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恐]亲爱的莱斯特_分节阅读_14
我不知道尼克是不是还住在之前的那个码头,但是他既然是这里第一个对我伸出援手的人,或许于情于理,我都应该去送一送他。再说了,我曾许诺过,找到更好的工作要请尼克吃一顿好的。虽然好像隔了很远的时间,也非常的微不足道,但……食言总是不好的。
当晚,我和莱斯特申请提前支取了工资。莱斯特在钱财方面总是很粗心,他甚至忘记了我一个季度的工资是多少。他的长腿搁在矮脚楠木桌上,那双昂贵的高跟鹿皮靴一尘不染。他将我上上下下打量了一遍:“所以这次又是出去见你的小男友?我还以为你们不再有什么来往了。他看到变化这么大的你,会有什么反应呢?真令人期待啊。”
我知道莱斯特说的是我的着装打扮,以及刚刚拿到的十金币工资大大提升了我的消费水平,这充满嘲讽的话真是令人厌恶。我无心和他多说什么,因为我还想着玛丽亚的事情。
第二天是个阴天,为了避免和尼克错开,我仍是不顾天气去了一趟码头。
所幸尼克仍住在码头,暂时没有离开。而我也见到了他的未婚妻,一个有着栗色卷发,大眼睛,高鼻梁,身材丰满的意大利女孩。她得知我是尼克的朋友之后,热情地招待了我。然后在我做东的情况下,我们在附近的一个酒馆好好地吃了一顿。她告诉我,他们明天就要离开新奥尔良,搭上返回欧洲的船,而我来的恰恰好。这个热情、开朗又活泼的女孩,很快和我成了朋友,甚至比有些拘束的尼克还要和我聊的多。
和尼克两人告别后,我却被一场突兀的暴风雨困在了码头不远处。当时我刚刚离开码头,正打算雇一辆马车,载我回去。狼狈地返回码头后,我并没有再去打扰尼克二人,而是去了之前就餐的酒馆避雨。
屋外的暴雨打在屋檐上,发出噼里啪啦一阵声响。
这个时候已经过了饭点,酒馆里只剩下稀稀拉拉三五个客人。我要了一杯白水坐在吧台前,百无聊赖的酒保也愿意和我聊天。从他遇见过的稀奇古怪的事情,到后来听说我也在附近的酒馆干过活,更是肆无忌惮地和我吐槽起一些奇葩的客人。
大雨就这样一直下着,除了中途有个莽撞的汉子带了一身的风雨进来,竟没有一个新的客人进来。那汉子三四十岁的模样,长着满脸的胡子,一身落魄。后来从他和酒保的谈话中,我知道这汉子是为了赶明天一早的开往欧洲的轮船。
——和尼克他们一样。
我在想,如果我也搭上了这艘船。是不是可以在十几年后回到故土呢?
但这个年代的故国,满清的皇帝还住在紫禁城里。男人剃光了半个脑袋,留着长长的辫子,而女人穿着旗袍,裹着小脚。乾隆朝或许还有传说中的红花会,或许还有大明湖畔的夏雨荷痴痴地等。那是我的故土吗?好像是,却又十分陌生。
我的思绪随着大雨飘的很远。
而这场雨一直下到了晚上。
我和酒保,还有那个陌生的男人说了再见之后就匆匆离开了。
泥泞的道路积满了雨水,坑坑洼洼的,一脚踩下去,蕾丝鞋带都沾了污渍。我低着头,小心翼翼地避开这些积水,然后大约走了一个多小时,依旧没看到马车,在经过一条昏暗的大街的时候,被人一把从身后拦腰抱了起来,我惊呼一声,下一刻已经坐上了马背——这是从来没有过的体验。不管是座下温热的白马的身躯,还是身后男人紧紧贴着的胸膛。
“……德·莱昂科特先生,您放我下去。”在看清了男人的脸以后,我也就能接受这怪诞又无礼的举动。对于莱斯特而言,只有他想的,以及愿意做的事情,没有什么不能做的事情。我一直这么认为。
“果然被我猜中了,你是拿着预提的工资和你的小男友私奔,结果发现小男友却抛弃你。”莱斯特应该是刚刚起床不久,这是他一天之中不论脸色还是脾气都最糟糕的时候。我想,这和他饿了将近十个小时很有关系。我之所以让他放我下去,也是因为这个原因——要是他一个没忍住想吸了我的血,这样的姿势无疑是最方便的。
“你这该死的,拿着我给你的钱,穿着我给你做的衣服,却跑来见野男人,甚至还因此耽误了家里的事情。”莱斯特没有给我说话的机会,他一直在骂我“该死的”。然后,他忽然加快了速度,使得我差点摔下去,这个时候,他又很刻薄地说:“自己抱住我,这么简单的事情,难道需要我来教你吗?!”
或许我不该在这个时候犯起倔脾气,只是莱斯特的语气让我讨厌极了,我僵着身子维持住自己的身形,并没有听从莱斯特的话,去抱住他。这导致的却是,在马匹速度越来越快的时候,我和莱斯特双双从马背上摔了下去,当然,莱斯特是受了我的连累——在我摔下去的那一刻,我紧紧地抓住了他的腰带,在被扯掉裤子和摔下马之间他似乎只能选择一个。
但也许我不应该把他拉下马,因为此刻的他正死死地压在我身上,而我饱受了满地泥水的洗礼,还要被一座大山一般的他压着——简直是倒霉透了。莱斯特原本满是怒火的神色在看到我万般狼狈的模样后,转阴为晴,他哈哈大笑起来,甚至俯下身子,以手肘撑着泥泞的地面,手掌握成拳头抵在下巴,玩味地看着我吐出好几口泥水。
“现在真是名副其实的小灰兔了。”
他的身体将我压的瓷实,胸口几乎喘不过起来,与此同时,他的脸也是越凑越近,近到我能数清他那又长又卷的眼睫毛。这个时候,我不敢惹怒他,只能心平气和地和他解释:“先生,尼克是我在新奥尔良唯一的一个朋友,他明天就要和未婚妻去往意大利。我不知道有生之年还能不能见到他,所以过来和他道别。”
“虽然你说的很有道理,但是一个即将变成有妇之夫的男人对于你来说,有生之年能不能见到又有什么关系?”
我一噎,没管他,继续说:“原本早就该回家了,但是今天中午的时候忽然下起了大雨。雨停了不久,您应该知道的。”
“哦哦,小灰兔,有什么理由让你和一个即将变成有妇之夫的男人呆到中午?道别不是说一两句话的事情吗?你要知道,那已经是越界了。”
“先生。”我有些生气,但还是克制住了,“第一,我不是和尼克单独见面的,他的未婚妻也在。第二,我和他从一开始就是普通的朋友关系,没有男女感情的纠缠。最后,就算我要和一个即将、变成有妇之夫的男人相处,那也是我的私事。今天之所以没耽误了回家的事情,也是因为天气不好。而且只要我早点找到马车,也或许会在老先生醒来之前赶回家。”
莱斯特听完之后,脸色忽然阴沉起来,沉声说:“听听,你是多么的伶牙俐齿,让我多说一句都觉得是蛮不讲理。我真是、非常讨厌别人长篇大论地说话,解释,小灰兔啊小灰兔……”
莱斯特微微动了动唇,我看着他洁白的虎牙,忽然心中一骇,调节反射地伸手抱住了他,将脑袋埋在他的胸口处,避开他的嘴巴。
“德·莱昂科特先生,您说的都对,是我僭越了。”
莱斯特愣了好久,然后才伸手托着我的后脑勺,低低笑着,很愉悦地说:“小灰兔,你这样就无趣了,我像是那种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别人的人吗?真是令人感叹。”
☆、莱斯特番外(一)
对比巴黎而言,新奥尔良可以说是吸血鬼的天堂。
这里的人都蠢的可以,我轻轻松松地就能让他们自己送上门来。
不论是年轻貌美的姑娘,还是俊美的小伙,或者那些自诩高人一等的贵族。
唯一让我有些不快的那就是新奥尔良枯燥无聊的生活、家里那个瞎眼的父亲。
他是我在人间的唯一羁绊。
除了已经被我变成吸血鬼,但却在一年前沉睡在地下的母亲加百列,我的两个哥哥,所有的亲族都在法国大革命中湮灭——只有他,我的瞎眼父亲活了下来,这个曾经的法国阿芙根郡的领主——一个“乡下领主”。
虽然长期过着捉襟见肘的生活,并且现在的他再也不是什么“爵爷”,可是那一身贵族的做派却始终改变不了。比如在对待仆从,他总是十分挑剔。一开始甚至他吃不惯新奥尔良的食物,嚷嚷着要回到法国。这真是自寻死路的做法。好在终于有个叫做鲍里斯的人出现,他会做一手好菜,堪堪满足他的嘴巴。真是,有的吃就不错了,我现在让他过的生活,已经比从前他给予的生活好上太多了。
不久后,家里的女仆注意到我昼伏夜出,并且不吃任何食物,她们神经质地窃窃私语,甚至还打算告诉我的父亲——这真是啰嗦的可以!于是我将她们都遣散了,就留下一个沉默寡言的绿眼睛女孩。
虽然我不再记得她的名字,可那双眼睛,绿宝石一样的眼睛,真是令人永生难忘。
后来,女仆开始更换,一个接一个。我也察觉到了鲍里斯身上的一些诡异气息,就像是一层黑色的雾缠着他周身——所以,这个该死的鲍里斯,是杀害了所有的女仆吗?!但一想到整个新奥尔良再难找到一个像他手艺这么好的人,我就装着视而不见——只要不是在家里杀人,我才懒得管他。我可是一只吸血鬼,人类在我眼底就是好吃不好吃的区别。要不是这些女仆是照顾我父亲的,我甚至都不会去了解事情的真相。
直到来了一个叫做麦莎的女孩,她会说一口流利的法语,他的黑人父亲喜欢戏剧,她从小耳濡目染,对那些戏剧简直倒背如流。恰好我的父亲,那个瞎眼老头,不知道是他的年纪大了,人也变得越来越矫情,总之他开始听麦莎背一些法国著名的戏剧。于是,这两个大字都不识一个的人戏剧性地在书里、剧本里,找到了一个共同爱好。
毕竟识字的人不多,而不识字却能将剧本一字不差地背下来的人也不多,尤其是这样一个声线优美的年轻女孩。我开始警告鲍里斯不能动这个女孩,鲍里斯那张丑陋的脸就被吓的发白,像是一团发酵的白面。从那以后,只要他面对我,就会露出这样惊慌的表情来。从某个方面,我还是蛮享受他的这种畏惧的。
然而这个叫麦莎的女孩却还是没忍住鲍里斯的诱惑,他说要送她新衣服,麦莎就果然去了。
这是我后来才知道的事情,但即便我在场,我也不会阻拦,谁让麦莎自己贪婪?
妄图得到不属于自己的东西都是要付出代价的。而这么简单的道理,很多人都不懂。
鲍里斯既然敢这么做,肯定早就放出了招新的女仆的消息。这个时候,别墅女仆失踪的消息已经走漏,但还是有许多偷渡的外地人愿意一试,她们通常都是找不到工作,又没有新奥尔良户口的女人。
我在拿到合同的时候知道,这次来的却是一个叫“苏墨”的东方女人。
当晚,我和莱斯特申请提前支取了工资。莱斯特在钱财方面总是很粗心,他甚至忘记了我一个季度的工资是多少。他的长腿搁在矮脚楠木桌上,那双昂贵的高跟鹿皮靴一尘不染。他将我上上下下打量了一遍:“所以这次又是出去见你的小男友?我还以为你们不再有什么来往了。他看到变化这么大的你,会有什么反应呢?真令人期待啊。”
我知道莱斯特说的是我的着装打扮,以及刚刚拿到的十金币工资大大提升了我的消费水平,这充满嘲讽的话真是令人厌恶。我无心和他多说什么,因为我还想着玛丽亚的事情。
第二天是个阴天,为了避免和尼克错开,我仍是不顾天气去了一趟码头。
所幸尼克仍住在码头,暂时没有离开。而我也见到了他的未婚妻,一个有着栗色卷发,大眼睛,高鼻梁,身材丰满的意大利女孩。她得知我是尼克的朋友之后,热情地招待了我。然后在我做东的情况下,我们在附近的一个酒馆好好地吃了一顿。她告诉我,他们明天就要离开新奥尔良,搭上返回欧洲的船,而我来的恰恰好。这个热情、开朗又活泼的女孩,很快和我成了朋友,甚至比有些拘束的尼克还要和我聊的多。
和尼克两人告别后,我却被一场突兀的暴风雨困在了码头不远处。当时我刚刚离开码头,正打算雇一辆马车,载我回去。狼狈地返回码头后,我并没有再去打扰尼克二人,而是去了之前就餐的酒馆避雨。
屋外的暴雨打在屋檐上,发出噼里啪啦一阵声响。
这个时候已经过了饭点,酒馆里只剩下稀稀拉拉三五个客人。我要了一杯白水坐在吧台前,百无聊赖的酒保也愿意和我聊天。从他遇见过的稀奇古怪的事情,到后来听说我也在附近的酒馆干过活,更是肆无忌惮地和我吐槽起一些奇葩的客人。
大雨就这样一直下着,除了中途有个莽撞的汉子带了一身的风雨进来,竟没有一个新的客人进来。那汉子三四十岁的模样,长着满脸的胡子,一身落魄。后来从他和酒保的谈话中,我知道这汉子是为了赶明天一早的开往欧洲的轮船。
——和尼克他们一样。
我在想,如果我也搭上了这艘船。是不是可以在十几年后回到故土呢?
但这个年代的故国,满清的皇帝还住在紫禁城里。男人剃光了半个脑袋,留着长长的辫子,而女人穿着旗袍,裹着小脚。乾隆朝或许还有传说中的红花会,或许还有大明湖畔的夏雨荷痴痴地等。那是我的故土吗?好像是,却又十分陌生。
我的思绪随着大雨飘的很远。
而这场雨一直下到了晚上。
我和酒保,还有那个陌生的男人说了再见之后就匆匆离开了。
泥泞的道路积满了雨水,坑坑洼洼的,一脚踩下去,蕾丝鞋带都沾了污渍。我低着头,小心翼翼地避开这些积水,然后大约走了一个多小时,依旧没看到马车,在经过一条昏暗的大街的时候,被人一把从身后拦腰抱了起来,我惊呼一声,下一刻已经坐上了马背——这是从来没有过的体验。不管是座下温热的白马的身躯,还是身后男人紧紧贴着的胸膛。
“……德·莱昂科特先生,您放我下去。”在看清了男人的脸以后,我也就能接受这怪诞又无礼的举动。对于莱斯特而言,只有他想的,以及愿意做的事情,没有什么不能做的事情。我一直这么认为。
“果然被我猜中了,你是拿着预提的工资和你的小男友私奔,结果发现小男友却抛弃你。”莱斯特应该是刚刚起床不久,这是他一天之中不论脸色还是脾气都最糟糕的时候。我想,这和他饿了将近十个小时很有关系。我之所以让他放我下去,也是因为这个原因——要是他一个没忍住想吸了我的血,这样的姿势无疑是最方便的。
“你这该死的,拿着我给你的钱,穿着我给你做的衣服,却跑来见野男人,甚至还因此耽误了家里的事情。”莱斯特没有给我说话的机会,他一直在骂我“该死的”。然后,他忽然加快了速度,使得我差点摔下去,这个时候,他又很刻薄地说:“自己抱住我,这么简单的事情,难道需要我来教你吗?!”
或许我不该在这个时候犯起倔脾气,只是莱斯特的语气让我讨厌极了,我僵着身子维持住自己的身形,并没有听从莱斯特的话,去抱住他。这导致的却是,在马匹速度越来越快的时候,我和莱斯特双双从马背上摔了下去,当然,莱斯特是受了我的连累——在我摔下去的那一刻,我紧紧地抓住了他的腰带,在被扯掉裤子和摔下马之间他似乎只能选择一个。
但也许我不应该把他拉下马,因为此刻的他正死死地压在我身上,而我饱受了满地泥水的洗礼,还要被一座大山一般的他压着——简直是倒霉透了。莱斯特原本满是怒火的神色在看到我万般狼狈的模样后,转阴为晴,他哈哈大笑起来,甚至俯下身子,以手肘撑着泥泞的地面,手掌握成拳头抵在下巴,玩味地看着我吐出好几口泥水。
“现在真是名副其实的小灰兔了。”
他的身体将我压的瓷实,胸口几乎喘不过起来,与此同时,他的脸也是越凑越近,近到我能数清他那又长又卷的眼睫毛。这个时候,我不敢惹怒他,只能心平气和地和他解释:“先生,尼克是我在新奥尔良唯一的一个朋友,他明天就要和未婚妻去往意大利。我不知道有生之年还能不能见到他,所以过来和他道别。”
“虽然你说的很有道理,但是一个即将变成有妇之夫的男人对于你来说,有生之年能不能见到又有什么关系?”
我一噎,没管他,继续说:“原本早就该回家了,但是今天中午的时候忽然下起了大雨。雨停了不久,您应该知道的。”
“哦哦,小灰兔,有什么理由让你和一个即将变成有妇之夫的男人呆到中午?道别不是说一两句话的事情吗?你要知道,那已经是越界了。”
“先生。”我有些生气,但还是克制住了,“第一,我不是和尼克单独见面的,他的未婚妻也在。第二,我和他从一开始就是普通的朋友关系,没有男女感情的纠缠。最后,就算我要和一个即将、变成有妇之夫的男人相处,那也是我的私事。今天之所以没耽误了回家的事情,也是因为天气不好。而且只要我早点找到马车,也或许会在老先生醒来之前赶回家。”
莱斯特听完之后,脸色忽然阴沉起来,沉声说:“听听,你是多么的伶牙俐齿,让我多说一句都觉得是蛮不讲理。我真是、非常讨厌别人长篇大论地说话,解释,小灰兔啊小灰兔……”
莱斯特微微动了动唇,我看着他洁白的虎牙,忽然心中一骇,调节反射地伸手抱住了他,将脑袋埋在他的胸口处,避开他的嘴巴。
“德·莱昂科特先生,您说的都对,是我僭越了。”
莱斯特愣了好久,然后才伸手托着我的后脑勺,低低笑着,很愉悦地说:“小灰兔,你这样就无趣了,我像是那种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别人的人吗?真是令人感叹。”
☆、莱斯特番外(一)
对比巴黎而言,新奥尔良可以说是吸血鬼的天堂。
这里的人都蠢的可以,我轻轻松松地就能让他们自己送上门来。
不论是年轻貌美的姑娘,还是俊美的小伙,或者那些自诩高人一等的贵族。
唯一让我有些不快的那就是新奥尔良枯燥无聊的生活、家里那个瞎眼的父亲。
他是我在人间的唯一羁绊。
除了已经被我变成吸血鬼,但却在一年前沉睡在地下的母亲加百列,我的两个哥哥,所有的亲族都在法国大革命中湮灭——只有他,我的瞎眼父亲活了下来,这个曾经的法国阿芙根郡的领主——一个“乡下领主”。
虽然长期过着捉襟见肘的生活,并且现在的他再也不是什么“爵爷”,可是那一身贵族的做派却始终改变不了。比如在对待仆从,他总是十分挑剔。一开始甚至他吃不惯新奥尔良的食物,嚷嚷着要回到法国。这真是自寻死路的做法。好在终于有个叫做鲍里斯的人出现,他会做一手好菜,堪堪满足他的嘴巴。真是,有的吃就不错了,我现在让他过的生活,已经比从前他给予的生活好上太多了。
不久后,家里的女仆注意到我昼伏夜出,并且不吃任何食物,她们神经质地窃窃私语,甚至还打算告诉我的父亲——这真是啰嗦的可以!于是我将她们都遣散了,就留下一个沉默寡言的绿眼睛女孩。
虽然我不再记得她的名字,可那双眼睛,绿宝石一样的眼睛,真是令人永生难忘。
后来,女仆开始更换,一个接一个。我也察觉到了鲍里斯身上的一些诡异气息,就像是一层黑色的雾缠着他周身——所以,这个该死的鲍里斯,是杀害了所有的女仆吗?!但一想到整个新奥尔良再难找到一个像他手艺这么好的人,我就装着视而不见——只要不是在家里杀人,我才懒得管他。我可是一只吸血鬼,人类在我眼底就是好吃不好吃的区别。要不是这些女仆是照顾我父亲的,我甚至都不会去了解事情的真相。
直到来了一个叫做麦莎的女孩,她会说一口流利的法语,他的黑人父亲喜欢戏剧,她从小耳濡目染,对那些戏剧简直倒背如流。恰好我的父亲,那个瞎眼老头,不知道是他的年纪大了,人也变得越来越矫情,总之他开始听麦莎背一些法国著名的戏剧。于是,这两个大字都不识一个的人戏剧性地在书里、剧本里,找到了一个共同爱好。
毕竟识字的人不多,而不识字却能将剧本一字不差地背下来的人也不多,尤其是这样一个声线优美的年轻女孩。我开始警告鲍里斯不能动这个女孩,鲍里斯那张丑陋的脸就被吓的发白,像是一团发酵的白面。从那以后,只要他面对我,就会露出这样惊慌的表情来。从某个方面,我还是蛮享受他的这种畏惧的。
然而这个叫麦莎的女孩却还是没忍住鲍里斯的诱惑,他说要送她新衣服,麦莎就果然去了。
这是我后来才知道的事情,但即便我在场,我也不会阻拦,谁让麦莎自己贪婪?
妄图得到不属于自己的东西都是要付出代价的。而这么简单的道理,很多人都不懂。
鲍里斯既然敢这么做,肯定早就放出了招新的女仆的消息。这个时候,别墅女仆失踪的消息已经走漏,但还是有许多偷渡的外地人愿意一试,她们通常都是找不到工作,又没有新奥尔良户口的女人。
我在拿到合同的时候知道,这次来的却是一个叫“苏墨”的东方女人。