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闹!”千荔嘻嘻一笑,探下身,在令扬的面颊上落了一个吻,然后,拍手鼓掌,“耶耶耶,终于亲到了!”令扬干脆痛苦地闭上双目。
千荔依旧痴痴地盯着他满脸的胡楂:“我的扬叔怎么能这么帅
呢!都说卫默哥是个让人眩晕的帅哥,可是,我见了扬叔才会晕!”
说着,千荔眨巴眨巴大眼睛,撩拨一下卷发,大叫一声:“哎呀,我的发型!我的脸!”她捂着脸跑到洗手间,洗了脸,仔细补了个妆,才笑眯眯地回来。此时,千荔笑得不怀好意:“令扬哥哥,这
几天你需要卧床静养,要任我摆布了。”说着,便用温水浸染过的毛巾帮他擦脸,擦完脸,顺便给他敷了一个男士补水面膜。
“千荔,别再闹了,扬叔不开心了。我只是受伤,不是你的沉默羔羊。”
令扬顺手将面膜揭下,千荔再次给他贴上,双手按住他的脸不放:“这不是闹。你都三十岁啦,要好好保养,然后娶我!”按住他
的脸足足十分钟,她才肯放手。当然,这只是个开始。
家中的保姆已将煲好的汤送至医院,千荔将香气四溢的汤盛到碗里,自顾自地在令扬的身边享用:“令扬哥,你饿不?”
令扬不语,一天一夜没有进食,他胃里已经唱起了交响曲。
“饿的话,叫一声亲爱的老婆,我就喂你吃。”千荔嘻嘻笑着,
将汤吹了又吹,“哇,好香的排骨,好糯好甜的玉米啊!就叫一声老
婆嘛!”
令扬干脆闭上眼睛装睡,不肯屈从。千荔干脆命令人将家中的烤
箱也搬了来,烤蛋糕,烤蛋挞,烤曲奇。病房中顿时溢满了甜香的气
息,蛋香味让人垂涎欲滴。
穿着女仆装的千荔拿着风扇,对着美食使劲朝病床的方向吹:
“扬叔,蛋挞里有你最喜欢吃的红豆馅哟。曲奇里有蔓越莓干,好香
哟,你只要叫一声老婆……”
令扬的肚子叫得更响了,却只能继续装睡……折腾到傍晚时,千
荔的计划终于以失败告终——卫默带着静初和汤来探病了。
“吃饭了吗?”卫默拄着银色拐杖径直走到病床边,自顾自坐
下,打开饭煲。令扬睁开眼睛:“没。”
千荔和静初你看我,我看你,事情发展的方向令她们有些意外。
“你流血过多,我给你输了血,记得还。”卫默舀起一勺汤放在
嘴边吹了吹,送到令扬唇边。
“明明是你贫血,你的血不但没给大外甥,还把从外地运来的血
也给占用了一部分!”静初反驳道。
“不说话没人把你当哑巴。”卫默说着,又舀出一勺汤,在唇边吹凉了,送到令扬的口中。
“咦,你和他都是熊猫血,有没有那么巧合?”千荔亦是发现了这个问题。
“所以说,他俩有缘嘛。”静初忙说。
两位当事人在这一刻的相处显得格外温暖,千百年来古人歌颂的情同手足,似乎正在此时此刻的病房里上演。卫默每喂令扬喝一口,都仔细吹凉了再送到对方唇边,若是排骨,他便用骨瓷碟接着,让他轻轻吐出。千荔站在旁边,已经看得呆若木鸡。
静初迅速拿出本子和炭笔,将这一幕记录了下来。那一刻,卫默的目光不再冰寒,而是温柔得像冬天里的一杯热红茶。可是,直到令扬吃完,她将速写画完,两人之间也没有更多的交流。卫默将饭煲递给静初,头也不回:“走。”
静初惊诧道:“不再待一会儿了吗?不和我大外甥好好说说话?”
卫默寒着脸道:“我还有事。”静初只得跟着卫默离开。可是,卫默所谓的有事,却是送静初回
到总店,让她带上所有的绘画工具,去给每一家星空咖啡馆的墙壁和楼梯画星空和向日葵。
“可以画凡·高的肖像吗?”静初问。
“画吧。”卫默回答。
“可以画凡·高《鸢尾花》中的花吗?”静初继续问。
“画。”卫默回答。
“可以……”静初又开口了。
“可以自己决定吗?”卫默打断道。
静初噤声,于是两人一家店接着一家店地画。静初画画,卫默便在旁边安静地喝咖啡。偶尔有人认出他,他微微点头,摆手,示意自己不想被打扰。
画过四家店之后,时间已经过了夜间十二点。卫默将一杯牛奶递给静初,静初拍拍饿瘪的肚子说:“我还想来一份三明治。”
卫默说:“不准。”静初道:“我现在不胖啦!而且画画需要体力呀!”
卫默问:“需要玉米吗?”
静初愤愤不平道:“哼,你除了骂我是熊、绿巨人、米其林、史瑞克、大象,还有别的创意吗?”
卫默略一思忖:“奥黛丽·赫本。”静初欢喜地跳起来:“真的吗?”
卫默翻了个白眼:“你不照镜子吗?”
静初撇撇嘴,继续画画,画了一阵子,却见卫默拄着拐杖亲自将金枪鱼三明治端来。见她满手都是油彩,他竟然直接把三明治送到她嘴边:“张嘴。”
“我……我自己来。”静初一愣,用满是油彩的手接过来,就着
颜料吃了下去,嘴上因此多了一块蓝色的痕迹。卫默掏出质地精良的
手帕,顺手帮静初抹去了。
静初有些紧张:“那么好的手帕,脏了啊。”
卫默顺手塞到她的双肩包中:“不要了。”说完,继续以陪伴者的身份,陪着静初描绘一个又一个童话。
凌晨两点时,两人站在街边寻找绘画角度。静初突然发现咖啡馆外的墙角十分适合绘画,她干脆坐在台阶上画,可回头时,却找不到卫默了。
一言不发地离开了?买东西去了?还是去洗手间了?静初正纳闷着,却发现卫默正叼着一支烟,缓步走来,与此同时,手机铃声响起,他接起了电话。
蓦地,突然有一辆车从拐角处疾驰而来,眼看就要撞上卫默,可他丝毫没有察觉,全神贯注地打着电话。
“卫默小心!”静初挥舞着画笔大叫。
卫默却依旧在讲电话:“是吗……说说看……”
静初急得花容失色,撒腿就跑,三步并作一步冲上去,使出全力将卫默推了出去。
汽车的呼啸声自耳边传来,紧接着,是刺耳的刹车声、撞击电线杆的轰鸣声、玻璃的破碎声、车头金属的撞击声,混作一团。
卫默只觉得眼前漆黑一片,背后着地,浑身都是泥土味,脸上痒痒的,身上被什么东西死死压住了。他拨开长发,只见静初趴在自己
身上,一脸惊惶失措,一双大眼睛充满恐惧。
“侬港督啦!走路不长眼睛吗?居然在这里谈恋爱!”开车的司机大骂着走到两人的面前。
“这辆车最多值十五万,给你十八万,闭嘴走人。”卫默掏出支票簿。
一场浩劫就这样化于无形。静初惊魂甫定,盯着安然无恙的卫默,才松一口气,却见他依旧一脸的波澜不惊,气道:“笨蛋!再这样谁来救你!”
卫默将一串魔芋丝凑到静初嘴边,静初张口就咬,吃完之后,有些好奇:“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吃关东煮的?”
卫默说:“跟麻辣烫差不多。”说完,自顾自过马路。
静初看一眼地上,牛肉丸、贡丸、鱼豆腐,撒了满地,心中忽就荡起一阵欢悦的音乐。她手舞足蹈地追上卫默:“喂!难道你刚才是特意去给我买关东煮吗?谢谢!谢谢你!对了,你怎么知道我喜欢麻辣烫的?”
“不知道。”卫默说。
他自然不会回答,她第一次骂他的时候他不小心记住了就再也忘不掉。他摸摸自己的下巴,痒痒的,奇怪,不知道什么时候,静初的头发竟黏在了他脸上,挥之不去了。
趁着夜深人静,在卫默的陪伴下,静初将十五间咖啡店通通彩绘完毕。清晨六点时,她趴在咖啡桌上睡着了,醒来的时候,却坐在卫默的车上,枕着他的肩头。
“啊!”静初大叫一声,坐直了身子,她看一眼卫默的衬衣领,早已被自己的口水湿透。
卫默用丹凤眼扫了她一眼,摸出一张纸巾,擦了擦衬衣衣领,将静初的头扳到自己的肩头:“累了就继续睡。”静初疲倦难耐,很快就再次进入梦乡。
隐隐地,她觉得自己脸上微微一湿,似是一个吻,又好像不是。
她的脸烧得厉害,身体却又太疲惫,终究不知道那到底是梦境,还是现实。
“我喜欢你啊。”恍恍惚惚中,静初似乎是表白了。只是,她并不记得那是梦境,还是现实,她只记得,他的肩头微微一动,似是在笑。那微微一动的肩头,也是梦境吗?
静初为咖啡馆进行手绘的视频在网络迅速走红,星空咖啡馆的手绘图案和高雅的小资情调也在各大网站和报纸上受到热捧,星空咖啡馆人气再次暴涨。许多外地游客来到上海之后,在星空咖啡馆拍照留念,饮用咖啡,已经成为一种时尚。
让·雷诺父亲的杂志《黄浦时报》用了三个版面对星空咖啡进行报道,众人知道,这是让·雷诺努力的结果。可是,某一天下班之后,让·雷诺脱下笔挺的西装,换上一身休闲的派头走到静初身边:
“明天我就要离开这里了,回家。”
“这么快!”静初吃惊。
“是啊,回到老头子身边,虽然在这里很开心,可是,他年纪大了。”让·雷诺笑着说。
“虽然很舍不得你,不过,这是你应该做的,记得想我们!”静初说。
“当然会想你们,尤其是你和老大。”让·雷诺说。
静初的脸唰地一红。
“害羞了啊。”让·雷诺说,“和我们卫老大好好相处。”
“我……我为什么要和他好好相处?”静初叹息一声。
“你不愿意和他相处,那你愿意做我的女朋友吗?”让·雷诺突然收敛了笑脸,郑重地问。
静初吓得浑身是汗:“我我我……”
“我什么我,尝试着开始吧,怎么样?我比卫老大体贴得多。”
让·雷诺说。
静初摇头。眼前的这位男子,家世良好,相貌英俊,人品可靠,是众多女孩子最佳的选择。可是,在她心里,在很早之前就已经住进了另一个人。
“我……对不起。”静初回答。
“你喜欢老大,对不对?忘记告诉你了,你来这里之前,他就吩咐过我好好照顾你。”让·雷诺笑着开口,“之前他没吩咐过我去照顾任何人。”
静初有些不解:“为……为什么啊?”
“因为他喜欢你,而不自知。”让·雷诺满脸皆是洞穿世事的笑
容。他点燃一支香烟,深深吸入一口,继而对着深蓝的天空吐一口烟圈,说:“好好把握啊。”两人站在露台边看星星,夏日的晴朗夜晚,流云在飘。
卫默顺利拆掉石膏,摆脱拐杖的那一天,静初刚好将画廊所有在烈火中失去的旧画全部临摹完毕。
盛夏的傍晚,天空铺满了惹眼的红色,晚霞漫天。卫默来到静初绘画的露台时,围观作画的名媛们刚刚散去。静初
摘下布满油彩的围裙,一头比之前又长长了些的长发扬起来,绸缎一般落下,夕阳的柔光所到之处,将她的发丝辉映出一片金红色。莫名地,卫默忽就想起来小时候看的动画片中的女战士希瑞。
卫默自晚霞中慢慢走来时,昔日冷冰的目光中多了几分暖意。摆脱了拐杖之后,他每走一步,都优雅得像绅士中的典范,电影中再优雅的绅士也不过如此。
卫默就这样向着静初走过来。
静初掌心冒汗,浑身像被鹅毛挠着一般。她后退一步,不小心把洗笔的小桶踢倒,五颜六色的水洒了一地。
“这么冒失,你的人生怎么办?”卫默训斥道。
“我……我去拿拖布就是!”
静初撒腿就跑,迈开步子的时候,手臂被卫默一把抓住:“跑什么跑?”
“地面脏了啊。”静初说着,便要挣脱开那双大手。卫默拿丹凤眼仔细地审视着静初,一眼落在她雪白的脖颈上,脖子上沾了一些赤
红色的油彩,在夕阳的余晖中,显得分外妖冶。
静初不习惯这种目光,使出全力挣脱他,撒腿就跑,取来拖布的
时候,只见卫默站在满是油彩水渍的地板上,盯着她的画出神。
“能不能让一下……”静初额头的汗水大滴大滴地落下。
卫默像是没听到一般,站在原地纹丝不动,静初只得将他脚周围
的水渍擦干净。拖布拖到他脚边时,她的目光再次迎上他的脚,真是
修长好看的脚,看得静初一愣神。
“恋足癖又犯了吗?”卫默招架不住这目光,自觉让开。
“干吗把我说得像变态一样!我只是在看……你的鞋什么时候被
水泡坏!”静初辩解道。将地面擦干净之后,她正要离开,卫默却再
次将她的手臂钳住:“别走。”
静初抬头端详着他平静的脸,越发觉得这个冰冷的人原来是可以
像现在这般眉目含情的。
“给你买了件熊皮,去换上,带你去个地方。”卫默说。
“熊……熊皮?”静初有些奇怪,“去什么地方?”
卫默反问:“你去不去?”
静初招架不得,伸手接过卫默递过来的精致的黑色盒子,看到盒
子上面印着范思哲的logo。
“我能不接受吗?”静初想了想价格,拒绝道。
“扣薪水。”卫默回答得十分干脆。
静初气哼哼地回到自己的房间,打开盒子,看到一件轻而薄的纯白晚礼服,这件礼服低胸、束腰、露背。盒子里还有一个首饰盒,她打开首饰盒,一串钻石项链闪得她眼晕。
盒子里还有一小包东西,看上去像创可贴,静初仔细端详着,不明所以。
这时候,门外传来卫默的声音:“快点穿。我不习惯等人。”说
完,他补充了一句:“那是胸贴。知道你不认识。”
“胸……胸贴,这种东西,你是怎么知道的?”静初跺脚道。
“是你孤陋寡闻。”卫默说。
静初犹豫了一下,换上这一身从未尝试过的行头,望着镜中的自
己,竟有些不知所措。
好凉快的行头。她从未展露于人前的皮肤,就像熟肉般暴露于人
前。那串钻石项链又凉,又沉,脖子坠得慌。
“能不穿这一身吗?”静初隔着门问。
卫默说:“不能。”
静初犹豫再三,推门走出来时,卫默只觉得眼前一亮。卫默将她
上下审视了一遍又一遍,最后,只吐出两个字:“走吧。”
静初坐上卫默的车,卫默今天没有任性地开他的大黄蜂跑车,取
而代之的,是一辆卡宴。静初越发感觉浑身好像长了刺一般。
脚下有两只鞋盒子,显然是女鞋,卫默指了指,示意静初换鞋,
其中一双略小,另一双刚合适。大号的那双鞋子,是卫默托人找遍全
上海都找不到,最后特意让人从欧洲寄来的。
静初把这双银色的高跟鞋穿在脚上,觉得自己像极了童话中的灰姑娘仙度瑞拉,只是,故事的结局是圆满的,自己,恐怕只是卫默临
时找的替身吧。可是,鞋跟并不高,想必是卫默知道自己不会穿高跟鞋而特地这么安排的,晚礼服的尺寸也正好合身。
“他怎么会喜欢我?别乱想。”静初拍拍自己的脸,努力不让自己想入非非。忽然,一个打扮得奇形怪状的男子坐到了她身边:
“卫总,你的女伴五官那么好看,我一定能把她打造成全场最惊艳的女人!”于是,静初的脸顿时就被当成试验品,各种水、护肤品、彩妆,抹得满脸都是。末了,这男子将小镜子递给静初,她在镜子里看到了一个完全不同于往常的自己。眼横秋水,面生新荔,肤如凝脂,光彩照人。
让自己打扮成这样,毫无疑问是奔赴慈善晚宴的,晚宴上会遇见什么人,静初也猜到了七八分。可是,她没猜到的事,还有太多。
千荔依旧痴痴地盯着他满脸的胡楂:“我的扬叔怎么能这么帅
呢!都说卫默哥是个让人眩晕的帅哥,可是,我见了扬叔才会晕!”
说着,千荔眨巴眨巴大眼睛,撩拨一下卷发,大叫一声:“哎呀,我的发型!我的脸!”她捂着脸跑到洗手间,洗了脸,仔细补了个妆,才笑眯眯地回来。此时,千荔笑得不怀好意:“令扬哥哥,这
几天你需要卧床静养,要任我摆布了。”说着,便用温水浸染过的毛巾帮他擦脸,擦完脸,顺便给他敷了一个男士补水面膜。
“千荔,别再闹了,扬叔不开心了。我只是受伤,不是你的沉默羔羊。”
令扬顺手将面膜揭下,千荔再次给他贴上,双手按住他的脸不放:“这不是闹。你都三十岁啦,要好好保养,然后娶我!”按住他
的脸足足十分钟,她才肯放手。当然,这只是个开始。
家中的保姆已将煲好的汤送至医院,千荔将香气四溢的汤盛到碗里,自顾自地在令扬的身边享用:“令扬哥,你饿不?”
令扬不语,一天一夜没有进食,他胃里已经唱起了交响曲。
“饿的话,叫一声亲爱的老婆,我就喂你吃。”千荔嘻嘻笑着,
将汤吹了又吹,“哇,好香的排骨,好糯好甜的玉米啊!就叫一声老
婆嘛!”
令扬干脆闭上眼睛装睡,不肯屈从。千荔干脆命令人将家中的烤
箱也搬了来,烤蛋糕,烤蛋挞,烤曲奇。病房中顿时溢满了甜香的气
息,蛋香味让人垂涎欲滴。
穿着女仆装的千荔拿着风扇,对着美食使劲朝病床的方向吹:
“扬叔,蛋挞里有你最喜欢吃的红豆馅哟。曲奇里有蔓越莓干,好香
哟,你只要叫一声老婆……”
令扬的肚子叫得更响了,却只能继续装睡……折腾到傍晚时,千
荔的计划终于以失败告终——卫默带着静初和汤来探病了。
“吃饭了吗?”卫默拄着银色拐杖径直走到病床边,自顾自坐
下,打开饭煲。令扬睁开眼睛:“没。”
千荔和静初你看我,我看你,事情发展的方向令她们有些意外。
“你流血过多,我给你输了血,记得还。”卫默舀起一勺汤放在
嘴边吹了吹,送到令扬唇边。
“明明是你贫血,你的血不但没给大外甥,还把从外地运来的血
也给占用了一部分!”静初反驳道。
“不说话没人把你当哑巴。”卫默说着,又舀出一勺汤,在唇边吹凉了,送到令扬的口中。
“咦,你和他都是熊猫血,有没有那么巧合?”千荔亦是发现了这个问题。
“所以说,他俩有缘嘛。”静初忙说。
两位当事人在这一刻的相处显得格外温暖,千百年来古人歌颂的情同手足,似乎正在此时此刻的病房里上演。卫默每喂令扬喝一口,都仔细吹凉了再送到对方唇边,若是排骨,他便用骨瓷碟接着,让他轻轻吐出。千荔站在旁边,已经看得呆若木鸡。
静初迅速拿出本子和炭笔,将这一幕记录了下来。那一刻,卫默的目光不再冰寒,而是温柔得像冬天里的一杯热红茶。可是,直到令扬吃完,她将速写画完,两人之间也没有更多的交流。卫默将饭煲递给静初,头也不回:“走。”
静初惊诧道:“不再待一会儿了吗?不和我大外甥好好说说话?”
卫默寒着脸道:“我还有事。”静初只得跟着卫默离开。可是,卫默所谓的有事,却是送静初回
到总店,让她带上所有的绘画工具,去给每一家星空咖啡馆的墙壁和楼梯画星空和向日葵。
“可以画凡·高的肖像吗?”静初问。
“画吧。”卫默回答。
“可以画凡·高《鸢尾花》中的花吗?”静初继续问。
“画。”卫默回答。
“可以……”静初又开口了。
“可以自己决定吗?”卫默打断道。
静初噤声,于是两人一家店接着一家店地画。静初画画,卫默便在旁边安静地喝咖啡。偶尔有人认出他,他微微点头,摆手,示意自己不想被打扰。
画过四家店之后,时间已经过了夜间十二点。卫默将一杯牛奶递给静初,静初拍拍饿瘪的肚子说:“我还想来一份三明治。”
卫默说:“不准。”静初道:“我现在不胖啦!而且画画需要体力呀!”
卫默问:“需要玉米吗?”
静初愤愤不平道:“哼,你除了骂我是熊、绿巨人、米其林、史瑞克、大象,还有别的创意吗?”
卫默略一思忖:“奥黛丽·赫本。”静初欢喜地跳起来:“真的吗?”
卫默翻了个白眼:“你不照镜子吗?”
静初撇撇嘴,继续画画,画了一阵子,却见卫默拄着拐杖亲自将金枪鱼三明治端来。见她满手都是油彩,他竟然直接把三明治送到她嘴边:“张嘴。”
“我……我自己来。”静初一愣,用满是油彩的手接过来,就着
颜料吃了下去,嘴上因此多了一块蓝色的痕迹。卫默掏出质地精良的
手帕,顺手帮静初抹去了。
静初有些紧张:“那么好的手帕,脏了啊。”
卫默顺手塞到她的双肩包中:“不要了。”说完,继续以陪伴者的身份,陪着静初描绘一个又一个童话。
凌晨两点时,两人站在街边寻找绘画角度。静初突然发现咖啡馆外的墙角十分适合绘画,她干脆坐在台阶上画,可回头时,却找不到卫默了。
一言不发地离开了?买东西去了?还是去洗手间了?静初正纳闷着,却发现卫默正叼着一支烟,缓步走来,与此同时,手机铃声响起,他接起了电话。
蓦地,突然有一辆车从拐角处疾驰而来,眼看就要撞上卫默,可他丝毫没有察觉,全神贯注地打着电话。
“卫默小心!”静初挥舞着画笔大叫。
卫默却依旧在讲电话:“是吗……说说看……”
静初急得花容失色,撒腿就跑,三步并作一步冲上去,使出全力将卫默推了出去。
汽车的呼啸声自耳边传来,紧接着,是刺耳的刹车声、撞击电线杆的轰鸣声、玻璃的破碎声、车头金属的撞击声,混作一团。
卫默只觉得眼前漆黑一片,背后着地,浑身都是泥土味,脸上痒痒的,身上被什么东西死死压住了。他拨开长发,只见静初趴在自己
身上,一脸惊惶失措,一双大眼睛充满恐惧。
“侬港督啦!走路不长眼睛吗?居然在这里谈恋爱!”开车的司机大骂着走到两人的面前。
“这辆车最多值十五万,给你十八万,闭嘴走人。”卫默掏出支票簿。
一场浩劫就这样化于无形。静初惊魂甫定,盯着安然无恙的卫默,才松一口气,却见他依旧一脸的波澜不惊,气道:“笨蛋!再这样谁来救你!”
卫默将一串魔芋丝凑到静初嘴边,静初张口就咬,吃完之后,有些好奇:“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吃关东煮的?”
卫默说:“跟麻辣烫差不多。”说完,自顾自过马路。
静初看一眼地上,牛肉丸、贡丸、鱼豆腐,撒了满地,心中忽就荡起一阵欢悦的音乐。她手舞足蹈地追上卫默:“喂!难道你刚才是特意去给我买关东煮吗?谢谢!谢谢你!对了,你怎么知道我喜欢麻辣烫的?”
“不知道。”卫默说。
他自然不会回答,她第一次骂他的时候他不小心记住了就再也忘不掉。他摸摸自己的下巴,痒痒的,奇怪,不知道什么时候,静初的头发竟黏在了他脸上,挥之不去了。
趁着夜深人静,在卫默的陪伴下,静初将十五间咖啡店通通彩绘完毕。清晨六点时,她趴在咖啡桌上睡着了,醒来的时候,却坐在卫默的车上,枕着他的肩头。
“啊!”静初大叫一声,坐直了身子,她看一眼卫默的衬衣领,早已被自己的口水湿透。
卫默用丹凤眼扫了她一眼,摸出一张纸巾,擦了擦衬衣衣领,将静初的头扳到自己的肩头:“累了就继续睡。”静初疲倦难耐,很快就再次进入梦乡。
隐隐地,她觉得自己脸上微微一湿,似是一个吻,又好像不是。
她的脸烧得厉害,身体却又太疲惫,终究不知道那到底是梦境,还是现实。
“我喜欢你啊。”恍恍惚惚中,静初似乎是表白了。只是,她并不记得那是梦境,还是现实,她只记得,他的肩头微微一动,似是在笑。那微微一动的肩头,也是梦境吗?
静初为咖啡馆进行手绘的视频在网络迅速走红,星空咖啡馆的手绘图案和高雅的小资情调也在各大网站和报纸上受到热捧,星空咖啡馆人气再次暴涨。许多外地游客来到上海之后,在星空咖啡馆拍照留念,饮用咖啡,已经成为一种时尚。
让·雷诺父亲的杂志《黄浦时报》用了三个版面对星空咖啡进行报道,众人知道,这是让·雷诺努力的结果。可是,某一天下班之后,让·雷诺脱下笔挺的西装,换上一身休闲的派头走到静初身边:
“明天我就要离开这里了,回家。”
“这么快!”静初吃惊。
“是啊,回到老头子身边,虽然在这里很开心,可是,他年纪大了。”让·雷诺笑着说。
“虽然很舍不得你,不过,这是你应该做的,记得想我们!”静初说。
“当然会想你们,尤其是你和老大。”让·雷诺说。
静初的脸唰地一红。
“害羞了啊。”让·雷诺说,“和我们卫老大好好相处。”
“我……我为什么要和他好好相处?”静初叹息一声。
“你不愿意和他相处,那你愿意做我的女朋友吗?”让·雷诺突然收敛了笑脸,郑重地问。
静初吓得浑身是汗:“我我我……”
“我什么我,尝试着开始吧,怎么样?我比卫老大体贴得多。”
让·雷诺说。
静初摇头。眼前的这位男子,家世良好,相貌英俊,人品可靠,是众多女孩子最佳的选择。可是,在她心里,在很早之前就已经住进了另一个人。
“我……对不起。”静初回答。
“你喜欢老大,对不对?忘记告诉你了,你来这里之前,他就吩咐过我好好照顾你。”让·雷诺笑着开口,“之前他没吩咐过我去照顾任何人。”
静初有些不解:“为……为什么啊?”
“因为他喜欢你,而不自知。”让·雷诺满脸皆是洞穿世事的笑
容。他点燃一支香烟,深深吸入一口,继而对着深蓝的天空吐一口烟圈,说:“好好把握啊。”两人站在露台边看星星,夏日的晴朗夜晚,流云在飘。
卫默顺利拆掉石膏,摆脱拐杖的那一天,静初刚好将画廊所有在烈火中失去的旧画全部临摹完毕。
盛夏的傍晚,天空铺满了惹眼的红色,晚霞漫天。卫默来到静初绘画的露台时,围观作画的名媛们刚刚散去。静初
摘下布满油彩的围裙,一头比之前又长长了些的长发扬起来,绸缎一般落下,夕阳的柔光所到之处,将她的发丝辉映出一片金红色。莫名地,卫默忽就想起来小时候看的动画片中的女战士希瑞。
卫默自晚霞中慢慢走来时,昔日冷冰的目光中多了几分暖意。摆脱了拐杖之后,他每走一步,都优雅得像绅士中的典范,电影中再优雅的绅士也不过如此。
卫默就这样向着静初走过来。
静初掌心冒汗,浑身像被鹅毛挠着一般。她后退一步,不小心把洗笔的小桶踢倒,五颜六色的水洒了一地。
“这么冒失,你的人生怎么办?”卫默训斥道。
“我……我去拿拖布就是!”
静初撒腿就跑,迈开步子的时候,手臂被卫默一把抓住:“跑什么跑?”
“地面脏了啊。”静初说着,便要挣脱开那双大手。卫默拿丹凤眼仔细地审视着静初,一眼落在她雪白的脖颈上,脖子上沾了一些赤
红色的油彩,在夕阳的余晖中,显得分外妖冶。
静初不习惯这种目光,使出全力挣脱他,撒腿就跑,取来拖布的
时候,只见卫默站在满是油彩水渍的地板上,盯着她的画出神。
“能不能让一下……”静初额头的汗水大滴大滴地落下。
卫默像是没听到一般,站在原地纹丝不动,静初只得将他脚周围
的水渍擦干净。拖布拖到他脚边时,她的目光再次迎上他的脚,真是
修长好看的脚,看得静初一愣神。
“恋足癖又犯了吗?”卫默招架不住这目光,自觉让开。
“干吗把我说得像变态一样!我只是在看……你的鞋什么时候被
水泡坏!”静初辩解道。将地面擦干净之后,她正要离开,卫默却再
次将她的手臂钳住:“别走。”
静初抬头端详着他平静的脸,越发觉得这个冰冷的人原来是可以
像现在这般眉目含情的。
“给你买了件熊皮,去换上,带你去个地方。”卫默说。
“熊……熊皮?”静初有些奇怪,“去什么地方?”
卫默反问:“你去不去?”
静初招架不得,伸手接过卫默递过来的精致的黑色盒子,看到盒
子上面印着范思哲的logo。
“我能不接受吗?”静初想了想价格,拒绝道。
“扣薪水。”卫默回答得十分干脆。
静初气哼哼地回到自己的房间,打开盒子,看到一件轻而薄的纯白晚礼服,这件礼服低胸、束腰、露背。盒子里还有一个首饰盒,她打开首饰盒,一串钻石项链闪得她眼晕。
盒子里还有一小包东西,看上去像创可贴,静初仔细端详着,不明所以。
这时候,门外传来卫默的声音:“快点穿。我不习惯等人。”说
完,他补充了一句:“那是胸贴。知道你不认识。”
“胸……胸贴,这种东西,你是怎么知道的?”静初跺脚道。
“是你孤陋寡闻。”卫默说。
静初犹豫了一下,换上这一身从未尝试过的行头,望着镜中的自
己,竟有些不知所措。
好凉快的行头。她从未展露于人前的皮肤,就像熟肉般暴露于人
前。那串钻石项链又凉,又沉,脖子坠得慌。
“能不穿这一身吗?”静初隔着门问。
卫默说:“不能。”
静初犹豫再三,推门走出来时,卫默只觉得眼前一亮。卫默将她
上下审视了一遍又一遍,最后,只吐出两个字:“走吧。”
静初坐上卫默的车,卫默今天没有任性地开他的大黄蜂跑车,取
而代之的,是一辆卡宴。静初越发感觉浑身好像长了刺一般。
脚下有两只鞋盒子,显然是女鞋,卫默指了指,示意静初换鞋,
其中一双略小,另一双刚合适。大号的那双鞋子,是卫默托人找遍全
上海都找不到,最后特意让人从欧洲寄来的。
静初把这双银色的高跟鞋穿在脚上,觉得自己像极了童话中的灰姑娘仙度瑞拉,只是,故事的结局是圆满的,自己,恐怕只是卫默临
时找的替身吧。可是,鞋跟并不高,想必是卫默知道自己不会穿高跟鞋而特地这么安排的,晚礼服的尺寸也正好合身。
“他怎么会喜欢我?别乱想。”静初拍拍自己的脸,努力不让自己想入非非。忽然,一个打扮得奇形怪状的男子坐到了她身边:
“卫总,你的女伴五官那么好看,我一定能把她打造成全场最惊艳的女人!”于是,静初的脸顿时就被当成试验品,各种水、护肤品、彩妆,抹得满脸都是。末了,这男子将小镜子递给静初,她在镜子里看到了一个完全不同于往常的自己。眼横秋水,面生新荔,肤如凝脂,光彩照人。
让自己打扮成这样,毫无疑问是奔赴慈善晚宴的,晚宴上会遇见什么人,静初也猜到了七八分。可是,她没猜到的事,还有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