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风缓缓睁开眼,蔚蓝的塞上晴空,像是初恋的笑脸,在迷离的眼神中,是那般可爱动人。他打了个长长的哈欠,突然觉得有些失态,匆忙看了看四周,士兵们都在休息,没有人注意到他,这才放心。
“兄弟们!吃肉咯!”
清风的一路小跑,嘴里叫唤着,许多还在迷糊的士兵听见吃肉,顿时清醒。
洛风起身,见清风冲在前面,兴高采烈,后面跟着燕北风,左右手拎着野兔野鸡,大约有十来只,同行的霍家为手里也没空着,竟然在肩头扛着一只健壮的雄鹿。
闻声而起的众人看的是眼睛直放光,嘴里的哈喇子忍不住的往外流。
在众人期待的目光中,三人将东西往地上一扔。
“来啊,统统拿去煮了肉汤,人人有份!”燕北风豪气一掷,大声下令道,煮汤的话大概没人勉强能分到一碗。
几个伙夫急忙跑来,望着地上一堆肉,舔了舔嘴唇,眉开眼笑的提溜起东西就去煮汤去了。
别说,这刺激可不小,所有士兵都眼巴巴的望着,满怀期待的等着喝汤,还有许多空山军的士兵索性围到了锅子跟前,馋的口水直流。
“收获不小啊。”洛风走到燕北风身旁,笑道。
“前路凶险,生死莫测,吃了这顿出征饭,不知道还能不能吃上庆功宴……”燕北风望着这群士兵,满腹忧愁的说到,所谓一将功成万骨枯,此战,纵然是胜了,又能有几人记得住他们的名字,无论胜败,都只是成就了自己的名声,而他们,大多数人,只会埋骨他乡。
人总是自私的,就算是圣贤,也逃不过人的天性,贤者贪名,宵小贪财,所为不同罢了。
“那就看你燕司马能否运筹帷幄,决胜千里了,一将无能累死三军,就像檀根,手下三员大将,数万大军,都被他白白葬送。”洛风觉得燕北风这么想有些钻牛角尖了,打仗没有不死人的,但是,要死得其所,像那些在虎头山下战死的鲜戎士兵,拓跋赤,乞洪,他们死的不值得……为了一个檀根……
“府帅说的是。”燕北风微微点头,出了口气。
……
大约是傍晚时分。
联军临时的营地里,一片热闹,士兵们好像过年一般,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嘴里喝着这塞上难得的肉汤,就好像喝到了琼浆玉露一般。
李药师的甘州铁骑却没有这般景象,他们匆匆喝过了汤,上马出发,燕北风交给他们先行探查的任务,于是李药师将甘州营分了四路,东西南北,前出侦查,以防止有鲜戎人的探子或者什么走漏了消息,虽然这荒原之上,人烟罕至,但是燕北风向来谨慎。
在一番吃喝过后,联军精神饱满,士气高涨,众将也是跃跃欲试,迫不及待的等着出发。
没多久,北边的侦骑率先赶回来,报告一切正常,于是,燕北风下令,全军全速前进!
趁着夜幕,带着满身的肉味,联军在些许寒冷的夜风中,扯紧衣裳,快速行进。
西边的地平线尽头可见青黑色的山脊线在若隐若现,从那里吹来的风,常年都带着深重的寒气。
“那里便是所谓的苦寒之地了吧。”燕北风指着西边感叹道。
“正是,那里就是风雪门的盘踞的地方,不过据我所知,泾州惨案后,门主孟清已经从常龙手里夺下了空空如也的泾州城,估计现在的泾州城,定然是一番崭新的模样。”洛风皱着眉头幽幽道,这是青莲给他传递的消息,如今的泾州城,确实是一番崭新的面貌,王母宫的废墟已经被清理,孟清花了重金重建了王母宫,风雪门的门徒也被陆续迁来了泾州定居,如今的泾州,已经恢复了生气,似乎,时间已经消弭了那场惨案的影响,不过,也由于当时整座城的生还者只有燕北风一人,又加上常龙全面封锁,所以,并没有造成很大的影响,以至于许多人只知道那里发生了瘟疫,其他的一概不知,更有甚者,一点儿也没听说过这件事……
“孟清?他难道与宫主相识?”燕北风不明白孟清为何要从常龙手里拿下泾州城,而且他还重建了王母宫的殿宇,难不成他与花镜宫主有什么要紧的关系?
“我猜,二人或许是挚友,或者是有其他关系,否则孟清也不至于这样,你知道吗,他都敢赴常龙的鸿门宴。”洛风说起此事,心中对于这个风雪门门主孟清,也是有些钦佩的,能逼迫常龙服软,割让泾州城,那也是有些手段的,自己当初只听说风雪门和长安府争斗不休,不过对于常龙来说,不过是疥廯之疾,可是没想到,风雪门一出手,就是这样令人惊讶的结果,看来,江湖中的各门各派,能存活到如今这个世道,没有一个是虚有其表,都得重视起来啊……
“嗯……我从未听宫主讲起过……不过也好,如此一来,这世间,除我之外,还能有人挂念宫主,有人记着那座养我长大的小城,发生过的一切,如果哪天我忘记了,还能有人提醒我。”燕北风的心情忽然沉重,这段过往,是一段难以诉说的伤痛,他常常不愿提起,可是又害怕被时光淡忘,在自己的能力还不足以让他去面对那不堪回首的往事的时候,他只有暂时将那些人那些事都埋在心底,砥砺前行。在这个世界上,明明有比报仇更有意义的事情,可是人们却总是被仇恨遮住眼睛,不是他们不知道,而且逃不过的七情六欲和自我毁灭。燕北风在想,如何能让这两件事不冲突,一并解决,现在,在后来这段旅途中,他渐渐明白,绝对的实力,就是解决任何问题的办法,人们的纠结,人们的进退两难,归根结底都只是因为实力不足野心太大,所以,只要变强就好了呀,成为万人之上的时候,抱负和复仇,二者便可兼得。
“像这样的夜里,谁看得清路呢?只有那些心里有火眼里有光的人才可以。”洛风想来想去,不紧不慢的说了这么一句。
“兄弟们!吃肉咯!”
清风的一路小跑,嘴里叫唤着,许多还在迷糊的士兵听见吃肉,顿时清醒。
洛风起身,见清风冲在前面,兴高采烈,后面跟着燕北风,左右手拎着野兔野鸡,大约有十来只,同行的霍家为手里也没空着,竟然在肩头扛着一只健壮的雄鹿。
闻声而起的众人看的是眼睛直放光,嘴里的哈喇子忍不住的往外流。
在众人期待的目光中,三人将东西往地上一扔。
“来啊,统统拿去煮了肉汤,人人有份!”燕北风豪气一掷,大声下令道,煮汤的话大概没人勉强能分到一碗。
几个伙夫急忙跑来,望着地上一堆肉,舔了舔嘴唇,眉开眼笑的提溜起东西就去煮汤去了。
别说,这刺激可不小,所有士兵都眼巴巴的望着,满怀期待的等着喝汤,还有许多空山军的士兵索性围到了锅子跟前,馋的口水直流。
“收获不小啊。”洛风走到燕北风身旁,笑道。
“前路凶险,生死莫测,吃了这顿出征饭,不知道还能不能吃上庆功宴……”燕北风望着这群士兵,满腹忧愁的说到,所谓一将功成万骨枯,此战,纵然是胜了,又能有几人记得住他们的名字,无论胜败,都只是成就了自己的名声,而他们,大多数人,只会埋骨他乡。
人总是自私的,就算是圣贤,也逃不过人的天性,贤者贪名,宵小贪财,所为不同罢了。
“那就看你燕司马能否运筹帷幄,决胜千里了,一将无能累死三军,就像檀根,手下三员大将,数万大军,都被他白白葬送。”洛风觉得燕北风这么想有些钻牛角尖了,打仗没有不死人的,但是,要死得其所,像那些在虎头山下战死的鲜戎士兵,拓跋赤,乞洪,他们死的不值得……为了一个檀根……
“府帅说的是。”燕北风微微点头,出了口气。
……
大约是傍晚时分。
联军临时的营地里,一片热闹,士兵们好像过年一般,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嘴里喝着这塞上难得的肉汤,就好像喝到了琼浆玉露一般。
李药师的甘州铁骑却没有这般景象,他们匆匆喝过了汤,上马出发,燕北风交给他们先行探查的任务,于是李药师将甘州营分了四路,东西南北,前出侦查,以防止有鲜戎人的探子或者什么走漏了消息,虽然这荒原之上,人烟罕至,但是燕北风向来谨慎。
在一番吃喝过后,联军精神饱满,士气高涨,众将也是跃跃欲试,迫不及待的等着出发。
没多久,北边的侦骑率先赶回来,报告一切正常,于是,燕北风下令,全军全速前进!
趁着夜幕,带着满身的肉味,联军在些许寒冷的夜风中,扯紧衣裳,快速行进。
西边的地平线尽头可见青黑色的山脊线在若隐若现,从那里吹来的风,常年都带着深重的寒气。
“那里便是所谓的苦寒之地了吧。”燕北风指着西边感叹道。
“正是,那里就是风雪门的盘踞的地方,不过据我所知,泾州惨案后,门主孟清已经从常龙手里夺下了空空如也的泾州城,估计现在的泾州城,定然是一番崭新的模样。”洛风皱着眉头幽幽道,这是青莲给他传递的消息,如今的泾州城,确实是一番崭新的面貌,王母宫的废墟已经被清理,孟清花了重金重建了王母宫,风雪门的门徒也被陆续迁来了泾州定居,如今的泾州,已经恢复了生气,似乎,时间已经消弭了那场惨案的影响,不过,也由于当时整座城的生还者只有燕北风一人,又加上常龙全面封锁,所以,并没有造成很大的影响,以至于许多人只知道那里发生了瘟疫,其他的一概不知,更有甚者,一点儿也没听说过这件事……
“孟清?他难道与宫主相识?”燕北风不明白孟清为何要从常龙手里拿下泾州城,而且他还重建了王母宫的殿宇,难不成他与花镜宫主有什么要紧的关系?
“我猜,二人或许是挚友,或者是有其他关系,否则孟清也不至于这样,你知道吗,他都敢赴常龙的鸿门宴。”洛风说起此事,心中对于这个风雪门门主孟清,也是有些钦佩的,能逼迫常龙服软,割让泾州城,那也是有些手段的,自己当初只听说风雪门和长安府争斗不休,不过对于常龙来说,不过是疥廯之疾,可是没想到,风雪门一出手,就是这样令人惊讶的结果,看来,江湖中的各门各派,能存活到如今这个世道,没有一个是虚有其表,都得重视起来啊……
“嗯……我从未听宫主讲起过……不过也好,如此一来,这世间,除我之外,还能有人挂念宫主,有人记着那座养我长大的小城,发生过的一切,如果哪天我忘记了,还能有人提醒我。”燕北风的心情忽然沉重,这段过往,是一段难以诉说的伤痛,他常常不愿提起,可是又害怕被时光淡忘,在自己的能力还不足以让他去面对那不堪回首的往事的时候,他只有暂时将那些人那些事都埋在心底,砥砺前行。在这个世界上,明明有比报仇更有意义的事情,可是人们却总是被仇恨遮住眼睛,不是他们不知道,而且逃不过的七情六欲和自我毁灭。燕北风在想,如何能让这两件事不冲突,一并解决,现在,在后来这段旅途中,他渐渐明白,绝对的实力,就是解决任何问题的办法,人们的纠结,人们的进退两难,归根结底都只是因为实力不足野心太大,所以,只要变强就好了呀,成为万人之上的时候,抱负和复仇,二者便可兼得。
“像这样的夜里,谁看得清路呢?只有那些心里有火眼里有光的人才可以。”洛风想来想去,不紧不慢的说了这么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