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花城的夜晚还是很繁华热闹的,丝毫没有作为军事重城的那种紧张感,街道上灯火通明人流如织,酒楼内推杯换盏谈天说地,烟花之地莺莺燕燕笑语嫣然,还有那堵场之中吆五喝六嬉笑怒骂……
    诸般种种,汇聚成了三花城夜下喧闹的景象。
    当然,这些都只仅限于几条主要的商业街道而已,城内绝大多数地方都只是灯火点点的黑暗景象。
    不管什么地方,繁华的背后,更多的种是平淡和平凡。
    走在繁华的街道上,刘秀丝毫不起眼,他着重观察的是这里的人文风情和建筑风格,看到有趣的他会留下来稍微观望,遇到街边阁楼上有小姐姐邀请去玩玩他也只是报以微笑走开。
    没有人找他麻烦,慢步在街道,遇到的每一个人,尽管不认识,但他们都是刘秀生命中的过客,同样的,他也是别人人生中的一个过客。
    三花城很大,刘秀不可能把每一个地方都逛一遍,花了大概一个小时,他走完了一条主要的街道,如此一来,他对这座城池的建筑风格和人文风情就已经有了一个大致的认知,接下来就没必要去其他地方了,其他地方虽然没见到,但想想也不过只是一些细节不同罢了。
    夜渐渐深了,刘秀决定找个地方吃点宵夜就回酒楼去休息。
    没有刻意想吃的东西,他随意走进了一家普通的饭馆。
    小二迎客,上茶,拿菜单等着刘秀点菜,和其他地方并没有什么不同。
    随意点了几个本地的特色菜外加一壶酒,更多的他就无能为力了,因为身上的钱不多,昨天在小渔村留下了一部分,现在刘秀身上的钱已经不足两个金币。
    他算过,自己点的东西也就二十三个银币不到,自己身上的钱还能用几天。
    “得想办法挣点钱了啊,不过此去剑南道赶路匆忙,挣钱的机会不多,总不能停下来找人治病吧……算了,再说……”
    总会找到机会挣钱的,现在何必纠结那么多,心头自语的同时,刘秀决定不再点东西了。
    准备把菜单还给小二的时候,他偶然看到菜单上有一种特色糕点,稍微迟疑他点了一份,不贵,也就三十个铜板而已,不过一份只有三个。
    为什么点这个糕点呢,是因为刘秀看到糕点后就想到了万花城,想到万花城他就想吃商松年家那条巷子口的特色点心了。
    “也不知道商老怎么样了,严格的说起来他算是自己师傅呢,尽管他没有收自己,有机会去看看他……”
    等待上菜的时候刘秀的思维有下意识散发出去了。
    话说当初从万花城离开的时候,刘秀还说自己成婚要请商松年喝一杯喜酒的,也不知道商松年等不等得到那个时候去,毕竟他年事已高。
    酒菜更快就上来了,刘秀慢慢吃着,发现尽管这里距离金沙城不算近,但依旧处于南海道地界,口味还是偏向酸甜咸,这让他吃得没什么滋味。
    本着不浪费的原则,刘秀依旧在吃,当然,他也不会强迫自己一定要吃完,人啊,对自己何必那么苛刻呢。
    吃东西的时候,刘秀听周围的食客闲聊,总算是知道了三花城的名字来历。
    说是在一百多年前,这个城中有一家三姐妹去到了远处的剑南道,因为容貌出众,三姐妹居然都莫名其妙的上了万花城的百花榜,消息传开,那三姐妹一下子就出名了,她们回来后,去她家提亲的人简直快要踏破门槛。
    若只是这样的话,这个城池也不会以她们的名字命名,主要是因为她们后来的所作所为。
    三姐妹毕竟出名了嘛,加上长得漂亮,分别嫁了一个好人家,因为她们本身出生很普通的缘故,嫁人后因为夫家家室好,她们都尽量的帮助穷人,一辈子做善事行善举,几十年下来得到她们帮助的人数不胜数,在她们寿终正寝后,后人感念,这才将城池的名字改为了三花城,就是为了纪念那三姐妹。
    话说如今这座城内还有一个三花庙呢,经常有人去祭拜祈福。
    刘秀也没去计较这个故事真不真,更是没有去纠结那三姐妹一介普通女子是如何去往剑南道的,只是将其当做一个故事听了。
    此时饭馆门口传来了一阵喧闹,刘秀下意识看了过去。
    原来是一个老伯夜晚了还在卖一种叫‘白条’的蔬菜,数量不少,想借饭馆门口光亮处摆摊,这引来了小二的驱逐,毕竟饭馆也是要做生意的,哪儿能让他占地方不是。
    老伯也知道在人家门口摆摊不好,苦苦哀求后,小二同意他去边上一点,别影响饭馆食客就行。
    一番观察下来,刘秀得知,那老伯之所以大晚上还出来摆摊,实在是因为家里困难,不得已而为之罢了,若不是这样的话,谁愿意大晚上的还跑出来为了生计奔波呢。
    所谓的白条蔬菜,实际上就是刘秀记忆中的白萝卜,只是叫法不同而已,老伯卖得也不贵,一个铜板一斤。
    见那老伯实在困难,刘秀也动了恻隐之心。
    当然,刘秀不是圣人,天底下困难的人多了去了,他不会以全天下为己任,那老伯既然恰逢其会遇到了,力所能及的情况下他不介意帮一把。
    但刘秀的帮却不是给他钱财让他度过难关,也不是要负责老伯以后的生活,更不是要自己掏钱给他把白条全买了,毕竟他买来干啥?
    心念闪烁,刘秀看到街道的斜对面还有一家没有关门的水果店,于是有了计较。
    叫来一个店小二,刘秀摸出五个铜板递给他说:“小哥,帮个忙,我想吃水果了,去对面给我买两斤苹果,再买两斤白条,一共四个铜板,剩下的一个就当是跑腿费了如何?”
    水果店的价格刘秀都观察清楚了,所以拿出五个铜板绝非消遣。
    被刘秀叫来的并非之前驱赶买白条老伯的那个,甚至他都不知道门口发生的事情呢,对于刘秀的要求他没拒绝,毕竟他本来就是为客人服务的,再加上街对面也就两步路而已,于是拿了钱说了句稍等就去了水果店。
    小二去水果店,先是让老板称两斤苹果,然后再根据刘秀的要求买白条。
    然而人家是水果店啊,白条是蔬菜,压根没这种东西好吧?
    纠结一番,小二也吃不准刘秀是想吃苹果还是白条,两样东西不齐,他也没自作主张的买了苹果回去,而是苹果也不要了,先去问问刘秀再说。
    小二回来一说那边没有白条,刘秀就说那算了吧,五个铜板小二还给了刘秀,但刘秀还是给了他一个作为跑腿费。
    这事儿没完,过了片刻,刘秀又叫来另外一个小二,同样的说法,让他去帮忙买两斤苹果和白条……
    结果三番两次下来,对面水果店的老板恼了,说你们反观的食客是不是有病,一个个的吃水果就算了还吃白条,这不折腾人么。
    于是乎,水果店的老板看到了正对面相对阴暗出卖白条的老伯,想了想走过去直接问:“大叔,你这白条怎么卖?我全要了……”
    看到这一幕,刘秀脸上露出了笑容,饮下杯中酒,把饭钱给了慢步离开饭馆,很多时候,快乐也就这么简单。
    帮到他人,也是一种快乐。
    老伯的白条一下子卖完了,他可以安心回家了,水果店的老板也不会有什么损失,他是开店的,买回去的白条指不定就又买水果的人顺道买走了,而且他绝对会加价出售的……
    因为后面水果店的老板把老伯的白条全买了的缘故,做戏做全套,刘秀真买了两斤苹果和两斤白条。
    苹果他离开饭馆不远就吃完了,至于白条,也就是白萝卜,刘秀也没扔。
    回到罗兵他们所在的酒楼,刘秀先是和他们打过招呼,然后找到酒店小二,要了一个别人喝酒剩下不要的瓷瓶酒坛清洗,白萝卜洗净切块,放上姜蒜糖花椒辣椒盐等调料,然后加水密封,过个一两天这就是一道不错的泡菜呢……
    一夜无话,隔天一早刘秀等人就起来出发了,罗兵他们倒是没有像第一天那样睡懒觉。
    这次从三花城出发,他们吸取了头一天的教训,给坐下的墨梅踏雪备足了草料,是以一天下来,在墨梅踏雪强大的马力之下,他们足足走出去了近三千里路!
    赶路是枯燥乏味的,一天走了那么多路程,待到晚上休息的时候,一个个都风尘仆仆精疲力尽,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商量好守夜一个个第一时间进入梦乡。
    因为头天尝到了甜头,一个个大小姐大少爷的也不会做饭,是以这天的吃食也是刘秀做的,他们负责打猎,刘秀负责做,分工明确。
    值得一提的是,这天他们没有那么好的运气正好遇到城池,休息在荒郊野外。
    接下来的二十多天时间都在他们赶路途中过去,老实说,这一路上可谓是问题不断。
    罗兵他们一个个都是千金大小姐万金大少爷,尤其是还怀揣着一颗行侠仗义的心,这一路上不出问题才怪了。
    哪里出现山贼他们要管一管,哪里出现恶霸欺压良善他们也要管一管,好在他们身手都不弱,也能管得下来,倒是让他们过足了侠客的瘾。
    可是吧,一开始的新鲜感过去之后,他们就对所谓的行侠仗义不那么热衷了,到后来甚至都懒得管,典型的三分钟热度。
    看着他们这帮小年轻人闹腾,刘秀心头好笑,他们真以为那种名满天下的大侠是那么好当的呢,行侠仗义其实不难,任何有点本事的人都可以行侠仗义,然而难得是一辈子行侠仗义。
    真正的大侠是什么?那是用时间和一次次行侠仗义天长日久累积下来的名声,最终才能成为人们口中的大侠,这其中还得小心半途夭折,亦或者一次做得不对有了污点之前积累的名声都白费了。
    所以啊,并不是一次行侠仗义就能成为大侠了,那充其量叫做做好事儿,时间过后谁记得你啊,尤其他们还只是路过。
    一路上行侠仗义只是罗兵他们经历的插曲而已,根本就算不上状况。
    出门在外哪儿有那么轻松的,吃饭住宿哪一样不得考虑?二十多天下来,罗兵等人深刻的体会到了什么叫做在家百事顺出门寸步难,一个个被折腾得没脾气。
    荒郊野外,想方便?没纸怎么擦?用树叶或者木棍呗,先不提这帮大少爷大小姐多难受,单单是他们压根就不认识一些植物啊,好家伙,用树叶或者木棍擦屁股的时候,遇到有毒的,可想而知下场如何,那真叫一个菊花茶满腚伤。
    这个时候刘秀作为一个医者的作用就体现出来了,一帮大少爷大小姐不好意思让刘秀治菊花,没关系,有药啊,自己悄悄涂抹去。
    方便这个问题倒还好,遇到沿途上千里都没水的情况才叫糟糕,队伍中好几个人口渴忍不住去采集水果吃,结果差点被毒死……
    晚上睡觉的时候,因为赶路太累了,一个个睡得很死,有人值夜嘛,放心大胆的睡,不担心野兽袭击,可野兽是能防备了,小虫子呢?爬身上爬耳朵鼻孔不难受啊?遇到有毒的,好家伙,那叫一个刺激。
    到最后,刘秀这个原本他们以为的累赘却是成为了小队中最重要的人,没有之一。
    饿了要吃饭?找刘秀,行侠仗义受伤了?找刘秀,中毒了?找刘秀,口渴了?找刘秀,他知道如何利用大自然取水,晚上不敢睡觉?依旧找刘秀,他能配置驱虫的药物……
    因为知道刘秀的重要性,是以一个个在他面前都没有丝毫架子,虽不至于讨好,却也无比客气。
    当然,刘秀不是他们的保姆,不可能主动无微不至的去照顾他们,凭什么啊,又不是自己儿子,想找我帮忙,可以,但我找你办点事情你也别推迟,毕竟人都是相互的。
    他们当然没意见,出了问题找刘秀帮忙的同时,一路上刘秀让他们收集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他们也没拒绝,于是双方就这么愉快的相处下来了,至少表面上是这样的。
    二十多天的行程,有了这几个本事不弱的免费劳动力以及小白鼠,刘秀在医术方面倒是有了长足的进步,尤其是让他们帮忙顺带收集的植物啊药材什么的,刘秀还配出了很多奇奇怪怪的药品……
    风餐露宿,苦不堪言,最终罗兵等人惊奇的发现,他们这一行人当中原本最弱的刘秀才是过得最好的一个,一路上不显山不露水的啥状况都没出就平静的过来了,简直让他们怀疑人生,甚至还生出了特么练武似乎压根没用的想法……
    练武修行,高来高去固然潇洒,可很多时候除了能打架之外还有什么用?
    一帮大少爷大小姐,在现实面前,渐渐的成长了,开始变得成熟了,知道了遇事儿要动脑筋而不是冲上去砍砍砍。
    这天刘秀他们一行人风尘仆仆的来到了一条河边。
    河不是很宽,一百多米而已,对于罗兵等人来说这条河并不能阻挡他们前进的步法,几次腾挪就能过河。
    他们是能过河了,但是坐下的马呢?可没他们那个本事。
    经历了二十多天的行程,他们知道了坐下马匹的重要性,自己本事再高,没有马的话,想去剑南道估计得累死在途中。
    如今他们对马很多时候比对自己都好……
    “现在怎么办?”站在河边,罗兵下意识看向刘秀问。
    不知不觉,刘秀已经成为了这个小队的主心骨了,看似他没做什么,但偏偏少了他就是不行。
    看着眼前这条河,刘秀笑道:“两个办法,要么找码头乘船过河,要么把马匹丢掉过河之后再想办法重新买”
    “那我们还是找个码头吧,都骑这么长时间了,丢了有点舍不得”罗兵一脸不自然道,他是不会承认之前大手大脚把带来的钱都花得差不多了的,这才连一半的路程都没走完,接下来可怎么办哦,再去添置墨梅踏雪这样的马压根没钱了,倒是买得起劣马,但那根本不足以让他们短时间内到达剑南道。
    那就找码头呗,眼下只能这么办了。
    其实刘秀很想说过桥更方便,但想了想还是懒得提醒了,乐得看这帮家伙体验生活。
    沿着河边走了十来里地,他们还真找到了一个码头。
    然而这个码头很小,只有一个船夫在这里从事渡人过河的生意,偏偏等着过河的人还不少。
    船夫的船不大,只有七八米而已,渡人的话一次性能坐一二十个,但刘秀他们要过河的话,加上马匹,只能一个一个来了,问题是码头上还有一百多人等着过河……
    “船家,我们急着赶路,你能否先渡我们过河?多给你一些钱就是”罗兵第一时间站出来和船家交涉。
    船家是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只穿着一件汗衫,别看他老,估计是常年撑船的缘故,身子骨并不弱,一身肌肉比很多年轻人都要好。
    面对罗兵的询问,他笑呵呵的摇摇头道:“几位公子见谅了,我在这里撑船几十年,从来都是先来先渡,很多都是熟人了,我也不可能把他们丢下先渡你们过去不是,再则,我一直都只收取一人五个铜板一匹马二十个铜板的价钱,多了我也是不收的,所以劳烦你们先等待片刻如何?我把其他人渡过去再渡你们”
    边上等着过河的人,原本见刘秀他们穿着打扮以及骑的马猜测来历不俗,尽管刘秀他们想插队却也没说什么,毕竟他们都只是劳苦大众。
    然而此时船家开口后,有人忍不住说道:“是这样的呢,老伯在这里撑船几十年了,从我还是个小孩的时候老伯他就是这个规矩,信誉没的说,哪怕得罪人他都不会坏了自己的规矩”
    “是啊,很多次也是有人想插队,哪怕老伯被打伤了船被毁了他都没坏了规矩”有人符合道。
    罗兵还想说什么,刘秀却是摇摇头道:“就按照老伯的规矩来吧,我们多等一会儿也无妨,急也不急这点时间”
    虽然心头不爽,但罗兵还是给了刘秀这个面子,其他人也没说什么,毕竟若不是刘秀的话,他们还不一定能走到这里来呢。
    接下来船家不疾不徐的撑船渡人过河,刘秀等人却是只能等着。
    若有所思的看了那白发苍苍的船夫一眼,那船夫给刘秀一种很特别的感觉,但又说不上来,无论怎么看他都只是一个普通老人而已,实在看不出什么名堂,刘秀也就不再关注了。
    别人怎么样和自己又有什么关系呢?
    刘秀敢保证,那船夫绝对不是普通人,但没有证据,也没去深究,此次过后未来都不知道还能不能再见面也说不一定呢。
    之所以觉得那船夫并非普通老人,除了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外,还是之前那个人的一番话刘秀听出了点东西。
    有道是说者无心听者有意,之前那人说他还是小孩儿的时候,‘老船家’就在这里渡人过河了,如今几十年过去,他从小孩都变成了四五十岁的大人,‘老船家’依旧如此,这还不足以说明问题吗?
    或许当事人自己没觉得如何,但刘秀却是留心了,但也仅此而已,还是那句话,别人如何和他刘秀没什么关系。
    船家一次次渡人过河,因为河面只有一百多米宽,一次来回花不了多少时间,不久后就轮到刘秀他们了。
    一次一个人一匹马,钱是罗兵付的,刘秀最后一个过河。
    船到河中间,撑船的老人却是主动开口道:“公子也去剑南道啊?”
    “老人家何出此言?”刘秀愕然道,不是因为对方主动找自己说话,而是因为他们从未说过目的地对方却知道自己要去剑南道。
    老人家笑道:“这有什么难猜的,这段时间我渡过很多你们这样打扮的人过河了,他们闲聊中都说是去剑南道的,所以我猜你也是”
    “原来这样啊”刘秀‘恍然’道,并未多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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