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是肾上激素给了刘宇勇气,他晚上在送仇归心回去的时候,罕见地拉着了仇归心的手。
    仇归心没有拒绝。
    于是,两个人手拉手地走了好几十步。
    这几十步,令刘宇回到宿舍的时候整个人都是飘的。
    先是晃醒了仇归时,一脸认真地说:“哥们,我可能真的要当你的兄弟了,我和归心在一起了。”
    仇归时:“哦。”
    反应冷淡,翻了个身继续睡。
    刘宇转身去晃狂歌的蚊帐:“陛下陛下,微臣有事启奏。”
    狂歌:“退朝,滚。”
    刘宇没滚,他蹲在狂歌床边,傻呵呵地笑着:“林俊,我和归心在一起了,太好了,她真的是个特别好特别好的女孩子,她比你妹妹好养活,我们还一起写小说,一起赚钱。今晚上我和她说了好多话,我的新小说和她要了章推,想想以后我们的小说可以相互章推就好高兴啊。”
    这点出息!
    别的男女恋爱都是奔着拉手亲嘴睡觉。
    这家伙,奔着章推……
    狂歌隔着蚊帐,对他说:“加油啊,等你变成大佬了,她也会很喜欢你给她章推。”
    “也是。”刘宇说:“我得变成大佬,现在她小说比我卖的好,均订也比我高,想想还挺丢脸的。”
    话落,也不理会狂歌了,打开笔记本怒码三千字。
    狂歌第二天起床,刚开始穿衣服,就听仇归时问她:“你腰还疼吗?我已经打好了早饭,赶紧起来吃早饭。”
    “好咧!”
    狂歌麻利穿好衣服洗漱完毕,将仇归时给她打的那份早饭啃光光,“你今天怎么这么早?”
    平时睡懒觉的都是仇归时。
    因为狂歌要早起跑步运动,所以早饭都是她去打。
    但自从她的腿受伤后,跑步也不行了,习惯早早起床的她只能以打饭的名义在校园里慢悠悠地散步。
    早上的她在看校园风景,也成了女校那些女生们眼中风景。
    “顺路。”
    “??”狂歌一点都不相信仇归时能顺路去打饭。
    她一边喝最爱的咸豆腐脑,一边刷手机。
    爆料她是女生的帖子不仅被置顶加精,而且大家依旧在立flag。
    简直把这当了个游戏,一个个玩的不亦乐乎。
    上铺的刘宇还在睡觉,平日里这家伙早就起来码字了。
    狂歌问仇归时:“刘宇和仇归心在一起,你不介意吧?”
    她对仇归时的家庭了解的比较清楚。
    仇归时:“又不是我被戴绿帽子了,有什么介意的。”
    狂歌:……
    说的好像戴绿帽子的是她一样。
    不过想到之前仇归心对她的各种甜言蜜语,狂歌就好心酸酸哦。
    说好了要当她的女人。
    棒打鸳鸯把她和司马翩翩打成了一对怨侣。
    哎,现在倒好,扭头就投入了别人的怀抱。
    说起来,她这算是被人渣了吗?
    狂歌这么一想,就挺悲伤的,吃饭的欲望也就更加强烈。
    把仇归时给刘宇打的那一份也全部啃光。
    末了,坐在床边唉声叹气。
    仇归时:“怎么了?”
    “自从我不运动以后,就觉得身上的肉好像变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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