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顾颐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了,“始祖是不会主动提出把你转化成血族的……”
    “哎,不过是开个玩笑而已。”该隐慢悠悠地说,“六十多年都没人来跟我说句话,现在看见你,我心里高兴嘛。”
    这下顾颐的嘴角也在抽了:“六十年前,您可不是这样。那时候恐怕已经有数百年都没人进入过迷宫了吧?”
    “那时候当然不一样。”该隐仍旧慢悠悠地说着话,“那时候我所有的力量都用来维持十三处封印,既没有精力,也没有兴趣跟人聊天。不过,这次你们把迈卡维的力量削弱了,我也就不必再费力维持他的封印,当然就有心情找你们来说说话了。”
    “找我们?”唐骥敏锐地抓住了该隐话里的线索,“是你——咳,是您把我们弄到这儿来的?”
    “当然了。”即使没有露面,也能听出来该隐声音里的愉快,“毕竟这么多年来,我为了维持封印不得不沉睡,实在也是太无聊了。现在你们解放了我一部分精力,让我终于可以出来活动了,我也要感谢你们一下嘛。怎么样,要不要我来给你初拥?这样,你就会成为比上古者的世代更高的血族,可以一统十三氏族了。”
    “始祖!”顾颐脸都黑了。他现在可以确定这的确就是该隐本人了,也很高兴该隐终于不必再沉睡,但——他怎么不知道,始祖居然是这样的始祖,听起来——好像很不靠谱的样子啊。
    “哈哈哈哈——”迷宫那个角落里传来一阵笑声,红色血雾向两边分开,一个人影缓步走了出来。
    说起来,在血族当中,该隐的相貌实在算不上什么卓然超群的,但他有一种难以用语言形容的气质,以至于你第一眼看见就会觉得,最高阶的血族就应该是这个样子,至于他的脸反而不重要了。
    “始祖——”顾颐下意识地后退一步,把唐骥又往自己身后拽了一下。
    “不用这么紧张吧。”该隐有点无奈地抓抓头发,“我以为我没这么可怕。再说,我刚才还说要感谢他的。”
    唐骥干笑了一声:“您不可怕,顾颐他只是担心我冒犯您而已。”至于感谢什么的,那就算了吧,当然,如果该隐还有一滴上帝之血……
    该隐再次笑了起来:“上帝之血嘛,我是没有了。不过,原来的那滴,你们也没有用完,哪里还需要第二滴上帝之血呢?”
    “没有用完?”唐骥下意识地转头去看顾颐。
    顾颐一脸茫然:“我用完了……”那颗红色的宝石完全融入了三代迈卡维的体内,没有剩下一点碎屑。
    该隐耸了耸肩:“如果是一整滴上帝之血,即使是三代也能够完全恢复成人类,那封印也就会消失,不会再把他拉回棺材里了。”
    顾颐怔了一下,随即苦笑:“的确,那不是一整滴上帝之血,而是曾经被打磨过,切下来一些透明的碎片……”
    “哦,其实上帝之血的力量主要就在那些透明的部分里。”该隐随口说着惊人的秘密,好像在说白菜帮子不如白菜心好吃似的,“红色的部分虽然占比例更大,其实却是杂质居多,并不是精华。”
    但是这个秘密对唐骥来说已经有些没用了:“可是碎片也被用掉了。”
    “不!”顾颐却一把抓住了他,“碎片应该——并没有全部用掉!你忘记了吗?安德烈那个坠子,只剩下了一小半!另一半呢?”
    “另一半,当然还在。”该隐慢条斯理地接口,“而且,还在你之前生活的地方呢。”
    “您怎么知道?”唐骥不敢置信地问。
    该隐笑了笑。他这个笑容跟刚才不一样,似乎多了些什么东西:“当然是我感应到的。别忘了,我也曾经是上帝的后代呢。”
    该隐是亚当的儿子,而亚当,则是上帝根据自己的形象创造出的第一人。虽然传说上帝只是用尘土造出了亚当,但既然是上帝赋予了他生命,他的血脉也就与上帝是分不开的了。
    “那我们赶紧回去找另一半坠子!”唐骥现在简直恨不得能插上一对翅膀,马上飞回上海,“我想,那一半坠子很可能是丢在车库里了!或者有可能被人捡走,毕竟是黄金镶嵌的!”
    该隐托着下巴听他计划回去之后从展览中心的工作人员开始调查,不紧不慢地插了一句:“好像你们先得走出迷宫呢。”
    他眼神里颇有些恶作剧的意味,指了指外面:“封印被开启,整座血雾迷宫都会有动静,现在外面已经聚集了十二氏族的长老们,如果你们现在出去,正好可以跟他们打声招呼。”
    “始祖——”顾颐的脸又黑了。现在出去,对上十二氏族的长老?那除非他再得到一滴该隐的血。
    该隐很愉快地欣赏了一下顾颐的表情,这才笑了起来:“好吧,既然你们帮我解决了一个封印的负担,我也该做点什么了。”
    他拍了拍黑色的长外衣,转身向着某个方向走过去:“既然我不想恢复成人类,那么血族,就还是我的责任。跟我来吧,梵卓族这个后辈做的事,总要向所有的人都讲清楚才好。”他忽然回过头来,冲顾颐眨了眨眼,“否则,等你变成了人类,难道还要被血族追杀吗?这个,就算是我的谢礼吧。”
    随着他的脚步,迷宫里的血色雾气如同退潮般向两边退去,前方出现了一扇正在缓缓敞开的大门,而从越来越宽的门缝里,正投射进越来越多的光线。一刹那间,整座迷宫仿佛都活了起来,重新充满了希望,正如此刻,唐骥和顾颐的心。
    希望,一直都在前方呢……
    作者有话要说:  啊,终于终于,写完了,这结尾拖了这么久,写了又改,改了又删,总算是找出一个我自己觉得还蛮合理的结局了。于是,撒花庆祝完结……
    因为过年之前是不会再开文了,所以,就在这里给大家拜个早年吧,感谢大家陪伴我走过了2017年,2018年也希望大家多多支持哟。比如说——有耽美言情都看的读者,就请给下面要开的古言《殊联碧合》捧个场吧。祝大家新年蒸蒸日上,钱钱滚滚而来哟……鞠躬……
    第139章 番外:血月之夜(上)
    澳门,世界四大赌城之一,除了专门的赌场之外,几乎每家高档酒店都会有自己的赌场,同样生意兴隆。
    莲花酒店是近几年新开的一家高级酒店,各项设施一应俱全,赌场当然也不会缺少。而且,因为开在酒店内部,保密措施极好,吸引了不少有要求的客人。尤其是每晚七点以后,几乎没有一张桌子是空着的。
    赌场设在酒店顶层,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各种赌博方式都有。一片喧闹声中,大概就要数德州扑克的几张桌子最为安静了。而坐在这几张桌子旁边的人,也大多都是西装革履衣冠楚楚,就是平均颜值好像都比其它桌子要高一些似的。
    不过,今天晚上有一张桌子特别吸引大家的注意力,主要是这张桌子上,今天居然坐了两个超级帅哥,而且风格迥异。
    一个穿得像只孔雀,玫瑰红条纹衬衫在灯光下亮得扎眼,如果不是黑发黑眼压住了那股子骚包劲儿,恐怕他就要飘到天上去了。虽然是坐在德州扑克的桌子上,但他衬衫袖子高高卷起,露出结实有力的小臂,手腕上那块梵克雅宝的手表用的是蓝宝石表盘,灯光下同样熤熤生辉,简直跟衬衫的颜色撞了个火星四溅,晃得其他人都有点想遮住眼睛。
    这人打起牌来也像他的衣着一样肆意,今天晚上就数他偷鸡偷得多,眼前的筹码数量变化仿佛过山车,不是成堆地扔出去,就是成堆地收回来,看得人心惊肉跳。
    相比之下,另一位就完全是一副绅士模样了,简单的米白色衬衫,蓝灰色长裤,连坐的姿势都优雅淡然,除了一对蓝钻袖扣,浑身上下找不到别的装饰物。
    与他的衣着相配的是他稳重的台风,开牌一个多小时,他始终都那么稳稳坐着,脸上的表情都没怎么变化过,追加筹码也永远是不温不火。但是现在,整张桌子上,就数他面前的筹码最多,好像今天晚上的运气都跑到他那里去了。
    因为德州扑克的桌子比较安静,开牌又不算久,所以多数人即使注意到了这张桌子,也大都是在看帅哥,而很少有人其他赌客,更没人注意荷官。
    荷官是个三十岁出头的青年人,穿着酒店的制式马甲和白衬衫,脸上挂着非常标准的笑容。不过,如果有人从开牌的时候就在仔细观察,会发现他现在的笑容已经相当僵硬了,如果不是因为训练有素,恐怕现在已经要笑变形了。
    就在他对面,还有个穿黑西装的中年人,虽然他没有什么笑容,但面部肌肉却跟荷官有极其微妙的相似——僵硬。
    这中年人看起来像是个普通赌客,不过荷官心里当然很清楚,这是赌场的人。这人扮演的就是鱼饵的角色。一方面他通过适当的输钱给赌客一点甜头,之后他们再输的时候就会欲罢不能,有些人甚至会失去理智,直到把身上的钱全部输光乃至欠债。另一方面,他还可以带着大量赢来的钱离开赌场,通过昭示自己的好运气,吸引一些也指望有好运的赌客前来,顺便还可以显示一下赌场的“公平公正”。
    能担任这样的角色,当然都是高手,但是今天晚上,也不知是他运气实在不好还是怎么,面前的筹码已经输掉了一大半。算一下的话价值已经在三十万左右了。
    他的筹码当然都是赌场提供的,一晚上就输掉三十万,即使他是“自己人”,这种情况也是不行的。更何况这个赌场的老板心狠手辣,今天又是本月的最后一天,输掉这笔钱,他这个月的收入就是负数,老板绝对不会让他好过的!
    不过,这一轮运气或许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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