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公英明。”程昱三人站在李荨昆身后,齐齐躬身。

    这不是拍马屁,而是发自内心的觉得,李荨昆对于人心的把握很……很让人舒适,是潜移默化的,一步步引导你。

    不会让你反感,哪怕是知道了这个有意为之,也只会心中感激。

    “呵呵,你看,郭公珍这就对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这样才能源源不断的培养出人才。

    人,往往就是某一件事,某一个瞬间,许下了承诺,下定了决心,有了目标和动力,他才能够负重前行。”

    “是,我等谨记主公教诲。”

    “嗯,不过光有一个郭公珍和一个姜义可还不够,要有千千万万个姜义,知识的力量才能够发挥出来。

    一个人强,不叫强,再强,他也是羊,一群人强,那才叫强,集结起来,那就是一群狼!百兽之王都要畏惧三分!”

    程昱三人听的眼前一亮,从这里路过的典韦更是从内甲中拿出了小本本,把这句话记了下来。

    “你干嘛呢?”

    “哦,主公,我记下来,给那群让我又爱又恨的刺头小崽子们看看。”

    李荨昆:…………

    “主公说的没错,一个个体的强大是渺小的,我们这些将领聚集起来,也不可能打过一支几万人的部队。

    但是如果我们的将士都强大了,我们的一个普通的士卒,就能够杀掉一个敌军将领!”

    赵云和许褚也走了过来,对于李荨昆的话深感认同。

    李荨昆拍了拍许褚的肚子笑道:“仲康啊,你和子龙从那边过来,我就认出来了,现在火器的威力开始抬头,未来更是科技当道,你该减减肥了,要不然,你这不就是活靶子吗?”

    “哈哈哈!”

    许褚尴尬又不失礼貌的笑了笑,觉得李荨昆说的挺在理的。自己太胖了,人家都不用瞄准打一枪都能蒙中。

    “好了,不开玩笑了,说正事,三万新军组建的怎么样了?”

    “报告主公,三万新军已经组建完成,都是我们优秀的将士,而且燧发枪比火统和突火枪都要优秀,上手很快。

    将士们多说,要是能早点拿到这燧发枪,他们路上就把冀州都打下来了。”

    赵云撇撇嘴,吐槽道:“哎呦呦,宣高你可别吹了,也不知道是谁,北上的时候还得我带着八千骑卒时时刻刻都提防着袁绍。”

    “你!子龙!”臧霸被赵云一句话给呛的满脸通红,一时间居然无法反驳。

    “好了好了,不要闹了,从今天开始,宣高你和仲康每天带着这三万新军去边关外拉练,两百五十人一队,五百人一营,每一营之间不得超过五百米。

    这些天都训练就以站军姿、转向、三段排射演练和快速上刺刀拼杀搏击术四种为核心,明白了吗?”

    “属下遵命。”

    臧霸和许褚二人领命,对视一眼,都看见了互相眼睛里的那股子冲劲。

    三万新军,两个将领统帅,那就代表着一人一万五,到时候战场上谁出成绩,这支“第一王牌军”就是谁带领!

    “老黄,你和恶来负责统领二十七万火器营和炮兵营,子龙,你跟我来。”

    李荨昆把二十七万的旧军交给老将黄忠和典韦负责,至于赵云,他有别的安排。

    “主公,您对我有什么特殊安排吗?”

    “是的,刚才宣高的话提醒了我,如今我们的后勤要经过冀州,袁绍现在已经是我的眼中钉、肉中刺了,之前还能和他玩一玩,但是现在事态比较严峻,不能再抱着玩闹的心态了。”

    “主公的意思是……让我带着骑卒部队奇袭?主公,这不妥啊。”

    “谁说让你带着骑兵走的?你得给我把骑兵留下来。

    至于你攻打冀州的部队,我另有安排,时间就定在每天中午。”

    “是,主公。”

    李荨昆一通命令吩咐完,便骑马顺着官道南下,找到了一处已经搬空了的村子。

    “生产一名村民。”

    “加入生产序列,兵种,村民,数量一,时间半小时……”

    ………………………………

    这一天,阮晔很感伤,他一个人坐在丹阳的酒楼内饮酒。

    他如今是锦衣卫的总督,虽然身份不公开,但是所有刺史、总督、将军等级别的高层都是知道他的存在的。

    夜晚,他就是杀人的黑手,负责消灭那些不安稳的隐患。

    白日里,他就是“投机倒把”的富家翁。

    他用自己的年薪租了几百亩的官地,然后降低一点价格租给那些穷人去种,用实际行动去表态,去证明李荨昆的“先富带后富”是正确的。

    但是,他今天很伤心,他间接被迫失恋了。

    很狗血,他爱上了官办教坊的一个女子,她是花魁。

    教坊是李荨昆官方设置的艺术排演机构,是主掌俳优杂技、教习俗乐的官署。

    其中技艺高超的艺人都是当地教坊的头牌花魁,教坊里风流渊蔽,但也不是妓院,里面的是艺人,不是娼妓。

    李荨昆强制将所以青楼解散,变成官办教坊,增加收入不说,也能减少疾病的肆虐。

    教坊的女子大多数卖艺不卖身,不比妓院,所以有大把大把的商二代、官二代、地几代去给自己心仪的女子赎身,纳之为妾。

    阮晔也是如此,他就看上了那个花魁。

    她的舞蹈是那么的让人陶醉,她的衣袖舞动掀起了阵阵香风,衣香、体香飘散不已,纤细柔软的身姿亭亭玉立,像红莲摇曳在秋雾里。

    躯体和双臂缓缓舞动,像轻云刚被风吹出山谷,又豫请风徐起时柔嫩的柳条,低拂池水将影儿映进水里。

    她的歌声是那么的悦耳,声如莺啼,婉转动听,那歌声悠扬,绕梁三日而不绝。

    她气质之优美,如同幽谷中的兰花一样芳馨纯洁,才华之出众又宛如仙子一样聪慧敏捷。

    她的心灵如蕙草芬芳,品质似纨素洁白。

    然而,阮晔终究是败了,败给了一个有文采、有家室的人。

    他叫曹丕……

    该死,他才八岁啊!现在的孩子这么早熟吗?!

    那花魁虽然没有接受,但是阮晔知道,他不能去追求了,一旦追求,那就是政治上的事情了。

    “都督,别喝了……”

    “滚!拿纸笔!”

    “都督……”

    “去!”

    “都……唉!”阮晔一手提拔起来的一众千户都是摇头叹息。

    阮晔夺过纸笔,摇摇晃晃的,写下了一首诗。

    “翩若惊鸿,婉若游龙,荣曜秋菊,华茂春松。髣髴兮若轻云之蔽月,飘飖兮若流风之回雪。

    远而望之,皎若太阳升朝霞。迫而察之,灼若芙蕖出渌波。

    秾纤得衷,修短合度。肩若削成,腰如约素。

    延颈秀项,皓质呈露,芳泽无加,铅华弗御。云髻峨峨,修眉联娟,丹唇外朗,皓齿内鲜。

    明眸善睐,靥辅承权,瓌姿艳逸,仪静体闲。”

    “好,好诗!”

    “都督就是文采出众啊!我等望其项背!”

    “都督,命名吧。”

    “是啊都督,这么好的诗,命名吧。”

    阮晔总感觉这首诗不应该是他写的,但是他就是想到了,写出了。

    “就叫它,《洛神赋》吧。”

    她叫洛仲玲,就叫洛神吧。

    “好!都督从今天起,也是个大文豪了!哈哈哈,兄弟们以后说出去,也有面子!”

    “给她送过去吧,然后,随我去司隶,该办正事了。”

    “是!都督!”

    几个千户抢着去给洛仲玲送去,然后好让阮晔赶紧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今日一别,可能就是永不相见。”

    阮晔想起李荨昆给他的任务,就有些迷茫,可能,自己这一去,就如同荆轲一样,再也不会回来了。

    但是他不后悔!这任务是他主动请缨的,他要报恩,他要报知遇之恩!

    若不是李荨昆,他们这些江湖客怕是每天如同没素质的社会闲散人员一样,四处飘荡,为了自己的正义去拔刀相向。

    而现在,阮晔和自己的这群兄弟们有了存在的意义!

    他们保护百姓,不受恶霸欺凌;他们维护治安,避免有人煽风点火破坏社会稳定;他们监察贪污腐败,督查官员是否官官相护,还百姓一个朗朗乾坤。

    百姓们不知道锦衣卫的存在,但是百姓们都知道,在一个黑暗的角落里,有一群人,在一个身穿大红蟒衣的头目的带领下,除暴安良,为百姓说话,替百姓讨公道!

    他们身穿飞鱼服、乌纱帽、銮带,佩绣春刀。

    有的身穿青绿色锦绣服,一般场合则穿青绿便服。

    所以,当时百姓们看到“鲜衣怒马”者,就可以断定那群“大善人”!

    所谓“鲜衣”,就是彩鲜艳的衣服,黑色服装是称不上“鲜衣”的,李荨昆给锦衣卫服饰设定最大的特征,就是身穿金黄色的。

    因为,他们直属于李荨昆,是未来李荨昆登基称帝,治理民间的一大利刃。

    皇权!

    先斩后奏,这是李荨昆的特许。

    这一切,到今天为止,对于阮晔来说,都如同梦幻一样。

    这,不就是江湖人、江湖客心中的梦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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