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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如烟就是喜欢夜店那种喧闹、迷乱、没有底线的感觉。她觉得,她自己就是为了夜生活而生的。当她加入女子特警队后,主动申请去做各种酒吧、夜场的侦查工作。叶岚有时也会给她讲其中的危险性,讲当年她们如何身处险境。她每次都是莞尔一笑:
    「叶子姐,你这大家闺秀一样的气质,一看就不是过夜生活的人。扮成什么样子人家也能看出来。我嘛,小家碧玉,天生淫荡,同那些夜场动物是一路货色。」
    时间久了,叶岚也就由她去了。而她确实在那些声色场所游刃有余,无论扮客人还是扮小姐,让人挑不出半点儿破绽,经常获得很多有价值的情报,甚至还发展自己的线人网络。叶岚也知道她经常以工作为名义,出入那些夜场去玩儿。她也就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相对于前任队长梁若雪的强势风格,女孩们更喜欢叶岚的领导方式。她的管理方法也同她的性格一样,极其温柔,真的象姐姐一样,从不会强力约束手下的人。所以沈如烟一直称她为叶子姐。
    「我觉得,你对她们太好了。」有一次她的分队长实在看不过去,对叶岚讲。「你看沈如烟,三天两头就迟到,眼圈黑黑的,一看就是逛了夜店的。」
    「都是女孩子嘛,都有爱美爱玩的天性。成年人,也不必管的太死。让她们自由发挥自己的长处呗。」
    分队长碰了个软钉子,索性就由她去了。
    女孩子多的地方闲话就多,这段对话某天就传到沈如烟的耳朵里去了。她忿忿地咕哝了一句:「多管闲事。」可心里却更加喜欢自己的队长。
    川妹子沈如烟幼时的成长环境不好,单亲家庭,母亲带着她和哥哥两个人长大。哥哥走入社会后同一些有背景的人一同开了一家金融公司,后来因为涉入非法集资被查封。公司里那些有背景的人都把自己洗的干干净净,只留她哥哥一个人顶罪。她哥哥已经被羁押了快十年了,却一直没有宣判。哥哥入狱的时候她还在上中学,她妈妈一夜之间愁白了头发,把大部分的时间都花在上访、托关系上面,再也没有时间管她。她开始憎恨这个社会,同社会上的人交往。为了改变自己家庭的社会地位,她没有选择去读大学,而是选择了警校。
    她加入特警队后,觉得队长叶岚对大家的关怀无微不至,让她感到一种家庭的温暖。渐渐地,她把叶岚当成了自己的亲姐姐一样看待。这个大家闺秀一样的叶子姐姐的一举一动无一不让她折服。她听说过一些关于她的传闻:很多次被歹徒擒住失身,被酷刑折磨,甚至失陷在金三角的毒窟长达半年多……她无法想象看起来优雅柔弱的她是怎么样从那些地狱中生还过来的。然而,那些悲惨的经历好象并未影响到她,她就像是一朵经历了风雨洗礼的空谷幽兰,反倒愈发的优雅、芳香。
    这次来到岛城,她几乎每天晚上都去那些夜场:苏荷、 、感觉……有时候叫上程茵,有时候她独自一人。在同那些形形色色的人的聊天中,她了解到很多的情况。她忽然有了一个疯狂的主意。
    同肖长劲吃饭回来的第二天早上,如往常一样,叶岚穿戴好一身的nike跑步装,下楼到了大堂里,发现等待她的不是程茵,而是睡眼惺松的沈如烟。
    「哎,怎么是你?程茵呢?」
    沈如烟大概今天清晨刚刚回来,脸上的妆花了大半,头发乱蓬蓬的,一身的烟味酒气。她身上还是昨夜叶岚看见她时穿的那套性感的露肩装,紧绷绷的迷你裙,高跟鞋。
    「我把她打发走了,说你有事儿找我。」
    叶岚又好气又好笑:「我啥时候有事情找你,你先上去睡个觉吧。」
    「不行,我刚整到一个好点子,正新鲜热乎呢。睡了一觉没准儿就忘了哈。」说着,她一把拉起叶岚的胳膊就向外走,「走,我陪你跑步去。」
    「嘿,你还穿着高跟鞋呢。就你这身……」
    「不要紧,这高跟鞋安逸得很……」看到叶岚怀疑的眼光,沈如烟索性把高跟鞋蹬掉,对着服务生喊:「帅哥,帮我收一下,一会儿回来取。」
    叶岚每天早起都来海边跑步,所以这边晨练的人也多了一个事情,就是来看美女。叶岚每天都是不同颜色的修身小背心、短小的热裤、色彩鲜艳的跑鞋,尽显劲爆的身材和天赐的肌肤,简直就是每天一遍的运动服饰秀。今天,海滩上晨练的人们好奇地看着这两个女孩。一个是天天来跑步的那个绝色美女,打扮清新脱俗。另外一个也是美女,但怎么看都像是一个坐台小姐,迷你裙、蕾丝的镂空上衣还露着大半的肩膀,简直就是黑白配。
    很多当地人都在猜测这个每天清晨锻炼的美女的身份,今天看到另外一个的样子,才有了答案:「原来是出台的,没准已经有人包养了,怪不得这么漂亮。」
    两名女警当然没有管别人在想什么。两个人在一边慢跑,一边低声交谈。叶岚突然停下了脚步,瞪大了眼睛看着沈如烟:「什么?!你要进夜总会?」
    几个离得较近的当地人听了个大概,偷笑着:看看吧,这两个果然是小姐。
    沈如烟四下看了一眼:「哎呀,你急啥子嘛?你听我把话说完。」
    原来沈如烟的主意是要化妆进入夜总会侦查。过去几天中,她大致摸清了这些夜店都是哪些黑社会团伙的势力范围。但是她发现自己无法再进一步获得更有价值的信息。原因很简单,出入酒吧、夜店都是那些小哥们。而那些大哥和高级人物都出没于夜总会。若想获得更多的关于聂岩团伙的信息,夜总会是一个更好的选择。
    叶岚昨天同肖长劲聊过之后,她也清楚像夜总会和私人会所一类的地方才能发现更要价值的资料和第一手信息。包括她自己在内的女子特警队中的很多人都曾经化妆进入这类的娱乐场所侦查过。但是她听到沈如烟的主意后还是有些担心,因为这次不同于以往的行动。为了保密起见,这次她们几乎是孤军作战。一旦发生什么事情,肯定不能报警。而自己在这边的人手不多,势单力薄,风险系数很高。
    「姐姐唉,你这个人怎么这么肉嘛。我自己肯定会处理的。」
    「那人家要你卖淫怎么办?」
    「那夜总会里有出台的,不是也有纯坐台的吗。我只卖艺,不卖身。」沈如烟的这句话,说得两个人都笑了起来。
    「哼,你要是碰到帅哥,你以为你不会出台么?卖就卖吧,你赚了钱,我这里也节省一些开销。我最担心是你的安全,万一出了什么事情……」
    「能出啥子事情?我脑门上又没有贴着『警察』两个字。回头你让程茵盯着夜场那块,我就找个渠道进夜总会哈。」
    叶岚把双手放到她的肩上:「那你一定要小心哦。回头到我房间去拿一套监听器去。」
    「休想啦,万一我碰到帅哥把持不住,岂不都被你偷听了去?」
    「呸,你以为我爱听啊!」
    两个女孩说说笑笑,渐渐地跑远了。
    沈如烟说做就做。她找到了自己在夜店认识下的一个小哥,这个小哥在一个夜总会里做领班。她让那小哥介绍自己进新艺城。多方面的消息都证实新艺城是聂岩的场子。
    小哥找到新艺城的妈咪陆思思。介绍说这是自己的一个朋友,从成都过来岛城,想来这边当坐台小姐,养家糊口。陆思思对沈如烟的外形很满意,放在新艺城也绝对是排在前面的花魁。谨慎起见,她前前后后地同沈如烟谈了几次,发现她对成都的夜总会颇有了解,听出来就是在各个场子里做过的,这才放了心,接受她进入新艺城。
    沈如烟在被选调进入特警队前在成都工作,从事一段时间的扫黄工作,她很熟悉那里色情行业的情况。她很清楚那些夜总会小姐们的工作内容。这些小姐们永远是在时间、人身安全和人格尊严方面没有任何保证的。她们带着自己的青春和肉体,游走于各个包房和那些客人之间。她们每天的工作就是喝进去各种颜色、各种价格的酒,然后再把那些喝进去的东西吐出来。那些出台的小姐,也就是可以陪客人睡觉的,要同各种肤色、各种体味的男人性交,然后再把射进去的东西包好拿出来。如果碰到那些变态的客人和各种变态的要求,那她们用来换取金钱的就不止肉体和美貌了,可能还有血肉、甚至性命。
    沈如烟之所以喜欢夜生活,是因为小时候孤独的记忆让她无法面对黑夜。她宁可让自己在黑夜中清醒着,同各色人等说话、喝酒、甚至胡来。但她选择进入夜总会做卧底时,她也不敢选择「出台小姐」这一职业。虽然她不在乎同不认识的男人上床,但她不想没有选择地被男人摆布。
    为了更好地掩饰身份,她同叶岚请示,要从索非亚大酒店里搬出去,单独租一间房子。
    「出去住可以,可一定要注意安全。」叶岚知道沈如烟一是为了侦查的需要,二是为了躲开她的管束。她把交给沈如烟一套窃听装备和一个小巧的追踪器:「给,这些装备上千万不能马虎,一定二十四小时开着。」
    「叶子姐姐,人家进了包房可是要脱光光的嘞,你让我往哪里放嘛?」
    叶岚故作严厉:「那是你的事情。如果我联系不上你,你就等着记过吧。」
    为了去夜总会方便,沈如烟在市南区找了一间民房,很快地搬了进去。第一晚上班,那个包房的客人就点名要她出台。沈如烟百般婉拒,说自己只是坐台的,家里还有老公。那个人拍了一万块钱出来:「这些够不够!」
    沈如烟摇摇头:「黄总,这不是钱的问题,我真的不出台的。」
    那个黄总大概没有看见过钱不能摆平的女人,脸上有些挂不住,一把就沈如烟按在沙发上,强行撕她的衣服。沈如烟拼命地挣扎,没有练过的客人哪里是她的对手。即便她没有使出真功夫来,那个男人也奈何她不得。
    这么一闹,闹来了领班。领班没拉开黄总,倒被扇了一个耳光。保安找来了经理。经理先是指挥几个保安把黄总从沈如烟的身上拉开,沈如烟趁机故作惊慌的样子,躲到了经理的身后。经理上下打量着被保安按倒在沙发上的男人:「你来干什么?砸场子吗?」
    男人嘴硬:「妈的老子花钱点她出台,怎么了?」
    经理对保安一努嘴,保安噼噼啪啪地扇了男人几个耳光。经理冷笑了一声:「聂总的场子是有规矩的!要么你现在滚,要么我扔你出去。」
    男人的酒被吓醒了,赶紧起身跑了,那一万块也不要了。在一旁目睹这一切的沈如烟深切地感到了聂岩团伙的严密组织和势力。她心里告诫自己,千万不要暴露身份,否则后果真的不堪设想。
    第二天晚上,她被领班叫来,告诉她来的是一伙老客人:「有聂总的朋友,要小心伺候。」她一进去就被吓了一跳,那个包房的客人点了六个小姐,领班的带她们走进去后,中间那个戴大金戒指的男人大手一挥,「都脱光!」
    一语成谶,这是沈如烟的第一反应。前两天刚和队长说过进包厢要脱光光,今天就遇到了。虽然和很多男人上过床,但是在一群男人面前脱光自己,她还是第一次。看着别的女孩麻利地脱下自己衣服,她心里犹豫了一下,也跟着脱下了衣服。
    今晚上来包房的姑娘个个漂亮。但是那个戴金戒指的男人却挑了她,拉着沈如烟坐在他的怀里,把手放在她的乳房上揉搓着:「嫩是新来的吧?以前没见过。」
    领班赶紧过来鞠躬:「王队长,她是新来的。川妹子,叫小燕。」
    「嗯,果然是川妹子,细皮嫩肉的,长得漂亮。思思哪里找来这么好的大嫚?」
    沈如烟异常小巧的乳头在王队长的手中变得坚挺,她敏感的身体已经在对她的大脑发出信号。她就势趴在了男人的肩膀上:「王队长,小燕刚来岛城,以后请王队长多照顾啊。」
    「哈哈哈——没问题,思思的人就是我的人。」
    这一晚男人们好像在谈论生意,谁家的场子做大了,影响到公司的生意了;哪里马上要拆迁,需要人手了……沈如烟有时在上面跳钢管舞,有时给他们点烟倒水,虽然没有得到完整的信息,但是从他们的谈话中,她也能猜出来,这个屋子里的要么是聂岩的手下,要么是与他关系很密切的人。这个王队长,听大家说话的口气,好像是个当官的。
    客人们玩到很晚才走。沈如烟在交小费的时候,故意漫不经心地问领班:「那个王队长是做什么的呀?看起来很厉害的样子。」
    「他呀,当然厉害了。他是岛城特警队的副大队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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