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曾经的我怨恨整个埃及那样。
在死亡之前,你是不是等了我很久,我并没有想要将你饿死在荒芜的房间,让你在绝望中死去……
我会带你回来。】
“饿死生命力顽强的猫,太残忍了,可惜我们不能回到过去阻止,只能看见手札的主人,征服约法尔.孟菲斯似乎也不知道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助手暂时放下手札。
考古学家:“猫……饿死了啊。”他叹口气,对着文字琢磨出来点意思,不由得想起自己和老妻养的缅甸猫,叫翠西。
小家伙从来没挨过饿,受过最大的委屈,就是吃兽医先生给它做的减肥餐。
“我们继续。”
“嗯。”
……
第二十五页:
【我重新找回了它!
不,是他!
贝斯特重新回到了我身边。
亡灵之书上的死者复苏——我从来没有感谢过诸神,这是唯一一次。】
第二十五页完。
“死者复苏!”“亡灵之书!”
两人对视一眼,看见了彼此眼中兴奋的光芒。在古埃及传说中,亡灵之书属于冥神奥里西斯,有很深的宗教神话意义,更在这手札上明明白白牵扯上了复活!
复活啊!
如果能通过血腥残暴、憎恶神学宗教的征服王约法尔.孟菲斯留下的记载中,得到准确记录,那比他们无中生有乱七八糟的构想,和编辑本子上东扯西扯没有根据的胡乱猜测,更有证明意义!
也许这只猫,对法老王有着特殊意义。
法老王为了复活他的猫,做出了一些事情,得到了亡灵之书,用神奇的力量复活了他的猫。
又或者,转移灵魂,或者神迹等等其他什么。
只要手札上在稍微描述一下,他们肯定就能得到震惊古今的大消息!从此作为第一发现者名留青史!!!
“哦,神啊,这、这太棒了!”学家拉住助理的胳膊,脑袋往手札前伸,“继续翻译,不要停!我拿录音笔。”
“好!”
助手重重点头。
两人激动到手都在颤抖,白皮下,面堂发红,两双眼睛唰唰放光,连空气都好似咕嘟嘟在热烈的冒泡。
就在这种环境下,两人翻开了皮制手札的下一页。
上面写着:
【我恋爱了。】
完毕。
完毕……
毕……
考古学家:“……”
助手:“……”
名垂千史的篝火,‘噗’地一声,灭了。
考古学家and助手:握书的手,微微颤抖。
果然,知识都是力量。
砸的人一愣一愣的。
这些字分开他们理解,合在一起他们就完全不理解了呢,呵呵。
不能让大好机会就这么在眼前溜走,两人加快速度,小心翼翼又急迫翻动皮子手札。
第三十页:
【他的味道很香。】
第三十一页:
【我们接吻了。】
第三十二页:
【我们每天都在拥抱,狂欢。】
第三十三页:
【我无法在吻他时,不去拽他黑黑的卷发,嗯……我坚持。】
考古学家:“……”
助手:“……”
第三十四页至,第三十六页:
【我喜欢他的毛。】
【唔,收回前言,他的每一个位置我都喜欢。】
【他是我的过敏症。】
“……”
“……”
助手面无表情的合上手札,僵硬的转头看向教授,他扯起嘴角,道:“不是没有好消息,起码我们可以猜测征服王约法尔.孟菲斯的王后,可能是只猫,公的那种。”
还能巴拉拉,变人的辣种。
老教授:“……”
老教授默默滴、默默滴摘下了眼镜。
【作者有话说:【小剧场】
老教授摘下眼镜,失望叹息:这是一本小黄书啊……
【咳咳,番外还有一个。】
第105章 番外,为什么我长得不像爸爸妈妈?
现埃及的唯一的王子。
年仅五岁的伊比斯.孟菲斯,一直有个疑问。
那就是:为什么我跟我父王和母后,长的一丁点都不像?
曾经还是个宝宝的伊比斯从来没有关心过这件事,直到他慢慢长大,开始懂事,跟着老师学会了很多道理知识。
并且在宫中侍女跟陪读大臣孩子不经意疑惑的言语中,伊比斯开始在意起这些来。
五岁年纪,对于贵族孩子来说,已经很大了。
他们逐渐了解美丽和丑陋,并且把它当成衡量一个人的第一步。
尤其是作为王子,从小被人关注的伊比斯。
五岁小萝卜头,就早早有了高贵血统受人朝拜的威严。
冷着脸的伊比斯沉默上完了今天的课程,心情不快的走出大门。他挥开包围上来的大臣之子们,迈开并不怎么修长的腿,板着脸往某个方向快步走着,身后的侍女跟保护他的侍从看出主人恐怕心情恶劣,不敢上前触霉头,不远不近的坠在他背后。
边走,伊比斯边想。
我到底像谁呢?
我是浅褐色皮肤,可父王是冷白肤色,整个人宛如月光落尽池水,银白的没有半点稍微重一些的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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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死亡之前,你是不是等了我很久,我并没有想要将你饿死在荒芜的房间,让你在绝望中死去……
我会带你回来。】
“饿死生命力顽强的猫,太残忍了,可惜我们不能回到过去阻止,只能看见手札的主人,征服约法尔.孟菲斯似乎也不知道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助手暂时放下手札。
考古学家:“猫……饿死了啊。”他叹口气,对着文字琢磨出来点意思,不由得想起自己和老妻养的缅甸猫,叫翠西。
小家伙从来没挨过饿,受过最大的委屈,就是吃兽医先生给它做的减肥餐。
“我们继续。”
“嗯。”
……
第二十五页:
【我重新找回了它!
不,是他!
贝斯特重新回到了我身边。
亡灵之书上的死者复苏——我从来没有感谢过诸神,这是唯一一次。】
第二十五页完。
“死者复苏!”“亡灵之书!”
两人对视一眼,看见了彼此眼中兴奋的光芒。在古埃及传说中,亡灵之书属于冥神奥里西斯,有很深的宗教神话意义,更在这手札上明明白白牵扯上了复活!
复活啊!
如果能通过血腥残暴、憎恶神学宗教的征服王约法尔.孟菲斯留下的记载中,得到准确记录,那比他们无中生有乱七八糟的构想,和编辑本子上东扯西扯没有根据的胡乱猜测,更有证明意义!
也许这只猫,对法老王有着特殊意义。
法老王为了复活他的猫,做出了一些事情,得到了亡灵之书,用神奇的力量复活了他的猫。
又或者,转移灵魂,或者神迹等等其他什么。
只要手札上在稍微描述一下,他们肯定就能得到震惊古今的大消息!从此作为第一发现者名留青史!!!
“哦,神啊,这、这太棒了!”学家拉住助理的胳膊,脑袋往手札前伸,“继续翻译,不要停!我拿录音笔。”
“好!”
助手重重点头。
两人激动到手都在颤抖,白皮下,面堂发红,两双眼睛唰唰放光,连空气都好似咕嘟嘟在热烈的冒泡。
就在这种环境下,两人翻开了皮制手札的下一页。
上面写着:
【我恋爱了。】
完毕。
完毕……
毕……
考古学家:“……”
助手:“……”
名垂千史的篝火,‘噗’地一声,灭了。
考古学家and助手:握书的手,微微颤抖。
果然,知识都是力量。
砸的人一愣一愣的。
这些字分开他们理解,合在一起他们就完全不理解了呢,呵呵。
不能让大好机会就这么在眼前溜走,两人加快速度,小心翼翼又急迫翻动皮子手札。
第三十页:
【他的味道很香。】
第三十一页:
【我们接吻了。】
第三十二页:
【我们每天都在拥抱,狂欢。】
第三十三页:
【我无法在吻他时,不去拽他黑黑的卷发,嗯……我坚持。】
考古学家:“……”
助手:“……”
第三十四页至,第三十六页:
【我喜欢他的毛。】
【唔,收回前言,他的每一个位置我都喜欢。】
【他是我的过敏症。】
“……”
“……”
助手面无表情的合上手札,僵硬的转头看向教授,他扯起嘴角,道:“不是没有好消息,起码我们可以猜测征服王约法尔.孟菲斯的王后,可能是只猫,公的那种。”
还能巴拉拉,变人的辣种。
老教授:“……”
老教授默默滴、默默滴摘下了眼镜。
【作者有话说:【小剧场】
老教授摘下眼镜,失望叹息:这是一本小黄书啊……
【咳咳,番外还有一个。】
第105章 番外,为什么我长得不像爸爸妈妈?
现埃及的唯一的王子。
年仅五岁的伊比斯.孟菲斯,一直有个疑问。
那就是:为什么我跟我父王和母后,长的一丁点都不像?
曾经还是个宝宝的伊比斯从来没有关心过这件事,直到他慢慢长大,开始懂事,跟着老师学会了很多道理知识。
并且在宫中侍女跟陪读大臣孩子不经意疑惑的言语中,伊比斯开始在意起这些来。
五岁年纪,对于贵族孩子来说,已经很大了。
他们逐渐了解美丽和丑陋,并且把它当成衡量一个人的第一步。
尤其是作为王子,从小被人关注的伊比斯。
五岁小萝卜头,就早早有了高贵血统受人朝拜的威严。
冷着脸的伊比斯沉默上完了今天的课程,心情不快的走出大门。他挥开包围上来的大臣之子们,迈开并不怎么修长的腿,板着脸往某个方向快步走着,身后的侍女跟保护他的侍从看出主人恐怕心情恶劣,不敢上前触霉头,不远不近的坠在他背后。
边走,伊比斯边想。
我到底像谁呢?
我是浅褐色皮肤,可父王是冷白肤色,整个人宛如月光落尽池水,银白的没有半点稍微重一些的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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