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明半昧 作者:西风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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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暮的分身。这样的刺激让阮朝暮不再多想,狠狠撞了进去。

    “啊!”迟远被刺激的浑身上下一颤,随后主动动了起来,他动了没一会儿就没了力气,趴在阮朝暮身上,低声喘息。

    “你怎么了?”阮朝暮有些担忧地看着他。

    迟远在床上并不算十分矜持,但与放的开这三个字却也没什么关系,像今天这样主动的情况,还是第一次。

    迟远笑了起来,他笑的很轻,但眼里却全是渴望,他凑在阮朝暮的耳边,轻吻他的耳垂:“我现在只想你操死我。”他这样说,整个人媚得都要出水了。

    “小骚货!”阮朝暮呼吸一窒,狠狠骂倒,随后翻了个身,把迟远压在身下。

    迟远大叫了一声,只觉得自己五脏六腑都要被搅碎了,他疯狂地呻吟起来,露骨的词句接连不断地冒了出来,简直不像平时的他。

    阮朝暮觉得他也许该停下来,可是却没有办法,身下这具身体,竟头一次让他如此欲罢不能。

    第十二章

    一场激烈的性事过后,阮朝暮就有些后悔了。林喻给他一个月的时间考虑,但实际上,他不觉得自己需要那么长时间,失而复得永远比习惯更让人觉得激动和兴奋,让他放弃林喻,那就像砍掉他的脖子,会没命的,而放弃迟远,就像剜掉他心头的一块肉,很痛,但咬咬牙,却足以承受。

    所以,在林喻出现以后,他竟然又和迟远不清不楚,这就不太好了。阮朝暮自认为还是有点道德的,就比如说,睡周洲的时候,迟远只是他包养的情人,所以这无关道德,可现在,迟远是他的“爱人”,正经的男朋友,再脚踏两条船,那是万万不能的。

    阮朝暮躺在床上,闭着眼思索着该用怎样的措辞跟迟远提分手比较委婉。迟远累的睡着了,汗津津的窝在他怀里,看上去又温顺,又美好。他睡的很熟很恬静,身体蜷缩成一个脆弱的弧度。

    “对不起。”阮朝暮看着这样的迟远,只觉得心痛如割,但他总归是要取舍,而迟远,毫无疑问,是他要舍弃的那一个。

    迟远睡得并不沉,阮朝暮离开房间的时候,他迷迷糊糊睁开了眼睛,房间里什么也没有留,他腰间酸软的厉害,几乎爬不起来,但迟远已经明白阮朝暮的意思。

    他发信息给阮朝暮,只几个字。

    “我有多长时间?”那么平静,那么直截了当,文字的力量是冷冰冰的,所以阮朝暮并不知道,迟远打出这几个字的手,抖得有多么厉害。

    阮朝暮回他:“林喻给了我一个月。”

    看起来答非所问,迟远却懂了。

    那天以后,阮朝暮再也没回过那个家,其实阮朝暮是想要把那栋房子留给迟远的,但林喻却不同意。阮家买下这房子是阮朝暮二十岁的事,林喻家就在阮家隔壁。那栋别墅不光是阮朝暮和迟远住了十年的地方,也是阮朝暮和林喻相识的地方。一处宅邸,充斥着两段恋情的一切,阮朝暮觉得很别扭,但林喻却不知道。

    遇到周洲的时候,周洲告诉他,迟远只是阮朝暮包养的情人而已,他并不知道在周洲离开的这一年,他们的关系已经发生了变化。林喻就像是远归的女主人,理所当然的要住进男主人的房间。

    迟远的行李已经打包好了,三个超大的旅行箱,里面是十年里阮朝暮送给他的一切,他丝毫没有净身出户的意思,理所当然的笑纳了阮朝暮给他的一切。在对周洲的态度上就可以看出来,阮朝暮对情人出手相当大方,他给迟远的名车名表都是成沓的,还包括市中心一套十分地角不错的公寓。迟远的退休金确实很丰厚,可以说他下半辈子躺在家里,也足够衣食无忧,还是可以小小挥霍一下的那种。

    作为一个被包养的情人,这样的结局已经很好了。

    阮朝暮帮迟远提着行李送他出门,那架势仿佛迟远只是出去旅游,两个人沉默不语,若是细细去看他们的表情,反倒是阮朝暮显得似乎更痛一点。

    看到等在门外的是叶琛,阮朝暮有些微的惊讶和酸涩,然而他什么也没说,只是帮迟远把行李搬上车,随后轻声说一声再见。

    迟远点点头,打开车门,却是阮朝暮叫住了他。

    “不最后给我一个拥抱吗?”男人厚颜无耻地说,他的喉结翻动,眼底蓄着的泪水,比迟远还多。

    “不需要。”迟远漠然回答,甚至还微微笑了笑,这笑容让阮朝暮的心愈发抽痛起来,他突然意识到自己可能自作多情了。

    他有些茫然地点点头:“祝福你。”

    “我不想祝福你。”迟远轻声说,随后上了车,扬长而去。

    那一天,迟远并不知道,阮朝暮站在门口,对着他离开的方向站了很久。就像阮朝暮更不会想到,坐在车上的迟远默默在心里说的话是:“我会回来的,阮朝暮,我发誓。”

    第十三章

    林喻搬进来的第一天,就让佣人收走了所有和迟远有关的痕迹。他记性很好,记得十年前阮朝暮的一切习惯,所有不属于记忆的东西,都被他统统扔掉。

    一些迟远常用的下午茶器皿,不是什么高大上的牌子,好像是迟远从哪个小店淘来的手工制品,骨瓷烧制,釉色均匀,设计的是卡通样式,一只狮子杯,一只兔子杯。

    兔子杯被笨手笨脚的佣人打破了,阮朝暮把碎片拾进垃圾桶里,突然想起那是迟远搬进来的第二个月,在隔壁街一个很文艺的手工店里买的,据说是店主自己做的。

    十八岁的迟远笑着举起杯子,他那时候还没长开,才刚到阮朝暮的下巴,巴掌大的脸,下巴尖尖的,只有眼睛很大,水灵灵的,跟手里的杯子一样可爱:“阮先生,我在隔壁买的杯子,很好看,我们可以用来喝你说的那个红茶。”

    小孩子刚住进来,怯生生的,很多东西都不懂,可是又不想露怯,所以在阮朝暮面前拼命表现,只可惜好像表现的不太对地方。

    阮朝暮啼笑皆非地摸了摸他的头:“嗯,很好看。”

    林喻抱着纸箱从楼上下来,看见阮朝暮在对着垃圾桶发呆:“干什么呢,舍不得就赶快去追回来。”

    阮朝暮恍惚间回过神来,抬头笑道:“怎么会。”

    林喻抿嘴看着他,并不吭声。

    家里变的东西比林喻想象的要多的多,到处都是属于两个人生活的痕迹。盥洗室里只余下一半的洗漱用品,泾渭分明的摆在另一边,空荡荡的地方突兀的显示着这里曾经居住的另一个人。

    阮朝暮的卧室里,那些一看就属于迟远的小玩意儿被林喻统统扔进袋子里,可佣人们却告诉他,里面有一些是阮先生的。

    呵,他从来不知道,三十岁的阮朝暮曾经不屑一顾的东西,会被四十岁的他当做宝一样散落在家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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