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不过如此而已1
一
黄昏。
初春的黄昏。
孟滢拿着锅铲,站在厨房的窗户边出神。
楼下的围墙上缠绵着将开未开的粉色蔷薇,在初春暧昧温柔的空气里,一个穿着白衬衣的挺拔男孩认真的摘下一朵蔷薇,别在了对面女生的头发上。
女孩一言不发,转身腼腆的跑了。
黄色的群摆打在小腿光洁的肌肤上,让孟滢也不禁看的痴了。
忽然有泪。
很多年前,有个挺拔英俊的身影,也似今天这般站在她的对面,低低的对她说:“你知道吗。你的笑容,和蔷薇一样。”
……
门锁忽然转动了,张凡下班回来了。
先是照例大喊一句,“老婆,晚上吃什么?我要饿死了!”然后换了鞋直接奔客厅而去——不用问,一定是开了电视看报纸。
孟滢长长叹了口气,继续埋头在烟雾缭绕中。
有人说恋爱是女人最好的美容品;孟滢现在虽然每周去美容院两次,但依旧敌不过越来越苍老的心。
在这场无望的婚姻里,孟滢早已经溃不成军。
吃饭。
三菜一汤。
孟滢盯着菜,张凡盯着电视,大家恪守孔老夫子的“食不言寝不语。
电视里播放战争播放歌曲播放卫生巾广告,张凡依然看的津津有味。
对于他来说,电视才是与之相对一辈子的情人,老婆不过是个带薪水的保姆。
“你今天工作忙吗?”为了打破沉默,孟滢开始没话找话。
“别和我提工作!!下了班还不能轻松一下,你烦不烦啊?!”张凡不耐烦的一摔筷子,开始移师沙发看今天的晚报。
这是张凡一个惯用的伎俩。
以前为了表示体贴,张凡会在晚饭后主动刷碗,后来张凡无意中发现,只要和孟滢吵嘴,她就会主动承担所有的家务。
张凡开始在晚饭即将结束的时候用各种理由找孟滢的麻烦,然后假装生气的翻报纸,其实心里暗笑。屡试不爽。
今天依然如故。
孟滢收拾了碗筷,然后走进洗手间冲凉。
初春的天气已经开始微热,孟滢洗完后穿了件透明的睡衣出来,披散的头发还散发着洗发水的清香。
忽然从背后被张凡抱住了:“老婆,人家想嘿咻!”
孟滢心里一惊,无力的挣扎,终于还是被张凡按到了床上。
“老婆,我爱你,我爱你……”张凡含混不清的说。
孟滢缓缓侧过头去,任那个男人在身上起伏。
对于张凡而言,也只有会在这个时候对自己说爱。
心里一片荒凉。
第二天,上班。
孟滢的单位是一个国企,国企就意味着报纸加茶过一天。
对面的老大姐挤着眼睛问孟滢:“小孟,晚上又没睡好?你家那位也太能折腾了吧?”她的话引来一屋子人暧昧的哄笑,孟滢的脸红了,赶忙借口打水出了办公室。
孟滢的人缘出奇的好。
按说以孟滢的姿色,绝对会引起女人嫉妒抓狂男人争风吃醋,但是孟滢一不爱化妆二不爱打扮,而且从来对男同事都是不苟言笑,一年四季都是一身灰黑色西装在身上。
办公室扫地打水的任务都被孟滢包了,这样的女人,人缘不好也难。
打水回来以后,对面的大姐还在喋喋不休的痛斥家史:丈夫太懒惰,公婆太嚣张,儿子不成器,自己没本事……
千篇一律的话已经让孟滢的耳朵磨出了茧子。
孟滢陪着笑脸耐性子听着她的唠叨,思绪却不知不觉飞了很远。
笑,是谁的笑?那么肆无忌惮,那么玲珑清透。
年少的女孩妩媚的甩着头发,斜着眼睛问男生:来呀,不敢追我吗?
隔了一条马路的男孩眼睛里全是她的影子,一步一步微笑着走过来
……
不!不能再想了!孟滢猛的清醒过来。
二
周末。
周末是女人的节日,男人的末日。
不但要陪女人逛街购物做一个移动提款机,还时刻担心自己的眼球别往漂亮女孩身上瞟。
不然被发现又是一顿暴打。
张凡没有这样的烦恼。
孟滢没有购物欲望,除了菜市场基本不上街。
有时候张凡真是对孟滢的父母感激涕零,这都什么年代了,居然还有这般贤妻良母。
自己一没房子二没车,孟滢这样标致的人就这样心甘情愿的跟了自己。
张凡想到这里难免有点洋洋自得。
张凡以前是个公司小职员,办公室的女子一个个心高气傲,根本看不上没学历没背井的张凡,为了解决生理需要,张凡大多会去发廊解决问题。
发廊的小姐多是农村来的孩子,价格公道又不会有情感纠纷,张凡念旧,往往每次都指定一个小姐。
眼看着女孩的皮肤越来越嫩说话越来越嗲,张凡着实做了一回她进化的见证人。
从以前那个脸蛋红扑扑见了自己只会叫“大哥”的打工妹,渐渐出落成一个皮肤白皙张口毕口都有几句英文的小姐了——这个女孩除了白天在发廊打工,晚上还到酒吧做招待,酒吧的外国客人多,出手又阔绰,女孩的化妆品已经从九毛钱一袋的郁美静上升到了九百元的兰寇。
张凡渐渐开始无力支付小姐日益高涨的费用,最后一次过夜,张凡忍不住发牢骚说现在的女孩子对婚姻要求都太高,小姐不以为然的撇撇嘴:“我的要求就很简单!有车有房,没爹没娘!”
张凡差点从床上掉下来。
他的心里有着深刻的绝望,认定自己这辈子是要绝后了——谁肯和一个没家世没背井的人结婚呢?连农村的打工妹都开始现实了,往下大概只能骗幼儿园里的小女孩了吧?
张凡没有想到,日后居然有这么一个大馅饼掉了下来,而且不偏不倚的掉到了他的头上。
那个馅饼自然就是,孟滢。
这个周末,张凡在满目阳光中自然醒了过来,自然醒的张凡心情总是不错,看着身边孟滢脂粉不施的脸,居然忽然就有了一些内疚。
他把孟滢推醒,略带歉意的表示,今天是周末,他想陪孟滢去逛街。
孟滢还有些懵懂,木讷的点头答应。
收拾完毕后,张凡立刻就后悔了,他恨不得抽自己两个耳光。
好好一个周末,在家里看足球多好啊,干吗要陪着老婆逛街?
浪费时间不说,估计刚发的奖金也要赔进去了。
张凡小心的陪着笑,问孟滢:“老婆今天想去哪里逛街啊。”
孟滢低头想了一会,张凡的心都快提到嗓子了,生怕孟滢一个开心杀到燕莎。
然而孟滢抬头很认真的说:“我想去公园荡秋千。”
张凡激动的差点没给老婆跪下。
多好的老婆啊多好啊,张凡心痛的斥责着自己,当初怎么结婚旅行的时候就没答应她出国旅游呢。
旅行结婚的时候,孟滢想去丹麦。
因为那里有安徒生,孟滢孩子气的解释。
张凡家里是东北的三代贫农,连飞机尾巴都没见过的人,自然不可能答应他们去洋鬼子的国家。
最后双方各让一步,让他们去了家附近的丹东市。
“丹东和丹麦就差一个字,”他们如是解释。
三
香香。
这个名字让人想起柔嫩可爱的小女孩,但是如果是在女人身上,它当之无愧的是个香艳的名字。
吴香香。
二十一岁的聪明女子。
说她聪明,是因为她从来都不寄希望于男人身上,她只相信自己。
在京城最豪华的夜总会,她是其中璀璨的一员。
甜殇人间,这个有些忧郁的名字断然和夜总会扯不上关系,但是事实上,它确实是整个京城最豪华的场所。
香车美女在这里不过是最普通的风景。
毫不夸张的说,甜殇人间的小姐们都是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不但要有模特的身材,还要有明星的面容,而且基本每个小姐都会两国以上的外语。
一般的外国客人到这里来,会发现小姐的口语要比随身翻译好的多。
这里小姐的出抬费是2000起。
最近一个记录是某心理学研究生创下的,她硕士毕业后来到了甜殇人间,凭借着出众的气质和清秀的外貌,顺利的赢得了某地银行行长的心,出抬费一甩手就是1万。
甜殇人间不相信眼泪,你在这里决然不会听到什么为了母亲手术或者弟弟上学才来当小姐的理由。
所有人在这里都是甘愿的。
有谁会和钱过不去呢?
香香一个晚上的收入是很多人几个月的工资。
记得有一次某公司老板请一个大学教授来夜总会,唱完歌后点香香的台陪教授过夜。
香香和他出了夜总会,看着那个教授哆哆嗦嗦的从角落里推出一辆自行车,准备带着香香去小旅店过夜,香香不由的同情起他了。
香香从停车场开出来自己的奥迪,帮教授把自行车放在后备箱,就绝尘向五星级酒店驶去。
香香并不难过。
她只是不容易开心。
甜殇人间给了她世间最精致的物质,却给不了夜阑人静后一个世间男人的怀抱。
三年后,二十一岁的吴香香决定上岸。
夜总会和青楼不同,没有逼着你接客的老鸨,所有的一切都是以自愿为前提。
香香轻易就离开了甜殇人间,没有和任何人告别。
除了银行几十万的存款,市中心的一套房产,以及那辆银灰色奥迪,她没有任何变化。
她的眼睛甚至一如继往的干净,看不到一点风尘气。
促使香香离开夜总会的,就是那位大学教授。
那个夜晚,教授并没有碰她,而是端坐在那里给她讲述人生的哲学。
香香是某名牌大学的肄业生,她听惯了很多衣冠禽兽的言论,但是那晚教授的一句话却深深打动了她。
他说,这个世界不符合任何人的梦想,但是我们还是要继续,因为生命生来就是有原罪的。
香香莫名其妙的爱上了他,爱上了那个头发已经灰白的男人。
听着他的侃侃而谈,香香觉得有光自天堂泄露。
那一个,他是神,是光,是信仰,笔直的照进了香香心里一个尘封的角落。
香香义无返顾的投入了他的怀抱。
他和所有男人不同,他珍视她,甚至不肯碰她,而是把她抱在怀里念米兰昆德拉的书。
香香感到了从未有过的幸福。
他带香香去公园,让香香坐到秋千上,自己象个真正的父亲那样气喘吁吁的推动着秋千。
香香兴奋,快乐,甚至想痛快的大叫。
她把房产证的名字该成了教授的,把存款存到了两个人共同的帐户里,密码都是251314——爱我一生一世。
然而,生活总是不能免俗,否则它就不叫生活了。
教授的老婆终于发现了歼情,上门兴师问罪,香香对付这些虽然游刃有余,但是她忽然发现,帐户里的钱和房子都被教授神不知鬼不觉的处理了。
找他,避而不见。
只是在电话里嗫嚅的说:“对不起我要送女儿出国读书。”
昏天暗地。
欲哭无泪。
香香最后才悲哀的发现,原来教授不碰他并不是珍视他,而是多年前被老婆捉奸在床时落下了病根,从此不举。
多么戏剧性的结局。
香香所有的财产只是一辆车而已。
她以极低的价格变卖了它,寄给了远方的父母。
然后,香香换上了最妩媚的红裙,一个人在公园里荡秋千直至深夜。
第二天,公园管理人员在秋千上发现了她的尸体。
服药自尽。
只是从那以后,天黑后经常有人看见秋千自己轻轻的晃动。
偶尔,还会听到一个女人悦耳的笑声。
妖媚,空灵。
四
荷花池公园,就在孟滢家楼下不远的地方。
吃过中饭,两个人拉着手走过去,竟然有了一些“执子之手”的意味。
路过的行人会偷偷多看几眼孟滢,张凡觉得很得意。
他注意观察了一下孟滢的脸色,居然没有任何欣喜。
这个女人,天生就好似一个冰美人,虽然美的脱俗,但终究有些不入凡尘的味道,常人的七情六欲她都没有。
这是张凡最感慨的地方,娶了个美人简直就象娶了个木偶,她不笑,不闹,亦不悲伤。
虽说省却了张凡很多烦恼,但太过波澜无惊的性格让张凡心里总有一个疙瘩。
正是春光明媚的好时节。
草地上蹒跚学步的孩子在依依哑哑的说话,情侣在放风筝,老人在打麻将……
花红柳绿,张凡不禁也舒展了眉头。
整日在公司的名利场勾心斗角,处处防范算计着别人,居然忽略了大自然的美好。
张凡想起家乡一望无际的麦田,心里无端升出许多感慨。
一回头,却不见了孟滢的身影。
张凡着急起来,四处张望,却在远处满墙的蔷薇花下发现了她。
孟滢的脸色似乎很不好,怔怔的站在那里,兀自盯着花儿不放。
张凡过去拉扯她,“你不是想坐秋千吗?走,我陪你去!”
孟滢闷着头和张凡走到了公园另一侧的秋千处。
秋千在一片小树林的空地中,虽然初春的气温已经很暖和,但是这里的阴凉还是让张凡打了个寒颤。
两架小小的秋千,已经隐约可见到上面的班驳铁锈。
奇怪的是,公园里那么多人这里却万籁具静。
张凡心里一动,嬉皮笑脸的走到孟滢身边,轻浮的把住她的下巴,“老婆,这里很适合咱们……”
话还没说完,忽然听到身后秋千晃动时支支哑哑的声音。
张凡和孟滢同时望过去,只见其中一架秋千自己正在前后的晃动。
四处并没有风,哪里来的力量会让铁秋千晃动?张凡和孟滢四目相望,心里都有些发毛。
孟滢率先打破了沉默,自动走到一架秋千前坐了上去。
然后回眸略带妩媚的对张凡说,“来,推我呀!”
张凡一楞。
孟滢的神态是他从未见过的妩媚,他心里有些痒痒的感觉,才发现了老婆竟然也有风情万种的一面。
再无二话,他走上去用力的推起了秋千。
孟滢真的很开心,她的长发迎风飘扬,飘起与下落,中间晃动着她调皮的脸,她不助的喊,高一些,再高一些!
张凡的心也跟着兴奋起来,手上一下一下加了力量。
有那么一个瞬间,他好象忽然回到了童年在农村和伙伴们在槐树下荡秋千的日子。
用力,再用力,他的额头已经渗出了些微的汗水。
忽然,张凡的心停跳了一拍!
随着他再一次的推动,他眼看着秋千晃动到了一个新的高度,而孟滢,他那娇小的妻,猛的从秋千上飞了出去!
恍惚间,张凡似乎看到一个红色的身影在空中一闪而过。
而孟滢,在短暂的飞翔之后重重的摔到了地上。
面如死灰。
黄昏。
初春的黄昏。
孟滢拿着锅铲,站在厨房的窗户边出神。
楼下的围墙上缠绵着将开未开的粉色蔷薇,在初春暧昧温柔的空气里,一个穿着白衬衣的挺拔男孩认真的摘下一朵蔷薇,别在了对面女生的头发上。
女孩一言不发,转身腼腆的跑了。
黄色的群摆打在小腿光洁的肌肤上,让孟滢也不禁看的痴了。
忽然有泪。
很多年前,有个挺拔英俊的身影,也似今天这般站在她的对面,低低的对她说:“你知道吗。你的笑容,和蔷薇一样。”
……
门锁忽然转动了,张凡下班回来了。
先是照例大喊一句,“老婆,晚上吃什么?我要饿死了!”然后换了鞋直接奔客厅而去——不用问,一定是开了电视看报纸。
孟滢长长叹了口气,继续埋头在烟雾缭绕中。
有人说恋爱是女人最好的美容品;孟滢现在虽然每周去美容院两次,但依旧敌不过越来越苍老的心。
在这场无望的婚姻里,孟滢早已经溃不成军。
吃饭。
三菜一汤。
孟滢盯着菜,张凡盯着电视,大家恪守孔老夫子的“食不言寝不语。
电视里播放战争播放歌曲播放卫生巾广告,张凡依然看的津津有味。
对于他来说,电视才是与之相对一辈子的情人,老婆不过是个带薪水的保姆。
“你今天工作忙吗?”为了打破沉默,孟滢开始没话找话。
“别和我提工作!!下了班还不能轻松一下,你烦不烦啊?!”张凡不耐烦的一摔筷子,开始移师沙发看今天的晚报。
这是张凡一个惯用的伎俩。
以前为了表示体贴,张凡会在晚饭后主动刷碗,后来张凡无意中发现,只要和孟滢吵嘴,她就会主动承担所有的家务。
张凡开始在晚饭即将结束的时候用各种理由找孟滢的麻烦,然后假装生气的翻报纸,其实心里暗笑。屡试不爽。
今天依然如故。
孟滢收拾了碗筷,然后走进洗手间冲凉。
初春的天气已经开始微热,孟滢洗完后穿了件透明的睡衣出来,披散的头发还散发着洗发水的清香。
忽然从背后被张凡抱住了:“老婆,人家想嘿咻!”
孟滢心里一惊,无力的挣扎,终于还是被张凡按到了床上。
“老婆,我爱你,我爱你……”张凡含混不清的说。
孟滢缓缓侧过头去,任那个男人在身上起伏。
对于张凡而言,也只有会在这个时候对自己说爱。
心里一片荒凉。
第二天,上班。
孟滢的单位是一个国企,国企就意味着报纸加茶过一天。
对面的老大姐挤着眼睛问孟滢:“小孟,晚上又没睡好?你家那位也太能折腾了吧?”她的话引来一屋子人暧昧的哄笑,孟滢的脸红了,赶忙借口打水出了办公室。
孟滢的人缘出奇的好。
按说以孟滢的姿色,绝对会引起女人嫉妒抓狂男人争风吃醋,但是孟滢一不爱化妆二不爱打扮,而且从来对男同事都是不苟言笑,一年四季都是一身灰黑色西装在身上。
办公室扫地打水的任务都被孟滢包了,这样的女人,人缘不好也难。
打水回来以后,对面的大姐还在喋喋不休的痛斥家史:丈夫太懒惰,公婆太嚣张,儿子不成器,自己没本事……
千篇一律的话已经让孟滢的耳朵磨出了茧子。
孟滢陪着笑脸耐性子听着她的唠叨,思绪却不知不觉飞了很远。
笑,是谁的笑?那么肆无忌惮,那么玲珑清透。
年少的女孩妩媚的甩着头发,斜着眼睛问男生:来呀,不敢追我吗?
隔了一条马路的男孩眼睛里全是她的影子,一步一步微笑着走过来
……
不!不能再想了!孟滢猛的清醒过来。
二
周末。
周末是女人的节日,男人的末日。
不但要陪女人逛街购物做一个移动提款机,还时刻担心自己的眼球别往漂亮女孩身上瞟。
不然被发现又是一顿暴打。
张凡没有这样的烦恼。
孟滢没有购物欲望,除了菜市场基本不上街。
有时候张凡真是对孟滢的父母感激涕零,这都什么年代了,居然还有这般贤妻良母。
自己一没房子二没车,孟滢这样标致的人就这样心甘情愿的跟了自己。
张凡想到这里难免有点洋洋自得。
张凡以前是个公司小职员,办公室的女子一个个心高气傲,根本看不上没学历没背井的张凡,为了解决生理需要,张凡大多会去发廊解决问题。
发廊的小姐多是农村来的孩子,价格公道又不会有情感纠纷,张凡念旧,往往每次都指定一个小姐。
眼看着女孩的皮肤越来越嫩说话越来越嗲,张凡着实做了一回她进化的见证人。
从以前那个脸蛋红扑扑见了自己只会叫“大哥”的打工妹,渐渐出落成一个皮肤白皙张口毕口都有几句英文的小姐了——这个女孩除了白天在发廊打工,晚上还到酒吧做招待,酒吧的外国客人多,出手又阔绰,女孩的化妆品已经从九毛钱一袋的郁美静上升到了九百元的兰寇。
张凡渐渐开始无力支付小姐日益高涨的费用,最后一次过夜,张凡忍不住发牢骚说现在的女孩子对婚姻要求都太高,小姐不以为然的撇撇嘴:“我的要求就很简单!有车有房,没爹没娘!”
张凡差点从床上掉下来。
他的心里有着深刻的绝望,认定自己这辈子是要绝后了——谁肯和一个没家世没背井的人结婚呢?连农村的打工妹都开始现实了,往下大概只能骗幼儿园里的小女孩了吧?
张凡没有想到,日后居然有这么一个大馅饼掉了下来,而且不偏不倚的掉到了他的头上。
那个馅饼自然就是,孟滢。
这个周末,张凡在满目阳光中自然醒了过来,自然醒的张凡心情总是不错,看着身边孟滢脂粉不施的脸,居然忽然就有了一些内疚。
他把孟滢推醒,略带歉意的表示,今天是周末,他想陪孟滢去逛街。
孟滢还有些懵懂,木讷的点头答应。
收拾完毕后,张凡立刻就后悔了,他恨不得抽自己两个耳光。
好好一个周末,在家里看足球多好啊,干吗要陪着老婆逛街?
浪费时间不说,估计刚发的奖金也要赔进去了。
张凡小心的陪着笑,问孟滢:“老婆今天想去哪里逛街啊。”
孟滢低头想了一会,张凡的心都快提到嗓子了,生怕孟滢一个开心杀到燕莎。
然而孟滢抬头很认真的说:“我想去公园荡秋千。”
张凡激动的差点没给老婆跪下。
多好的老婆啊多好啊,张凡心痛的斥责着自己,当初怎么结婚旅行的时候就没答应她出国旅游呢。
旅行结婚的时候,孟滢想去丹麦。
因为那里有安徒生,孟滢孩子气的解释。
张凡家里是东北的三代贫农,连飞机尾巴都没见过的人,自然不可能答应他们去洋鬼子的国家。
最后双方各让一步,让他们去了家附近的丹东市。
“丹东和丹麦就差一个字,”他们如是解释。
三
香香。
这个名字让人想起柔嫩可爱的小女孩,但是如果是在女人身上,它当之无愧的是个香艳的名字。
吴香香。
二十一岁的聪明女子。
说她聪明,是因为她从来都不寄希望于男人身上,她只相信自己。
在京城最豪华的夜总会,她是其中璀璨的一员。
甜殇人间,这个有些忧郁的名字断然和夜总会扯不上关系,但是事实上,它确实是整个京城最豪华的场所。
香车美女在这里不过是最普通的风景。
毫不夸张的说,甜殇人间的小姐们都是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不但要有模特的身材,还要有明星的面容,而且基本每个小姐都会两国以上的外语。
一般的外国客人到这里来,会发现小姐的口语要比随身翻译好的多。
这里小姐的出抬费是2000起。
最近一个记录是某心理学研究生创下的,她硕士毕业后来到了甜殇人间,凭借着出众的气质和清秀的外貌,顺利的赢得了某地银行行长的心,出抬费一甩手就是1万。
甜殇人间不相信眼泪,你在这里决然不会听到什么为了母亲手术或者弟弟上学才来当小姐的理由。
所有人在这里都是甘愿的。
有谁会和钱过不去呢?
香香一个晚上的收入是很多人几个月的工资。
记得有一次某公司老板请一个大学教授来夜总会,唱完歌后点香香的台陪教授过夜。
香香和他出了夜总会,看着那个教授哆哆嗦嗦的从角落里推出一辆自行车,准备带着香香去小旅店过夜,香香不由的同情起他了。
香香从停车场开出来自己的奥迪,帮教授把自行车放在后备箱,就绝尘向五星级酒店驶去。
香香并不难过。
她只是不容易开心。
甜殇人间给了她世间最精致的物质,却给不了夜阑人静后一个世间男人的怀抱。
三年后,二十一岁的吴香香决定上岸。
夜总会和青楼不同,没有逼着你接客的老鸨,所有的一切都是以自愿为前提。
香香轻易就离开了甜殇人间,没有和任何人告别。
除了银行几十万的存款,市中心的一套房产,以及那辆银灰色奥迪,她没有任何变化。
她的眼睛甚至一如继往的干净,看不到一点风尘气。
促使香香离开夜总会的,就是那位大学教授。
那个夜晚,教授并没有碰她,而是端坐在那里给她讲述人生的哲学。
香香是某名牌大学的肄业生,她听惯了很多衣冠禽兽的言论,但是那晚教授的一句话却深深打动了她。
他说,这个世界不符合任何人的梦想,但是我们还是要继续,因为生命生来就是有原罪的。
香香莫名其妙的爱上了他,爱上了那个头发已经灰白的男人。
听着他的侃侃而谈,香香觉得有光自天堂泄露。
那一个,他是神,是光,是信仰,笔直的照进了香香心里一个尘封的角落。
香香义无返顾的投入了他的怀抱。
他和所有男人不同,他珍视她,甚至不肯碰她,而是把她抱在怀里念米兰昆德拉的书。
香香感到了从未有过的幸福。
他带香香去公园,让香香坐到秋千上,自己象个真正的父亲那样气喘吁吁的推动着秋千。
香香兴奋,快乐,甚至想痛快的大叫。
她把房产证的名字该成了教授的,把存款存到了两个人共同的帐户里,密码都是251314——爱我一生一世。
然而,生活总是不能免俗,否则它就不叫生活了。
教授的老婆终于发现了歼情,上门兴师问罪,香香对付这些虽然游刃有余,但是她忽然发现,帐户里的钱和房子都被教授神不知鬼不觉的处理了。
找他,避而不见。
只是在电话里嗫嚅的说:“对不起我要送女儿出国读书。”
昏天暗地。
欲哭无泪。
香香最后才悲哀的发现,原来教授不碰他并不是珍视他,而是多年前被老婆捉奸在床时落下了病根,从此不举。
多么戏剧性的结局。
香香所有的财产只是一辆车而已。
她以极低的价格变卖了它,寄给了远方的父母。
然后,香香换上了最妩媚的红裙,一个人在公园里荡秋千直至深夜。
第二天,公园管理人员在秋千上发现了她的尸体。
服药自尽。
只是从那以后,天黑后经常有人看见秋千自己轻轻的晃动。
偶尔,还会听到一个女人悦耳的笑声。
妖媚,空灵。
四
荷花池公园,就在孟滢家楼下不远的地方。
吃过中饭,两个人拉着手走过去,竟然有了一些“执子之手”的意味。
路过的行人会偷偷多看几眼孟滢,张凡觉得很得意。
他注意观察了一下孟滢的脸色,居然没有任何欣喜。
这个女人,天生就好似一个冰美人,虽然美的脱俗,但终究有些不入凡尘的味道,常人的七情六欲她都没有。
这是张凡最感慨的地方,娶了个美人简直就象娶了个木偶,她不笑,不闹,亦不悲伤。
虽说省却了张凡很多烦恼,但太过波澜无惊的性格让张凡心里总有一个疙瘩。
正是春光明媚的好时节。
草地上蹒跚学步的孩子在依依哑哑的说话,情侣在放风筝,老人在打麻将……
花红柳绿,张凡不禁也舒展了眉头。
整日在公司的名利场勾心斗角,处处防范算计着别人,居然忽略了大自然的美好。
张凡想起家乡一望无际的麦田,心里无端升出许多感慨。
一回头,却不见了孟滢的身影。
张凡着急起来,四处张望,却在远处满墙的蔷薇花下发现了她。
孟滢的脸色似乎很不好,怔怔的站在那里,兀自盯着花儿不放。
张凡过去拉扯她,“你不是想坐秋千吗?走,我陪你去!”
孟滢闷着头和张凡走到了公园另一侧的秋千处。
秋千在一片小树林的空地中,虽然初春的气温已经很暖和,但是这里的阴凉还是让张凡打了个寒颤。
两架小小的秋千,已经隐约可见到上面的班驳铁锈。
奇怪的是,公园里那么多人这里却万籁具静。
张凡心里一动,嬉皮笑脸的走到孟滢身边,轻浮的把住她的下巴,“老婆,这里很适合咱们……”
话还没说完,忽然听到身后秋千晃动时支支哑哑的声音。
张凡和孟滢同时望过去,只见其中一架秋千自己正在前后的晃动。
四处并没有风,哪里来的力量会让铁秋千晃动?张凡和孟滢四目相望,心里都有些发毛。
孟滢率先打破了沉默,自动走到一架秋千前坐了上去。
然后回眸略带妩媚的对张凡说,“来,推我呀!”
张凡一楞。
孟滢的神态是他从未见过的妩媚,他心里有些痒痒的感觉,才发现了老婆竟然也有风情万种的一面。
再无二话,他走上去用力的推起了秋千。
孟滢真的很开心,她的长发迎风飘扬,飘起与下落,中间晃动着她调皮的脸,她不助的喊,高一些,再高一些!
张凡的心也跟着兴奋起来,手上一下一下加了力量。
有那么一个瞬间,他好象忽然回到了童年在农村和伙伴们在槐树下荡秋千的日子。
用力,再用力,他的额头已经渗出了些微的汗水。
忽然,张凡的心停跳了一拍!
随着他再一次的推动,他眼看着秋千晃动到了一个新的高度,而孟滢,他那娇小的妻,猛的从秋千上飞了出去!
恍惚间,张凡似乎看到一个红色的身影在空中一闪而过。
而孟滢,在短暂的飞翔之后重重的摔到了地上。
面如死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