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3 分离
不是所有的交通工具都能上路,比如说狼,特别还是这种有智慧,被称为恶魔附体的巨狼,“这样吧,我和狼单独行动,先去帝都。”
“没必要吧,阿木大人,如果你想骑马,我也不是舍不得花这个钱。”这不是希金丝真正想说的,她只是放心不下阿木,这位魔神大人在拥有强大力量的同时却没有活了五千多年的心智,不小心被人骗了都有可能,所以,希金丝想着要把阿木盯紧一点,免得惹出乱子。
“希金丝,我怎么觉得你把我当小孩哄着。”
“哪敢!”
“那就这么决定了,这就出发吧。”阿木打心里认为为了扒皮而杀掉这个雪狼有些残忍,所以在避开希金丝之后会在路上把这狼给放了,这种想法简直是蠢透了,那皮毛可是一大笔钱啊。
分开之前,希金丝以家族名义为阿木写了一个身份证明,养女。用这个身份去乘坐火车完全没有问题,“这个身份倒是没问题,可是到了学院之后别人说你突然多了个养女,你该如何解释,事情总是要有个过程的,突然有了个养女,不会让别人觉得奇怪吗。”
“理由的话,多少都可以找,我唯一担心的是这件事太过对你不敬了,阿木大人,你不会介意吧。”
“无所谓,这只是小事,跟我说说如何找理由吧。”
“你是我六十年前在东岛认的一个孩子,那时候因为费伦有事,我就把你留在东岛了,你知道的,半精灵对于时间的概念和人类有小小区别,所以现在你才来费伦找我。”
“希金丝,我怎么看都是人类,怎么会是六十年前呢,你一向稳重,为什么一个谎话都编得不靠谱。”
希金丝一愣神,随后反应过来,“哦,是吗,是我的失误。”解释一番后马上转移话题,盯着楼下的克罗萨与他提着的货物说道:“那只狼可能会惹事,不过以阿木大人的力量制住她应该没问题,记住了阿木大人,我知道这狼其实不是什么恶魔,但毕竟是野兽,不要把她看成可爱的小女孩。”
“知道了,知道了。”阿木也不想在这个话题上谈太久,“希金丝,谢谢你的帮助了,你看我也没什么可给你的,就让我教你一个非常有趣的魔法,”这个魔法为同化魔法,是阿木当年用丰富的抄袭知识从高位魔法师那里换来的,‘冰之同化’魔法,这种魔法阿木无法运用,就把它作为人情送给了希金丝,具体的咒语全部写在纸上,“可惜的是,这种魔法需要的魔力很大,而且没有与之对应的刻纹,不知道你学会后有没有用。
不是把人冻住,而是把人身体同化成冰这种物质,投射形态为冰,但魔法本质与冰这种元素魔法有根本区别,这是希金丝所能理解到的,“这个魔法很危险,如果把它混入冰锥魔法里面使用,对手可能连自己怎么死都不知道。”
“很有天赋吗,魔法的使用方式居然让你摸索出来了,不过这种魔法虽然不属于记忆魔法的范畴,但其消耗的魔力非常之多。”
希金丝感到了咒语只是念到一半时所长生虚脱感,估计要使用这个魔法自己就会被抽干所有魔力,这就是阿木大人能使用的魔法吗,可惜教了我也没办法使用,这种魔力需求,估计没人可以使用,即使用上魔核也不够。不对,不应该说没用,想要获得充足的魔力应该还有个东西可以使用,朱月之石,这种石头据说是从朱月之星上落下的,非常珍贵,称之为战略物资也不为贵,其用途多被镶嵌于魔导炮上,有一些大贵族把石头直接镶嵌于魔法武器上或者挂在脖子上,以求得到无穷的魔力,更有疯狂者把石头磨成粉再制成液体,直接注入自己的身体,只是基本上都死于注入这个过程了,也难怪,那种强大的魔力用这么粗暴的方式注入身体,怎么会有不死的道理。
作为战略性物资,帝国对其管制也非常之严,偶有小块流路市场,购买者在购买时,登记的纸张都有一百多页,并且这种石头购买是有限制的,不是钱多就可以买的。钱多?购买朱月之石需要大量金钱,这笔钱希金丝是没办法拿出的,所以阿木所教的魔法希金丝只能盼着将来有能力时候再使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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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木骑在巨狼的脖子上,在无人的荒野狂奔,“喂,狼,一路上无聊,说说你的来历吧。”
‘狼’本是普通的野兽,在荒野追逐捕猎,这样的日子本就是狼的一生,可有一天,狼发现自己与同类有所不同,她无法理解同类为什么那么蠢,兽夹那么明显的陷阱为什么会踩上去,而更蠢的是那些野牛,明明数量比狼多,为什么牛群却只会一个劲的逃命,牛的力量与耐力都比狼好,为什么它们不懂得围攻狼。这些问题让她很烦恼,可让她最为烦恼的是她无法向同类表述问题,因为狼的嚎叫所表述的意思都非常简单,拥有语言的人类真好,她羡慕人类了,如果能学到语言就好了,抱着学习语言的目标,狼离开了狼群。
人类的城市让她害怕,但她发现跟狼长的相似的狗却能在人类城市行走,还有吃草的马和驴,也在人类城市自由出入,于是她大着胆,把自己装成一条狗进了城。可惜别说进城了,刚没见到几个人她就中枪了,不过她没有完蛋,因为一家路过的马戏团买下了她,训练她表演钻火圈,踩木球,几年的学习过程中,她渐渐的发现无意之间学会了语言,可是她却无法表述,即使全能听懂,她也无法表述出来,但她对感情的理解变深了,她发现拥有智慧是一件痛苦的事,她无法像马戏团其他动物一般麻木的生活在铁笼里,如果没有智慧就好了,就不会老是想着失去自由的痛苦。学会语言的狼已经没有了再学习语言的兴趣,她想得是自由,逃跑的机会只有在表演之时,四个拿枪的人类是威胁,但只要跟着人群,他们也不敢开枪。
那时候体长已经有两米的狼算非常巨大了,表演之时跳入人群引起了人群的混乱,她跟着混乱的人群逃跑起到了不错的效果,四个拿枪的人类果真不敢随便开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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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必要吧,阿木大人,如果你想骑马,我也不是舍不得花这个钱。”这不是希金丝真正想说的,她只是放心不下阿木,这位魔神大人在拥有强大力量的同时却没有活了五千多年的心智,不小心被人骗了都有可能,所以,希金丝想着要把阿木盯紧一点,免得惹出乱子。
“希金丝,我怎么觉得你把我当小孩哄着。”
“哪敢!”
“那就这么决定了,这就出发吧。”阿木打心里认为为了扒皮而杀掉这个雪狼有些残忍,所以在避开希金丝之后会在路上把这狼给放了,这种想法简直是蠢透了,那皮毛可是一大笔钱啊。
分开之前,希金丝以家族名义为阿木写了一个身份证明,养女。用这个身份去乘坐火车完全没有问题,“这个身份倒是没问题,可是到了学院之后别人说你突然多了个养女,你该如何解释,事情总是要有个过程的,突然有了个养女,不会让别人觉得奇怪吗。”
“理由的话,多少都可以找,我唯一担心的是这件事太过对你不敬了,阿木大人,你不会介意吧。”
“无所谓,这只是小事,跟我说说如何找理由吧。”
“你是我六十年前在东岛认的一个孩子,那时候因为费伦有事,我就把你留在东岛了,你知道的,半精灵对于时间的概念和人类有小小区别,所以现在你才来费伦找我。”
“希金丝,我怎么看都是人类,怎么会是六十年前呢,你一向稳重,为什么一个谎话都编得不靠谱。”
希金丝一愣神,随后反应过来,“哦,是吗,是我的失误。”解释一番后马上转移话题,盯着楼下的克罗萨与他提着的货物说道:“那只狼可能会惹事,不过以阿木大人的力量制住她应该没问题,记住了阿木大人,我知道这狼其实不是什么恶魔,但毕竟是野兽,不要把她看成可爱的小女孩。”
“知道了,知道了。”阿木也不想在这个话题上谈太久,“希金丝,谢谢你的帮助了,你看我也没什么可给你的,就让我教你一个非常有趣的魔法,”这个魔法为同化魔法,是阿木当年用丰富的抄袭知识从高位魔法师那里换来的,‘冰之同化’魔法,这种魔法阿木无法运用,就把它作为人情送给了希金丝,具体的咒语全部写在纸上,“可惜的是,这种魔法需要的魔力很大,而且没有与之对应的刻纹,不知道你学会后有没有用。
不是把人冻住,而是把人身体同化成冰这种物质,投射形态为冰,但魔法本质与冰这种元素魔法有根本区别,这是希金丝所能理解到的,“这个魔法很危险,如果把它混入冰锥魔法里面使用,对手可能连自己怎么死都不知道。”
“很有天赋吗,魔法的使用方式居然让你摸索出来了,不过这种魔法虽然不属于记忆魔法的范畴,但其消耗的魔力非常之多。”
希金丝感到了咒语只是念到一半时所长生虚脱感,估计要使用这个魔法自己就会被抽干所有魔力,这就是阿木大人能使用的魔法吗,可惜教了我也没办法使用,这种魔力需求,估计没人可以使用,即使用上魔核也不够。不对,不应该说没用,想要获得充足的魔力应该还有个东西可以使用,朱月之石,这种石头据说是从朱月之星上落下的,非常珍贵,称之为战略物资也不为贵,其用途多被镶嵌于魔导炮上,有一些大贵族把石头直接镶嵌于魔法武器上或者挂在脖子上,以求得到无穷的魔力,更有疯狂者把石头磨成粉再制成液体,直接注入自己的身体,只是基本上都死于注入这个过程了,也难怪,那种强大的魔力用这么粗暴的方式注入身体,怎么会有不死的道理。
作为战略性物资,帝国对其管制也非常之严,偶有小块流路市场,购买者在购买时,登记的纸张都有一百多页,并且这种石头购买是有限制的,不是钱多就可以买的。钱多?购买朱月之石需要大量金钱,这笔钱希金丝是没办法拿出的,所以阿木所教的魔法希金丝只能盼着将来有能力时候再使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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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木骑在巨狼的脖子上,在无人的荒野狂奔,“喂,狼,一路上无聊,说说你的来历吧。”
‘狼’本是普通的野兽,在荒野追逐捕猎,这样的日子本就是狼的一生,可有一天,狼发现自己与同类有所不同,她无法理解同类为什么那么蠢,兽夹那么明显的陷阱为什么会踩上去,而更蠢的是那些野牛,明明数量比狼多,为什么牛群却只会一个劲的逃命,牛的力量与耐力都比狼好,为什么它们不懂得围攻狼。这些问题让她很烦恼,可让她最为烦恼的是她无法向同类表述问题,因为狼的嚎叫所表述的意思都非常简单,拥有语言的人类真好,她羡慕人类了,如果能学到语言就好了,抱着学习语言的目标,狼离开了狼群。
人类的城市让她害怕,但她发现跟狼长的相似的狗却能在人类城市行走,还有吃草的马和驴,也在人类城市自由出入,于是她大着胆,把自己装成一条狗进了城。可惜别说进城了,刚没见到几个人她就中枪了,不过她没有完蛋,因为一家路过的马戏团买下了她,训练她表演钻火圈,踩木球,几年的学习过程中,她渐渐的发现无意之间学会了语言,可是她却无法表述,即使全能听懂,她也无法表述出来,但她对感情的理解变深了,她发现拥有智慧是一件痛苦的事,她无法像马戏团其他动物一般麻木的生活在铁笼里,如果没有智慧就好了,就不会老是想着失去自由的痛苦。学会语言的狼已经没有了再学习语言的兴趣,她想得是自由,逃跑的机会只有在表演之时,四个拿枪的人类是威胁,但只要跟着人群,他们也不敢开枪。
那时候体长已经有两米的狼算非常巨大了,表演之时跳入人群引起了人群的混乱,她跟着混乱的人群逃跑起到了不错的效果,四个拿枪的人类果真不敢随便开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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