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前往县城还有几日,朱秀上大青山,去猎人小屋向王昂和王竹兄妹道别。
“你们要去县城?”王竹睁着圆溜溜黑漆漆的眸子,轻咬嘴唇,似乎有些惊诧,又有些难过。
王昂倒是没有多大反应,一脸“怒相”不改,淡淡地瞟了朱秀一眼,继续手持猎弓,搭箭射向五十步外的草人靶子。
朱秀老老实实地道:“我要参加今年的县考,今后在县学读书,住在县城里,不常回来了。”
王竹微黑的小脸有些焦急,脆声道:“你要去参加县考,也不用急着在县城赁房呀?我听说县城的宅子好贵的,你要是考不上,白白浪费钱咋办?”
朱秀看了她一眼,认真地道:“我一定能考上的。”
王竹急了,瞪着他叱道:“我爹说,考科举比从军立功还难,能考上科举的都是小相公,将来能做大官呢!你别以为上次在陶家出风头,就一定能考上县学!全县那么多读书人,你争得过吗?难道你比他们都厉害?”
朱秀郁闷地挠挠鼻子,教这丫头读了三个月的书,还是没能纠正自己在她心目中的形象。
朱秀很是实诚地道:“在县学这种层级,除了极少数天才,我...没有对手!”
“你!~”王竹气得直跺脚,咬了咬唇,“那你...考上以后,就不回来了吗?”
朱秀想了想道:“偶尔还是要回来看看,毕竟是老朱家的祖宅。等以后有钱了,就把宅子翻修扩建,将来老了,说不定还要归乡养老。”
王竹咬唇低下头,脸上神情一片黯然,忽地抬头,用泛红弥漫水雾的眸子狠狠瞪了朱秀一眼,撒开脚丫往山下跑了。
“诶?”朱秀一脸懵逼,不明白这小妮子为何会产生如此强烈的抗拒情绪。
“昂兄,小弟就要走了,临行之前,你能不能满足小弟一个心愿?”朱秀朝王昂走去,一脸惆怅。
王昂正拿着一块石头打磨箭簇,抬头瞥了他一眼,没有说话。
朱秀搓搓手,一脸期待地道:“昂兄,小弟还没吃过熊掌,能不能...嘿嘿...劳烦你进山跑一趟?”
王昂呼哧一下站起,将猎弓往他怀里一塞,瞪着他闷声道:“想吃自己打去!”
说罢,王昂扭头就朝猎人小屋走去,朱秀赶紧抱着弓箭屁颠颠跟在后头。
“哈~小弟不过是跟昂兄开个玩笑,切莫生气!其实小弟想问另外一件事,为何昂兄一直对小弟怒目相视?小弟自忖从未得罪过昂兄,为何从初始见面至今,昂兄就没给过好脸色?这个问题小弟思考了三个月,都没想明白。”
王昂停下脚步,转身低头眼神古怪地望着朱秀,高大强壮的身材极具压迫力,朱秀讪笑一声,后退小半步,偷瞄一眼那两块跳动的胸大肌,一脸惧色的缩缩脖子。
“我天生相貌如此,并非针对你!”王昂说话声像是将头埋在罐子里一样沉闷。
“天生的?”朱秀怔了怔,壮着胆子仰头,仔细瞅瞅王昂的怒脸,只见他的眉毛很浓很粗,眉尾上翘,像个倒八字,眉心挤在一处,配合上方正的脸庞,就像是一尊怒目金刚。
朱秀试探着小声道:“昂兄能否笑一笑?”
王昂怒相不改,咧了咧嘴,露出一口森白牙齿......
“呃...”朱秀只觉浑身凉飕飕,他笑起来竟是比不笑更加可怕,天生一张恶人脸。
不过弄清楚了王昂不待见他的真实原因后,朱秀还是比较开心的,“昂兄”“昂兄”叫得愈发殷勤了。
临近中午时,王竹还没回来,朱秀收拾纸笔墨,环视这处简陋宁静的竹屋,略显怅惘地叹了口气,这一去,恐怕再没机会回来了。
竹屋门“咣”一声被推开,王竹气喘吁吁地站在门口:“哥~家里来了位客人,好像是爹以前从军时的友人,爹让我赶紧叫你回去拜见!”
王昂没有多想,应了一声披上件半袖短衫,大步流星地出了竹屋往山下赶去。
王竹看了眼朱秀,皱皱鼻头哼了声,也赶紧追上去。
朱秀锁好门,望着兄妹俩跑下山坡,却是皱起眉头。
王戮五在安西从的军,那他的同袍也应该是安西军人,说不定也是当年王方翼的部下。
王戮五说过,自从王方翼死后,麾下部曲散尽各奔东西,这个时候又找上门来,难不成只为了叙旧?
朱秀有些想不通,旋即摇摇头苦笑一声,等去到县城后,他和王戮五一家估计也没多少机会联络了,别人的家事,也轮不到他操心。
下山之后回村,路过王戮五家的院子时,朱秀想了想,既然人家里待客,就不要去打扰了,等临行前再来跟王戮五道别。
朱秀扭头朝那处篱笆院墙看了眼,刚准备抬脚离开,却是“咦”了一声止步。
院墙外拴着一匹棕色骏马,高大神骏,毛色顺滑,品相上佳,不似中原马种,倒像是纯正的草原突厥马。
“看来老王家的这位朋友倒是混得不错,能养得起如此金贵的突厥马。”
朱秀心里暗暗嘀咕,有些眼热,这还是他第一次见到这个时代里的豪华级座驾,就跟后世小区楼下突然停了一辆欧陆一样,总是忍不住多瞅两眼,然后在心里酸溜溜的戏谑一句:“敢上秋名山跟俺的大宏光比比麽?”
眼热归眼热,朱秀知道自己的斤两,就算给他这样一匹马,他也驾驭不了,不是他骑马,而是马骑他。
不过这倒是不妨碍朱秀站在远处,报以欣赏的目光打量。
“咦?”这一看,朱秀又瞧出几分端倪。
朱秀犹豫了下,猫着腰贴着篱笆院墙小心靠近,那马轻轻打了个响嚏,有些警觉地偏过头,一双灵动的水润大眼注视着陌生人。
朱秀轻轻在马颈上抚了抚,以示自己没有恶意,待到安抚住马儿,他伸手掀开马鞍子下的褥垫。
那搭在马背上,从马腹两侧垂落的皮垫子下,还有一层锦缎绣的薄垫,边纹隐隐泛耀起金光。
“竟然捻着金线!”朱秀瞪大眼,心里惊呼,用捻金线的锦缎作鞍马垫子,这可不是一般的富贵人用得起的。
朱秀注意到垫子上有个暗袋,伸手轻轻捏了捏,里面似乎装着一封书信。
没有太多迟疑,朱秀掏出书信,信口还未用火漆密封,可看到信封上的一列小字时,朱秀瞬间浑身寒毛倒竖!
“梁王殿下敬启!”
这是写给梁王武三思的信?!
王方翼乃是高宗元配王皇后亲族,本就与武家人势不两立,王方翼的旧属,怎会和武三思搞到一块?
难道......
朱秀谨慎地侧耳倾听了一阵,院内没有动静,远处屋里,隐隐有说笑声传出。
赶忙抽出信纸,一目十行地看完,朱秀再度倒吸一口凉气!
“属下遵照殿下之令,已于洮州杀达历山,凤州杀邬搏,只待辗转前往房州寻到王猛,将其除掉,取下首级一并带回神都献于殿下!另外,殿下密令属下潜入房州,寻找庐陵王一家,经属下多方打探,已颇有眉目,初步探知,庐陵王一家就藏在竹山县附近......”
这封信还未写完,到这里便断了,可其余信息,足够让朱秀冷汗涔涔。
电光火石之间,朱秀很快想明白事情的来龙去脉。
这个王戮五的故交,早已投靠了梁王武三思!
信中的王猛,不出意料应该就是王戮五!
而那达历山和邬搏二人,朱秀猜测应该也是王方翼的旧属。
老王一家有危险!
“你们要去县城?”王竹睁着圆溜溜黑漆漆的眸子,轻咬嘴唇,似乎有些惊诧,又有些难过。
王昂倒是没有多大反应,一脸“怒相”不改,淡淡地瞟了朱秀一眼,继续手持猎弓,搭箭射向五十步外的草人靶子。
朱秀老老实实地道:“我要参加今年的县考,今后在县学读书,住在县城里,不常回来了。”
王竹微黑的小脸有些焦急,脆声道:“你要去参加县考,也不用急着在县城赁房呀?我听说县城的宅子好贵的,你要是考不上,白白浪费钱咋办?”
朱秀看了她一眼,认真地道:“我一定能考上的。”
王竹急了,瞪着他叱道:“我爹说,考科举比从军立功还难,能考上科举的都是小相公,将来能做大官呢!你别以为上次在陶家出风头,就一定能考上县学!全县那么多读书人,你争得过吗?难道你比他们都厉害?”
朱秀郁闷地挠挠鼻子,教这丫头读了三个月的书,还是没能纠正自己在她心目中的形象。
朱秀很是实诚地道:“在县学这种层级,除了极少数天才,我...没有对手!”
“你!~”王竹气得直跺脚,咬了咬唇,“那你...考上以后,就不回来了吗?”
朱秀想了想道:“偶尔还是要回来看看,毕竟是老朱家的祖宅。等以后有钱了,就把宅子翻修扩建,将来老了,说不定还要归乡养老。”
王竹咬唇低下头,脸上神情一片黯然,忽地抬头,用泛红弥漫水雾的眸子狠狠瞪了朱秀一眼,撒开脚丫往山下跑了。
“诶?”朱秀一脸懵逼,不明白这小妮子为何会产生如此强烈的抗拒情绪。
“昂兄,小弟就要走了,临行之前,你能不能满足小弟一个心愿?”朱秀朝王昂走去,一脸惆怅。
王昂正拿着一块石头打磨箭簇,抬头瞥了他一眼,没有说话。
朱秀搓搓手,一脸期待地道:“昂兄,小弟还没吃过熊掌,能不能...嘿嘿...劳烦你进山跑一趟?”
王昂呼哧一下站起,将猎弓往他怀里一塞,瞪着他闷声道:“想吃自己打去!”
说罢,王昂扭头就朝猎人小屋走去,朱秀赶紧抱着弓箭屁颠颠跟在后头。
“哈~小弟不过是跟昂兄开个玩笑,切莫生气!其实小弟想问另外一件事,为何昂兄一直对小弟怒目相视?小弟自忖从未得罪过昂兄,为何从初始见面至今,昂兄就没给过好脸色?这个问题小弟思考了三个月,都没想明白。”
王昂停下脚步,转身低头眼神古怪地望着朱秀,高大强壮的身材极具压迫力,朱秀讪笑一声,后退小半步,偷瞄一眼那两块跳动的胸大肌,一脸惧色的缩缩脖子。
“我天生相貌如此,并非针对你!”王昂说话声像是将头埋在罐子里一样沉闷。
“天生的?”朱秀怔了怔,壮着胆子仰头,仔细瞅瞅王昂的怒脸,只见他的眉毛很浓很粗,眉尾上翘,像个倒八字,眉心挤在一处,配合上方正的脸庞,就像是一尊怒目金刚。
朱秀试探着小声道:“昂兄能否笑一笑?”
王昂怒相不改,咧了咧嘴,露出一口森白牙齿......
“呃...”朱秀只觉浑身凉飕飕,他笑起来竟是比不笑更加可怕,天生一张恶人脸。
不过弄清楚了王昂不待见他的真实原因后,朱秀还是比较开心的,“昂兄”“昂兄”叫得愈发殷勤了。
临近中午时,王竹还没回来,朱秀收拾纸笔墨,环视这处简陋宁静的竹屋,略显怅惘地叹了口气,这一去,恐怕再没机会回来了。
竹屋门“咣”一声被推开,王竹气喘吁吁地站在门口:“哥~家里来了位客人,好像是爹以前从军时的友人,爹让我赶紧叫你回去拜见!”
王昂没有多想,应了一声披上件半袖短衫,大步流星地出了竹屋往山下赶去。
王竹看了眼朱秀,皱皱鼻头哼了声,也赶紧追上去。
朱秀锁好门,望着兄妹俩跑下山坡,却是皱起眉头。
王戮五在安西从的军,那他的同袍也应该是安西军人,说不定也是当年王方翼的部下。
王戮五说过,自从王方翼死后,麾下部曲散尽各奔东西,这个时候又找上门来,难不成只为了叙旧?
朱秀有些想不通,旋即摇摇头苦笑一声,等去到县城后,他和王戮五一家估计也没多少机会联络了,别人的家事,也轮不到他操心。
下山之后回村,路过王戮五家的院子时,朱秀想了想,既然人家里待客,就不要去打扰了,等临行前再来跟王戮五道别。
朱秀扭头朝那处篱笆院墙看了眼,刚准备抬脚离开,却是“咦”了一声止步。
院墙外拴着一匹棕色骏马,高大神骏,毛色顺滑,品相上佳,不似中原马种,倒像是纯正的草原突厥马。
“看来老王家的这位朋友倒是混得不错,能养得起如此金贵的突厥马。”
朱秀心里暗暗嘀咕,有些眼热,这还是他第一次见到这个时代里的豪华级座驾,就跟后世小区楼下突然停了一辆欧陆一样,总是忍不住多瞅两眼,然后在心里酸溜溜的戏谑一句:“敢上秋名山跟俺的大宏光比比麽?”
眼热归眼热,朱秀知道自己的斤两,就算给他这样一匹马,他也驾驭不了,不是他骑马,而是马骑他。
不过这倒是不妨碍朱秀站在远处,报以欣赏的目光打量。
“咦?”这一看,朱秀又瞧出几分端倪。
朱秀犹豫了下,猫着腰贴着篱笆院墙小心靠近,那马轻轻打了个响嚏,有些警觉地偏过头,一双灵动的水润大眼注视着陌生人。
朱秀轻轻在马颈上抚了抚,以示自己没有恶意,待到安抚住马儿,他伸手掀开马鞍子下的褥垫。
那搭在马背上,从马腹两侧垂落的皮垫子下,还有一层锦缎绣的薄垫,边纹隐隐泛耀起金光。
“竟然捻着金线!”朱秀瞪大眼,心里惊呼,用捻金线的锦缎作鞍马垫子,这可不是一般的富贵人用得起的。
朱秀注意到垫子上有个暗袋,伸手轻轻捏了捏,里面似乎装着一封书信。
没有太多迟疑,朱秀掏出书信,信口还未用火漆密封,可看到信封上的一列小字时,朱秀瞬间浑身寒毛倒竖!
“梁王殿下敬启!”
这是写给梁王武三思的信?!
王方翼乃是高宗元配王皇后亲族,本就与武家人势不两立,王方翼的旧属,怎会和武三思搞到一块?
难道......
朱秀谨慎地侧耳倾听了一阵,院内没有动静,远处屋里,隐隐有说笑声传出。
赶忙抽出信纸,一目十行地看完,朱秀再度倒吸一口凉气!
“属下遵照殿下之令,已于洮州杀达历山,凤州杀邬搏,只待辗转前往房州寻到王猛,将其除掉,取下首级一并带回神都献于殿下!另外,殿下密令属下潜入房州,寻找庐陵王一家,经属下多方打探,已颇有眉目,初步探知,庐陵王一家就藏在竹山县附近......”
这封信还未写完,到这里便断了,可其余信息,足够让朱秀冷汗涔涔。
电光火石之间,朱秀很快想明白事情的来龙去脉。
这个王戮五的故交,早已投靠了梁王武三思!
信中的王猛,不出意料应该就是王戮五!
而那达历山和邬搏二人,朱秀猜测应该也是王方翼的旧属。
老王一家有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