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自古以来就是富饶之地,鱼米之乡。
唐宋以来,广州就成为了一个对外贸易城市。
特别是在宋时,常有数十个国家的船舶来这里贸易,交易繁盛。
而天字码头是广州东堤最气派的码头,也是使用历史最悠久的码头,从明代就屹立在了珠江河畔。
清中叶时期,这里曾被指定为官方码头,但凡官员从水路到广州或离开广州,都在此上落。
当年林则徐到达广州查禁鸦片,就是在天字码头登岸,鸦片战争爆发后被皇帝免职,充军伊犁,而离开广州时,他也是在此上船离开的。
费南怀抱欢欢,下船上岸,登上码头之时,正是晌午。
码头上一片繁忙,力夫忙碌着搬运货物,旅客们也行色匆匆。
看着眼前一片熟悉的繁忙景象,费南不由有些感慨。
他这也算是回到老家了,但所处的年代却不一样。
这个剧情线世界也太大了,他从北到南几乎走遍了半个中国,所到之处,所见之人,却都是活灵活现,让他几乎已经分不清真假了。
不知道这个剧情线世界中,有没有他的家里人呢?
不过就算有,也不会有人认得他,眼下就算是他爷爷,恐怕也还是个小孩子呢!
看着眼前这个忙碌的码头,让他忍不住想起了表叔一家。
他们在外面玩得舒坦,他却被困在了这个剧情线世界里。
希望这次接到小白回去,能尽快脱困离开吧!
走出码头,费南就被一群揽客仔围住了。
“老爷,是不是要住店啊?”
“寻亲还是访友?整个广州城我都熟,找我准没错啦!”
“要不要车?要不要车?”
想要摆脱他们很简单,费南直接挑了一个看着顺眼的,指了指他,吩咐:“就你吧!先去帮我找辆车。”
见到生意已经落了袋,其他揽客仔也就迅速散去,寻找下一个目标了。
这名揽客仔和其他那些瘦得像鸡仔似的揽客仔不一样,他瞧着要胖些,脸圆乎乎的。
但和他憨厚圆脸不匹配的是他那双贼兮兮的眼睛,滴溜溜的转着,透着精明的光芒。
“哎呀!这位老爷你找我真是找对人了,我阿毛那是出了名的机灵,整个广州城就没有我不知道的事,要车是吗?你跟我来,我有个朋友叫阿栋,是专门赶大马车的,他的大马车,那是出了名的稳当又舒服,最重要的是他还有个老婆,那是出了名的风骚……”
他嘴里不停,引着费南快步往码头外走去。
他絮絮叨叨说了半天,却半个字都不提收多少钱。
这个带孩子的呆佬价格都不问就直接指人,一看就是不缺钱的肥猪,当然是得狠宰一刀了。
不过他怕在这里谈价格,费南嫌贵,就去找其他人了。
等他们离开了码头,到了城里,这个呆佬人生地不熟的,要多少钱还不是他说了算?
他那些花花肠子怎么转的,费南不关心,他只要能尽快完成自己的事就好。
阿毛口中所说的稳当又舒适的大马车,实际上就是一辆窗户都快掉下来的破旧马车,那匹老马瘦得还没头驴大,驮着马车的画面颇为心酸,费南都快不忍心上车了。
但赶马车的汉子却丝毫不顾及这些,他坐在车帮上用一根鱼刺剔着牙,听到阿毛招呼了一声,就一鞭子抽在了马屁股上,抽得尘土飞扬,然后一扯缰绳,将马车赶到了两人的身前。
“这位老爷,你这是要探亲访友,还是来玩的?”
阿栋看到费南西装笔挺的样子,就知道他是个有钱人,很是殷勤的将垫脚的凳子取了下来,伺候费南上车。
抱着欢欢上了马车,坐进了车棚里。
阿毛跟着上了车,坐在车棚外的另一边车帮上,隔着帘子问:“老爷,您想去哪儿?”
费南随口吩咐:“先去你们广州最好的酒楼,吃点东西垫垫肚子。”
车帘外,阿毛和阿栋交换了下眼神,很是欣喜。
这次可算是碰到一个有钱的老板了。
阿毛欣然回应:“差不多快中午了,陶陶居的早茶差不多也快结束了,品类应该不全了,就别去了,直接吃午饭好了,你是想吃西餐还是广州菜?”
“不吃西餐。”
“那就吃广州菜,眼下广州城有四大酒家,大三元,文园,南园和西园,南园就在附近,你要是饿得狠,我们就去南园,那里以粤菜为主,也有西餐。”
大三元费南在尚海时和欢欢曾经去它的分店尝过一次,这次来广州,自然要尝尝地道的大三元菜品是个什么滋味。
“那就去大三元吧。”
费南随口吩咐。
“好,那就去大三元。”
阿栋扬起鞭子,不一会儿就到了目的地。
下了车,费南看向阿毛:“一起进去吃点?”
阿毛抬眼看了下大三元的招牌,忍不住吞了口口水,有些心虚的摇了摇头:“老爷你进去用膳,我们在外面等你。”
“也好。”
费南扬手变魔术般弹出了一块大洋,吩咐:“那你们去对面找地方歇会儿。”
眼疾手快的接住大洋,阿毛在手中掂了掂,咧嘴笑着点头:“老爷你慢用,我们在外面等着。”
大三元是广州第一家安装电梯载客的酒家,这在眼下的广州还很稀奇。
费南要了个二楼雅间,点了几样招牌菜,便坐下歇息起来。
他并不是自己想吃,而是为了欢欢。
自从他用千年人参为欢欢恢复了伤势后,她就一直陷入了那种连系统也不清楚的状态中,沉睡不醒。
但就算沉睡,她也得吃东西,所以每天的一日三餐,费南都会为她预备妥当。
先上的是透明鸡蛋糕,这是他专门为欢欢点的,不用嚼,一抿就化,适合吞咽。
其他的菜上来后,他也先都喂欢欢吃了些,才自行享用起来。
广州大三元的菜品果然更加正宗些,红烧大群翅的用料要比尚海那间分店更讲究些。
这也为费南老饕的职业晋升任务成功增加了一个数额。
吃饱喝足,他调出了地图,眼神中杀意闪过,地图上也出现了一个青色的光标,正是小白。
过了这么久都没来找它,也不知道见面后他会怎么埋怨自己。
不过它在远离自己后,可以恢复成僵尸刀枪不入的状态,想来也不会有什么危险。
一想到他囧着眉毛喊自己干爹的模样,费南的嘴角也忍不住露出了一丝笑容。
小白,干爹来接你了。
唐宋以来,广州就成为了一个对外贸易城市。
特别是在宋时,常有数十个国家的船舶来这里贸易,交易繁盛。
而天字码头是广州东堤最气派的码头,也是使用历史最悠久的码头,从明代就屹立在了珠江河畔。
清中叶时期,这里曾被指定为官方码头,但凡官员从水路到广州或离开广州,都在此上落。
当年林则徐到达广州查禁鸦片,就是在天字码头登岸,鸦片战争爆发后被皇帝免职,充军伊犁,而离开广州时,他也是在此上船离开的。
费南怀抱欢欢,下船上岸,登上码头之时,正是晌午。
码头上一片繁忙,力夫忙碌着搬运货物,旅客们也行色匆匆。
看着眼前一片熟悉的繁忙景象,费南不由有些感慨。
他这也算是回到老家了,但所处的年代却不一样。
这个剧情线世界也太大了,他从北到南几乎走遍了半个中国,所到之处,所见之人,却都是活灵活现,让他几乎已经分不清真假了。
不知道这个剧情线世界中,有没有他的家里人呢?
不过就算有,也不会有人认得他,眼下就算是他爷爷,恐怕也还是个小孩子呢!
看着眼前这个忙碌的码头,让他忍不住想起了表叔一家。
他们在外面玩得舒坦,他却被困在了这个剧情线世界里。
希望这次接到小白回去,能尽快脱困离开吧!
走出码头,费南就被一群揽客仔围住了。
“老爷,是不是要住店啊?”
“寻亲还是访友?整个广州城我都熟,找我准没错啦!”
“要不要车?要不要车?”
想要摆脱他们很简单,费南直接挑了一个看着顺眼的,指了指他,吩咐:“就你吧!先去帮我找辆车。”
见到生意已经落了袋,其他揽客仔也就迅速散去,寻找下一个目标了。
这名揽客仔和其他那些瘦得像鸡仔似的揽客仔不一样,他瞧着要胖些,脸圆乎乎的。
但和他憨厚圆脸不匹配的是他那双贼兮兮的眼睛,滴溜溜的转着,透着精明的光芒。
“哎呀!这位老爷你找我真是找对人了,我阿毛那是出了名的机灵,整个广州城就没有我不知道的事,要车是吗?你跟我来,我有个朋友叫阿栋,是专门赶大马车的,他的大马车,那是出了名的稳当又舒服,最重要的是他还有个老婆,那是出了名的风骚……”
他嘴里不停,引着费南快步往码头外走去。
他絮絮叨叨说了半天,却半个字都不提收多少钱。
这个带孩子的呆佬价格都不问就直接指人,一看就是不缺钱的肥猪,当然是得狠宰一刀了。
不过他怕在这里谈价格,费南嫌贵,就去找其他人了。
等他们离开了码头,到了城里,这个呆佬人生地不熟的,要多少钱还不是他说了算?
他那些花花肠子怎么转的,费南不关心,他只要能尽快完成自己的事就好。
阿毛口中所说的稳当又舒适的大马车,实际上就是一辆窗户都快掉下来的破旧马车,那匹老马瘦得还没头驴大,驮着马车的画面颇为心酸,费南都快不忍心上车了。
但赶马车的汉子却丝毫不顾及这些,他坐在车帮上用一根鱼刺剔着牙,听到阿毛招呼了一声,就一鞭子抽在了马屁股上,抽得尘土飞扬,然后一扯缰绳,将马车赶到了两人的身前。
“这位老爷,你这是要探亲访友,还是来玩的?”
阿栋看到费南西装笔挺的样子,就知道他是个有钱人,很是殷勤的将垫脚的凳子取了下来,伺候费南上车。
抱着欢欢上了马车,坐进了车棚里。
阿毛跟着上了车,坐在车棚外的另一边车帮上,隔着帘子问:“老爷,您想去哪儿?”
费南随口吩咐:“先去你们广州最好的酒楼,吃点东西垫垫肚子。”
车帘外,阿毛和阿栋交换了下眼神,很是欣喜。
这次可算是碰到一个有钱的老板了。
阿毛欣然回应:“差不多快中午了,陶陶居的早茶差不多也快结束了,品类应该不全了,就别去了,直接吃午饭好了,你是想吃西餐还是广州菜?”
“不吃西餐。”
“那就吃广州菜,眼下广州城有四大酒家,大三元,文园,南园和西园,南园就在附近,你要是饿得狠,我们就去南园,那里以粤菜为主,也有西餐。”
大三元费南在尚海时和欢欢曾经去它的分店尝过一次,这次来广州,自然要尝尝地道的大三元菜品是个什么滋味。
“那就去大三元吧。”
费南随口吩咐。
“好,那就去大三元。”
阿栋扬起鞭子,不一会儿就到了目的地。
下了车,费南看向阿毛:“一起进去吃点?”
阿毛抬眼看了下大三元的招牌,忍不住吞了口口水,有些心虚的摇了摇头:“老爷你进去用膳,我们在外面等你。”
“也好。”
费南扬手变魔术般弹出了一块大洋,吩咐:“那你们去对面找地方歇会儿。”
眼疾手快的接住大洋,阿毛在手中掂了掂,咧嘴笑着点头:“老爷你慢用,我们在外面等着。”
大三元是广州第一家安装电梯载客的酒家,这在眼下的广州还很稀奇。
费南要了个二楼雅间,点了几样招牌菜,便坐下歇息起来。
他并不是自己想吃,而是为了欢欢。
自从他用千年人参为欢欢恢复了伤势后,她就一直陷入了那种连系统也不清楚的状态中,沉睡不醒。
但就算沉睡,她也得吃东西,所以每天的一日三餐,费南都会为她预备妥当。
先上的是透明鸡蛋糕,这是他专门为欢欢点的,不用嚼,一抿就化,适合吞咽。
其他的菜上来后,他也先都喂欢欢吃了些,才自行享用起来。
广州大三元的菜品果然更加正宗些,红烧大群翅的用料要比尚海那间分店更讲究些。
这也为费南老饕的职业晋升任务成功增加了一个数额。
吃饱喝足,他调出了地图,眼神中杀意闪过,地图上也出现了一个青色的光标,正是小白。
过了这么久都没来找它,也不知道见面后他会怎么埋怨自己。
不过它在远离自己后,可以恢复成僵尸刀枪不入的状态,想来也不会有什么危险。
一想到他囧着眉毛喊自己干爹的模样,费南的嘴角也忍不住露出了一丝笑容。
小白,干爹来接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