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喝不了这么多酒吗?”地恩面露讥讽表情。
    蓝月摇摇头:“酒是不少,就是不够烈。”
    “你还想喝更烈的酒吗?”
    “你们这里附近有没有药铺什么的?”
    “附近就有,怎么你要泡药酒吗?”
    蓝月掏出一锭银子,抛给身边的一个蒙古武士:“去药房给我买点生草乌、生附子、阳金花……各种有毒的草药过来,越毒越好……”
    ……一会儿工夫,一大包的毒草药放在了桌上,蓝月神情漠然的将这些毒药倒进了自己的酒碗中,浸泡半刻之后,双手捧起酒锅,一扬头,咕噜咕噜将这一大锅酒全部喝了下去,这才长长的舒了一口气:“好舒服!有劲!”
    这次连身旁的红狼都看傻了。
    众人再看蓝月时,不但没有丝毫的中毒迹象,似乎还更加精神起来。
    蓝月用手一指,剩下的那些毒草药:“丰俭由人,敬请自便。”
    地恩看了看那些毒药,摇了摇头,捧起自己身边的那一锅奶酒,也是一饮而尽。
    喝完之后用手抹了抹胡须,打了一个饱嗝,略带酒意的说道:“喝酒我还是喜欢喝原味的。”
    “我输了,有什么生意现在就可以谈。”
    蓝月见时机已经成熟,冲红狼一使眼色,红狼顿时明白蓝月的意思,对三人说道:“事关机密,此事只能对你三人说。”
    清场之后,偌大的帐篷之中只剩下蓝月、红狼、天赐、地恩、海撒五人。
    蓝月从怀中掏出三张十万两的银票,放在桌上,问道:“宁王朱权花多少钱雇的你们?”
    三人对视片刻,海撒突然脸色一变:“兄弟,你这是什么意思?”
    天赐拉了一把他:“老三听他把话说完了,这个谈生意嘛。”
    回头对蓝月说道:“咱们兄弟三人,每年的俸禄是五千两银子,手下兵将不等,最低等级的战士每年五十两。”
    “跟我干所有的钱翻倍,同时你们兄弟三人可以各取走这十万两银票。”
    “兄弟,你酒量不小,但是口气也不小啊。我们这么多人,你养活得起吗?再说咱们现在跟着朱权生活安定,除了这些钱虽然不算多,但也足可以养活老家的亲人,我们为什么要跟着你干呢?”络腮胡子老二地恩又倒了一杯酒,自斟自饮的说道。
    “我能不能养活得起你们这帮人无所谓,但是燕王朱棣可以。”
    “原来是挖墙脚来了,夜猫子进宅,无事不来,我早就说过,朱棣来到大宁肯定有他的目的。”天赐和地恩对视了一眼。
    “啪”,海撒一拍桌子站了起来,“背主求荣的事情我福余勇士不屑为之!”
    说着便将刚才那枚金元宝扔在桌上,转身就要离去。
    人影一闪,红狼挡住了去路。
    “海撒兄弟,客人还没走,主人怎么能先走呢?这也不是待客之道啊。”红狼似笑非笑的说道。
    “怎么在我自己的地盘还要听你的吩咐吗?”海萨一瞪眼睛,攥起拳头便想动手,却被天赐一把拉住,天赐笑嘻嘻的说道:“老三别意气用事,咱们背井离乡来到这里不就是为了钱吗?我觉得这个提议可以考虑,你再看看你二哥怎么想的。”
    “钱倒是不少,但是咱们过去可不用打仗,这里有吃有喝还有钱拿。谁不知道朱棣现在搞什么靖难,那是要动真格的,所以钱方面……”
    “好,酒量好的人都是豪爽之人,二哥果然应验了这句话,我说兄弟,现在轮到你给个数了,我就是个牵线搭桥的。”红狼贼兮兮的笑着,像极了一个蹩脚的中介掮客。
    蓝月慢慢的从怀中再掏出三张银票,每张同样还是十万两,“三位首领每人一次性给二十万两,每一个兵士每人一百两的见面礼。”
    “每人二十万两的见面礼不少了,要知道当年宋真宗和辽国萧太后签订的宋辽檀渊之盟,不过是每年宋向辽国付岁币十万两,绢二十万匹,国与国之间不过才十万两,你们这一人就独得二十万辆,以后每年还有一万两的银子,啧啧啧,换做我都能动心了!”红狼七情上脸的感叹道。
    说到这份儿上,朵颜三卫的老大老二天赐、地恩都已经动了心,唯独老三为人耿直,心中不服,大叫道:“大哥二哥,当初我答应带领族人加入宁王朱权一方,不完全是为了钱,也是为了我福余族人的名誉和利益考虑,现在让我背信弃义,将有损我福余族的名誉,我不可能答应。”
    蓝月听了一声冷笑,突然间金光一闪,蓝月以快逾闪电的手法拔出海撒腰中挎刀、再闪电般的插了回去,速度之快,如果当时眨了一下眼睛,都看不到这一举动。
    “你……!”海撒怒目圆睁,正要怒斥,忽然间张大了嘴……一阵风撩起门帘吹入,帐篷中的一十八支胳膊粗细的蜡烛纷纷掉落——就在刚才,蓝月一刀砍断了十八支蜡烛。
    “你究竟是谁?!”朵颜三卫的三个首领同时厉声追问。
    “他叫蓝月,就是捕鱼儿海的那个蓝月,顺便说一句,如果今天这笔生意谈不成,十万黑狼军已经整装待发,随时准备进占兀良哈,当然了,你们三位是不可能活着看到了!”红狼收起和善笑脸,终于露出了锋利的獠牙……
    三天之后,燕王朱棣终于向宁王朱权请辞。
    朱权这几日已经被这个混吃混喝的四哥弄得有点心烦意乱,自己给朝廷替燕王说情信函早已经有了回复,建文帝朱永文在敕令中痛斥朱权不明是非,命他借机将燕王朱棣解押进京。
    宁王当然不肯这么干,上门都是客,何况还是和自己多少有些同病相怜的四哥呢?该打该抓该杀是你们朝廷的事情,这种不讲究的事情不是本王的作风。
    不过,长期接待这位朝廷通缉犯也不是什么好事,搞不好自己也变成了叛贼……就在这时,朱棣请辞。
    朱权非常高兴,同时又有一丝伤感,遂决定次日在郊外长亭给四哥朱棣送行。
    朱权手下首席大将朱鉴却不以为然:“王爷殿下,送君千里,终须一别,所以在城里送别和送到城外的十里长亭又有什么区别呢?”
    “你不知道啊!”朱权长长的叹了一口气,“此地一别以后能不能活着见到我这四哥还不好说呢。他现在逼不得已搞这个靖难,估计也撑不了多久,就他那十多万人,朝廷却有一百多万大军,且粮草供应充足,最后的胜负不言而喻啊。这一次的送别或许真的就是生离死别了!”
    朱鉴见自己的主子太过看重情义,也不好多说什么,常言道疏不间亲,便提议道:“燕王在城外还有三千兵马,咱们是不是也应该带些人手呢?”
    “他那区区三千人马在我的地盘上还敢撒野吗?”朱权轻蔑的说道,“这样,你明天亲自带领一千精兵随我出城,同时把朵颜三卫的三千骑兵也带上,这三千骑兵能挡三万大军,其他人手就不用多带了,人太多,让燕王笑话我,好像我老防着他似的,有些见外了。”
    朱鉴点点头,便提前安排去了。
    翌日清晨,宁王朱权带领四千兵马将朱棣送至城外十里长亭。
    一千精兵在前面打头阵,后面跟着两匹高头大马,并辔而行,正是燕王朱棣和宁王朱权兄弟二人,在后面跟着的便是蓝月和宁王朱权的首席大将朱鉴。
    朵颜三卫的三位首领带领三千蒙古骑兵紧跟其后。
    朱权和朱棣说说笑笑,不知不觉的已经走了十里来到了十里长亭。
    朱权一指长亭说道:“四哥,我带了些酒食,让他们热一热,到亭子上咱们再喝两杯,就算是给你送行了。”
    “我突然想起一首唐诗,好像是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朱棣突然感慨起来,“无故人的这个滋味不好受啊,假如,我说是假如,在我靖难之役的途中,有那么一位志同道合、又擅长谋略的亲兄弟相陪伴,你说那是多么美好的事啊!”
    朱权忽然感到心中一寒,尴尬的笑道:“四哥说笑了吧……如果你不愿意在这里喝,我还可以陪你再走走的……”
    朱棣忽然阴测测的一笑:“你是应该陪我多走走的,人说送佛送到西,我也去不了那么远,你就一路陪我到京师如何?”
    朱权心中猛地一震,他感觉到事情不妙,又不知道问题出在哪里,但有一点可以肯定,自己这个四哥不怀好意。
    想到这里,朱权猛的勒住缰绳拨转马头,喊了一嗓子:“朱鉴……”
    刚喊出两个字,朱权便惊得张大了,嘴合不起来——朱鉴一动不动的骑在马上,双眼露出惊恐之色,用低头看着自己胸前一截闪着寒光的东西。
    那是一截从背后穿来露出胸口的刀尖……
    刀尖收回,鲜血从朱鉴的胸前喷涌而出,朱鉴一头栽于马下,露出了身后手持长刀之人,正是朵颜三卫的首领——天赐。
    “你……!?”朱权用手一指天赐三人,气愤到极点却说不出话来。
    “宁王殿下,我现在正式告诉你,我们三人已经成了燕王殿下的人了,估计不久你也会和我们一样,所以还请体谅我们的苦衷。”
    宁王不再理睬天赐的辩解,用手一指燕王朱棣:“四哥这些日子来,我对你好吃好喝好招待,真心诚意的对你,你怎能如此对待我?”
    燕王朱棣嘻嘻一笑:“十七弟呀,正是因为你对我好吃好喝好招待,对我真心诚意,所以我才想好好感谢你呀,我要送你一场大大的富贵,同我一起南下京师,靖难起事,事成之后,共分天下,苍天可鉴,绝不食言……”
    说完朝蓝月使了一个眼色,蓝月将手一挥,一枚烟火从他手中飞向半空,发出一声爆响,四周埋伏的燕军在张玉朱能的带领之下涌上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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