么能做到好吃的呢,那就不得不提到这位开饭馆的老头的来历了。

    他就像是邵年时的家里一样,都是由着海边迁徙过来的胶东人。

    只不过邵年时的父母手中剩下的余财并不算多,他们家选择了在更加偏远的小村落之中构筑家园。

    而这位来自于烟城的老大爷,却是能够在省府的内城当中买的下这小小的一亩三分地,哪怕只有个十几平米的体量,却也是一条小街上的正头正脸的门铺房子了。

    这位老儿也正是靠着这不大的门房铺面,养活了一大家口的人。

    想当初他们在租界区内的产业虽然只换来了现在的生活,但是不用在洋人的手底下讨生活,也不用过着不知道什么时候家里的房子和地就都不属于他们自己的生活……小老儿对现在的结果还是十分的满意的。

    同时,他们举家迁徙的过程中,也将独属于大海边上的美食给带了过来。

    毕竟他们家虽然是迁到了内府之地,可是谁还没有一些亲戚朋友的依然生活在胶东半岛之上,能为家中源源不断的提供着独属于家乡的美食呢?

    这就是这老头开这个小馆子的底气。

    因为他们的小饭馆之中,哪怕只有这一道菜,也足够他们赖以生存了。

    毕竟这道菜,除了其中的青萝卜是产自于济城郊区的菜农的手中,这菜肴之中其余的食材,哪怕是惯用的盐巴,下饭的面酱,无一例外,全都是产自于几百公里之外的胶东半岛的。

    咸鱼炖萝卜当中的咸鱼是由胶东湾的入水口处的深海处捕捞上来的鲅鱼制成的。

    也只有这种体长能长到两米半左右,最重体重甚至能够超过200斤的肉质肥厚的硕大海鱼才能晒出来哪怕是脱了水却依然敦实厚重的炖咸鱼的主材料的。

    由于鲅鱼本身的刺儿极其的少,中间鱼骨又较为硕大的缘故,在跟萝卜炖在一处了之后,就算是火候稍微大一些,炖的时间长一些,也不会因为鱼肉较其他的肉类松散一些的缘故,而将不好入嘴的鱼刺炖到萝卜的当中,造成入口的口感不佳的问题。

    也只有这种肉质肥厚的鱼类,才能吸入到更加饱满的酱汁儿,将粗海盐的鲜咸,烟城面酱的厚香以及经过炖煮后吸入了饱满的鱼类脂肪反馈出自身清爽的萝卜汁儿……统统的吸纳进几身,从而达到一种味觉平衡之感,使最普通的食材也变得极其美味了起来。

    丁小雨这种人都极喜欢这一口的味道,就别说周围的这些个没什么钱去大饭庄的底层人,对于这里又有鱼又有肉的喜爱了。

    这不,坐在丁小雨后面这一桌的人,就是平日里吃不得什么好的拾荒人。

    他们平日里都在城外的垃圾场内游荡着,在诸多的垃圾之中搜寻着依然能用的东西。

    多数时间都是食不果腹的维持着,只有在偶来运气的时候,得了几件能值几个铜圆的东西,购得日常所需了之后,再来这个小馆子当中打打牙祭。

    毕竟鲅鱼这种鱼虽为海鱼,却是产量丰富,量大价廉,青皮的萝卜荒郊野岭之处,甚至都能寻出两颗。

    哪怕这是一道肉菜,在这里也没超过十几二十个铜板的价格。

    若是少来一些,七八个铜圆就已经足够填饱自己的肚子了。

    所以今日,得了一笔大买卖的两位拾荒人在从前街口的当铺当中卖了所得之后,就花了一些零头过来美餐一顿。

    实在是今日的收入堪比他们以往的多个月的所得还多。

    做完了这一单了之后,这两位总是结伴的拾荒人,甚至打算用这不算少的浮财去进点针头线脑的,推到这济城县下的村落之中前去贩卖。

    当一个靠着微薄利润过活的小行脚商人,好摆脱现在这又脏又臭的行当,也为自己挣出一个出路才是。

    大概是对于美好的前景过于的憧憬,这两个人就着一大碗加量又加价的咸鱼炖萝卜就喝了不少的酒。

    酒气上头了之后,一些能说的和不能说的,就被他们给偷摸的说了出来。

    躲在角落中的两名拾荒人不知道,有些人天生就对一些事情与消息十分的敏感。

    而他们谈论的与自己所得的余财有关的事儿与人,恰恰就是坐在他们前面的丁小雨想要得知的人的消息。

    拾荒者甲:“哎,你说咱们扒下来的那个年轻人身上的衣服咋就那么值钱呢?”

    “旁的不说,内里的里衣竟然是丝绸做的呢。”

    拾荒者乙:“可不是吗?他手上还带着俩戒指呢。”

    “只当了其中的一只金的就得了好几块大洋,你说那个翠绿的玉扳指又能值多少钱?”

    说到这里两个人明显压低了声音,他们也知道这般的好货来历说不清的话,怕是要被人黑吃黑的黑掉的。

    这也正是他们不敢去典当行当中去死当的原因,谁能保证这般之前的物件儿若是当掉了,那当铺的老板不会为了其价值玩儿一出黑吃黑吧?

    底层人有底层人的智慧与直觉,只不过他们从不曾想过,等同于最底层人才会来的小馆子当中,却有一个不起眼的人与那些上等人有着极为紧密的瓜葛。

    当这两个醉醺醺的拾荒人勾肩搭背的往他们的临时居所走去的时候,却在出了馆子的第一个路口被一个陌生人给堵住了。

    这个人穿着下层劳工们最喜欢的上下分离的短打的装束,但是那着在身上的衣服料子却是有些奇怪。

    平常人穿的都是有些刺人的麻衣,这人竟是用上好的细棉布特意裁制成了那般难看的衣服。

    又因为纯面衣料一坐下一起来就会搞的皱皱巴巴,也不怪这两个拾荒人在小饭馆那种昏暗的环境之中没看出丁小雨身上的不妥了。

    “二位,留步啊,我听说你们捞到了好货了?”

    “不知道能否给我瞧瞧?你们放心不白要你们的东西,我呢最近在寻一个人,若是这东西与那个人无关的话,我就还给你们,绝对不会抢你们的机缘的。”

    这两个拾荒人到了这个时候,身上的醉意一下子就清醒了三分。

    他们嘴巴发苦,心中发颤,因为站在对面的男人虽然态度友好,但是他手中却是端着一把比一般的手枪要大上一圈的驳壳枪,那黑洞洞的枪口反射着寒光,正对着他们两个人中间的所在。

    他们就算是不想给丁小雨一观,那也是没有那个胆子的。

    于是,这两个拾荒人,就赶忙慌张的掏出一个小口袋,在其中翻找了半天,才将那存在最里边的扳指找了出来,递给了面前突然冒出来的杀神。

    “这是……”

    这扳指到了丁小雨的手中,被他拿到了半空之中对着月光好一顿的端详,不说旁的,只说这扳指的成色,就是一绝好的东西。

    玉扳指透而不浮,上边半边的绿翠而不散,成色堪称极品,可是丁小雨的目光却不放在这般极品的玉石之上,反倒是一直沿着扳指儿的边缘处逡巡摸索着,像是在找什么印记。

    “找到了,果然是啊。”

    得亏这丁小雨心细,一般人若是不仔细瞧,还真发现不了,这扳指儿内壁的最下处用微雕的手法刻了三个小字儿。

    那字儿分明就是一个人的名字,代表了这个扳指儿主人的身份。

    而那三个字儿就是英家太太摆脱他们局长大张旗鼓的寻找的人。

    看到这里的丁小雨啪的一下就将扳指给握在了手中,他抬起眼皮儿对着面前的两个拾荒人森然的问到:“这东西你们从哪里得的?”

    “要不我还是问的直接一点吧,这东西你是从死人的身上扒下来的吧?那尸体现在正在何处?”

    “若是给我指出来让我寻得找便罢了,看若是说不出来也找不到的话……你们两个今后的好日子别说是过了,怕是连今晚这顿酒都是白吃了的。”

    这赤裸裸的威胁让对面的两个拾荒人一个没忍住,噗通,噗通,一前一后的就给丁小雨跪了。

    长期在垃圾堆中的生活,让他们学会了蝼蚁的生存之道,他们一边砰砰砰的奋力的给丁小雨磕着头,一边就将自己知道的所有的东西都给说了出来。

    “我说,我们什么都说!”

    “这东西的确是从死人身上扒下来的。”

    “可是那人却不是我们杀的啊。我们两个人是城郊以西的垃圾场的拾荒人,从来只翻找垃圾,却从不曾伤害过任何人啊。”

    “那具尸体是一个岁数不大的青年人,是我们三日前在垃圾堆中无意中发现的。”

    “原本打算着赶紧跑回城内报告到警署的,只是这青年人身上穿的衣服得体,还带了几个很是值钱的手势。”

    “我们兄弟两个被这么多的钱财给迷花了眼睛,等到反应过来了之后,我们早已经将这尸体的内衣外裤全都给扒下来了。”

    “那丝绸的里衣,还有他尾指上带着的一个金戒指被我卖给了当铺里边,做了一个死当。”

    “其他的您都看到了,东西就在您的手上。”

    “我们也不知道那具尸体与您这种大人物有什么关系啊,我们只是,只想着发一笔死人财,能有个做小买卖过日子的银钱啊。”

    这两个人说完之后就砰砰的磕头,没敢闲着。

    对面那端着枪的人却仿佛没瞧见一般的陷入到了沉思之中。

    他大概是纠结着这事儿应该怎么处理,待到想明白了之后,才对面前两个人说出了他的决定:“那具尸体现在在哪?”

    拾荒二人组对视一眼,脸上渐渐浮现出了一丝喜色:“那尸体我们怕被别人给发现了,就从垃圾场里边挪了出来,给搬到旁边的乱葬岗当中,寻了一处深坑给掩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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