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
“我会想哥哥的,还有娘,若是我此行顺利,能够尽快结束此战,等国泰民安,哥哥要娶一个好嫂子,再生几个孩子,我回来的时候,成了姑姑,家里热热闹闹的,想想都开心呢。”
林怀瑾从林琅手里抽出自己的手,在林琅的颊边掐了一下,带了几分无可奈何道:“小丫头。”
林琅手背在脸上抹了一把眼泪,再仰起头,月光下,眼睛亮的如同明珠,她笑了笑,驱走了方才的感伤,“说定了哦。”
林怀瑾轻轻牵起唇角,露出淡淡的笑容,应道:“好。”
承诺,代表希望。
他会娶一个心爱的女人,生下自己的孩子,他的妹妹有朝一日会平安归来,他的孩子能够甜甜的喊上一声姑姑。
无论多久,总会有那么一天的。
林琅带着笑转身离开了自己的郡主府。
只是没料到,竟然还能有意外之喜。
************************************************************************************
府后门有一辆不起眼的小马车,黑马在前,见到林琅就欢悦的开始刨蹄子,如同见了主人的热情大狗,正是毛豆,而驾车的人是平叔。
林琅连忙过去,先是摸了摸毛豆的头,好好地亲近了下,平叔也下了马车,站到林琅身边,又赶紧喂了毛豆几颗豆子,示意它要安静。
林琅侧头问道:“平叔你怎么也来了,你的伤不是还没好全么。”
“那是对外说的,为了不打草惊蛇,”平叔小声道,“小姐,事情我都知道了,你要去找那位,路途遥远的,平叔我哪能放心啊。”所以在那些神秘人一找上他,他立刻就答应了,反正就是带着他家小姐去找人嘛,他去总比别的马夫强,起码安全啊。
林琅心中感动,但也不禁露出愧疚之色,她本不想将这件事牵连到家里人的,平叔之前为她受了那么严重的伤,年纪又大,总该在家里养老,怎么能还让他跟着自己走这条路。
“小姐你可别要哭啊,平叔没事的哈,来京的时候是我带你来的,走的时候也得是叔啊,来,上车吧。”平叔顿了一下,“哦,对了,还有一位。”
平叔话音一落,马车里传来一个男声,“人都到了还磨叽什么,生怕别人不知道么。”一只大手掀开车帘,一张秀正的脸露了出来,竟然是王鸭子。
一如以往的嘴毒,先是上下打量了林琅,而后露出嫌恶的表情,“我说郡主大人啊,咱们是赶路,你怎么还一身女装啊,是不是生怕不能给土匪当丫鬟啊。”
林琅惊讶,“你怎么在这?”
“我是负责你一路安全的,别废话了,赶紧上车赶路,晚了出不了城门。”
林琅知道时间紧迫,不再多语,动作轻巧的跳上车,倒是让王鸭子挑了下侧眉。
******
黑夜中,京中大部分人都已经进入睡眠,不起眼的马车哒哒出行走在街上,很快到了城门,显然已经经过商议,特地开了门让林琅一行人离去。
他们是偷偷出京去找出使队伍的,自然要小心谨慎不要被人发现或跟踪。
期间除了毛豆偶尔的喷鼻声,三人都没开口说话,生怕惊动他人,引起注意。
直到出了城门,林琅才掀开车窗的缝隙朝外看了看,朱色城门缓缓闭上,像是真正的告别。
她离开京城了。
真想不到,当年千辛万苦的来到京城,以为这辈子都会在京中度过,如今竟然会离开,世事真是无常,可林琅并不感到后悔。
小心翼翼的合上窗,林琅看了王鸭子一眼,她早在不崀山相遇时就知道他是皇上的人了,只是没料到皇上会派他来保护自己,然而一想到他的身份和母亲有关,心中不免生出好奇,说起来也算是有渊源的熟人,想必这也是皇上的一番心意吧。
*********
出了京城,林琅才知道起了战火的世道到底有多乱,即使他们驾着的只是一辆不起眼的小马车,依旧被三四批团伙盯上了,好在王鸭子警惕性高,总能提前发现,毛豆又是擅跑的高头大马,匪人们根本追不上。
每次都能将匪人甩到后面,这时候王鸭子往往要感叹一番毛豆的“大材小用”,若是在战场,毛豆绝对是匹屡现神勇的良马。
听多了这话,林琅心里也不是滋味,总会怼上一句,就怕敌方甩出一把豆子,毛豆就跟着豆子跑了。
当年不崀山时,她就是用豆子引的毛豆,自家的马,她能不了解么。
听到林琅这话,王鸭子就憋气了。
******
出了京城边缘的危险之地后,三人到了一个镇子落脚,王鸭子去成衣铺特地为林琅买了男装,又乔装一番,林琅这才知道王鸭子出神入化的易容本事。
她本是稀有的美貌,经过王鸭子的手,彻底成为一个矮个的满脸雀斑小子,搁在人堆里毫不起眼。
连毛豆都被妆点了一番,本来在京城养的皮毛光滑,膘体壮健,出了小镇后,俨然成为一匹高个子的杂毛灰马,在一众群马,如同一个傻大个,土的不能再土了。
王鸭子乔装变成普通相貌男子,平叔就不必易容了,他本就是下田的汉子,说话腔调和样貌和平民一样,反而是最容易混入人群的。
这样一来,路上打劫的人瞬间少了一半,有时候在必要情况时,王鸭子还能将自己易容成一个脸色惨白身患疾病的年长妇人,身上涂上一种药草,泛着酸臭味道,逢人都离得远远的。这样他们就成了赶路求医的队伍,如今兵荒马乱之际,更加不会引起人注意。
只是见识到王鸭子神乎其技的易容术,林琅心里总是犯嘀咕,后来还是王鸭子自己说漏了嘴,林琅这才知道当年不崀山上刺杀沈连卿的人竟然是他。
就是这个人,将自己推下山崖的!
面对林琅的质问,王鸭子连连摆手,表示自己当时打得是沈连卿,林琅是被他撞下去的,要找也得找端王去。
当时他自己是受命于五皇子才不得不行刺沈连卿,也不能全怪他,最后还笑着对林琅说:再说了,你这不是身有神运,大难没死么。
林琅总算知道之前他说自己幸亏没死在不崀山是怎么回事了,当时他闪烁其词,后来又说起了她的身世,她根本没注意,这下全明白了。
面对林琅的怒火,王鸭子的办法是祸引东墙,让平叔加快行程,赶紧追沈连卿的队伍。
“罪魁祸首是端王爷啊,郡主不能都怪我吧。”王鸭子嘿嘿笑着。
现在又是郡主了,这一路上他以不引人注目的名头可是一直叫她疯丫头的。
林琅沉着脸,才不搭理他,坐到车厢前面去和平叔说话,王鸭子落了个没趣,啧了一声干脆躺下了。
******
他们出京也有月余了,掀开车帘外面的景色已是淡黄,这不禁令林琅想起当年从渝镇出来的情形,那时,也是一车一马,树林山间,偶有鸟啼,只是终究还是有些不一样了……
平叔回头看了一眼林琅问道:“小姐,是不是累了,要不休息会儿?”
“没有,”林琅惦记着沈连卿,周遭的安静只会让她陷入胡思乱想,何况此次行程攸关国事,她怎么会吃不了苦,“我没事,继续往前走吧。”
“那行,小姐喝点水,这有干粮,先对付下吧。”平叔拿出之前在镇子里买的干粮,就这点吃的可花了他们不少银两,因为战乱如今物价飞涨,人心惶惶,三十年前那场大战依旧影响着申国人,可以说申国与燕国的这场战是输不起的。
林琅接过干粮,掰了一半塞到平叔手里。
平叔没说什么客气话,嘿嘿笑了下接过去了,咬了一口,真是没滋没味的,突然就叹了一声,“哎呀,要是杏儿那丫头在就好了,真想吃她那口蜜雪糕啊。”
后面一句话不禁咽了下去:可惜啊,再也吃不到了。
林琅沉默了片刻,道:“等事情都完了,我给平叔做,之前杏儿跟我说过怎么做的。”
“那敢情好呀,平叔等着啊。”
林琅微微一笑,心中的虽感伤却不再像之前那样悲痛了,逝者纵然离去,曾经的痕迹也会存留,甚至继续影响着,只要生者不会忘记,就如同对方始终陪伴在身边一样。
林琅抬头是还未见黄的青翠枝条,越过便是莹蓝碧天,交错中透下暖色的日光,美得让人不由自主的弯起唇角。
这大好景色如此璀璨,杏儿,你也看到了,对吗。
为了这美景,她也绝不会任由铁蹄将其践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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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想哥哥的,还有娘,若是我此行顺利,能够尽快结束此战,等国泰民安,哥哥要娶一个好嫂子,再生几个孩子,我回来的时候,成了姑姑,家里热热闹闹的,想想都开心呢。”
林怀瑾从林琅手里抽出自己的手,在林琅的颊边掐了一下,带了几分无可奈何道:“小丫头。”
林琅手背在脸上抹了一把眼泪,再仰起头,月光下,眼睛亮的如同明珠,她笑了笑,驱走了方才的感伤,“说定了哦。”
林怀瑾轻轻牵起唇角,露出淡淡的笑容,应道:“好。”
承诺,代表希望。
他会娶一个心爱的女人,生下自己的孩子,他的妹妹有朝一日会平安归来,他的孩子能够甜甜的喊上一声姑姑。
无论多久,总会有那么一天的。
林琅带着笑转身离开了自己的郡主府。
只是没料到,竟然还能有意外之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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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后门有一辆不起眼的小马车,黑马在前,见到林琅就欢悦的开始刨蹄子,如同见了主人的热情大狗,正是毛豆,而驾车的人是平叔。
林琅连忙过去,先是摸了摸毛豆的头,好好地亲近了下,平叔也下了马车,站到林琅身边,又赶紧喂了毛豆几颗豆子,示意它要安静。
林琅侧头问道:“平叔你怎么也来了,你的伤不是还没好全么。”
“那是对外说的,为了不打草惊蛇,”平叔小声道,“小姐,事情我都知道了,你要去找那位,路途遥远的,平叔我哪能放心啊。”所以在那些神秘人一找上他,他立刻就答应了,反正就是带着他家小姐去找人嘛,他去总比别的马夫强,起码安全啊。
林琅心中感动,但也不禁露出愧疚之色,她本不想将这件事牵连到家里人的,平叔之前为她受了那么严重的伤,年纪又大,总该在家里养老,怎么能还让他跟着自己走这条路。
“小姐你可别要哭啊,平叔没事的哈,来京的时候是我带你来的,走的时候也得是叔啊,来,上车吧。”平叔顿了一下,“哦,对了,还有一位。”
平叔话音一落,马车里传来一个男声,“人都到了还磨叽什么,生怕别人不知道么。”一只大手掀开车帘,一张秀正的脸露了出来,竟然是王鸭子。
一如以往的嘴毒,先是上下打量了林琅,而后露出嫌恶的表情,“我说郡主大人啊,咱们是赶路,你怎么还一身女装啊,是不是生怕不能给土匪当丫鬟啊。”
林琅惊讶,“你怎么在这?”
“我是负责你一路安全的,别废话了,赶紧上车赶路,晚了出不了城门。”
林琅知道时间紧迫,不再多语,动作轻巧的跳上车,倒是让王鸭子挑了下侧眉。
******
黑夜中,京中大部分人都已经进入睡眠,不起眼的马车哒哒出行走在街上,很快到了城门,显然已经经过商议,特地开了门让林琅一行人离去。
他们是偷偷出京去找出使队伍的,自然要小心谨慎不要被人发现或跟踪。
期间除了毛豆偶尔的喷鼻声,三人都没开口说话,生怕惊动他人,引起注意。
直到出了城门,林琅才掀开车窗的缝隙朝外看了看,朱色城门缓缓闭上,像是真正的告别。
她离开京城了。
真想不到,当年千辛万苦的来到京城,以为这辈子都会在京中度过,如今竟然会离开,世事真是无常,可林琅并不感到后悔。
小心翼翼的合上窗,林琅看了王鸭子一眼,她早在不崀山相遇时就知道他是皇上的人了,只是没料到皇上会派他来保护自己,然而一想到他的身份和母亲有关,心中不免生出好奇,说起来也算是有渊源的熟人,想必这也是皇上的一番心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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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京城,林琅才知道起了战火的世道到底有多乱,即使他们驾着的只是一辆不起眼的小马车,依旧被三四批团伙盯上了,好在王鸭子警惕性高,总能提前发现,毛豆又是擅跑的高头大马,匪人们根本追不上。
每次都能将匪人甩到后面,这时候王鸭子往往要感叹一番毛豆的“大材小用”,若是在战场,毛豆绝对是匹屡现神勇的良马。
听多了这话,林琅心里也不是滋味,总会怼上一句,就怕敌方甩出一把豆子,毛豆就跟着豆子跑了。
当年不崀山时,她就是用豆子引的毛豆,自家的马,她能不了解么。
听到林琅这话,王鸭子就憋气了。
******
出了京城边缘的危险之地后,三人到了一个镇子落脚,王鸭子去成衣铺特地为林琅买了男装,又乔装一番,林琅这才知道王鸭子出神入化的易容本事。
她本是稀有的美貌,经过王鸭子的手,彻底成为一个矮个的满脸雀斑小子,搁在人堆里毫不起眼。
连毛豆都被妆点了一番,本来在京城养的皮毛光滑,膘体壮健,出了小镇后,俨然成为一匹高个子的杂毛灰马,在一众群马,如同一个傻大个,土的不能再土了。
王鸭子乔装变成普通相貌男子,平叔就不必易容了,他本就是下田的汉子,说话腔调和样貌和平民一样,反而是最容易混入人群的。
这样一来,路上打劫的人瞬间少了一半,有时候在必要情况时,王鸭子还能将自己易容成一个脸色惨白身患疾病的年长妇人,身上涂上一种药草,泛着酸臭味道,逢人都离得远远的。这样他们就成了赶路求医的队伍,如今兵荒马乱之际,更加不会引起人注意。
只是见识到王鸭子神乎其技的易容术,林琅心里总是犯嘀咕,后来还是王鸭子自己说漏了嘴,林琅这才知道当年不崀山上刺杀沈连卿的人竟然是他。
就是这个人,将自己推下山崖的!
面对林琅的质问,王鸭子连连摆手,表示自己当时打得是沈连卿,林琅是被他撞下去的,要找也得找端王去。
当时他自己是受命于五皇子才不得不行刺沈连卿,也不能全怪他,最后还笑着对林琅说:再说了,你这不是身有神运,大难没死么。
林琅总算知道之前他说自己幸亏没死在不崀山是怎么回事了,当时他闪烁其词,后来又说起了她的身世,她根本没注意,这下全明白了。
面对林琅的怒火,王鸭子的办法是祸引东墙,让平叔加快行程,赶紧追沈连卿的队伍。
“罪魁祸首是端王爷啊,郡主不能都怪我吧。”王鸭子嘿嘿笑着。
现在又是郡主了,这一路上他以不引人注目的名头可是一直叫她疯丫头的。
林琅沉着脸,才不搭理他,坐到车厢前面去和平叔说话,王鸭子落了个没趣,啧了一声干脆躺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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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出京也有月余了,掀开车帘外面的景色已是淡黄,这不禁令林琅想起当年从渝镇出来的情形,那时,也是一车一马,树林山间,偶有鸟啼,只是终究还是有些不一样了……
平叔回头看了一眼林琅问道:“小姐,是不是累了,要不休息会儿?”
“没有,”林琅惦记着沈连卿,周遭的安静只会让她陷入胡思乱想,何况此次行程攸关国事,她怎么会吃不了苦,“我没事,继续往前走吧。”
“那行,小姐喝点水,这有干粮,先对付下吧。”平叔拿出之前在镇子里买的干粮,就这点吃的可花了他们不少银两,因为战乱如今物价飞涨,人心惶惶,三十年前那场大战依旧影响着申国人,可以说申国与燕国的这场战是输不起的。
林琅接过干粮,掰了一半塞到平叔手里。
平叔没说什么客气话,嘿嘿笑了下接过去了,咬了一口,真是没滋没味的,突然就叹了一声,“哎呀,要是杏儿那丫头在就好了,真想吃她那口蜜雪糕啊。”
后面一句话不禁咽了下去:可惜啊,再也吃不到了。
林琅沉默了片刻,道:“等事情都完了,我给平叔做,之前杏儿跟我说过怎么做的。”
“那敢情好呀,平叔等着啊。”
林琅微微一笑,心中的虽感伤却不再像之前那样悲痛了,逝者纵然离去,曾经的痕迹也会存留,甚至继续影响着,只要生者不会忘记,就如同对方始终陪伴在身边一样。
林琅抬头是还未见黄的青翠枝条,越过便是莹蓝碧天,交错中透下暖色的日光,美得让人不由自主的弯起唇角。
这大好景色如此璀璨,杏儿,你也看到了,对吗。
为了这美景,她也绝不会任由铁蹄将其践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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