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市的夜色特别的美,坐在车里可欣赏不到,要在半山腰的吊脚楼上,把木质的纸窗支起来,吃着烤鱼和可乐,城市的霓虹和夜空的星光,就像萤火虫在你面前蔓延,有种走进了时空隧道的错觉。

    不过可惜的是,那片吊脚楼已经拆了,马上要盖成半山别墅。

    现在的开发商就跟强盗差不多,先是浩浩荡荡的搞城市建设,要跟国际接轨,高楼大厦,商场超市,一样都不能少,生活成本一高,一部分人就不得不搬到城市的周边去,等城市开发过剩,那些有钱人才知道干净的空气和郁郁葱葱的树林是多久的珍贵,于是又把她们从城市的周边赶回到城里。

    这种流离失所的感觉,让姜黎黎忍不住叹了口气。

    旁边开着车的人问:“你怎么了?”

    她挤出笑容来:“没什么,就是有点困。”

    她侧头看着正在开车的男人——盛旭,这个男人属于一眼看上去,绝对会令女孩子向往的类型。

    她对他的了解,仅限于他在电视和杂志报纸上的曝光率,名门之后,被喻为中国足球界的希望之师,他办了一所足球学校,专门招收全国在足球方面有天赋的男孩子,并且为他们提供全额的奖学金,让足球运动不再是富人们的游戏。

    队此之外,他还是知名的f1赛车手,在国际比赛上取得过许多骄人的成绩。

    在没跟他有任何接触之前,在姜黎黎的心中,盛旭绝对的正派的,刚正不阿,独特的成熟稳重,让人觉得很有安全感。

    她也没想到以前坐在电视机前面想舔屏的男人,有天会成为她的老板。

    他告诉她,商场如战场,当你想要的东西已经被敌人占为己有,硬碰硬是抢不回来的,就好比两虎相斗,往往会两败俱伤,这时候,只有抛出适当的饵,让对方松懈倦怠,才是最好的出击机会。

    盛旭说她跟对方的初恋情人长得一模一样,所以,她就成了那块饵。

    她不明白:“什么是最好的时机?”

    “当一个男人深陷爱欲的时候,智商基本为零。”

    她下意识的把手护在胸前:“之前讲好的,绝对不卖身!”

    他瞥了她一眼:“保证不了,要是你自愿的呢!”

    “万一露馅了,怎么办?毕竟她只是个卖杂酱面的,他给她的工作,有点像间谍,而且还是个以□□人的女间谍,工作性质跨度太大,怎么的也得有个学习期吧。

    她前天才遇到他,昨天让她回家好好想想,今天就开始上岗,就是抱佛脚,这么短的时间,她连佛都没找到。

    盛旭显得有点不耐烦:“你总谈过恋爱吧,那时候怎么想的,现在就怎么做!”

    她的双手合掌,手指很不自然的绕着:“我没谈过恋爱。”

    她把宝贵的青春时光都奉献给杂酱面了,所以到了24岁,还一次恋爱也没谈过,她之前也有喜欢过的人,在高中的时候,同桌,当初一直幻想着能考上同一所大学,朝夕相对,情窦初开,携手在夕阳西下的操场上散步。

    可她因为家庭变故,念完高中就回家开始经营面铺,那位男同学后来考上了重点大学,名校毕业后进了一家大公司。

    后来也遇到过,聊起曾经都有美好的回忆,爱意已经消失无踪了。

    不知道是什么原因,盛旭打开了车子顶部的天窗,新鲜的空气灌进来,舒服得让她忍不住深吸了口气。

    有微风吹进来,他身上那件妥体的黑色衬衣微微的起伏着,姜黎黎这才瞟了一眼他放在后排座的外套,赶紧说:“洗衣费我来付吧!”

    刚才在酒吧的包间里,她把一瓶啤酒打翻了,啤酒溅到了他的外套上。

    侧过头,发现他表情严肃,她又解释:“你不是说要引起对方的注意吗,我本来是想把啤酒倒在他身上的,谁知道太不顺手,刚好你又坐在旁边,所以就......”

    “拜托,你以后不要用这些蹩脚的桥段,你该是什么样的,就怎么做,你的演技实再不敢恭维。”

    她低下头:“我刚才注意到他看我的眼神很惊讶,说不定我一下班,他就会来约我,为什么你还要急匆匆的把我带走。”

    “你只要照我说的做就行了,不该知道的事情,别问,这才是雇员的基本准则。”

    她住在明酒巷,以前这里有一个很大的酒厂,把高梁米发酵之后,手工酿造的酒,醇香甘甜,酒厂最繁盛的时候,有几百个工人,只是后来随着经济的发展,手工酿酒费时,成本也高,根本就没法跟那些有着先进机器加工的酒厂相比,自然就被淘汰掉了。

    酒厂的老板把这条巷子里的厂房和员工宿舍全都改成了出租屋,专门租给那些收入比较低的打工者,酒厂已经关闭快十年了,大概是这里的一砖一瓦都被曾经的高粱酒侵淫过,现在走在巷子里,都还能闻到一股酒香味。

    巷子太窄了,车根本进不去,盛旭把车停好之后,说:“我送你进去吧。”

    她摆手:“不用,我在这里住了两年,闭着眼睛都能走回去。”

    “现在都过十二点了,你一个女孩子,要是有什么意外,作为雇主,我还得受工伤赔付。”

    说着他就下了车,一手拿着外套,一手轻轻揽了一下她的肩:“走吧。”

    寂静的深巷,只有几盏昏暗的路灯,两旁还有窗户亮着,为生活所奔波的人,是没有白天和黑夜的,皎白的月色袭来,空气中,像凝固了一团挥之不去的白雾,静谧,让细碎的脚步声显得格外的清晰。

    四周都是低矮的砖房,紧密的窗户一扇连着一扇,连防盗网都没有,盛旭问:“住这种地方不觉得危险吗?”

    “都是老邻居,家里有什么事,叫一声,整栋楼都能听到。”她笑了笑。

    “有没有想过换个地方住。”

    “才不要,换了地方,我怎么做生意呀,楼上的阿婆说,一天不吃我做的杂酱面,全身都不舒服。”

    她的出租屋离巷子口并不远,很快就到了,她挥手跟盛旭道别,盛旭突然把拿着的外套扔给她:“记得帮我洗干净。”

    他那么有钱,还真在乎这点洗衣费么,她说:“好,我一定洗得干干净净再还给你。”

    一回到家,姜黎黎就把放在客厅里,下午买好的菜拧进厨房,做肉末酱,煮排骨汤,把青菜都洗干净,为明天早上面辅的生意做准备。

    以前住在半山的时候,她租了间门面做面馆,现在那里拆了,搬进城里来,房租贵,她就只好经营小推车,一个煤气罐,一口大铝锅,推车的最上面一层摆着各式的酱料,下面两层放碗筷。

    早上6点,姜黎黎就把小推车摆在巷子口,自从她搬到这里来,早上吃一碗热腾腾的杂酱面,成了许多邻居的习惯。

    把调料按量放进搪瓷碗里,抓一把水面条在竹筛子里,在滚烫的面汤里煮上一小会儿捞起来,放上一大勺咸香的肉末酱,再配上姜黎黎甜美的笑容,几乎是明酒巷早上不可不看的风景。

    早上9点,是大家上班的时间,也是她收摊的时间,这个点,除了在家睡懒觉,准备早饭中饭合一顿的人以外,她的小面摊基本没有生意了。

    正当她关火准备收拾东西的时候,来了一个人,西装革履,一身的精致与气派,算得上是光顾她面摊的顾客中,最有钱的人了吧。

    男子笑着说:“我想吃碗杂酱面。”

    这个男的她认识,之前盛旭给她看过照片,而且昨天晚上在酒吧的包间里还打过照面,就是盛旭的那个死对头。

    她笑着说:“不好意思,已经卖完了,如果想吃,明天请早。”

    “一点都没有了吗?”

    她用手比划着:“剩了那么一点点,不够一份,也不好意思收你的钱。”

    “那你就请我吃吧,如果味道好,说不定我能帮你做做广告。”

    “我从来不来剩下的东西招待人,尤其是潜在顾客。”

    她买了些红薯粉,是给自己准备的,她拿了一些出来,煮了一碗酸辣粉,上面加了一大勺肉末酱,端到男人的面前:“这碗粉我可是要收钱的。”

    男人拿着筷子,将肉末和粉丝拌匀,吃了一口,说:“很不错。”

    她看到他有一双非常粗糙的手,跟他一身的高雅得体的穿着显得很不搭调,对方注意到了她的目光,低着头,对上她的目光,那双明亮的眼睛,让她不好意思的挠挠头,赶紧转移视线来缓和尴尬。

    他说:“我要施炫,我们昨天在酒吧见过的。”

    她点点头:“有印象。”

    施炫抬了抬手:“你还没自我介绍呢。”

    “我叫姜黎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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