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煜没说话,照往常,他一定会把这钱扔了,可是到今天这个地步,他没那底气,我们离开家的时候什么都没带,兜比脸还要干净,否则也不会厚着脸皮住在别人家。

    “不过沈煜当兄弟的我得说你一句,你自己闹可以,但你拉着你女朋友跟你一起受罪就是你的不对了,你得对别人负责,这么不回去上学真不是办法,这还一个多月就要中考了,你总不能把人给耽误了,以后咋办你想过了没?”

    沈煜一听孙子洋这么说,也没了脾气,把钱往口袋里一揣,闷声说了句改天还你,就拉着我一起走了。

    孙子洋一口一个我是沈煜的女朋友的,听的我心里有点甜甜的,因为沈煜并没有否认,我们,这样算作在一起了吗?

    那时候,在我眼里,男女朋友就是一对相依为命,互相照料,永不分开的人,我愿意和沈煜这样。

    反观沈煜,他已经完全没有心情,一路上都愁眉苦脸的,心事重重,我见他那么沉重的样子,也不敢打扰他,就任由他牵着,低着头,在路灯下踩他的影子玩。

    那是我第一次住旅馆,印象特别的深,住的是一个很破的旅馆,五十块钱一晚,不用身份证就可以住,房间里只有一个勉强两人睡得木板床,墙上掉漆,贴满了黄海报,隔音效果超级差,隔壁打个喷嚏都听的一清二楚。

    老板娘浓妆艳抹的赠送给我们一本杂志,笑着让我们好好看,说能学到不少的东西,我不好意思拒绝,就接过那本杂志,和沈煜一起上了房间,之前在孙孙子洋家里的时候,我俩都不敢洗澡,怕废别人家的水,让孙子洋他妈更加的看不顺眼。

    所以一进房间,沈煜就脱了上衣,说要去洗澡,他说这种小旅馆的水温不稳,他先把浴室洗热了,我再去洗。电视是无线电视,只有两个台,还都是新闻,我坐在床上无聊的翻开老板娘的书,里面的内容真是五光十,真可以算的上我的启蒙老师,翻开书之前,我什么都不懂,纯的就像杯白开水,翻开书之后,我虽一知半解,但是里面的图像文字已经深深的刻到了我的脑海里。

    大概是因为人天生就对这种读物有驱使,以至于我边脸红,边看的津津有味,现在回想起自己当时好奇又畏畏缩缩的眼神,都觉得羞。

    沈煜出来的时候,我还没来的及把书合起来,他爬到床上,问我这是什么杂志,好看么,他也想看。我当时一下子就慌了,如果沈煜发现我看这种杂志,他一定会笑死我的。

    “不好看,一点都不好看。”

    “不好看你还看的那么入迷?”我快速的下床,想把杂志从窗户扔出去,沈煜眼疾手快的过来一把攥住,然后把我按在床上,轻而易举的夺走我手里的杂志,他趴在我身上,随便的翻了两下,耳朵通红通红的,然后他把杂志一扔,脸贴我贴的很近。

    “原来我们家桑桑喜欢看这种书啊?等以后你长大了,我亲自教你怎么样,绝对比书上讲的好。”

    “你不要脸!”我羞愤的推开沈煜,跑到了浴室,身上红的就像是被煮熟的虾子,这两天我和沈煜之间的关系突飞猛进,他说的话也越来越暧昧,一点都没有以前正经,可是为什么,我还挺喜欢他这股子下流劲呢?我越想越觉的羞耻,捂着脸,心咚咚的跳,赶紧开水洗了澡。

    洗完澡出来的时候,只见沈煜半坐在床上,一条腿平放着,另一条腿半立着,杂志就瘫在膝盖上,翻得唰唰作响。“这书有什么好看的,上面女人丑死了,一点都没有我家桑桑好看。”本来听到这里,我心里特高兴,’我家的’这三个字,异样的温暖,可我没想到,他下句话说的竟然是:“都穿的跟鸡一样,脏死了。”

    我闻言,愣住了,但沈煜并没有意识到他说了什么,一个人无意中说的话,才是他最真的想法。他知道我妈是干什么的,但是从来不在我面前提,也从来不在我面前发表他对做这一行的女人的看法,但是今天,他说话的表情带着深深的厌恶,跟其他数落人没什么两样,虽然这话不是对我说的,但是听者有心。

    我什么也没说,装作没有听见的躺在他身边,可是心情却再也好不起来了,他和我说了两句话,我没怎么理,翻了个身说我想睡觉了,沈煜被我噎的哑言,然后起身拉灭了灯,我知道他今天心情很差,所以就这样也挺好,不用强颜欢笑的。

    我不知道怎么的,想着想着就流泪了,人一旦打开负面情绪的阀门,只会想到更多令人伤心的事,尤其是在夜里。

    我从童年,想到了现在,想到了这一生中最让我恐惧的两个男人,一个是我爸爸,一个是沈老师,想来想去,我发现自己好想悦悦,不知道长大以后,她还会不会认我这个姐姐,也不知道她现在长多高了,变成什么样了,有时候我想偷偷的回去看她,可我不敢,我怕我只要一回去,就再也回不来了。

    村里的人经常传闲话,说悦悦根本就不是捡来的,其实就是我妈跟野男人生的野种,我不知道野男人是谁,但我恨死这三个字,如果不是野男人拐走了我妈,我爸也不会如此的变本加厉,那个家再不好,多少算的上是一个家,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孤苦伶仃。

    如果没有遇到沈煜,我都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挺过去。然后我想到了我妈,想到她和沈老师之间的交易,只觉得浑身发凉,她做着这个城市里最让人唾弃的工作,可我必须接受,我必须因为她而去抵抗来自所有人鄙视的目光,因为她是我妈,我在这城市里唯一的亲人。

    空气里突然就安静了下来,连我颤抖的呼吸声都能听的一清二楚,沈煜翻了个身,手指划过我的眼睛,轻声问:“哭了?”

    我没有吭声,他温热的胳膊搂过我的腰,头顶在我的后背上:“别哭了,我来想办法,你这样我心里难受。”他的手收的很紧,就好像是害怕我突然从他身边走掉一样,我知道,他现在最怕的不是吃苦,而是怕我不会陪他一起吃苦。

    可是啊,我并不是因为和他逃出来,觉得委屈才哭的,我只是想起了那个让我无能为力的家庭,那个我永远的伤疤,女孩子一旦喜欢上一个男孩子,也会义无反顾,所以就算以后过的再惨,我也不会责备他,因为我心甘情愿。

    我翻过身,抱住了沈煜的头,手指一下一下捋着他的头发,没有说话,他浑身狠狠一僵,也没有说话。大概我们当时都在想,明天该怎么办?

    第二天早上,沈煜早早的起来了,洗了把脸就准备出去,他给我留了点钱,让我继续谁,他交了三天的房钱,如果饿了就让我自己下楼买早餐,我问他去干什么,他说他要去找工作。那一年,我上初三,沈煜才上高一,我15,他快到17岁的生日,还有一个多月,我参加中考,沈煜升高二。我们都没有想过后果是什么,我们坚信自己能活下去。

    可是一天下来,沈煜一份工作都没有找到,有的是不要他,有的是工资太低,中介还得从中抽成,沈煜回来后气的骂了一连串的脏话。“一个小时给我三块钱的工钱,当打发要饭的啊!操他妈的!”

    沈煜变得越来越暴躁,因为我们口袋里的钱越来越少,我们第一次感受到了生活的压力,甚至在晚上睡觉的时候,都懒得跟对方讲话。第三天的时候,我背着沈煜,出了旅馆,搭上回学校的公交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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