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冬腊月,乍凉。

    洛州城银装素裹,柳枝挂满霜雪,如银条悬挂在半空,泛着荧光。雪花依依袅袅,如羽絮飞扬。

    今年的冬,愈加寒了,宋府的屋檐侧挂着密密麻麻如珊瑚的冰锥,长短不一,形状各异。

    阮墨握着暖炉,步履轻快的穿过廊道,直奔东厢房,那里的炉炭烧的通红,满屋散着热气。宋司仁席地而坐,原本银色的袍子被炭火映衬成金黄。

    “公子,今晚我们吃鸡好不好?我想喝鲜鸡汤!”阮墨握着宋司仁的臂膀,轻摇了几下,可怜巴巴的望着宋司仁,情不自禁的咽了几下口水。两人对面的男子“噗嗤”笑出了声:“偌大的宋府,富丽堂皇。可这每日的伙食到底有多差,馋的阿墨姑娘对只鸡垂涎欲滴。”

    阿墨跳了起来,摆手道:“向爷此言差矣。宋府顿顿有鱼有肉,山珍海味也不足为奇。但我就喜欢吃鸡,我就要吃鸡。我要天天吃鸡。”向邑笑得愈加欢了,万不像沙场上嗜血如命的杀者,此刻却将邻家男孩般的清脱和爽朗,展露无遗。

    “阿墨,你先下去。我与向彻候还有事要商谈。”宋司仁敛住笑意,似乎想起了什么事来。

    阮墨摇头:“我要呆在这里,我不说话。”

    “你这个丫头......”宋司仁蹙眉诙谐道:“还真不把自己当下人。”

    阿墨纵肩,丝毫没有退下的意思。宋司仁挑眉:“晚上还想吃鸡吗?”阮墨“嗖”一声蹿到了厢房门前,一脸严肃道:“我还有事,我先退下了。公子向爷两位慢聊。”说完瞬间麻利的退出了厢房。

    宋司仁抿嘴轻笑,无奈摇了摇头,向邑却先开口:“阿墨天真烂漫,坦率可爱,宋府有她,应该热闹不少吧。”

    “如今乱世,她的这份天真烂漫,到底是福还是祸,还无从知晓。”宋司仁深吸了口气,脑海中又浮现出喜罗的样子,她也同阮墨这般率真,只因遇上了燕烺,早已不知不觉中褪去了几分天真,多了几分世俗。宋司仁想着不知不觉中便入了神,直到向邑轻咳了一身,才从突兀中苏醒过来。

    “宋兄有心事,不妨说来听听。”

    “已不算心事了,是心结。”心事能释然,心结却难抚平。

    宋司仁疏松了一口气,弹了弹袍子上的落尘,显得豁然起来,故作轻松地转移了话题:“向兄近来可好?”

    向邑笑道:“大姜府刚迁入大西城,头些日子确有不少达官显贵怂恿街民前来滋事,近些日子倒安稳了不少。倒是宋兄你,与肃康候同盟结义,怕是麻烦事也不少吧?”

    宋司仁浅浅一笑:“一切都还在掌控之中。”

    “听说......”向邑顿了顿,接着道:“听说喜罗跟了他。”宋司仁的双手本悬在炉炭上取热,听了向邑的话,竟傻傻的愣了神,直到双手竟被烘的通红发疼,才缩回了手。

    原来所有人都知道,她跟了他!

    宋司仁搓了搓发疼的双手,又岔了话题:“夏良苏还有动静吗?”

    向邑起劲:“说来也怪,夏良苏这大半年来,毫无音讯,如霜打的茄子一般,丝毫没了往日的士气。怕是东凉一战,令他心有余悸吧!”

    宋司仁起身,缓步在房中央:“胜败乃兵家常事。但是燕穆玉率领区区五千精兵击退原州二十万大军,还能在短短半年之内,煞了夏良苏的士气,令其萎靡不振,确实不可小瞧。”

    “还有一事,必须告知宋兄。”向邑神情严肃起来:“今日路过渡口,在洛州城外的一条上山的路上,发现了一群不寻常的足印。我追寻了几里,我发现足印直逼东山顶。大雪之季,出行的人少之又少。大地白茫茫一片,足迹极好辨认。这群足印刚留下不久,怕是一支不下五万的大军。”

    宋司仁蹙眉:“肃国居东,肃康候各地招兵,路过东山,实属正常。不足为怪。”

    向邑驳道:“不对。这支兵一定不是肃军。”

    “凭何所见?”宋司仁疑惑。

    向邑抬目扫向房门外,见无人偷听,才低声道:“我发现这群足印并非普通的兵靴留下的。不管是肃军还是汉军,将士所穿的全是底部短齿的军靴,而这群印记上有着密密麻麻的钉眼,除此之外还有类似铁链等物件设于鞋底防滑。显然这支军定是翻山越岭,走了极为不寻常的路段。”

    “所以你认定,这支兵是......”宋司仁恍然大悟:“东凉军!”

    “没错,就是燕穆玉的东凉军。”向邑斩钉截铁:“东凉军练兵之地和集中营地都在谷底,地域险恶,出谷的几条山路也极为陡峭。如今雨雪天气,只有在兵靴底部采用栓钉铁链等如此极致的防滑设备,东凉军才能安全出谷。所以我断定,这支兵定是东凉军无疑。”

    向邑的话句句在理,宋司仁丝毫没有质疑。燕穆玉带兵直逼东山,难道是前往康州,与燕烺会师。再攻个夏良苏措手不及。但以燕穆玉自大傲慢的脾性,绝不会轻易与燕烺讲和,再者,燕穆玉如今名声大震,早已自封东凉君,更不会甘心回到康州屈于燕烺之下。如此想来,燕穆玉的此番举动,定与肃国无关。那么她的目的又是什么呢?

    苦想无果,天色已渐晚。

    向邑只留宿了一宿,隔日清晨便带着几个贴身的随从,匆匆赶回了大姜府。

    午时,丁蒙快马加鞭的赶回了宋府,宋司仁正坐于书房,已写信笺若干封。

    “少伯主。”丁蒙推门而入,举手作揖。一侧侍奉的阮墨见两人神色紧张,气氛肃穆了起来,识趣的退了下去,关上了房门。

    “我已派人上山打探,向爷说的没错,这支兵果真是东凉军。他们在东山上扎了营,一时半会却也不知到底什么企图。”丁蒙放下手中的剑,从怀中掏出一封密函,双手呈到了宋司仁的面前:“另外,这是烈国公写给戈肃达的加急密函。在陵州城外被我劫了下来。”

    宋司仁速答:“念!”

    丁蒙迅速拆了密函,顿了顿,疑惑道:“无字。”大怒,将信笺攥成了纸球,狠狠的抛了出去,直呼:“被骗了。密函一定还在那个信差身上。”

    宋司仁回头扫了一眼地上的纸球,蹙了蹙眉,起身来捡。轻轻将纸团抹平,借着一旁烛火的光芒,反复检查许久。宋司仁见自己的手指,方才书写的时候沾了墨,而握着信笺许久,却不见染脏,着实奇怪。微微一思量,将信密函在火焰上了撩了几下,任看不出端倪。随即又吩咐丁蒙:“拿水来。”

    丁蒙忙转过身将茶几上的一盏茶端了过来,宋司仁接过茶盅,猛地扑在密函上。只见淡黄的茶水渐渐变为乳白,缓缓滴落在地。密函上一层白蜡渐渐褪去。而原本空无一字的密函,若有若无的浮现出了字迹来。

    “弃洛州”三个字赫然醒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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