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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只满身泥垢的独眼鸟落脚时,发现岸边一只快风干的鱼,它身上的鳞片已经脱落,眼睛也枯了,它小心翼翼的走过去,用尖尖的嘴啄了一下它的脑袋,它说,你要不要和我在一起。
    鱼摆了摆失了色的尾巴,说,你有见到我的王子吗?我只是在这等他。
    鸟说,看见了,他正在王宫里举办盛大的婚礼。
    鱼说,啊,这样啊。那你能带我去看看好吗?好鸟儿。
    独眼鸟看了看这只濒危的鱼,张着嘴把它衔在嘴里,张开翅膀便直往王宫飞去。二千九百二十公里,风雨兼程,日月掌灯,露珠为食,它们终于到了。
    那一刻的鱼,本是干枯的眼突然涌进一条闪着日光的河,它说,我见着了,我见着了,很美,从没见过这么美的景象,他依旧还是那样俊俏。
    独眼鸟把它放在一颗凤凰木的枝丫上,拨开碍眼的绿叶,它说,鱼啊,现在我们可以在一起了么?
    鱼摇了摇尾巴,说。好。
    独眼鸟又把它叼起来衔在嘴里,双翅一展直入云霄,云雾皑皑遮了它的眼,它谨慎的紧住鱼的身子,生怕它掉下去。
    鱼的鳞片不知何时全没了,只剩一只光溜溜的身子,滑得鸟儿衔不住它,飞飞停停的。
    鱼说,鸟儿鸟儿,我要死了。对不起。
    鸟说,你撑一会儿,湖泊已经到了。
    鱼说,鸟儿鸟儿,那片湖泊不是我的,我只待过王子的鱼缸里,我已经习惯鱼缸里的水了,其他的水我试过了,我进不去,所以我要死了。
    鸟说,你死了王子也不会记得的。
    鱼说,鸟儿你糊涂啦,那时我也记不得了啊。
    鱼光溜的身子从鸟儿的嘴里滑下,从云层里落下,一层一层跌入风中,消失不见了。
    独眼鸟眼睛不好使,鱼儿下落的速度太快,所以它找不到鱼儿落在哪去了,世界太大,它太小了。
    独眼鸟只好又去找下一条鱼儿了。
    …
    他眼里的期盼,正以卑微的姿态望着她,令她不由得想起那时伸着指头乞求和好的自己。
    痴情与胡搅蛮缠终归还是一对近义词,只是因站立的方向不同而显得好恶相对。宋轻轻好似有些明白那时他的心境了。
    所以最终给她的,是可怜,是同情,是不忍心。是她那时抱着自以为是的想法去添麻烦,惹他心烦。
    这里的人不相信从一而终,衷他不忘。甚至连痴情也会被认作是傻子,所以一而再再而叁的强调寻找新的归宿,让她走正常人的路子,说失了莫念,时间和新欢是良剂。
    她便好似进入了一洼死谭,每一副器官都陷入谭中泥沼无法动弹。于是对得不到妥协,对失去妥协,无所谓是高是矮是丑是俊是好是坏。
    反正不是他,她右手的位置不是他,是谁又有何区别呢。就当满了老人的心愿好了。
    “嗯。”心灰的声音从喉咙里发出,周围的花草都成了灰蒙。
    王川笑得眼角的褶皱全出来了,嘴角咧出一个难看的幅度,却显得实诚极了,“那…那我明天再来找你。”
    十一月二十二号,小雪。她等了八年第一次看见林凉。十二月十五号,她答应了一个只见过一面的男人的相处。
    有时候,命运就这样转角了,只因一点观念想法的改变,你没有察觉。
    第二日的早上,揉着惺忪的眼打开按了叁声门铃的门,她有些呆呆的看着面前风尘仆仆的男人。男人发丝上带着晨露的湿气,笑着递给她手里一瓶热和的牛奶便又急匆匆的走了。
    宋轻轻站在门口,看着他坐上摩托车,戴上头盔,双手伸进摩托车把手上黑色的毛手套里,王川冲她招招手示意要去送货了,转身便疾驶而去。
    她抱着牛奶瓶,   玻璃瓶的烫意染红了指尖,她轻轻地缩了缩手。
    天色渐渐明亮了,正慢慢地夺取黑夜的领地。
    下午一点左右,她的手机传来微信消息的震动,她开了锁看了看微信署名,眼眸一垂,便看了看消息内容。
    【老女人,我被我爸盯上了,上下学都派人看着我,所以才不能来找你,你别急啊,等着我。】
    林玄榆,他的表弟,一个不该有任何交集的人。
    她打开了手写输入,一字一字的写着回复他。【我已经离开了。】
    后来又写着,【我有男朋友了,以后…不要联系了。】
    刚发出一秒,电话便打来了,接通后电话里男人咬牙切齿的声音像是低吼的野兽般,“你在说些什么鬼话?!哪来什么男朋友,男个鸡儿….”连浑话都冒出来了。
    她声音平缓的回复他,“他叫王川。南湖区的人。相亲认识的。”停顿了声,又对他说,“那个…你把银行账户发给我一下,我把钱还给你。”
    林玄榆感觉肺都炸了,握着手机的手紧得像是要捏碎一般,沉了声音便质问她,“表哥放你走还是你自己走的?再说宋轻轻,你不是说你不嫁人?嗯?!怎么这么快就搞什么相亲男朋友的,你要找男人为什么不找我?!”
    “我自己走的。徐嬷说我该嫁人了…”她不知道对面的少年为什么会对她执着,或许又是一个想把她“拯救”的恩客一样,过不了几日,便会失了兴趣,所以她回他,“我觉得王川很好,我们俩很适合。”
    言外之意是在说他不适合?他凭什么不适合…就那个名字听起来就土得掉渣的王川适合?艹…
    林玄榆深吸着气,用力按上了红色的挂断键。
    宋轻轻没有听到了他的声音。
    晚间六点,门铃又响了,疑惑地起身,透过猫眼看去,是熟悉的人。
    王川还冒着奔跑的细汗,见她开了门,便搓了搓粗糙的双手,对她说,“你不是想看落日吗?要不要我带你去看看,现在时间刚刚好。”
    王川是个世俗的人,起早贪黑看的落日无尽,对它已经像吃饭一样寻常无味,却听到她想坐着摩托车看落日的愿望,顿时便起了心思想带她去看看。
    这座城市最美的落日位于云桥之上,云桥是连通两区重要的交通枢纽,长约叁千五百米,车流不息,驶来驶往。往下是潺潺而流的春江,微风吹送,红日伴着晚霞在高楼大厦间若隐若现,再落于东方,红色将楼尖染成透红色,边角的光线像是金柱驻扎在红海中,宛如梦境。
    追着太阳的影子飞驰,红色落在眉上吸入鼻息,成千上万种风的味道混着夕阳的暮气涌入肺叶和胸腔,像要将体内染上落日的颜色,余日红得若炉,眼睛也红得似彤。
    身前的人气息是陌生而别样的,让她想起小时在田埂里耕田的老牛。
    “轻轻妹妹,喜欢吗?”好像传来了那个人的声音,从落日里拨开云层送来。
    她紧紧的抱住那身比她宽厚的腰躯,她要说,“我喜欢。”
    脸埋进他暖香的脖肩处,闻着他独特的气味,白玉的肌肤在她的唇下变得晕红,红色的光便沿着他精致的下颌角落下,与余晖争光。
    她盯着他的侧脸,仿若瞧见了余生。
    你知道吗?我从来不是喜欢看落日,只是喜欢和你看落日,只是喜欢看落日的你。
    王川晚上还有单子,这个点刚好有个客人点单经过云桥,所以顺道带着宋轻轻去看落日,带着她送完单便又送她回家,坐在车上没有下去,便从保温包里拿出一袋热过的草莓酸奶递给她,说。
    “听徐嬷说你喜欢喝这个,但这个天气喝冷的不好,我就给你热了会儿。”
    她接过了,说,“谢谢你。”
    转念又想到什么,便让他等一会,从自己屋里拿出一条围巾来,有点残次,线也没收好,
    这是她最后一条了,最好的那条她没有送出去,被她离开时扔在了垃圾桶里。
    她让他低下头,便把围巾围上去,整理了几下边角,说。“织得不好,你别嫌弃。”
    “好。织得好。”闻着围巾里独特的清香,王川一时高兴得话也不知该怎么说了。
    便戴好头盔,终于下定决心的用手握住她的双手,贪心那点软意,又说,“那你早点睡哈,明天我再来给你送牛奶。”
    不等她拒绝,便急着去送外卖了。
    她望着那身影,从线到点一眨眼便不见了,手背上的余温还在,陌生的气息扎存。
    好像...就这样了。再深刻的过去,一旦定格成遗憾,除了一无是处的回忆,别的就是要尽力的去遗忘,顺便说一声,人生还长着呢。
    叁叁:我真的拼命在憋...看到五百猪猪想加更叁章来了,从六七点写到现在,才更一章...我继续去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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